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后复审的规定 各部门、院(系)及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预防学位论文作假, 研究生处自 2015 年开始实施对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后复审制度, 现将该制度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复审的内容 论文答辩后修改并提交的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纸质版) 。 二、复审要求 1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终稿 PDF 电子版进行检测,重复率15%者不予提交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形式审查:所有学位论文的书写应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 定及研究生处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补充要求执行,包括论文尺寸、封
2、面、装订顺序、排版字体、字号、行间距、参考文献中近三年文献的比例等。形式审 查不合格者需重新排版打印。 3内容审查:答辩委员会及论文评阅专家认为学位论文必须修改者,研究生应根 据答辩委员会及论文评阅专家对论文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书面修改说明,需 要修改但未修改者不予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专家根据论文评阅书、答辩记 录及修改情况进行复审) 。电子版论文和纸质版论文不相符或学位论文中部分文字采用 图片形式插入等任何故意规避重合率检测皆属学术不端范围,按学校滨州医学院学 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滨医行发2013174 号)文件执行。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