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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基础》课件第三章:合伙企业法.ppt

1、合伙债务合伙债务【案情案情】李某、王某、赵某三人合伙经营一水果库,三人股份均等,在当地工商局李某、王某、赵某三人合伙经营一水果库,三人股份均等,在当地工商局取得个人合伙营业执照。经营期间,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于取得个人合伙营业执照。经营期间,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于19991999年年1010月以合伙组织月以合伙组织水果库名义向银行借款水果库名义向银行借款1515万元。借款于万元。借款于20002000年年4 4月到期。由于经营亏损,月到期。由于经营亏损,20012001年年8 8月月三人将水果库所欠银行借款分到个人名下,书面约定三人各自偿还三人将水果库所欠银行借款分到个人名下,书面约定三人各自偿还

2、5 5万元借款及利万元借款及利息,银行认可协议并盖章。后银行多次向三人催收未果,导致诉讼。现合伙组织仍息,银行认可协议并盖章。后银行多次向三人催收未果,导致诉讼。现合伙组织仍未注销。法院判决三人各自偿还未注销。法院判决三人各自偿还5 5万元借款及利息,并互负连带清偿责任。万元借款及利息,并互负连带清偿责任。【点拨点拨】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涉及到审理此类案件经常遇到的两个问题;即债权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涉及到审理此类案件经常遇到的两个问题;即债权人认可合伙人分账协议后,涉讼的被告是合伙组织还是三合伙人?如果三合伙人为人认可合伙人分账协议后,涉讼的被告是合伙组织还是三合伙人?如果三合伙人为被告,三

3、被告间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两问题的实质和核心是如何认定合伙债务被告,三被告间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两问题的实质和核心是如何认定合伙债务转化为个人债务。通过本章学习,轻松解决本案问题。转化为个人债务。通过本章学习,轻松解决本案问题。思考导入课程目标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知识目标:1.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种类2.理解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责任承担、合伙企业设立条件与程序3.掌握合伙企业的执行、入伙及退伙的效力能力目标:1.能写出合伙协议书2.能处理入伙及退伙过程中的法律事务本章目录 CONTENTS PAGE 1合伙企业概述2普通合伙企业3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4有限合伙企业5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一节 合

4、伙企业概述本节目录 CONTENTS PAGE 1合伙企业的概念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一节合伙企业概述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乙二人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企业对丙负有甲、乙二人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企业对丙负有3030万

5、元的债务,当丙要求甲清偿债务时,甲出示了合伙协议,强调协万元的债务,当丙要求甲清偿债务时,甲出示了合伙协议,强调协议约定他和乙每人承担百分之五十的债务,因此他只能还议约定他和乙每人承担百分之五十的债务,因此他只能还1515万元。万元。甲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甲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中的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例析法】合伙企业法是指调整合伙企业在设立、经营、变更、终止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用于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和运作。第一节 合伙企业概述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本

6、节目录 CONTENTS PAGE 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2合伙企业的财产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4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5入伙与退伙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二)合伙协议 (三)合伙人的出资 (四)设立登记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一)设立条件(一)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课堂拓展】哪些人不能成为合伙人?哪些人不

7、能成为合伙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以及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等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二)合伙协议(二)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依据,也是确定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二)合伙协议(二)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

8、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三)合伙人的出资(三)合伙人的出资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财产权利 劳务出资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

9、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四)设立登记(四)设立登记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需要提交文件的文件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2.营业执照颁发时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场颁发营业执照。若提交文件有瑕疵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财产(一)合伙企业财产的范围(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三)

10、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四)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的法律规定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财产(一)合伙企业财产的范围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的资产。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财产(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企业的财产。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财产(三)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1.合伙人之间的转让2.合伙人向第三人转让3.法院强制执行引起的转让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二、

11、合伙企业的财产(三)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1.合伙人之间的转让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财产(三)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2.合伙人向第三人转让 合伙人向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法第22除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

12、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财产(三)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3.法院强制执行引起的转让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第51条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财产(四)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的法律规定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

13、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一)合伙企业事业的执行方式1.共同执行2.委托执行3.聘请第三人执行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一)合伙企业事业的执行方式 1.共同执行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法人、其他组织的合伙人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事务。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一)合伙企业事业的执行方式2.委托执行 如果委

14、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一)合伙企业事业的执行方式2.委托执行撤销委托的法律规定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知识链接 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 即:该第三人不

15、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不合法交易中,不知情的、且不属于应当知情的,已经完成了交易或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知识链接 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 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不合法交易中,不知情的、且不属于应当知情的,已经完成了交易或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一)合伙企业事业的执行方式3.聘请第三人执行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

