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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资源回收加工项目环评表.doc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 :废旧资源回收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淮安搏胜压铸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 2024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废旧资源回收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404-320803-89-01-739014建设单位联系人邵X联系方式199XXXXXXXX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泾口工业集中区工业路北侧8-1号地理坐标(E119度26分42.810秒,N33度28分0.66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中的85

2、“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 ;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的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

3、案)部门(选填)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淮安区行审备2024141号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与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如下:表1-1 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红线区域

4、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与项目相对位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九龙口(淮安区)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位于淮安区东部,东邻建湖县,南起流均镇溪南村,北止流均镇的沿荡村,包括流均镇溪南村、涧口村、永兴村、渔业村、沿荡等部分地区,以及沿入湖河流上溯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即头溪河上溯7000m、姚河上溯4000m、新涧河上溯3000m、塘河上溯6000m、小泗河上溯7000m、渔滨河上溯3000m范围内为河流及两侧各1000m范围内方位E,距离11.2km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侧的九龙口(淮安区)重要湿地,距离为11.2km,不在其管控范围内(详见附图4)。与苏政发202

5、049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泾口工业集中区工业路北侧8-1号,地处淮河流域,属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 1-2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判定结果空间布局 约束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本项目为废旧资源回收加工,不属于禁止类符合污染物排 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调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供给周围

6、农户用作农肥。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接管进入车桥镇泾口污水处理厂符合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要求。与淮政发202016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号)及修改函(淮政办函20225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淮安市总体准入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

7、于优化全市空间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淮发201637号)、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2020年版)(淮政办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重点鼓励休闲农业、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金融、旅游、健康养生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以及酒精、造纸、皮革、农药、橡胶、水泥、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产业进行限制和禁止。同时,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符合,本项目为废旧资源回收加工,不属于严重过剩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产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

8、要求:根据淮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淮政发2017119号),到2020年,淮安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5.91万吨/年、0.77万吨/年、1.50万吨/年、0.155万吨/年、3.57万吨/年、4.72万吨/年、7.92万吨/年。符合建设项目新增废气颗粒物由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从境内企业削减总量中替代平衡;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无需申请总量指标;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或处置。环境风险防控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33

9、号),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整合和提升现有工业集聚区,加快城市建成区内石化、化工、水泥、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深化跨部门、跨县区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建立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市、县(区)两级政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和企业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完善市、县、乡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符合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泾口工业集中区工业路北侧8-1号,属于废旧资源回收加工,不是石化、化工、水泥、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省最严格

10、水资源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关于下达2020年和2030年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的通知(苏水资联20165号),到2020年,淮安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33.33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79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0.3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0以上。(2)地下水开采要求:根据淮安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淮发201726号),到2020年,淮安市地下水超采区全面达到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红线控制要求,累计压缩地下水开采量3952.3万立方米。(3)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淮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到

11、2020年,淮安市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47.602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4699万公顷,开发强度不得高于18%。(4)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淮安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淮发201726号),到2020年,淮安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55万吨,电子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0%。(5)禁燃区要求: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6)能耗要求:根据淮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政发20181

12、13号),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符合,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不属于严重过剩行业、不属于高耗能产业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号)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根据淮安市淮安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度),2022年度,淮安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不达标因子为PM2.5)。针对超标现象,已提出了对策及建议,随着整治规划的逐步落实,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有所改善。本项目附近的水体为厂界南侧的涧河,涧河位于本项目南侧约480m处,主要接纳沿线的居民生活污水及大量农田回归水。项

13、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安装减震垫及隔声门窗等措施,其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经有效利用或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综上,项目所在地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水和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经采取规范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不会突破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底线,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本项目原辅料均在国内购买,企业用水由园区现有的给水管道供给,用电来自园区变电站,用水、电量较少,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在地

14、目前尚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4。表1-4 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判定结果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2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由表1-4可知

15、,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相符性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江苏实施细则”)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1-5与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对照表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涉及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

16、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

17、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

18、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占用长江岸

19、线,也不在生态环境保护区范围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本项目未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泾口工业集中区工业路北侧8-1号,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三公里范围内符合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

20、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符合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不属于太湖流域符合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不涉及符合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

21、项目符合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且本项目不属于劳动密集型项目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涉及符合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不涉及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不涉及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

22、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高耗能项目符合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符合由表1-5可知,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要求。3、与苏环办201936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

23、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6。表1-6项目与苏环办201936号相符性分析序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相符性分析判定1以下情形不予审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域,随着整治规划的逐步落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已有所改善。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

24、制生态破坏。本项目无废水排放,且正常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可稳定达标,固体废物不排放,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止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提供资料为前提,核实后进行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2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

25、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泾口工业集中区工业路北侧8-1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3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向环保主管部门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符合4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

