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活动提供担保或抵押104 4.1.2 乡镇政府举债搞建设104 4.1.3 乡镇政府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104 15 4.1.4 乡镇政府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104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违反规定有偿集资的行为106 5.1 违规集资违规集资.106 5.1.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向内部职工进行有偿集资活动106 5.1.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向社会公众进行有偿集资活动106 5.1.3 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采取集资方式进行建设106 5.1.4 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直接或 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
2、公益性项目建设106 5.1.5 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对机关 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106 第四部分 农业资金审计 一、违反农业资金筹集管理规定的行为107 1.1 部门、单位违规向单位、个人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资金部门、单位违规向单位、个人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资金.107 1.1.1 违规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收取费用107 1.1.2 违规向农民、农机生产或销售企业收取费用107 1.1.3 违规以农机推广工作经费名义向供货商收费.107 1.1.4 违规搭车收费,对购机农户收取协会会费和赞助费.107
3、1.1.5 违规向农民乱摊派.107 1.2 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比例提取农业建设资金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比例提取农业建设资金.108 1.2.1 未按规定比例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09 1.2.2 未按规定比例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9 1.2.3 未按规定比例提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109 1.3 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等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等110 1.3.1 超标准、超权限或重复提取项目管理费.110 1.3.2 超标准列支灌区建设改造项目设计费、建设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110 16 二、违反农业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111 2.1 部门、单位分配资金不符合国家政策部门、单位分配资金不符合国家政策.
4、111 2.1.1 综合开发资金分配投向和项目安排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111 2.1.1.1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未用于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粮食主产区或农业主产 县111 2.1.1.2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用于土地治理项目低于 70%111 2.1.1.3 土地治理项目未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111 2.1.1.4 产业化经营项目安排到农业综合开发县以外地区.111 2.1.2 种粮直补资金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111 2.1.2.1 粮食直补未坚持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111 2.1.2.2 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不符合当地实际.111 2.1.2.3 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未提前向社会公布.111
