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绥化学院赴俄罗斯留学生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绥化学院外事处。责任人:外事处处长、外事处负责留学生管理人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3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条件和标准1在绥化学院学习满两年的学生。2成绩达到专业前15%者方可申请出国留学。 四、报名与审查1申请者需提交出国留学申请审核表,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将表格送至外事处。2申请者按国外留学院校的要求接受相关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五、工作程序责任人按审批条件和标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分别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1与国外
2、院校联系阶段,按国外要求接受考核。2考核合格的学生可办理相应出国手续。3在国外期间接受就读院校和绥化学院双方的共同管理。4留学期满,申请者持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及证明材料,回校填写留学生成绩认证审核表办理回国成绩认证手续。六、办事时限 收到申请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当日内审核完毕。七、公开公示 事项办理情况以公示形式予以公告,并以合适的方式告知相关单位。八、监督检查 执行绥化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九、责任追究 执行绥化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件:绥化学院赴俄留学生管理工作流程图绥化学院赴俄留学生管理工作流程图申请者审批表经相关单位同意签字后送至外事处责任人审核汇总后向俄方院校报送拟出国学生名单申请者接受按照俄方院校的规定接受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外事处协助下办理出国各项手续申请者出国留学,同时接受俄方及中方共同管理留学期满回国进行成绩认证公开公示 二一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