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些重要的风险并没有包含 在内,例如,没有考虑到确定给付型养老金业务中 与保证及选择权定价相关联的波动风险。对非寿险 业务,SCR 的计算不考虑预期利润或损失,这可能 令那些认为设定资本要求时应该考虑到承保周期的 影响的保险公司感到失望。三次定量影响研究 (QIS1、QIS2、QIS3)实践已经证明,对损失吸收 的处理是非常困难的,但这一点仍然被写入了 Solvency II 法令框架草案 。 在得到监管层的同意后,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 经验确定 SCR 中参数。公司也可以根据所面临风险 的本质、规模以及复杂程度对风险模块进行简单计 算,毕竟要求所有公司都应用标准的 SCR 计算公式 是不合适的
2、。但是,如何将公司根据自身经验确定 SCR 中参数计算 SCR 和公司根据内部模型确定 SCR 分开,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5 MCR MCR 的计算应该符合以下原则;80-90%置信 水平下的一年期 VaR,简易,便于审查以及设定绝 对下限(非寿险公司一百万欧元的绝对下限,寿险 公司二百万欧元的绝对下限) 。对那些不能满足 SCR 或 MCR 要求的保险公司, Solvency II 法令 框架草案给出了具体的处理方案。 6 投资 草案规定,保险公司所有的资产都应该按照 “谨慎人原则”被投资。特别的,应该整体上保证 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这一点对所有的 自由资产都适用,尤其是那些
3、用来支持 MCR 和 SCR 所要求的资产。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应该进 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资产的有效分散,衍生工具 应该有助于减小风险,在欧盟内对应保险风险的责 任准备金应该能够被欧盟区域内的资产所匹配。 (二)(二)支柱支柱 2 支柱 2 主要包含对偿付能力监管的定性要求。 保险公司的经营必须有适当的风险管理程序、风险 管理工具(如再保险与衍生工具)和资本战略,其 内部控制机制和程序必须对每种显著的风险进行定 量度量和定性分析,经常使用压力测试,包括情景 测试和敏感性测试来评估公司的资本是否足够。监 管当局需要定期及时评估保险公司的经营战略、治 理体系、投资政策、自有资金的质量和数量等,使
4、 公司的资本水平与风险程度合理匹配。监管层在行 使这些权利和义务时,必须坚持“相符原则” ,即 促使监管要求和监管行为与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 风险的特点、规模、复杂程度相符合。当公司的风 险状况显著偏离计算 SCR 时的假设状况时,或者公 司的治理体系出现偏差时,监管层需要对公司设定 资本附加(capital add-on) ,并至少一年审查一次, 直到这种偏差消除。 每家公司都应该定期进行自身的风险与偿付能 力评估(ORSA,Own Risk and Solvency Assessment) 。ORSA 应该是公司经营过程的一个完 整部分,并在公司的战略决策中就应该考虑到。 ORSA 的结果
5、应该包含在呈报给监管层的报告中, 并且至少应该包含以下部分:整体的偿付能力要求 (考虑到特定风险状况、风险容忍限制及公司经营 战略) 、在连续基础上符合与责任准备金相关的要 求和资本要求、公司实际风险状况和 SCR 计算(不 管是标准方法还是内部模型)中假设风险状况的偏 离程度。 (三)(三)支柱支柱 3 支柱 3 致力于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不仅包 偿付能力 精算通讯第六卷第三期 - 23 - 含定期的监管报告以支持风险导向的保险监管方式, 还包括致力于加强市场机制和市场约束的公开披露 要求。保险机构应当上报充分的信息,以便监管。 这些信息包括公司治理体系、公司经营业务、偿付 能力评估原则、
6、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系统、资本结 构、资本需求和资本管理等。 Solvency II 法令框 架草案还要求,保险机构每年应当发布一份公共 报告,简短而主要的披露其偿付能力状况和财务状 况,其中包含公司经营业务及其绩效、公司治理体 系、风险暴露、风险集中、风险转移和风险敏感性、 偿付能力评估基础和评估方法,以及对偿付能力评 估报告和财务报告中任何主要差异的解释。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还要求披露资本管理的状 况,包括自有资金的结构、额度和质量、MCR 和 SCR、帮助公众理解 SCR 计算中内部模型和标准模 型差异的信息、在报告期内公司不符合 MCR 或显 著不符合 SCR 要求时所作的解释等。 So
7、lvency II 也关注在集团监管过程中不同监管 机构的合作。金融集团由于其集团化经营的特点, 具有风险分散的效应,如果忽略这一点,将会高估 风险。在Solvency II 法令框架草案中,有关集 团监管的内容占了很大的篇幅,反映了 Solvency II 相较于 Solvency I 而言,对集团监管越来越重视。 保险集团的资本要求必须与该集团单个实体的资本 要求分开进行评估,并且应反映出针对该集团的多 样化效果和集团法律结构和任何集团内部协议的资 本含义。在一定情况下,欧洲保险与再保险公司允 许使用集团的资产作为补充资金,来支持对公司的 偿付能力要求,这可以帮助集团更加有效地在子公 司之