5、2.1.2.4 补贴品种未经审定或不宜在当地推广.111 2.1.2.5 良种补贴资金投向种植经济作物的耕地.111 2.1.3 农资综补资金补贴对象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111 2.1.3.1 农资综合补贴未按规定实行动态调整.111 2.1.3.2 违规扩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发放范围.111 2.1.4 未按规定集中使用资金提高粮食生产基础能力112 2.1.5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向不符合规定112 2.2 单位、个人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单位、个人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115 2.2.1 虚报专门事项,冒领财政专项资金115 2.2.2 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违规享受农机购置补贴11
6、5 2.2.3 转卖或转让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115 2.2.4 重复申报骗取项目资金115 2.2.5 多头申报获取项目资金115 2.3 部门、单位截留挪用财政农业发展补助资金部门、单位截留挪用财政农业发展补助资金.117 2.3.1 截留应拨财政农业发展补助资金,挪作他用117 2.3.2 将粮食风险基金结余资金抵顶地方财政应配套资金117 2.3.3 将良种补贴资金直接抵顶农户所欠税费117 2.3.4 截留、挪用种粮补贴资金117 17 2.3.5 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 2.4 部门、单位滞留应当下拨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作物部门、单位滞留应当下拨的国家农业综
7、合开发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作物 良种补贴资金等财政资金良种补贴资金等财政资金120 2.4.1 批复预算不及时,滞留下拨财政资金120 2.4.2 向具体用款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120 2.4.3 粮食直补资金兑付不及时120 2.4.4 良种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121 2.4.5 滞留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21 三、违反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122 3.1 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实施建设项目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实施建设项目.122 3.1.1 擅自调整项目计划122 3.1.2 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标准122 3.1.3 未按方案推进实施项目122 3.2 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招标部门
8、、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招标.124 3.2.1 未按规定实行招标124 3.2.1 未按规定公示124 3.3 部门、单位违规分包转包部门、单位违规分包转包.125 3.3.1 中标人违规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拆分后转让125 3.4 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25 3.4.1 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25 附录:“213 农林水事务”类预算支出科目资金管理办法目录.127 后后 记记131 1 第一部分 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一、违反预算管理方面的行为 1.1 预算内容不完整预算内容不完整 【常见表现形式】 1.1.1 未按规定将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或支出纳入
9、预算管理 1.1.2 未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1.1.3 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1.1.4 未按规定将非独立行政区划的功能区(如各类开发区)的财政收支纳入同级 财政预算管理 1.1.5 未按规定将上级转移支付预算纳入预算管理 【定性依据】 (1)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预 201088 号) “四、其他事项(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把政 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前将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 预算管理。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