26、达标区域,随着整治规划的逐步落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已有所改善,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5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九龙口(淮安区)重要湿地,距离为11.2km。本项目不在其管控范围内。符合6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本项目危险废物合理合法利用、处置,固废处置率100%。符合7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回收加工,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

27、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由表1-6可知,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相符。4、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相符性分析见表1-7。表1-7 本项目与HJ1091-2020的相符性分析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判定5.一般规定5.1.3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设置必要的防扬撒、防渗漏、防腐蚀设施,配备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

28、控制等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对主要环境影响指标进行在线监测。本项目固废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内,暂存库按照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符合5.1.4产生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区应采取除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收集措施。扬尘点应设置吸尘罩和收尘设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区应设置吸附(吸收)转化装置,保证作业区粉尘、有害气体浓度满足GBZ2.1的要求。本项目抛丸环节产生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符合5.1.5应采取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16297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

29、项目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的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符合由表1-7可知,本项目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相符。3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近年来,我国废旧物资回收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为了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要,淮安搏胜压铸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淮安区车桥镇泾口工业集中区工业路北侧8-1号,租赁淮安市飞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1栋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细证明资料见附件。本项目为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30、及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中的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的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生产工艺中

31、包含抛丸工序,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产品方案及工程情况:见表2-12。表2-1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产品名称设计产能年运行时数1废铁2000t/a3008=2400h/a2废铝材8000t/a表2-2 项目组成一览表类别建设内容设计规模备注主体工程分拣区、打包区、抛丸区及检测区建筑面积285m2位于生产车间内南侧贮运工程仓储原料库建筑面积350m2位于生产车间内北侧成品库建筑面积350m2运输生产车间内运输由铲车承担满足生产需求2辆厂外主要委托社会运输满足生产需求汽车运输为主公用工程办公/给水自来水:厂区给水由区域供水管网引入60m3/a /供电由区域电网接入15万kw.h/a/环

32、保工程废气处理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风机风量2000m3/h达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废气车间强制排风系统排空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容积3m3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供给周围农户用作农肥。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接管进入车桥镇泾口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理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新建,位于生产车间内危废暂存间5m2新建,位于生产车间内噪声处理减震垫、隔声门窗等消声、降噪措施/厂界达标表2-3 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情况序号 生产线原材料名称年耗用量包装规格最大储存量备注1废旧资源回收加工生产线废铁(废物代码:900-001-S17)2

33、000t0.05t/袋10t来源于金属制品厂,表面不含废油、废油漆等,为一般工业固废2废铝材(废物代码:900-002-S17)8000t0.05t/袋40t3钢丸0.5t0.05t/袋0.1t固态4辅助工序机油0.01t0.01t/桶0机油由设备厂家购买后进厂定期更换和补充,物料不在厂区存储注:1、原料中均不涉及重金属,也不涉及危险废物等。2、废物代码参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3、本项目原料运输车辆的运输能力为40t/次车(每天最多进厂1车,生产车间内最大储存量为50t),年运输约250车废铁及废铝材。废铁及废铝材转运周期为1天(即当天进厂处理后,当天出售离厂),运输车辆每天进厂卸货及装货

34、时,应加强员工的操作管理,尽量轻拿轻放,减轻装卸货物的噪声。 本项目所用废铁及废铝材在运输过程及进厂卸货及装货时,淮安搏胜压铸有限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运输应按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线路和时间段行驶,运输线路尽可能避开居民聚居点、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区等环境敏感区,运输车辆每天进厂卸货及装货均应在白天正常上班时间段内,避开中午休息时间,且夜间不运输,仅在白天运输。表2-4 项目设备一览表序号生产线设备名称数量(台)型号/规格备注1生产车间(分拣区、打包区、抛丸区及检测区)抛丸机1/外购2打包机2压力吨位为800吨3分拣生产线2/4铲车3/5检测仪器(光谱仪)16辅助设备风机1/劳动定员及生

35、产制度:本项目需劳动员工5人,均为当地居民,不提供食宿。全年生产约300天,白班8h,年工作时间2400h。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m2,共1栋总建筑面积为1000m2的生产车间,车间内由北向南依次为成品区、原料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生产区;生产区内由西向东依次为抛丸区、分拣区、检测区及打包区,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项目所在地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流朱线及锦绣佳苑小区,西侧为双T板公司,北侧为同洲铝业及沿街居民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为沿街居民区,其位于本项目厂界外北侧1m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本项目主要产

36、品为废铁及废铝材,加工工艺流程和产污工序见图2-12:废铁抛丸成品入库分拣噪声废气:颗粒物固废:废钢丸噪声打包噪声1、废铁图2-1 废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说明: 分拣将购入的废铁送入封闭式的分拣生产线进行分拣(对长度1m及长度1m的废铁进行分拣,便于后续的打包工序),该工序仅产生噪声。抛丸将分拣好的物料送入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去除废铁表面毛刺及金属氧化层,利于提高物料的出售价格,该工序会产生抛丸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废钢丸及噪声。打包、成品入库分拣后的物料,经打包机压缩成团后,送入成品库待售。2、废铝材废铝材打包成品入库检测噪声噪声分拣图2-2 废铝材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说

