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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25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1、 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县 2525 万吨万吨/年危废年危废 处理利用项目处理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稿)(送审稿)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新疆北庭希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北庭希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零二四四年年六六月月 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目录目录 1 概述.1 1.1 项目由来.1 1.2 项目特点.2 1.3 评价工作过程.4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5 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6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7 2 总则.8 2.1 编

2、制依据.8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5 2.3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28 2.4 相关规划及政策相符性分析.42 3 本项目工程分析.103 3.1 项目概况.103 3.2 工艺选择及反应原理.160 3.3 全厂危废处置总体流程.165 3.4 危险废物的收集、接收、输送、贮存等.168 3.5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74 3.6 平衡分析.192 3.7 运营期污染源分析.205 3.8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258 3.9 清洁生产.261 3.10 污染源源强汇总.269 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71 4.1 区域自然环境特征.271 4.2 社会环境概况.277 4.3 吉

3、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概况.277 4.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84 4.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91 4.6 声环境质量现场调查与评价.297 4.7 土壤环境质量现场调查与评价.299 4.8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07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09 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09 5.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14 5.3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413 5.4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19 5.5 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430 5.6 营运期地下水环

4、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37 5.7 营运期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49 5.8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56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460 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460 6.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462 6.3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484 6.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489 6.5 固废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491 6.6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499 6.7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502 6.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503 7 环境风险评价.510 7.1 风险调查.510 7.2 环境风险潜势、评价等级、评价范围.513 7.3 风险

5、识别.519 7.4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532 7.5 风险预测与评价.540 7.6 环境风险管理.547 7.7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557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571 8.1 环保投资估算.571 8.2 环境影响损益分析.572 8.3 经济效益分析.572 8.4 社会效益分析.573 8.5 结论.573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574 9.1 环境管理.574 9.2 施工期环境监理.587 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9.3 环境监测计划.589 9.4 与排污许可证制度衔接的要求.592 9.5 排污口规范化.593 9.6 企业

6、信息公开及环境信息披露.594 9.7 总量控制.596 10 碳排放评价.597 10.1 管理规定与技术指南、规范.597 10.2 项目碳排放分析.597 10.3 碳排放预测与评价.598 10.4 减排措施和建议.600 11 结论.602 11.1 项目概况.602 11.2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602 11.3 选址可行性分析.603 11.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603 11.5 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604 11.6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606 11.7 总量控制.608 11.8 环境风险.608 11.9 综合结论.609 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

7、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附件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本项目备案证 附件 3 营业执照 附件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5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6 关于设立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化工园)批复(吉县政函2022313 号)附件 7 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昌州环函202235 号)附件 8 园区污水处理厂环保手续(环评批复及验收)附件 9 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 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

8、目由来 吉木萨尔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北麓东端,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邻奇台县,西与阜康市接壤,北越卡拉麦里岭和富蕴县相连,南以博格达山分水岭同吐鲁番地区、乌鲁木齐市为界。县城西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 160 公里,距昌吉回族自治州首府昌吉市 206 公里,东离哈密市 550 公里。境内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近年来,吉木萨尔县及周边区域的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较快,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不断增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行有着日益稳定的市场需求。吉木萨尔县临近准东油田、吐哈油田,油田开发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含油污泥,由于临近区域无含油污泥处置单位,含油污泥需运输到克拉玛依市进行处置,运输距离较远

9、、运输成本较高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随着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更成了当务之急,也必将为吉木萨尔县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不可或缺的硬件保障。建设单位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乃至全疆的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进行调研后,结合吉木萨尔县临近准东油田的特点,确定以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 精(蒸)馏残渣为本项目主要处理废物种类,兼顾其他可焚烧类的危险废物。目前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吉木萨尔县内唯一一家危废处置单位,涉及种类为 35 大类危废,合计年处置量为 10 万吨/年,其中 HW0