10、, 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是不作为一级预算。 ”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一)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二) 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三)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 (3)财政部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同级财政总预算的通知 (财地字1988129 号) “为了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预算管理,全面反映地方财政 总预算的收支情况,决定对开发区新增的预算收1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 典型法律案例库 一、客工追讨工钱走极端,付出惨重代价一、客工追讨工钱走极端,付出惨重代价 案例:案例:一群客工通过中介被介绍来新加坡做工,受雇 于一家建筑公司。受经济大环境和
11、内部管理不善的影响, 建筑公司开始赊欠民工工资。老板承诺年尾付清工钱,可 元旦过后,仍毫无动静,期盼农历年回家团圆的民工们屡 次集结抗议,每次得到口头答复后,到期日却总是失望而 归。 “狼来了”的故事上演多次后,民工们的耐心终于到 了极限,他们想,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老板“不仁”在前, 也休怪他们“不义” 。某日,趁老板从公司独自回家,几个 人冲上前就把老板给五花大绑押回一个秘密集合地,随后 给老板的家人打电话,让其家人准备好全部所欠工钱,一 手交钱一手还人。这群民工心想,不过只是追回原本就属 于自己的东西,他们更没有要伤害老板的意图,一切看起 来似乎都情有可原。 万万没有想到,警车却在这个时候
12、不期而至,老板的 家人在接到电话后就报警,警方以绑架罪将他们控上法庭。 新加坡绑架法规定,一旦绑架罪名成立,面对的是最 2 残酷的死刑。在经过代表律师的多次求情后,法官最终以 “伤害他人人身安全”为罪名,判处其全部承担相应的刑 事责任,绑架罪名不成立,这群民工才得以保住性命。 解析:解析:根据新加坡绑架法第 151 章第 3 条规定: 任何人为获得赎金而将他人劫持、管制自由或禁闭都将严 重触犯法律,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如果情节严重程度尚达不到死刑,也要受到鞭刑的责罚。 在一些地区,通过挟持老板以获得拖欠工钱的作法比 较普遍。他们会有很大的侥幸心理,认为错不在自己,只 是想
13、要追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可是在新加坡,绑架罪的成 立条件远远简单于中国,而所受处罚却大大沉重于中国。 一旦采用这种暴力方式,通过绑架工头要求其家属以归还 工钱的方式交换人质,根据法律,整个过程已经构成了绑 架罪的一些基本要素。如果法庭宣判罪名成立,那后果是 不堪设想。因此在高度法制化的新加坡,一些表面上看似 是弱者的过激行为,都可能成为断送自己前途甚至是生命 的导火线。 在新加坡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如果遭遇案件中的类 似困境,切不可以暴制暴,盲目随大流。而要利用新加坡 政府为保护劳工权益所创设的条件,向人力部门等机构检 举公司负责人的不良行径,或者向本国大使馆求助,必要 时甚至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
14、回自己的权益。切不可因小失 3 大,更不能在冲动下做出违法行为。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 二、老板拖欠工资二、老板拖欠工资 请不起律师如何讨回?请不起律师如何讨回? 案例:案例:李某是中国来新的永久居民,平时做散工。去 年底,他帮一个新加坡老板做工,可是工钱到现在都没拿 到!由于没有合约,他不知道该如何讨回这笔辛辛苦苦赚 来的血汗钱。 解析:解析:许多来新加坡工作的新移民在经济地位上处于 相对弱势,遇到一些钱债纠纷,无力通过委任律师的方式 进行申诉,在这种情况下,新加坡专门设立了小额索偿法 庭(1 Havelock Squa
15、re) ,专门用于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 和纠纷。 小额索偿法庭以快速、非正式,且花费不多的形式, 处理不超过 2 万新元的申索。小额索偿法庭虽属法庭,却 无需像其他法庭一样严格依循证据法规则,当事人一般可 不由律师代表,必须亲自出庭聆讯。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 三、被公司解雇三、被公司解雇 如何争取应有的权益?如何争取应有的权益? 案例:案例:王某在一家很有规模的上市公司担任工程师, 至今已有七年以上,最近的经济风暴无疑也影响了公司的 4 业绩。今年 3 月,他收到了公司的解雇通知,让其两个月 通知期满后离开。因为是属于解雇
