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环保师环审2016117号关于第七师一二四团职工创业园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第七师一二四团: 你单位第七师一二四团职工创业园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新疆兵团第七师124团团部东南方向,G30高速公路以南,124团4连以北。新建、改扩建道路总长4770m,共计9条道路,呈方格网式。其中南创业园道路设计车速均为40km/h,东风南路为改扩建道路;东环路K0+000-K0+250为改扩建,K0+250-K0+488.030段为新建道路;致富路为改扩建道路;其余道路均为新建道路。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
2、环保投资为129.7万元,占总投资的5.90%。项目总占地面积79362m2,绿化面积41202m2,绿地率为51.92%。根据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规划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尽量避开生活区和人流密集的交通要道,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做好施工现场防护和材料堆场的管理工作,现场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做好遮蔽,避免大
3、风天气施工,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结束后临时沉淀池必须掩埋、填平。(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设备做好减振、消声处理,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合理取用土,施工弃土及时清理,废弃施工材料分类回收,循环利用。(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六)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危险品运输监管制度,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各类泄漏、散装超载车辆通过,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引发环境污染。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四、工程规模、建设地点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五、本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师环保局负责,我局委托师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七师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4日抄送:师环境监察支队。兵团第七师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