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市会佛山市会计电计电算化培算化培训责训责任任书书 为规范我市会计系列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促进我市会 计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广 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单 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会计电算化知识 培训和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会计电算化培训机构管 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甲方现委托乙方为会计电算化 指定培训单位,为确保培训质量,签订以下条款: 甲方: 会计管理机构 一、负责审评培训单位的资格并确定培训单位。 二、对乙方进行师资审定或培训,确保培训教学质量。 三、制定培训的教学内容。 四、必要时可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本市的实际
2、情况调整 教学时间或教学大纲。 五、制定行业培训及考试的收费标准。 六、监督乙方的教学质量及培训条件。 七、考试结束后核发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 八、有权对乙方出现的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乙方: 一、必须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 教学管理机构健全,有 2 名以上的专职教务工作人 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有 2 名以上讲师、会计电算化中级以 上职称、计算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任 课教师。 、 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和必备的教学设施:用于会计电 算化专业知识培训场地不少于 100 平方米,电脑不少于 50 台。 、 必须按照规定的行业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 必须按照规定的教
3、学计划进行培训,课程表报甲方 备案。会计电算化专业知识面授课时为:理论学习不少于 50 课时;上机操作不少于 50 课时。 、 必须使用由省财厅统一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并由 培训单位代学员到甲方统一购买。 、 每期开班需于 10 天内上报学员名单和甲方要求上 报的其他资料。 、 每期考试前 10 天上报考试人员名单,组织考试人 员到指定的考点进行考试。 九、 印制、刊登简章或广告前,必须将其内容报甲方备 案。 十、每期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单位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 并代缴有关费用。 十一、接甲方通知后,及时领取合格证书并发给考试合 格人员。 十二、按会计管理机构的要求,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由佛山市会计管理机构解 释。 甲方: 乙方: 二 00 年 月 日 二 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