10、8 类、HW11 类、HW40 类和 HW49 类危废合计处置量为 47735 吨/年,区域内仍存在一定的缺口。本项目的实施,可就近处理准东油田、吐哈油田产生的含油污泥,弥补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危险废物处置缺口,同时为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区进一步发展提供危险废物处置保证。建设单位于建设单位于 2020 年年 1 月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月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并于 2021 年年 7 月月19 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

11、批复,批复文号为:新环审 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新环审 2021129 号。号。项目取得批复后未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在项目详细设计阶段,根据所处置危项目取得批复后未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在项目详细设计阶段,根据所处置危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险废物成分分析,部分危废中含油量较高,具有较高回收利用价值,因此考虑到险废物成分分析,部分危废中含油量较高,具有较高回收利用价值,因此考虑到企业发展及再生资源二次回收,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处置方式进行调整,企业发展及再生资源二次回收,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由原来由原来单纯的“热解焚

12、烧”调整为“单纯的“热解焚烧”调整为“预处理预处理+热解焚烧”热解焚烧”工艺工艺,进一步生产附加值较高,进一步生产附加值较高的油类产品的油类产品等等。为此,新疆北庭希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庭希望”)拟在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内投资 23800 万元建设“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 100亩。新建 1 条 HW08 类液态危废预处理生产线、1 条 HW11 类液态危废预处理生产线以及 2 条回转窑热解、焚烧生产线,以及与上述主体工程配套的配电站、办公室、分析化验室、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

13、项目建成后形成焚烧残渣(熟料)56950 吨/年、石脑油 1200 吨/年、轻质燃料油10960 吨/年、再生油润滑基础油 11400 吨/年、蒽油 70670 吨/年、石油沥青 11154吨/年、焦油沥青 40500 吨/年、硫磺 46 吨/年的生产能力;焚烧残渣(熟料)分类处理后,根据性质一部分作为耐火材料骨料和道路、建材材料,另外一部分装袋后送至吉木萨尔县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余产品在满足相应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作为原料或者化学品外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北庭希望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

14、度。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的除外;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新疆北庭希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1.2.1 工程特点工程特点(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2019 年修订版和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本项目属于“N7724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2)建设

15、项目占地面积约 100 亩,新建 1 条 HW08 类危废预处理生产线、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1 条 HW11 类危废预处理生产线以及 2 条回转窑热解、焚烧生产线,以及与上述主体工程配套的配电站、办公室、分析化验室、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3)本项目主要生产装置-HW08 类危废预处理系统,涉及浸出溶解单元、溶剂回收单元、再生油综合利用单元、硫回收单元和 PEM 制氢单元。核心工艺是以含油量高于 17%的 HW08 类危废、萃取剂石脑油等为原料,提取出“油”,再通过分质切割、临氢异构等过程,实现重油轻质化,进而得到石脑油、轻

16、质燃料油、再生油润滑基础油、沥青产品;氢气由 PEM 制氢单元电解提供;酸性气硫化氢通过“MDEA 胺洗+络合铁液相氧化脱硫”的组合工艺,最终变为硫磺产品。(4)本项目主要生产装置-HW11 类危废预处理系统,涉及浸出溶解单元、溶剂回收单元、再生油综合利用单元。核心工艺是以含油量高于 17%的 HW11 类危废、萃取剂甲苯等为原料,提取出“油”,再通过分质切割过程,进而得到蒽油、焦油沥青产品。(5)本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回转窑热解系统和回转窑焚烧系统,处理预处理系统过来的废渣以及其余危废等。(6)本项目拟处置的 HW08 类液态危废、HW11 类液态危废,产品轻质燃料油、再生油润滑基础油、石油沥

17、青、蒽油、焦油沥青,物质凝固点低,储存、转移过程采取伴热措施,以确保物质处于液态。1.2.2 环境特点环境特点 本项目位于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内,周边环境特点如下:(1)本项目位于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内,根据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园区产业定位的要求;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昌州政办发202141 号),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2)本项目所在地大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2021 年为不达标区。(3)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

