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 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 剧目名称: 艺术品种: 排演单位: (艺术表演团体 ) 申报单位: (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 填表时间: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制 一、申报基本情况 故事梗概、构思方案或结构框架简介: 作品创作主题、意义、艺术特色;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申报作品创作人员基本情况 主创人员姓名性别职称年龄工作单位代表性作品 编剧 导演 (编导) 作曲 舞美设计 主要演员 外借主创主 演人员 院团既往业绩简介: 三、申报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单位 作品知识产权 归属单位 有无产权纠纷 四、排演单位申报意见 创作人员深入 生活情况(已 落实情况及下 一
2、步计划) 首演时间、演 出场次及打磨 提高计划 打磨提高经费 预算及落实情 况 申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五、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申报意见 入选之后的 保障措施 审核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项目负责人(市州文 化旅游主管部门、 省演艺集团领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填写联系人固 定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及电子邮箱) 填表说明:填表说明: 1.要求内容真实、填写完整、叙述简洁、字迹清晰。 2.申报基本情况、创作人员基本情况、排演单位申报意见申报基本情况、创作人员基本情况、排演单位申报意见 由排演单位填写。 3.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申报意见、联系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申报意见、联系 方式方式由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等申报单位填写。 4.申报作品如有外借主创人员的外借主创人员的,请另附说明。 5.以下三种情况不纳入评审范围:申报剧目不符合首演时 间规定的;申报作品为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 不提供同级宣传文化部门审读意见的;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