16、,不是裁员,所以他得 不到任何赔偿。 公司给予他的解雇理由是:他是表现差的员工。王某 很吃惊,觉得与事实不符,于是向管理层申诉。他的各项 表现在小组中都名列前茅,主管也帮他反映情况。管理层 的答复是:他们承认在王某所列举的方面,他都没有问题。 他们的看法是,王某向来做的工作太简单,不具备水准, 所以结论就是他的能力差。王某觉得公司管理层的意见是 不合理的。询问可寻求什么法律途径,来争取他应有的权 益和尊严? 解析:解析:面对这种情况,王某必须依据他与公司之前签 订的书面雇佣合同,如果合同上有规定公司以一些与事实 不合的罪名将员工解雇,会得到哪些处罚,这些都可以作 为申诉的依据。 在新加坡,员工
17、遇到被公司解雇的情况,一般得不到 任何赔偿,唯一能够作为维权武器的,就是去查询过去与 公司签署的雇佣合同,作为基础。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 四、新移民婚姻破裂四、新移民婚姻破裂 该在哪国申请离婚?该在哪国申请离婚? 5 案例:案例:阿强(化名)和阿清(化名)在中国某城市登 记结婚,随后他们两人共同前往新加坡打拼,经过一两年 的努力,双双获得了新加坡的永久居民身份。事业的良性 发展虽然一方面改善了他们的物质生活,却也让他们渐行 渐远。每天在应付繁忙的工作之余,他们很少可以与对方 交流,最后导致两人常常因为生活琐事而争吵不休。
18、日积 月累之后,两人都感觉再也无法将这个小家庭维持下去, 阿强甚至收拾了行囊,回到中国。在婚姻关系确实无法挽 救之后,他们各自委托了新加坡的律师,决定提请离婚。 解析:解析:一些新移民会有这样的疑问:我的配偶在新加 坡以外的国家,我们还可以继续在新加坡申请离婚吗?事 实上是可以的。新加坡法律规定,只要夫妻的一方在新加 坡居住或永久定居,新加坡家事法庭就有权力审理,并解 除这对夫妻的婚姻关系。 因此,一些在新加坡的跨国婚姻、新移民彼此间的婚 姻,常常会面临在遇到危机并最终宣告破裂时,夫妻两人 不在同一个国家。新加坡家事法庭可以在若干程序后裁决 婚姻关系结束,其前提并不需要当事的两人同在新加坡,
19、至少一个人居住已经符合条件。 但是,新加坡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强调“家庭”概念的 国家,因此,在新加坡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会比较复杂 和严密,而要求也会相对其他国家更高些。比如,为防止 6 双方草率结婚,或强势一方的为所欲为,在新加坡办理离 婚的前提是: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得少于三年,如果婚后不 足三年想要离婚,必须先获得法院的许可。整个离婚程序 大致需要六至八个月时间,程序上,离婚申请人需提出至 少一个或一个以上导致婚姻破裂,并已达到无法挽救的理 由。 根据新加坡法例第 95 条妇女宪章 ,要证明婚姻破 裂的理由,包括:1)对方有通奸行为;或 2)对方行为不 合理以致无法忍受;或 3)遭对方遗弃不少
20、于两年;或 4) 双方同意离婚,并分居至少三年;或 5)单方面申请离婚, 并证明与对方分居至少四年。 在新加坡,离婚的整个过程,几乎都是在法庭的管辖 和裁决下进行,并且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提交各项文件。所 需材料的齐备、有效性和数量之大,一般是非专业人士都 应付不来的,而法庭也会通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出庭。 这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和上庭要求,通常都会让意欲离婚的 当事人双方,委托律师为他们进行操作。 由于在划分财产和争取抚养权的问题上,当事人双方 的利益会产生严重分歧,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两人需要 分别委托律师,以确保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有效。 家事法庭对于每一起离婚案件的裁决,并不仅仅限于 宣布婚姻关
21、系的解除,还包括婚姻共有财产的分割、孩子 7 的抚养权判定,以及孩子和妻子的赡养费问题。这些后续 问题,事实上可以作为选择哪个国家进行离婚程序的参考。 回到本案中,阿强和阿清两人在中国登记,因此,他 们可以选择在中国或新加坡提出离婚,并最终解除婚姻关 系。有些新移民或许会问,那到底是在新加坡办理好,还 是回到中国办理比较好?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新加坡购买房产、积累公积金或 养育小孩,也就是说,在新加坡建立起一定的物质基础后, 离婚的整个受理更适合在新加坡完成,因为这对于保证离 婚后遗症的减少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
