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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植物国家植物园只是一个新开始.doc

1、保护野生植物,国家植物园只是一个新开始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珙桐新华社发兰科植物新种卧龙无柱兰新华社发珍稀植物云南石梓新华社发浙江诸暨的枇杷园自然教育基地中,孩子们在学习植物知识。方成摄光明图片【生态观察】编者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保护野生植物无疑是重要的基础一环。6月5日,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让我们共同聚焦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4月底以来,位于北京香山脚下的我国首个国家植物园变身“打卡胜地”,吸引着公众的目光。这里是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南园)和北京市植物园(北园)现有条件基础上扩容增效整合而成,已迁地保护植物1.5万余种。自此,国家植物园体系开始构建,向着实现我国85%以上野生本土

2、植物、绝大部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得到迁地保护的目标稳步推进。有网友不禁感叹:“有了国家植物园,再也不怕有些植物会消失了!”然而,一方水土养一方植物,迁地保护只是野生植物保护的一种,在广大的植物原生地,我国近4万种高等植物中的许多种类正因生境丧失或破碎化、资源过度利用等因素,受到日益严峻的威胁。进一步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守护山水间这些无言的精灵,亟须多方携手,你我共同努力。1就地与迁地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形成一粒小小的种子,可以带来巨量的增产;一把不起眼的青蒿,可以攻克疟疾难题。我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高等植物约有3.6万4.1万种,其中一半为中国特有种。这些野生的植物资源作

3、为地球生态系统中非常基础的一环,既为人类提供了粮食、蔬菜、药材、木材、花卉和氧气等生存所必需的资源,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蕴含着丰富的生物遗传基因,更是文化发展的物质载体和灵感源泉。“可以说,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是人类实现资源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周志华说。每一种植物对生长环境都有独特的要求。多年来,由于栖息地破坏退缩、过度开发、气候变化、外来物种入侵、自身繁殖受限等原因,一些野生植物濒临灭绝,亟待采取有效的保护拯救措施。例如,曾分布于北京东灵山、百花山和青枣架沟的百花山葡萄,目前全世界仅存两株野生植株,几近灭绝,被称为世界上“最孤独”的葡萄。北

4、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感慨:“像这样的植物还有许多,甚至很有可能在大多数人尚未认识它之前,就从地球上彻底消失了。”怎样保护?近40年来,我国实施了多项政策和法律,特别是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相继颁布,奠定了我国植物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在保护形式上,就地保护是首选。目前,我国已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囊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约1.18万处,占国土陆域面积的18%,海域面积的4.1%。而迁地保护是指通过引种、扩繁等手段将濒危野生植物从原生地转移到条件良好的人工可控环境或适宜生境来实施保护的方式。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

5、家植物园体系正是以若干国家植物园为主体,引领辐射重点区域或重要类群特色植物园、覆盖全国主要气候带与植被类型的迁地保护研究网络。据统计,我国现有约200家植物园,初步构成了中国的植物迁地保护网络。目前,国家林草局正在组织编制“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规划”,将通过推动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我国野生植物迁地保护、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园林园艺展示的水平。2植物保护政策法规亟待优化完善2021年9月,经调整后的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公布,455种和40类(约1101种)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位列其中,得到更为明确的法规保护。“像石斛这样的名贵药材许多人有所关注,在野外能够认出,但像

6、一些珍稀的兰科植物普通人并不认识,谈何保护?”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金效华说,这成为目前我国植物保护的诸多短板之一。他指出,仅从政策法规角度来看,我国野生植物的就地和迁地保护都有很大提升空间,如就地保护法规分散、保护存在空缺地区,保护地体系有待优化等;而迁地保护系统性不强、基础研究和投入不足、规模不够,遗传资源管理法律不健全等。“目前,我国植物保护只有条例,而不是法。在管理法规方面,与动物保护管理相比,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有关植物保护工作的措施不多且粗放,许多条款缺乏细节,难以操作。例如,在植物开发利用管理制度中,不涉及加工、运输等贸易环节,购买和收购难以区分,很难执行。同时,条例对于违法行

7、为的处罚条款过于简单,许多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缺乏执法权,没有关于破坏或污染野生植物原生境、非法加工野生植物的处罚措施;处罚力度轻,犯罪成本低;对于危害程度及其后果没有细化区分,目前仅两个等级,也没有对采伐、采挖、采集叶片、种子等不同行为进行区别,这些都导致在法律执行中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使得公众保护意识不足和执法难。”周志华说。对于一些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野生植物,目前对于“度”的规定仍显模糊。记者了解到,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出台后,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细化的管理法规,如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往往允许一定程度的利用,但并没有制定采集证管理办法,也没有将可持续利用原则以适当的方式加以明确。此外,作

8、为保护野生植物的关键“名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自1999年第一版发布,调整历经22年之久,这期间,许多野外采挖数量较多、需严格管理的物种,甚至许多极度濒危的旗舰物种,包括兰科植物、景天科红景天属植物等都未列入,导致保护管理长期无法可依,因此名录的定期变更显得更为迫切。3民众是野生植物保护最好的参与者法者,天下之准绳。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林草局正在积极推进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在业内专家看来,野生植物保护仍任重道远。应加快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出台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等法规,解决就地保护法规分散、相互矛盾的问题,并明确赋予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执法权,完善就地保护措施。

9、野生植物保护专业性强,强化科学支撑也十分必要。例如野生植物种类繁多,在近年来不断有新物种在调查中被发现,亟须稳定充足的野生植物研究团队予以长期支持。又如许多植物能人工培植,但在执法时很难区分人工或野生来源,也需要开发新的实用溯源技术进行鉴定。因此,应加大科研人才培养力度,全方位强化科研机构的参与,在名录修订、保护地建设管理、迁地保护机构设立和运行、繁育回归活动的开展、法律修订、宣传科普等方面充分吸收专家力量,听取专业意见,并鼓励拯救濒危野生植物的科研活动。加强野生植物保护,植物原生地的民众无疑是最好的参与者。金效华建议,要寻求野生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方式,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具有观赏价值的物种

10、,发展自然教育、游憩休闲活动,开发特色文创产品,通过惠及当地民众,促进其主动参与就地保护。要充分推动科研部门、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保护工作,设计一些容易参与的项目,例如开展濒危物种的巡护、监测、繁育、野外回归等,从社会筹集资金,既拓展经费渠道、扩大保护力量,也传播保护理念和知识。他同时强调,公众对破坏野生植物的行为不如对野生动物那样敏感,社会关注度低,关于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强化。应创新方式方法,充分研究融媒体时代的传播特点,借助各类就地和迁地保护机构、博物馆、科普基地,以及媒体、网络等,联合政府、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的力量,共同推动野生植物保护宣传,强化公众与植物的情感联系和知识了解,广泛使用图片、短视频、形象代言等方式促进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植物保护,遵守法律法规。(记者杨舒)(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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