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神鹰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产品宣传册设计制作合同甲方:西安东威电炉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神鹰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纬二十八街光华翠园A-405室 地址:环城南路朱雀门外旺园大厦B座2002室 电话:84582967 电话:88418150 1、产品名称:电阻炉设备产品 2、语言要求:中英文3、设计制作要求:由乙方负责设计内容设计、制作、印刷成册 4、色次要求:色彩印5、印制纸张要求:250g、页数6p 6、印刷成品数量:20000册 7、装订要求:骑马钉 8、成品规格:A4 9、成品单价: 1.08元 / 册 10、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小写:215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伍
2、佰元整 注:(1)乙方完成制作后,产品交付前,甲方一次性全款支付乙方费用,乙方退还前期压金。(2)若甲方到期未付款,乙方可不将产品交予甲方,并将按实际拖欠天数以合同金额的每天 3% 加收滞纳金。(3)支付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支付。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朱雀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1299 0406 3810 811 银行户名:陕西神鹰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9、交货日期: 2012 年 11 月 30 日10、涉及版权及商标侵权责任:(1)甲方拥有对印刷品的复制权,乙方加工印刷品发生的一切版权法律纠纷一律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因版权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甲方
3、委托乙方印刷含注册商标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向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复印件;(3)乙方印刷由甲方提供的未注册商标,发生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时,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11、质量检验标准:(1)印刷品的内容及版面设计以顾客的签样稿为准,因甲方校对发生错误,应由甲方签字人负责;(2)印刷成品以甲方提供的样张为依据,最终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于印刷行业标准为准;(3)乙方有责任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调换、退货,但不再承担任何与使用该产品产生相关的一切连带责任。1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13、交货地点:乙方公司 14、(1)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字的校核稿后 15日内完成制作; (2)因甲方所提供样稿不准确,或不全而需改后印刷造成工期延误,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双方协商更改交货日期; (3)因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而导致不能准时交货,由双方重新协商解决; (4)因乙方直接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误,由乙方负责。15、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生效;(2)有效合同双方不得任意解除或变更,如发生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16、备注(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