37、明: 分拣将购入的废铝材送入封闭式的分拣生产线进行分拣(对长度1m及长度1m的废铝材进行分拣,便于后续的检测工序),该工序仅产生噪声。检测使用检测仪器(光谱仪)对分拣好的物料进行光谱检测,由光谱仪发射出激光束照射在物料表面,其反射的影像被光谱仪收集成像,经实验室人员进行分析,即可判定物料的铝含量,其中铝含量高于98.6%的物料出售给铝制品公司,铝含量低于98.6%的物料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检测过程无废气、废水及噪声产生。打包、成品入库分拣后的物料,分别经打包机压缩成团后,送入成品库待售。表2-5 主要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类别产生点污染物产生特征采取的措施及去向废水职工生活水量、pH、COD、

38、SS、氨氮、总氮、总磷间歇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供给周围农户用作农肥。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接管进入车桥镇泾口污水处理厂废气抛丸工序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间歇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间歇车间强制排风系统排空噪声生产设备设备运转噪声间歇减震垫、安装隔声门窗、距离衰减等固废原料包装废包装袋间歇经收集后出售废气治理布袋除尘器收尘间歇废钢丸间歇废布袋间歇由布袋除尘器厂家定期更换回收设备维保废机油间歇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办公生活垃圾间歇环卫部门清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现场

39、踏勘,本项目位于淮安区车桥镇泾口工业集中区工业路北侧8-1号,租赁淮安市飞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1栋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淮安市飞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19日,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加工,该企业于2016年7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于2017年5月22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已于2018年11月关闭停产。飞搏公司原有项目的废气颗粒物和噪声已经不再产生。淮安市飞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建设金属制品加工生产线之前,已经将该生产车间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生产期废气颗粒物不会造成该生产车间范围内的地下水污染。本项目为废旧资源回收加工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综上所述,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

40、原有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淮安市淮安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度),淮安区环境空气监测点布设在淮安区环境监测站,为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共6项。淮安区2022年度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见表3-1。表3-1 淮安区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点位名称监测点坐标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g/m3)标准值(g/m3)达标情况经度()纬度()淮安区监测站119.12333.499SO2年均值960达标24

41、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15150达标NO2年均值234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5180达标PM10年均值597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16150达标PM2.5年均值3535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8975不达标CO年均值600/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0004000达标O3年均值104/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57160达标由上表可知,2022 年,二氧化硫年均值和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均未超标;二氧化氮年均值和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和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均未超标;一氧化碳年均值和24小时平均第95百

42、分位数均未超标;臭氧年均值和日最大8 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未超标;细颗粒物日均值超标率为8.3%(出现在一、二、四季度),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超标,年均值未超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的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域,不达标因子为PM2.5。针对环境空气方面存在的问题,淮安市淮安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度)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一是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措施。住建部门严格实行施工项目开工审核报备制度,要求在建工地全面推行建设工地“绿色施工”,落实“六个百分百” 制度,对扬尘问题突出的依

43、法进行处罚或停工整改;属地街道网格员对辖区工地和道路进行巡查,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住建、水利、交通、征收中心、文旅、宏信等主管单位对施工工程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管理工地定期巡查,重点督查动土、拆迁等易产生扬尘施工工程,对扬尘管控硬件设备未配置完善的停工并限期整改。二是加强生活源污染管控。河下、淮城、山阳街道落实属地职责,排查并取缔辖区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小煤炉、热水炉,取缔散乱污企业,河下街道重点解决肉皮村和紫藤树村豆制品作坊使用高污染燃料问题。城管部门加强流动摊贩和露天焚烧管控,对散煤污染进行排查整治。生态环境局对禁燃区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企业进行查处,牵头推动生物质锅炉提标

44、改造尽快完成。属地街道落实网格员职责,巡查露天焚烧、烧纸等,城管局配合属地街道及时处置焚烧问题。市监局、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查处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未安装净化设施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目标,层层明确责任,确保全区散煤治理和露天焚烧整治落到实处。宗教局与生态环境局协商减少焚香污染,引导减少使用斗香,使用环保型燃香。三是严控道路污染源。建议城管局配高压水枪对积尘路面和人行道路牙进行冲洗,对路中间隔离栏定期保洁。项目主管部门督促工地增加工地出入口道路清扫频次,升级冲洗设施,工地安排专人值守,确保驶出货运车辆车身车轮清洁,压降工地扬尘污染扩散范围。属地街道对背街小巷每天清扫洒水。渣土办严查带泥上路和闯禁区行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清运,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理“十个一律”等要求,杜绝渣上车带泥上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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