1、 1 环卫字2019880 号 局机关各股室办: 现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 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 年 8 月 1 日 2 附件: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 防范工程项目 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 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 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 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 大型设备购置项目。 第第三三条条 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工程
2、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 由单位负责人、 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程项目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谭正良 局长 副组长: 赵江华 副局长 谭林浩 副局长 韦旭亮 副局长 成 员: 欧保院 办公室主任 韦 健 项目办主任 韦儒高 财务股股长 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 2.研究决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 3 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 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 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 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
3、科室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员如下: 主 任: 赵江华 副局长 副主任: 韦 健 项目办主任 成 员: 韦儒高 财务股股长 韦立力 财务股会计 覃红军 财务股出纳 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研究; 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 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选 定工怍; 4.指导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 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 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 7.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 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登记、 收集、 整理、 保管工作; 协 助做好工程项目
4、的审计、检查工作。 8.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第第四四条条 财务部门职责 会计人员: 4 1.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和文件; 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 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目。 出纳人员: 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 2.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 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第第五五条条 工程项目立项与审批 工程项目立项, 应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编制立项申请书, 基建项目还应填报基建项目审批申请表,经工程项目管理领导 小组审议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工程项目的设计,由工程项 目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后,由
5、 单位负责人审批。建设施工中,超出预算范围的,由工程项目 领导小组批准。 第第六六条条 工程项目招标 (一)工程项目原则上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采取其他 招标方式,需经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提请工程项目领导小 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按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 组织项目招投标的各项工作,并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第第七七条条 进度款支付批准流程 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款支付申请,并提供工程量完成情 况说明、工程价款结算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监理单位 审核签署结论性意见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后,工程项目管理办公 室对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并在申请上签署复核意见,报工程项 5
6、目领导小组审批。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人员 核对发票或收款凭据、收款单位、银行账号等内容后办理款项 支付手续。 第第八八条条 竣工决算批准流程 (一) 工程项目办公室依据竣工结算相关资料的审查意见, 及时调整工程竣工结算,并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 当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审计部门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后,工程项目 办公室依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最终调整竣工结算和财务账目, 重新编制工程竣工决算。 (三)工程竣工结算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工程项目 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第九九条条 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单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主管、监 管机构,工程
7、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实施过程的领导和检查, 及时解决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保证工程项目顺利 完成。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在建设施工中,如遇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程投资增 加,超出概预算的,由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后调整计划并增加投资。 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 因某种原因中途停止执行,遇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的,需经工 程项目领导小组审议批准,重大工程项目调整应上报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调整。 第第十十条条 工程项目验收 工程项目完成后,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 6 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需要审计的项目应将
8、有关 资料提交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通过后,项目方可结项。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1.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相关材料,编 制竣工结算;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工程项目 管理办公室审核; 2.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竣工结算进 行初审;如重大工程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审查能力的,可委托 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编 制竣工结算造价审核报告; 3.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竣工结算审查工作完成后,应及 时向工程项目领导小组、 财政部门申请进行工程结算复审工作; 4.工程竣工结算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财政部门复查并出 具审查意见后,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据审查意见及时调整工 程竣工结算,并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初稿) ,报当地 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5.审计部门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后,工程项目管理 办公室依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最终调整竣工结算和财务账目, 重新编制工程竣工决算。 信息公形式: 主动公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