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目录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建设内容及意义11.2 项目用地情况21.3 规划调整依据32 规划调整的原则33 规划调整总体情况及指标调整情况44 建设用地核减方案55 林地补划方案66 结论7附件9I1 项目概况1.1 项目建设内容及意义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位于和平镇总口村,呈狭长条带状 分布,漂流河段长约 2.5 公里,上下游落差 38 米,坡降 5%。 是以万泉河源头乘坡河漂流为基础进行深度拓展开发,发展 户外漂流、生态观光和休闲娱乐的旅游项目。该项目将漂流 与幽谷徒步、单车骑行、 乡村旅游
2、有机结合,丰富旅游产品 内容,打造漂流旅游精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旅游步道、旅游厕所、游客综合服 务中心 (包括售票中心、综合服务楼、观光吊脚楼、雨林琼 岛服务中心、观景台、山水天地、人行漫水桥、峡谷高空拓展、玻璃漂流滑道等) 、停车场、大门、标识标牌等建设。图 1 :项目区位图11.2 项目用地情况(1) 项目区规划地类情况依 据 琼 中 黎 族 苗 族 自 治 县 总 体 规 划 ( 空 间 类 2015-2030) 分析项目用地规划地类情况,和平大自然漂流 项目用地面积 1.2256 公顷,其总体规划用途为级保护林地 0.3484 公顷、级保护林地 0.6748 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3、0.0369 公顷、其他农用地 0. 1465 公顷,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 流湖泊水面 0.0110 公顷、 园地 0.0080 公顷。项目总体规划 地类面积详见表 1。表 1 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总体规划地类面积表单位:公顷类型规划地类面积林地控制线级保护林地0.3484级保护林地0.6748其他建设用地边界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369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边界线 其他建设用地边界线其他农用地0. 1465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0.0110园地0 0080合计1.2256(2) 项目区现状地类情况依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18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分析项目用地现状地类情况,和平大自然
4、漂流项目拟申 请用地面积 1.2256 公顷,其现状地类为水工建筑用地 0. 1966 公顷,村庄 0.0188 公顷,其他园地 0.4240 公顷,有林地 0.5862 公顷,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具体详见表2:2表 2 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现状地类面积表单位:公顷类型现状地类面积建设用地村庄0.0188水工建筑用地0. 1966农用地其他园地0 4240有林地0.5862合计1.2256此次规划调整项目用地范围内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 线、永久基本农田、 级和级保护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布 局。未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海岸带 200 米范围等生态敏感区域。1.3 规划调整
5、依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 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该项目属于旅游配套设 施,符合第十二条第 ( 二 ) 点即“需在开发边界外新规划建设 经营性建设项目的, 由市县政府向省政府申请批准市县总体 规划调整”的情形。可以调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 ( 空间类 2015-2030) 。2 规划调整的原则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保护、 改善生态环境; 2.严格保护耕地、林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3.严格落实省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 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33 规划调整总体情况及指标调整情况项目用地总面积为 1.2256 公顷,拟将项目区原规划用途 为 0.3484
6、 公顷级保护林地、0.6748 公顷级保护林地、 0. 1465 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0 公顷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 湖泊水面、0.0080 公顷园地调整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为确 保规划调整前后,各项控制指标不突破省下达指标,需核减 1. 1887 公顷规划建设用地和补划 1.0232 公顷级保护林地。 以保证本次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在各项控制指标不突破省下 达指标。此次调整属于建设用地内部调整,不占用新增建设 用地指标。项目总体规划地类变化情况详见表 3,规划控制指 标变化情况详见表 4。表 3 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总体规划地类变化面积表单位:公顷类型规划地类面积调整前林地控制线级保护林地0.
7、3484级保护林地0.6748其他建设用地边界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369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边 界线其他农用地0. 1465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 湖泊水面0.0110园地0.0080合计1.2256调整后其他建设用地边界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2256表 4 琼中县总体规划调整前后各项指标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指标类型调整前省 下达指标调整前落 图面积本次方案调 整情况调整后省 下达指标调整后落 图面积建设用地指标76327631.611. 188776327631.61林地保有量230790230799.91.0232230790230799.944 建设用地核减方案项目用地面积 1.225
8、6 公顷,拟将项目 区占用 0.3484 公 顷级保护林地、0.6748 公顷级保护林地、0. 1465 公顷其 他农用地,0.0110 公顷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 0.0080 公顷园地调整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为确保调整前后 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拟将位于湾岭镇中朗村委会 1. 1887 公顷原规划用途为旅游建设用地地块进行核减。结合 核减地块现状地类情况,按照与现状地类前后一致的原则进 行调整,调整其规划用途为园地。地块影像图详见图 2,具 体调整情况详见表 5。表 5 核减建设用地规划地类变化面积表单位:公顷类型规划地类面积调整前旅游建设用地边界线旅游建设用地1. 1887调
9、整后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边界线园地1. 1887图 2:核减地块遥感影像5建设用地调整方案实现了建设用地“增一减一”,确保了 琼中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省下达 指标。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仍不 突破省级下达指标。5 林地补划方案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 占用林地位置位于和平镇,共占用 规划林地 1.0232 公顷,其中 0.3484 公顷级保护林地、0.6748 公顷级保护林地。根据海南省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 林地补划要坚持“占一补一”的原则。拟将位于国营加钗农场 1.0232 公顷的原规划用途为后备林地的地块调整其规划用途 为级保护林地。根据 2018 年琼
10、中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 果分析,该地块现状地类为有林地、其他园地。根据琼中县 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判读,补划地块为林地,符合补划林地要 求。林地补划情况详见表 6 及图 3。表 6 补划林地规划地类变化面积表单位:公顷类型规划地类面积调整前林地控制线后备林地1.0232调整后林地控制线级保护林地1.02326图 3 补划林地地块遥感影像图6 结论综上所述,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符合海南省省和市县 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中调整市县总体规划的条件。 该项目属于旅游配套设施,符合第十二条第 ( 二 ) 点即“需在 开发边界外新规划建设经营性建设项目的,由市县政府向省 政府申请批准市县总体规划调整”的情
11、形。可以调整琼中黎 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 ( 空间类 2015-2030) 。项目符合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原则,符合保 护耕地、林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符合供地政策和项 目相关产业政策原则,规划调整方案切实可行。规划调整后,琼中县林地保有量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控制指标,对琼中黎族苗7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的实施不产生不利影 响。规划调整方案经审查通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做好数据 库更新工作。8附件( 一 ) 矢量数据( 二 ) 专题图件附图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局 部)- 和平大
12、自然漂流项目和核减补划地块位置示意图;附图 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局 部)- 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区 (调整前);附图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局 部)- 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区(调整后);附图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 年)(局 部)- 和平大自然漂流项目区;附图 5: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局 部)- 核减建设用地地块 (调整前) ;附图 6: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局 部)-核减建设用地地块 (调整后) ;附图 7: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 年)(局 部)-核减建设用地地块。附图 8: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局 部)- 补划林地地块 (调整前) ;附图 9: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局 部)- 补划林地地块 (调整后) ;附图 10: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 年)(局 部)- 补划林地地块。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