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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docx

1、白府办函202137号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白沙黎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监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积极稳妥应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县粮食安全产生的影响,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保持基本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海南省突发公共事

2、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通过采取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置。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和职能部门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粮食市场出现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

3、,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白沙黎族自治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成立白沙黎族治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任总指挥长,协助工作的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发改委主任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工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农发行昌江支行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指导和督查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2)决定启动或结束县

4、级粮食应急响应,开展粮食应急处置,并没有达到预期调整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时, 提请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筒称省指挥部) 进行调控。 (3)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上报信息。(4)根据需要向省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2.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和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兼任。主要职责:(1)掌握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县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建议。(2)根

5、据县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及相关材料。(4)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5)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粮食应急工作。(6)负责白沙黎族自治县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7)负责粮食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8)完成县政府和县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按照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做好互联网舆情监控和处置工作。(2)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县级储备粮的管理

6、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警,收集掌握全县及省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价格干预;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县公安局:维护粮食加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4)县应急管理局:及时通报灾情,确定因灾需救助对象,测算救助需求数量,组织应急救灾粮的发放工作。(5)县财政局:保障粮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确

7、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6)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畅通;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协助征用运输车辆,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需求。(7)县农业农村局: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加强粮油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查处粮油重大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不安全粮油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9)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粮食流通领域,粮食仓储管理环节进行检查,重点对全县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以及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和办理相关案件

8、。(10)县科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指挥畅通。(11)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协助和配合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粮食应急各项工作,完成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2)农发行昌江支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调拨、进口、加工等所需贷款。2.4 应急工作组及职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县指挥部设6个应急工作组。2.4.1 监测预警组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责:(1)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2)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日常

9、监测和走势分析。(3)应急状态下重点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应急措施。(4)应急状态下通报灾情,确定因灾救助对象、救灾粮品种及数量。2.4.2 应急处置组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农发行昌江支行。主要职责:(1)提出县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进出口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意见。(2)确定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并制定下达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供应计划。(3)监督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及时向加工企业运送原粮,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4)组织应急粮源进口调拨

10、和粮食供应,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食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工作。(5)负责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畅通。(6)监督检查应急粮食质量,保证应急加工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7)负责应急时期粮食市场秩序、政策性粮食质量卫生、储存场所、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卫生和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9)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质量的监督检查。2.4.3 应急保障组牵头单位:县财政局。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农发行昌江支行、县科工信局。主要职

11、责:(1)落实县级粮食应急工作和应急培训演练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结算。(2)落实县级应急粮食采购、动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3)落实县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经费。(4)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2.4.4 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按县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社会舆论。2.4.5 治安维护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

12、合行政执法局、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和保障粮食应急时期社会秩序和粮食调运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2.4.6 善后处置组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农发行昌江支行。主要职责:(1)提出应急粮食事后补偿和补充意见,及时补足储备粮库存。(2)对应急所发生开支进行审核和清算。(3)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及时进行清算,收回贷款。(4)加强产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三、预警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县粮食监测预

13、警系统,加强对全县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逐级向省级粮食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3.2 预警发布当有迹象表明粮食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

14、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及程度发布警报,同时向省政府报告。3.3 预警预防行动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建立粮食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收集以及接收到的信息,准确分析研判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会商分析结果,第一时间上报县指挥部总指挥长,并通知事发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在预警信息发布后,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态进展程度,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进行应急防控,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四、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按照粮食突发事件的程度、范围,县级粮食应急响应分为级(特别严重)、级(相

15、当严重)、级(比较严重)和级(一般严重)四个级别。4.1.1 级:县内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地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县范围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100%以上,以及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级响应的应急状态。4.1.2 级:县内2个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县范围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60%以上100%以下,以及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级响应的应急状态。4.1.3 级:县内1个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县范围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40%以上60%以下,以及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级响应的应急状态。4.1.4 级:全县范围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20%以上40%以下,以及县指

16、挥部认为需要启动级响应的应急状态。4.2. 启动程序4.2.1 级: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发地粮食市场异常变化,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向县指挥部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响应。级响应发生后,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同时向省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理情况。4.2.2 级: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粮食市场异常变化,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向县指挥部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响应。级响应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同时向省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理情况。4.2.3 级: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发地粮食市

