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辽宁省县区青少年自行车比赛 竞赛规程1、 主办单位辽宁省体育局2、 承办单位桓仁县体育局3、 竞赛日期和地点2018年9月27日至28日在本溪市桓仁县举行。4、 参赛单位1、 各市选派一支以区或县为代表单位的运动队报名参赛;2、 省级自行车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可优先报名。5、 竞赛项目甲组乙组男子(3项)女子(3项)男子(3项)女子(3项)1公里个人计时赛500米个人计时赛1公里个人计时赛500米个人计时赛10公里个人计时赛10公里个人计时赛10公里个人计时赛10公里个人计时赛40公里团体赛30公里团体赛30公里团体赛20公里团体赛6、 运动员资格(1) 年龄规定甲组2000年1
2、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外省籍运动员须代表辽宁省在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注册,方可参赛。(3) 参赛运动员需在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注册,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参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运动员需身体健康,符合本项目竞赛要求者方可参赛。(4) 专业队运动员及代表外省(市)在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在专业队试(集)训运动员、省体校及沈阳体育学院竞技体校在校运动员,符合条件者可代表所在县区报名参赛。7、 参加办法(1) 报名人数:各参赛队可报领队(或医生)1名、教练员各组别男、女队各1名、
3、机械师1名,运动员甲组男、女各8名,乙组男、女各8名。(2) 每项目每单位报名和参赛人数(见下表)项目甲组乙组个人计时赛3人3人公路团体赛6人取第4名运动员成绩(三)每名运动员最多可参加2项比赛。(四)乙组运动员可跨组别参加甲组比赛,每名运动员只可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八、竞赛办法(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名次不并列。(二)竞赛器材;服装、器材、车辆自备。参赛运动员必须带安全头盔等相应安全器材。(三)比赛使用指定车型为:凯路仕340型。九、录取名次与奖励1、个人、团体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牌证书奖励。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10、 报名与报到(1) 各参赛队报名表以电
4、子版的形式(带公章的JPG或PDF版本和word版本)分别报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和桓仁县体育局(邮箱地址见补充通知)。报名表以收件时间为准,不接受逾期报名。(二)裁判员、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各参赛队在报到当天20:00时前将本队最后确认报名表报大会编排组(不可更换运动员及项目),逾期按原始报名表进行编排。11、 裁判员选派裁判员、裁判长、技术代表及仲裁委员由辽宁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承办单位需为裁判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2、 经费(1) 赛会期间各参赛队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不安排食宿。(2)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自理。(3) 省体育局选派工作人员相关费用自行承担。13、 比赛中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14、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15、 本规程解释权属辽宁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