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44.50KB ,
资源ID:1403911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unet.com/d-140391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隆德县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共性部分) .doc)为本站会员(WXLW)主动上传,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库网(发送邮件至13560552955@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隆德县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共性部分) .doc

1、隆德县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共性部分) 序号 信息事项名称信息事项内容不予主动公开法律政策依据 1 标密信息 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 “机密”“绝密”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条 2 未标密,但内容涉密信息 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自然 人身份、通信、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 私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3 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 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4 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 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 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

2、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 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 号) 5 人事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尚未公布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计划、方案和政策 人事部、国家保密局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 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统计信息 开的信息 人事处分决定 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 包括财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6 财务工作中不予主动公 开的信息按规定应不予公开的财政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 比如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以 及检举信原件、

3、复印件 举报奖励审批兑现信息 7 信访工作中不予主动公 开的信息 关于“书记信箱、县长信箱”信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其它监管事项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8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 批及行政执法中涉及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 人隐私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公开后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影 响社会稳定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执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9 内部管理资料中不宜公内部合同和协议文本;内部统计数据;单位人员非工中华人民共

4、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国 作联系方式;研究中尚未实施的事务;行政复议、法律 诉讼资料 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05 号) 开的信息 机关内部工作需要且不宜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请示、 专报、通报、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研究课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 四条 10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查阅的案卷信息 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 复议等行政行为的案卷材料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但应当告知其进行查阅的 方式和途径 宁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 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10第 21 号)第 二十六条 11档案信息 档案信息是指已经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和档案工作 机构的政府信息。档案信息的公开与否依照有关档案 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由行 政机关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保管的政府信 息不视为档案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12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可以进行查询的税费 可以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但应当告知其可以查询的方式和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 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 生、行政登记等政务信息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