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笔试 报 名 登 记 表 姓 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 报考类别人员类别 最高学位最高学历 1 寸正面 免冠近照 (加盖县教育局 骑缝印章) 身份证号考试流水号 最后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现从事职业 户籍所在地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号) 通讯地址邮编 基层 单位 审查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高等 学校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报名学科是否报名补修和考试考试成绩 登分人签章 教 育 学 心 理 学 报名 学科 及考 试成 绩 教育教学基本 素质和能力 说明: (1)此表由报名者本人填写其基本情况
2、部分。 “考试流水号”由报考人员所在高校填写。其中 前两位为学校代码:哈工大为“01”,哈工程大学为“02”,东北林大为“03”,哈商大为“04”,哈 体院为“05”,牡医学院为“06”,司法警官职院为“07”,农业工程职院为“08”,林业职院“09”, 农垦职院为“10”,农业职院为“11”,齐齐哈尔职院为“12”。第三至第五位为各高校报考人员 的流水号,由各高校按本校报考人员报考次序连续编排。 (2)各高校按照省教育厅发布的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 申报教师资格时,此表装入其申报档案; (3)表中, “报考类别”按申请教师资格相应类别填写, “人员类别”按报考人员情况,分别填写 在职在编教师、拟聘任教师职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