8、间分配资产,制定更有效的资金运用策略。将 集团监管关键方面监管的主要责任授予保险集团监 管者,这将会建立一套新型的、更加有效的保险集 团监管的机制。 三、第三次定量影响研究(三、第三次定量影响研究(QIS3) 为考察定量监管要求对保险公司经营及偿付能 力水平的影响,CEIOPS 还进行了四次定量影响研 究(Quantitative Impact Studies,QIS) ,分别于 2006 年 3 月,2007 年 1 月和 2007 年 11 月发布了 前三次的 QIS 报告,QIS4 报告将于 2008 年 11 月 发布。Solvency II 前两次的定量研究主要讨论监管 体系框架和内
9、容的设计,QIS3 则是第一次进入实际 操作层面,对各评估方法进行测试,比较其可行性 与适用性,并考察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偿付能力 资本要求的影响。在咨询过程中,QIS3 对保险业的 资本充足度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欧洲保险市场 整体的资本充足度情况良好。但是报告同时也指出, 整体资本状况的良好性并不能保证在个体公司水平 上的资本状况。从 Solvency I 到 Solvency II 是由非 风险导向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向风险导向偿付能力监 管体系的转变,因此对各公司的偿付能力资本要求 应与其自身风险正相关。 (一)(一)QIS3 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Solvency II 采用总资产负债表
10、方法(total balance sheet approach) ,在评估偿付能力时同时对 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QIS3 考察的资产负债表结构 与 QIS1 和 QIS2 基本相同,主要包括资产与责任准 备金的评估、SCR 与 MCR 的计算、自有资金 (own fund)和合格资本的确定,并用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和三级资本来描述保险公司的合格资本。 可用 资本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 风险边际 SCR 其他负债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表表 资产的市 场价值 负债的市 场一致价 值 市场及信用风险 准备金风险 保费风险 最优估计 可用 资本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 风险边际 SCR 其他负债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表
11、表 资产的市 场价值 负债的市 场一致价 值 市场及信用风险 准备金风险 保费风险 最优估计 可用 资本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 风险边际 SCR 其他负债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表表 资产的市 场价值 负债的市 场一致价 值 市场及信用风险 准备金风险 保费风险 可用 资本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 风险边际 SCR 其他负债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表表 资产的市 场价值 负债的市 场一致价 值 可用 资本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 风险边际 SCR 其他负债 资资产产负负债债表表 资产的市 场价值 负债的市 场一致价 值 市场及信用风险 准备金风险 保费风险 最优估计 图 1:资产负债表样表 1责任准备金 责任准备金包括最
12、优估计(best estimate,或 偿付能力 精算通讯第六卷第三期 - 24 - current estimate)和风险边际(risk margin)两部分。 计算负债的最优估计时,需考虑未来所有可能的现 金流(包括费用、赔付、税收、保费收入等) ,基 于当前可获信息建立假设,使用无风险利率 1贴现 获得现金流的期望现值。QIS3 要求至少采用两种方 法计算负债的最优估计,分析比较后选取较优的一 种方法,或者也可以将两种方法的结果综合考虑。 选取评估方法的标准为:能谨慎、有效、客观地描 述负债的特征并且易于实施。 在计算风险边际时,对于可由其他金融工具对 冲的风险(hedgeable r
13、isk) ,以金融工具的市场价值 作为风险边际。对于不可用金融工具对冲的风险 (non-hedgeable risk) ,使用资本成本法(cost of capital)计算风险边际,要考虑的风险包括:市场 风险、信用风险、保费风险及再保险风险。由于不 同产品线具有的风险特征不同,QIS3 要求对每一产 品线分别计算风险边际,或者也可以将产品线按风 险特征分类,把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产品线作为一 类,对每类产品分别计算其风险边际。 2SCR 在模拟出损失分布后,对于每一种独立的风险 因素,SCR 的计算方法是较为简单的,但对于一些 较难量化的风险(如操作风险、巨灾风险等) ,要 准确地得到其损失分布是很困难的。此外,由于各 风险之间具有相关性,SC蝄L(匀渀讀缁缀節貔%頀h椀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猙甙晒讃搀漀挀砀瀀椀挀最椀昀晒讃搀漀挀砀尀尀挀昀搀挀昀戀攀戀欀瀀最砀搀眀攀娀樀儀匀挀圀眀甀欀夀焀猀愀甀漀倀戀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