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 2019 年度工程技术系列 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方案 为贯彻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人社部令第 40 号)和我 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 展思想,进一步实现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化、集 约化、便利化,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2019 年度专业技术职 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988 号)精神,结 合我市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级别 环境保护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职称。 二、申报范围 (一)我市(含驻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 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职的环境保护专业(以下简 称本专业)技术人才,
2、以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在津工作从事本专业的港澳台技术人才和外籍人才,可以申报。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 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 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三)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激发企业 创新活力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915 号)精神,对我市各 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 青年人才,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其 中,与我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 1 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 少于 2 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我市申报参评。 三、
3、申报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 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本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 的申报条件。 四、评审标准 按照天津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五、评审方式 2019 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人员须参加本专业考试。 六、申报材料 (一)单位提供材料 委托评审函 1 份(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 (二)个人参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副高级提供 3 份,中级提供 2 份,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加盖相关部门印章) 。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副高级提供 20 份, 中级提供
4、20 份,使用 A3 纸单面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 3.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材料、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 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或聘任文件(体现任现职资 历)各 1 份复印件(上述材料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 4.业绩报告、论文、获奖和专利、业绩佐证材料各 1 份复印 件(上述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需使用系统生成表格打印,并将复印件材料按顺序 装订成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职称资 格证、劳动合同等申报材料的原件,需在职称系统中提交清晰 的扫描件。 七、时间安排 按照 2019 年度天津市职称评审统一要求,评审时间安排和 工作进度如下: 1.8 月
5、 15 日前:向社会公布本专业职称评审总方案,并报人 社局备案。 2.8 月 15 日至 8 月 31 日: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3.9 月 30 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工作,收取纸质评审材料(报 送或邮寄均可,日期以发件时间为准,联系方式见附表) 。 4.10 月 15 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专家库人员名单,核准备 案。 5.10 月 25 日前: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申报人员考试。 6.10 月 31 日前:通过职称系统专家库管理模块随机抽取评 审专家。 7.11 月 15 日前:向市人社局报备评审会议时间和地点。 8.11 月 30 日前:召开评审工作会。 9.12 月 15 日前:对评审结
6、果进行公式。将公示无异议的评 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布,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报送市人 社局备案。 10.2020 年 1 月 15 日:向业务主管部门印发评审通过人员 通知。申报人可登陆职称系统自助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 员可下载并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退还申报材料。 八、公开方式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 ) 。 九、有关说明 1.申报人登陆职称系统(网址: ,在线进 行申报、上传佐证材料。申报人应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工作。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 少于 7 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2.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
7、才职业贯通发 展,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 (津人才办20196 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技术系 列环境保护专业职称。对企业已聘用的应用型人才,申报职称 时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案例、研究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 论文,对经市人才办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中的核心 人才,可由企业董事长签署业绩证明函 ,用于替代论文。 3.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时,继续教育情况实行承诺制。申 报人在职称系统中如实填报各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专 业培训学时和总学时数,无需上传佐证材料。用人单位负责对 申报人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 4.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8、 2019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规定。 申报人要履行承诺义务,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2019 年评委会安排情况一览表 附件: 2019 年评委会安排情况一览表 序号评审委员会评 审 范 围评审方式联系地址公开网站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收材料 时 间 拟评审 时 间 1 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 环境保护专业副高级 职称评审委会 2 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 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 称评审委会 环境保护专业领域内从事环境 科研、环境监测、环境管理、 环境工程、环境科技咨询与信 息、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工 程技术人员。 专家 评审 天津市南开区 复康路 17 号 市生态环境局 人事处 612 室 天津市生态环 境局网站室 (http:/sth ) 吕芳毅87671826 8 月 15 日 至 9 月 30 日 11 月 30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