16、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二)议事规则1.一般事项表决规则2.特别事项议事规则 3.异议事项议事规则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二)议事规则1.一般事项表决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二)议事规则2.特别事项议事规则 全体合伙人同意(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

17、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7)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二)议事规则3.异议事项议事规则 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合伙企业法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四、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一)债务清偿顺序(二)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四、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一)债务清偿顺序首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再者,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

18、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原则上,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分担亏损比例,协议没有约定分担比例,由合伙人平均分担。合伙人债务分担比例不对抗债权人。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自行约定债务分担不能对抗债权人 2008年初,被告温某和同村的黎某合伙开办一家摇床床面加工厂。由于生产需要,两人决定到朋友赖某的商店赊购原料,并和赖某约定每半年结一次帐。此后,一直是由温某负责与赖某的业务往来。2008年5月,由于经营不善,温某和黎某决定散伙,两人在结算时约定,合伙期间的债务由黎某一人承担。2008年6月,赖某找到温某要求结账,温某却以债务由黎某一人承担为由拒绝了赖某的要求。赖某遂把温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

19、认为,被告温某和其合伙人黎某签订的散伙协议中虽然明确约定了债务的负担由黎某一人承担,但是该约定仅在合伙人内部有效,其不能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两人应对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温某支付原告货款65000元。案例赏析四、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二)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首先,以合伙人的自有财产清偿再者,(1)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2)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先购买权。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

20、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举例 A企业合伙人李某个人欠赵某5万元,赵某欠A合伙企业5万元,赵某不能主张两项债务相互抵销或代替李某行使合伙人权利。举例五、入伙与退伙(一)入伙(二)退伙(三)退伙后的财产处理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一)入伙(二)退伙(三)退伙后的财产处理(四)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一)入伙1.入伙程序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的权利与

21、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二)退伙1.自愿退伙(1)协议退伙(2)通知退伙2.法定退伙(1)当然退伙(2)除名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二)退伙1.自愿退伙(1)协议退伙 退伙情形: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二)退伙1.自愿退伙(1)协议退伙(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22、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二)退伙2.法定退伙(1)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情形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怎么处理?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

23、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知识拓展2.法定退伙(2)除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决议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三)退伙后的财产处理1.财产处理步骤2.财产退还办法3.退伙人债务承担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

24、入伙与退伙(三)退伙后的财产处理1.财产处理步骤 了解债务。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财务结算。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财产。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赔偿损失。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三)退伙后的财产处理2.财产退还办法 财产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 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可以退还货币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还实物。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三)退伙后的财产处理3.退伙人债务承担(1)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25、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分担亏损。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五、入伙与退伙(四)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的情形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

26、业合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处理?1.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2.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知识拓展【背景资料】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满意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甲、乙、丙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某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签订了一份标价额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因该合伙企业流动资产不足,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该合

27、伙企业所有的一辆尼桑货车作抵押,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车辆设立抵押的,应该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并诉讼至法院。课堂练习经查:(1)满意水果店的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经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万元。请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的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按照规定应该如何确定?(2)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为什么?(3)如果银行、赵某

28、、钱某同时对该合伙企业行使债权,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如何清偿?课堂练习第三节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三、执业风险基金 第三节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指采用合伙制形式,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诊所等。第三节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1.因过错形成的债务承担2.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务承担 第三节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1.因过错形成的债务承担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

29、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正所谓:谁的过失,谁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举例举例1某会计师事务所,一会计师A过失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200万债务。对于债务的承担,其他几个合伙人,B、C、D、E应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A应承担无限责任。经查A、B、C、D、E各出资20万元,那么,根据法律规定B、C、D、E仅以其各自的20万承担有限责任,而A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即首先用出资的20万偿还,剩余的100

30、万,仍需由A承担。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举例2上例中,如200万损失,均以合伙企的财产进行了承担,那么,因A的过错给合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应给合伙企业赔偿。第三节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2.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务承担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节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三、执业风险基金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

31、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节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背景资料】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提供审计鉴证业务和验资业务。在2008年的审计业务中,发生了下列事项:(1)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遗漏了一笔销售收入,经人民法院判决由该事务所向B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甲认为自己并非故意造成的损失,该赔偿责任应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2)乙在对C公司设立过程的验资服务中,因疏忽大意而出具了证明不实的验资报告,该报告直接给C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了一

