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六盘水水环表201913 号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贵州东盛华塑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 PVC、PPR管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州东盛华塑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单位)报来的年产 5 万吨 PVC、PPR 管件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评估意见 (六盘水环评估表2019231 号)已收悉,我局结合市生态 环境局水城分局的初审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 表及水城分局的初审意见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工 艺、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一、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2、建成后 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并按相关规定完 2 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违反本规定的, 由业主自行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 本项目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 用的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 我局报批环评文件。本项目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 建设单位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项目需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取得合法的 排污许可证之后才能投运。 四、 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六盘水市生态环境 局水城分局负责。 2019年10月 17日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19 年 10 月 17 日印发 共印 1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