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圩新区善后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示范区发展建设的需要,推动徐圩新区善后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拟开展徐圩新区善后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现就善后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同类工作经验的单位参与报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2011年,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为规范徐圩新区善后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提高徐圩新区善后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启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二、工作任务及要求(详见
2、任务书):1、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要求,为新区编制善后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并通过省市环保部门的科学性、可行性审查。三、报价: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投标报价,实现总价包干。投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咨询费、审查费、专家费及人工、差旅、会议、税金等一切费用。四、时间节点及付款方式1、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2、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修改后上报省环保厅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五、资格条件(原件备查):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3、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须具备完成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自2014年2月至今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类似工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经验(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六、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报价单(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类似项目业绩包括:2014年2月至今有类似业绩的经验(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投标人对本项目认识、基本思路及建议;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密封后(壹正四副),于2017年2月9日 14:30 时以前送达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原件备查,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八、评标定标: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同时与各投标人进行洽谈,洽谈后将综合考虑报价、方案、类似业绩等方面因素,择优选择中标人。九、附件:附件:徐圩新区善后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编制任务书招标人(公章):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办 公 地 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办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18-8225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