22、考。 ) 五、离婚了,还可以留在新加坡吗?五、离婚了,还可以留在新加坡吗? 案例:案例:赵某本身是新加坡 PR,她的孩子和先生是新加 坡公民。因为自己是中国人,公公和婆婆平时态度不好。 她先生已经快半年没有做工了,一点存款都没有,晚上还 经常同朋友出去喝酒,白天一整天睡觉,起床就一直打游 戏。我虽有做工,薪水只有 1000 元而已。负担真的很重, 赵某忍受不了,想离婚,她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离 婚了,可以继续留在新加坡吗? 解析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对方的行为无法忍受 8 为由,向法庭提出离婚。法院判定抚养权时,会根据孩子 的最大利益原则来判定孩子的归属。也就是说,这位妈妈 按
23、照法律享有平等的抚养孩子权利,但同时经过法官的考 量,即法官根据是否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的原则,最后判 定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予哪一方。 离婚后,如果这位妈妈能够继续留在新加坡工作,那 仍然可以居住在新加坡。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 六、法庭会照离婚协议判决吗?六、法庭会照离婚协议判决吗? 案例:案例:吴某是新加坡公民,十年前和妻子在中国注册 结婚,育有一个 8 岁小孩。目前,她已和妻子分居两年, 并且准备在新加坡办理离婚。现在,彼此间最大的矛盾, 就是我和太太都想要小孩的抚养权。他们存在两个方面的 疑问: 1.他们是否可以协议彼
24、此分享小孩的抚养权?比如双 方轮流拥有,每方各带小孩两年。 2. 他们想办理协议离婚,想知道具体流程。 解析:解析:在新加坡办理离婚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法庭 审理、诉讼的过程。如果夫妻双方在争夺孩子抚养权、分 割财产方面,有巨大分歧,整个离婚在法庭审理过程,就 会比较激烈和复杂。 9 当然,夫妻也可以事先达成协议,但是一方必须向法 庭提出申请,才能进入正式的离婚过程,法院通常会排期 审理,在事先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回应方认为自己不 需要出庭,也没有问题。当然,申请方或其代表律师是必 须要出庭的。 新加坡协议离婚的意思,只是双方在进入离婚程序前 双方沟通协商,并不意味着此协商结果,就必定是最后
25、离 婚所拿到判决的分配结果。简言之,协议并不排除法庭的 权力。 比如,根据吴某的描述,他与妻子可以事先协商共同分享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各带两年。他们在向法庭提出这一请 求时,法庭会根据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衡量上述方 式是否有利孩子的成长;如果法庭认为没有充分理由这样 做,且对孩子不利,即便夫妻双方协商同意,最后此要求 还是无法获批并执行。 因此,在新加坡协议离婚还是无法离开法律程序,家 事法庭出示的最后判决书,才表示婚姻关系自此合法、有 效地结束。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 7 7、准证到期,中介不给工作怎么办?准证到期,
26、中介不给工作怎么办? 案例:案例:王某是拿 S 准证的中国人。当时来新加坡时交 10 给中介 6500 元新币,中介帮其找到工作,到现在满一年。 现在王某的准证一年已经到期了,需要更新,可是中介不 给同意,而王某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两年。王某应如何维 护自己的权益? 解析:解析:王某当务之急是先解决 S 准证的更新问题,可 以先与雇主协商,如果雇主愿意继续帮助更新,那么问题 也可以解决。 当然,如果雇主拒绝而最终影响到你留在新加坡的权 利,根据你在问题中所罗列的证据,目前你手中应该有一 份与中介公司签妥的为期两年的委托服务合同。根据合同 条款,中介公司的行为已经违约,如果它继续不愿意受理 你的准
27、证更新情况,你可以委托另外一家中介先解决你在 新加坡的停留问题,以免被迫到期必须离境,随后可以状 告原先的中介公司违约,并要求索赔。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 八、一条香烟八、一条香烟 闹出大事闹出大事 案例:案例:李天(化名) ,30 岁。2009 年 1 月,他乘坐游 轮抵达新加坡游轮中心,在入关时,他忘记包内携带了在 游轮上购买的免税商品中华香烟一条,因此没有向海 关申报,而选择了绿色通道。 当他的行李缓缓经过海关的 X 光验物器时,工作人员 11 发现其包中,存有未申报付税的香烟。于是,移民厅的工 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8、对李天及他的行李做进一步的检查, 当场取出了一整条(10 包)未开封的中华烟。 李天面对这样的状况一下子不知所措,他承认包内的 香烟属于他本人,也承认自己的这一行为触犯了海关的相 关规定。 可是,当移民厅工作人员就香烟的数量开出确定的罚 款数额时,李天却犹豫了,他本能地向这些工作人员求情, 希望罚款的数额可以减低一半。面对这样的讨价还价,工 作人员立即认为李天根本是在抗拒缴纳罚款,也意味着他 对自己所触犯的法律不认可。 在这样的情况下,移民厅工作人员立即拿出手铐,准 备将李天逮捕。面对这一措手不及的情形,李天更显慌乱, 他不明白为什么在自己表示愿意缴纳罚款的情况下,还要 被拘捕,便本能地抗拒工