17、场异常变化,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粮食突发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和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通知,立即启动本县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4.2.4 级: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报告后,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粮食突发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通知。立即启动本县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4.3 响应措施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县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

18、态变化,并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及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县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2)根据事态发展情况,依法动用县级储备粮,提出动用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指挥部下达动用通知,必要时向省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3)落实动用政府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来源,制订动用县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采用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等具体措施。(4)组织事发地粮食企业增加商品库存粮食市场投放量,组织应急加工企业加工粮食,由应急运输企业运送至应急销售网点投放和供应市场。(5)组织事发地粮源筹措,认真做好区

19、域内和跨区域粮食采购安排。(6)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7)加强粮食市场动态实时监测,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8)组织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最高库存量标准限制制度的情况,依法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9)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10)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4.4 信息报告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事发地的乡镇政府要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县

20、政府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政府,事态紧急时,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报告;上报信息时,可先简报后详报,不涉密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外网电子邮箱等方式报送。4.5 信息发布县级应急工作信息由县指挥部统一发布。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粮食应急事件信息资料的核实,并由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4.6 结束响应在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保持平稳、群众心理趋于稳定以及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由指挥部宣布结束应急响应。五、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1.1 应急费用清算对应急动用县储备粮或省储备粮不足时,经县政府批准需要(白沙县无进口粮)采购、征用、加工、供应、运输等不同品种粮食所发生的本金、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经

21、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及时报县财政局清算。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由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县财政局和农发行昌江支行等有关部门及时清算,报县政府审批,收回贷款本息。5.1.2 应急能力恢复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在一年内,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加强粮食收购和购进等措施,补充县级储备粮,在一年内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5.2 总结评估在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情况报告。六、应急保障6.1 物资保障6.1.1 粮食储备县政府要按照省级部署,落实好县级粮食储备计

22、划,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在县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保障粮食风险基金,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节物资和资金,其中:1.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农发行昌江支分行进一步优化县级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2.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经营者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按规定履行最高、最低库存量义务。3.县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6.1.2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在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在县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有关应急粮食加工、运输及成品粮

23、供应,由县级粮食应急系统组织实施:1.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结合实际,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需要,掌握联系和扶持一批靠近粮源及销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粮油加工企业,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内加工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可根据需要,直接从县外调入成品粮或食用油。2.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系统。根据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健全和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选择认定一些信誉好的粮食零售网点、军供网点、连锁超市、商场以及其他粮油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3.建立粮

24、食应急储运系统。县有关部门要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粮食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油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4.县粮食主管部门应当与粮食应急指定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应急企业动态。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名单要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并根据加工经营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粮食应急响应启动后,指定的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6.2 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安排资金,

25、扶持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和应急储运能力建设。县政府要落实资金,加强粮食应急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由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货运(物流)企业,应给予相关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安排资金保障,用于应急车辆平时的维护保养;如果确实需要征用车辆时,应按照市场价格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6.3 交通运输保障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协调应急状态下运送应急粮食物资所需的公路运力,确保公路运输通行。要依法建立粮食应急状态下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应急粮食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事态发展和形势需要,县指挥部可报请县政府下达指令强制执行,可建立与属地部队的合作机制,由部队车辆集中

26、统一运输调度。6.4 通信保障6.4.1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变更后要及时通知成员单位,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6.4.2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粮食应急状态下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七、培训、演练和宣传县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处置粮食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对负有处置粮食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演练,努力形成一支熟悉业务、善于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本预案和其他相关应急法律法规,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良好舆论环境

27、。八、预案管理本预案一般每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九、附则9.1 名词解释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主要粮食品种:大米

28、、面粉和食用植物油等。储备粮:指县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植物油。本预案涉及到的数量以上的都含本级数,以下的都不含本级数。9.2 奖励与处罚对出色完成应急工作、在完成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执行应急规定、扰乱粮食应急工作,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9.3 预案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制定,并负责解释。9.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十、附录10.1 粮食突

29、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附件1)。10.2 县粮食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附件2)。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粮食应急状态发生上报县政府上报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报告(县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预警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和评估后)向成员单位通报全县范围内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40%以下1个乡镇出现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地区出现大批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2个乡镇出现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实施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应急结束后期处置调查评估县粮食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白沙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应急处置

30、组监测预警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道组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农发行昌江支行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科工信局农发行昌江县支行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农发行昌江支行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省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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