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生 产能力,除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外,项目的建设规模:乘用车不 9 低于 10 万辆,商用车不低于 5000 辆。 第五章 其他投资项目 第二十三条 新建汽车发动机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法人应具备较 强研发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新建汽 车发动机企业和现有企业新增发动机产品投资项目,发动机产品应 满足国家最新汽车排放标准相应要求。 第二十四条 新建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系统企业投资项目,应符 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人已建立车用动力电池产品研发机构,拥有专业 研发团队,具有相关研发经历。单体企业应掌握材料等方面核心技 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系统企业应掌握电池
2、管理及热管理系统等 方面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 (二)拟建设的设施具有较高智能化水平,在厂房布置、生产 线设计、智能装备投入、数字化信息管理及生产环境控制、过程控 制等方面能够满足智能制造的要求。单体项目生产工序应覆盖电极 制备、化成、单体装配等工艺过程,系统项目应具备模组生产、系 统装配及测试等能力; (三)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四)企业法人承担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生产者责任,项目 配套建设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 第二十五条 现有车用动力电池企业扩能项目,除符合本规定 10 第二十四条外,企业上两个年度车用动力电池产能利用率均不低于 80%。 第二十六条 新建
3、车用燃料电池电堆/系统投资项目,应符合以 下条件: (一)企业法人已建立车用燃料电池产品研发机构,拥有专业 研发团队,具有相关研发经历。燃料电池电堆企业应具备双极板、 膜电极等关键部件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燃料电池系统企 业应具备电堆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 (二)燃料电池电堆项目应建设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部件和 电堆组装的生产能力。燃料电池系统项目应建设电堆控制系统等关 键部件和电堆系统组装的生产能力; (三)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第二十七条 车身总成投资项目有关要求: (一)新建独立车身总成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法人应建立产品 研发机构,拥有专业研发
4、团队,具有相关研发经历,具备新材料、 新工艺等车身轻量化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项目应采用先 进技术工艺,建设应用碳纤维等非金属复合材料、铝等轻质合金或 其他轻量化新材料的车身成型和组装等生产能力; (二)禁止新建应用普通钢板等传统材料、采用冲压焊接等传 统工艺制造车身的独立车身总成企业投资项目。 第二十八条 专用汽车和挂车投资项目有关要求: 11 (一)新建专用汽车和挂车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法人应建立产 品研发机构,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具有相关研发经历,具备专用装 置的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 (二)禁止新建仓栅车、栏板车、自卸车和普通厢式车等普通 运输类专用汽车和普通运输类挂车企业投资项目
5、; (三)专用汽车企业不得建设各类汽车底盘和整车生产能力, 特种作业车底盘自制自用除外。 第二十九条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再生利用与处置 等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采用先进适用 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实现不可利用残余物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条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要求, 企业具备相应的旧件回收能力, 具有必要的拆解、 清洗、制造、装配、质量检测等技术装备,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建 立完善的再制造质量控制标准和生产规范,保证再制造产品与原型 新品具有同样性能质量。 第六章 项目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 备
6、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制定并公开 汽车投资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明确项目备案所需的信息内容以及办 理的条件、流程等。 第三十二条 企业提交的汽车投资项目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2 (一)企业法人、股东构成等基本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符合本规定的说明; (四)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声明; (五)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三条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发现企业以分拆项目、隐瞒有 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备案的,应责令其限期 整改。 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 企业应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第
7、三十四条 项目法人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进行项目申报,申请获得唯一项目代码,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 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并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 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 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 台及时将项目信息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三十六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每季度应进行汽车投资项目的 统计和分析。对信息不完整的,应要求企业及时补充相关信息;对 建设内容与项目信息不符的,应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 的,应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及相关公示
8、系统,向社会公开。 13 第三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对不符合 规定的汽车投资项目进行公示,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纳入全国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责令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企业进行整改。 第七章 协同监管 第三十八条 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违规为汽 车投资项目提供税收、资金、土地等优惠条件。 第三十九条 对涉及产业安全的新建、兼并重组和股权变更等 重大汽车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反垄断审查。涉及 外商投资的,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审查。 第四十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与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安 全生产、金融及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 制,提高监管执
9、法效率。 第四十一条 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监督管理中查实违规的汽 车投资项目,由备案机关撤销其备案并抄送相关部门,由规划、国 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金融及行业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处理。对 经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进 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级 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汽车投资 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单位, 给予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在整改到位前暂 14 停备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问 责、处理。 第八章 产能监测预警 第四十三
10、条 汽车产能监测和统计: (一)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应将上年度相关产品产量、 建成产能、在建产能和规划产能情况,于每年 1 月底前上报省级发 展改革部门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掌握本地区相关汽车产品生产 情况和产能变化情况,于每年 3 月底前将本地区上年度产量和产能 汇总情况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四十四条 汽车产能发布和预警: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建立汽车产能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机 制,及时发布汽车产能变动信息,加强产能预警,引导企业合理投 资,为地方汽车投资项目管理提供服务; (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健全本地区汽车产能核查体系,研 判产能利用率变动情况,加强
11、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有效应对和及 时化解产能过剩风险,不断提高产能利用水平。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已审批或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变更建设内容、主 要股东等事宜,需报原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办理。 15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予以 修订。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0 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 入特别管理措施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新能源汽车企业清理规 范专项行动前正式受理的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由省 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本规定实施前参照原规定研究办理。其他有关文 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12、。 责任编辑:叶玲玲电子信箱: yeyun1978 2019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 太湖周刊 经济特刊 4 十年来,县委县政府思路明晰、定位 精准、合力攻坚、久久为功,为首位产业 发展打开了新局面。这令人振奋的发展势 头,绝非偶然而为,绝非一蹴而就,绝非 单兵作战,而是有了更科学的引领、更坚 定的决心、更健全的机制、更持久的动 力。 “一把手”当起“服务员”。十年 前,提到功能膜材料,我县恐怕没有几个 人知晓。然而十年“膜”一剑,功能膜新 材料一跃成为我县的“首位产业”。是什 么原因让功能膜新材料产业发展势头如此 迅猛?这与我县实施的“一把手”工程是 分不开的。在推动首位产业发展过程中,
13、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规划、带头强 招商、带头建平台、带头推上市、带头优 服务,对推动产业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 用。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程志翔、县长 朱小兵为组长的功能膜新材料产业发展领 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功能膜产业发展; 在带队“走出去”招商成为常态的同时, 对来太湖考察的企业,“一把手”全程接 待、亲自谈判、主持签约、监督落地,带 头当起企业的“服务员”;紧盯经开区一 期的二次开发,盘活低效用地 1000 亩, 同时启动建设功能膜产业专业化园区以满 足现有企业用地需求;牵头制定系列扶持 企业上市政策,推动集友新材料主板上 市,积极为金张科技等企业报会进行对 接、沟通、协调,正培育一批骨干企业; 建立联系服务企业长效制度,建立完善 “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机制破解企业 发展难题。 专家顾问成为“智囊团”。新材料本 身就是一种高新技术,还是现代高新技术 和产业发展的先导。功能膜新材料是新材 料的重要一员,其技术要求之高显而易 见。要走稳发展步伐,专家团队智库和智 囊团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县聘请 了以上海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谷至华为团 长的功能膜材料专家顾问团队,共 6 人。 专家顾问团组建以来,我县已多次组织专 家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