32、定的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乙的疏忽大意并不属于重大过失。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对于乙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该按照何种方式来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企业概述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禁止四、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五、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六、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七、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与资格继承八、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 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企业概述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承担有

33、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2-50人组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必须要有“有限合伙”字样。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禁止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https:/ 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四、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

34、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知识拓展有限合伙人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行为(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五、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

35、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从约定。2.以出资份额出质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可将其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转让出资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提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普通合伙企来就此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六、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的规定相同。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七、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与资格继承(一)入伙(二)退伙(三)资格继承 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七、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与资格继承(一)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

36、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七、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与资格继承(二)退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1)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4)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知识链接知识链接 宣告死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

37、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知识链接关于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规定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为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关于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债务责任的特别规定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七、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与资格继承(三)资格继承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

38、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第四节 有限合伙企业八、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换成转换成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转换成转换成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背景资料】张某、李某、丙有限责任公司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丙、丁两家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1)丙公司认为自己出资最多,应当成为合伙企业

39、事务执行人,但张某和李某不同意,最后决定由张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2)丁公司私自代表该合伙企业与B公司进行交易,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8万元。B公司不知丁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张某认为该损失应由丁公司单独承担。课堂练习(3)张某入伙的资金共3万元,是从朋友刘某处借入的,一直未还。刘某在经济交易中欠合伙企业款项2万元,刘某认为,张某、刘某及合伙企业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应相互抵消2万元,剩余1万元作为刘某入伙的出资,代替张某行使合伙人的权利。(4)丙公司以其在合伙企业中拥有的财产份额为C公司的债务出质,其他合伙人认为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丙公司认为事先在合伙协议中无禁止性规定,自己

40、的行为合法。课堂练习(5)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实现部分利润,拟进行利润分配,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合伙人之间没有就利润分配方案达成统一意见。(6)合伙人之间因多次发生矛盾,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查,合伙企业全部资产为30万元,所欠债务共50万元,其中,欠职工工资计6万元、欠交税款9万元、欠银行贷款26万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1.4万元。课堂练习问 题:(1)丙公司认为自己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2)丁公司与B公司的交易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说明理由。(3)刘某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4)丙公司的出质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5)该合伙企业应如何分配利

41、润?(6)该合伙企业清算时,财产应如何分配?(7)若欠银行的贷款不能全部清偿,银行要求丁公司偿还差额部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课堂练习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一、合伙企业解散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三、合伙企业的破产清算 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一、合伙企业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

42、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一)清算人的确定(二)清算人的职责(三)通知、公告债权人和申报债权(四)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五)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一)清算人的确定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委托清算人。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经全体合伙人的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指定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

43、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二)清算人的职责(二)清算人的职责(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活动或者仲裁活动。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三)通知、公告债权人和申报债权(三)通知、公告债权人和申报债权 通知与公告。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

44、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申报与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四)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四)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知识拓展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怎么处理?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

45、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知识拓展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怎么处理?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有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合伙企业法第63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二、合伙企业的普通清算(五)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

46、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三、合伙企业的破产清算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背景资料】何洪、曾钰卓曾共同合伙经营和宜公司,在合伙期间,和宜公司承接了尺度公司的广告设计业务,约定的设计费为120000元。2007年4月26日,双方就和宜公司终止事宜进行清算,并签订了一份破产清算及股东解除协议,约定原和宜公司与尺度公司签订的“鸿运之星”项目的广告设计合同转入何洪开办的红笔中心,同时由红笔中心承担和宜公司部分业务费以补偿曾钰卓21

47、428元。同日,红笔中心向曾钰卓出具一张欠条,主要内容为红笔中心因承接“鸿运之星”设计合同而应补偿和宜公司曾钰卓43800元,并由何洪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一年内支付,何洪在欠条上课后练习注明情况属实的意见。2008年7月25日,尺度公司与红笔中心协议终止“鸿运之星”、“鸿运星城”项目的广告设计合作,并约定由尺度公司分两次共支付红笔中心80000元。由于何洪未按欠条约定向曾钰卓支付“鸿运之星”设计合同的补偿款,故曾钰卓起诉至法院,要求何洪个人支付。何洪认为该欠款应由红笔中心支付,并以红笔中心未收到全款为由,要求按已收到款项的比例支付10011元,双方发生争议。一审法院判决:何洪应于原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曾钰卓支付补偿款43800元,案件受理费448元由何洪负担。课后练习宣判后,上诉人何洪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请你根据所学合伙企法律知识,分析一审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欠条的性质如何?被上诉人能否就此要求上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课后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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