29、作人员,甚至发生了身体冲撞。 最后,李天被扣押至警察局,等待他的可能是牢狱之 灾。 解析:解析:本案中的李天在事实上触犯了三项法律。 首先,根据新加坡海关法第 70 章第 15 部分第 128I 条, 有关占有、储藏、传送和庇护商品以致发生违法行为的规 定,其中第(a)(ii)款项说明:任何人携带未申报关税的违 禁物品,都属于违法行为。 12 其次,根据商品与服务消费税法第 117A 章第 26 和 77 条,商品与服务消费税令第 117A 章第 4 条第 3 段,以及商 品与服务令关于海关法应用的第 117A 章第 5 条第 2 段,任 何人携带未申报关税的违禁物品,同时也没有缴纳消费税,
30、这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根据海关法第 70 章第 137 条(a)款规定:任何 人在海关工作人员、其他公务人员及助手或为防范违法行 为而雇用的人员,在执行任务、没收违禁物品时,进行攻 击、辱骂或者妨碍,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 很明显,一开始,李天携带未申报的香烟入境新加坡, 已经触犯了上述前两项法律,如果他在海关和移民厅工作 人员的指示下,立即当场缴纳足额罚款,此案就不会延伸 到触犯第三项法律的地步。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 九、网上论坛卖药也违法九、网上论坛卖药也违法 案例:案例:小孙(化名)在新加坡工作,他的女友也在年 初
31、时,被中国公司派来新加坡锻炼一年,这个消息让这对 年轻情侣非常雀跃,眼看就要生活在一起了,他们未雨绸 缪地为将来做一些准备。 小孙让其女友购买一些药品入境新加坡,两人团聚时, 发现女友弄错了剂量,导致买得过多。两人思忖着,放在 13 家里也是浪费,不如看看有没有其他需要的人,也能转手 再卖出去。于是他们随即在几个知名论坛上发布帖子,并 留下联系方式。 过了几天,他们两人等来的不是买家,而是来自新加 坡卫生科学局的传票。他们由于在论坛上擅自销售药品而 被起诉。 解析:解析:根据新加坡法典第 176 章药品法第 5 条处 理医药产品普遍适用条款第 1 项:除非被授予与这一章所 提及产品相关的许可,
32、任何人都不得从事以下事务: (a) 销售、供应,或出口任何医药产品;(b) 辅助销 售、供应,或出口任何医药产品;(c) 辅助生产或囤积任 何医药产品,以供销售、供货或出口。 第 2 项进一步规定:除非获得相关产品许可或进口许 可,任何人都不得进口医药产品。 事实上,即便从常识的角度,相信大多数读者在看到 这些法规前,都会知道不能擅自销售药品的道理。在新加 坡卫生科学局的官方网站上,也有与健康和医药产品相关 的各项法律简介。 所以于情于理,本案中的当事人都不应该犯下这样的 错误。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 14 十、暴力事件零
33、容忍十、暴力事件零容忍 案例:案例:小林受邀参加大学同学会的郊游活动,期间他 发现另一名不太相熟的同学小健带上了女友,长得非常可 爱。小林心中顿生好感,在郊游过程中,小林常常主动与 小健的女友搭讪,并借故献殷勤。小健刚开始还未察觉, 慢慢发现了这一苗头,心里非常疙瘩,他暗示小林远离自 己的女友,注意自己的言行。小林非但不听,反而变本加 厉,甚至冒出了许多难听的话。小健一时气不过,就动手 打了小林,双方撕扭在一起。这时,小林一拳挥向小健, 把小健的眼镜打落在地,小健本能地去拾地上破碎的眼镜, 小林一个箭步冲向小健,刚好小健拾起眼镜挥向小林的脸, 结果导致小林的眼睛被严重戳伤。 小林被送往医院后,
34、警方介入调查,最后以“严重伤 害他人身体”罪名将小健控上法庭,小健被判入狱。 解析:解析: 有人会为小健不平,因为小林挑逗其女友在前, 小健被激怒才动手打人,这似乎也算是“男儿本色” 。而后 来的“戳伤眼睛”事件纯粹属于本能的防卫,当两人厮打 时,很少有人能清晰地分辨怎样做才能既伤到别人又伤得 不严重,所以小健似乎情有可原。但是,新加坡对于发生 暴力事件的法律规定有着“零容忍”原则,也就是说,参 与暴力事件的各方,尤其是施暴导致严重后果者,无论他 15 的促因有多么合理,一般而言,他都会因为自己的暴力行 为而受到制裁。 根据新加坡刑法典第 335 条规定:任何人因为突然和 严重的挑衅而主动对对
35、方造成重大伤害的,如果他既不是 有意也不知道自己即将对挑衅者之外的任何人造成此重大 伤害,他可能将被判入狱达 6 年或处以罚金达新币 1 万元 或两者兼施。 (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以上案例和解析由钟庭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 十一、说十一、说“坏话坏话”构成诽谤构成诽谤 案例:案例:程钦江(化名)大学毕业后任职于新加坡某电 子产品公司从事销售业务,由于工作表现突出,五年后顺 利晋升为销售主管,手中掌握了大批客户信息。可惜好景 不常,在几次花红分配事宜上,他与公司经理发生了严重 的争执。 矛盾不断升级后,心有不服的程一怒之下,将该公司 很多未能被证实的不当或违法行为,编成一封很长的邮件, 群发给他所掌握的大批客户。此事一经传开,公司上下立 刻展开调查,最后将程钦江告上法庭。程被判诽谤罪名成 立,必须支付巨额赔偿。 解析:解析: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一方为宣泄自己对 某人或某一整体(对方)不满的情绪,向不相关的第三方 16 传达许多未经证实的、不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