18、区。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4)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5)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西北侧的阿克奇村,距离约3380m。1.3 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 新疆北庭希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书面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吉木萨尔县25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在详细研究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基础上

19、,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环保政策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按照相关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并结合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特点、环境质量现状、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环境影响预测等材料,编制了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本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 1.3-1。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图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流程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流程图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如下:(1

20、)建设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选址合理性;(2)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排放特征,污染源能否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防渗措施能否满足环境风险要求;(4)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技术经济可行性;(5)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范围和程度;(6)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7)项目运营期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事故类型及其影响范围和程度。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分析结论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21、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8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的准入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禁止类项目。(2)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结论 对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新疆生态功能区划(修订稿)、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分析,本项目均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3)与环境保护政策相符性分析结论 通过对

22、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管控九项专项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 2023 17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 201621 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 2018 2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 202217 号)、“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 2023 1 号)等文件分析,本项目均符合相应的环境保

23、护政策。(4)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N7724 危险废物治理”,位于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内,产业布局位于循环化工产业区,三类工业用地,属于园区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类项目,与园区的产业定位、用地相符,同时对照审查意见以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及园区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均符合相关要求。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的要求,符合当地规划、规划环评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采用国内成熟的工艺技术及节能环保装备,符合清洁生

24、产要求;采用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适合本工程特点,在认真实施环评和设计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国家相应排放标准要求,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配套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实现风险可控。本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2 总则总则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1.1 国家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1)中华

25、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第二次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通过,2022 年 6 月5 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 修正);(8)

2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实行);(10)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第三次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修正本);(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 6 月 10

27、日修订);(16)关于促进甘青新三省(区)重点区域和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1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实施);(18)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9)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2016 年 11 月 10 日实施);(20)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21)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 16 号,2021 年 1 月1 日起施行);(2

28、3)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2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 第 31 号);(2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26)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7)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 202165 号);(2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9)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30)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 年 11 月 30 日生态环

29、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 23 号公布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6 31 号);(32)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 号);(33)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 3 号,2018 年 8 月 1日施行);(3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 号);(3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3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 号);(3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30、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2015 年 6 月5 日起施行);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3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 17 号,2011 年 5 月 1 日);(3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5 号,2013 年 12 月 7 日修正);(4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 号);(42)关于加强地方环保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9 号);(4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

31、境保护部令第 31 号);(44)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45)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4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47)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评201811 号);(4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49)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环发201381 号);(50)“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 号);(5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

32、通知(国发 202133 号);(52)“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 号);(53)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 号);(54)“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环环评 202226 号);(55)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47 号);(5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 号);(57)“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58)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

33、0246 号)。2.1.2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划(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 11 号),2018 年 9 月 21 日修正);(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 年 2 月 5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4)新疆生态功能区划;(5)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 年 12 月 24 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新疆

34、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5 年 5 月 11 日);(7)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2118 号);(8)昌吉回族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昌州政办发202141 号);(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3 年本);(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通过,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1)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发201823 号);(12)新疆维吾尔自治

35、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新政函2002194 号文,2002 年 11 月 16 日发布);(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201621 号);(14)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试行)(新党办发 201532 号);(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3.20);(16)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安监应急字201222 号);(17)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

36、新政办发2018106 号);(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新环固体发202288 号);(19)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四五”规划;(20)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1.3 产业政策与行业管理规定产业政策与行业管理规定(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7 号);(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8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

37、件(修订)(新环发20171 号)及有关适用问题的公告(2019.9.29)。2.1.4 评价技术导则、标准及规范评价技术导则、标准及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7)

3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9)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 884-2018);(10)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9822018);(1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 48 号);(1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1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1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 944-2018);(1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HJ 103

39、8-2019);(1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033-2019);(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880-2017);(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HJ 1205-2021);(2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40、820-2017);(2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250-2022);(25)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2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2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29)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3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3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

41、5-2012);(3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33)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24 年 第 4 号);(34)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35)废矿物油类润滑油处理处置方法(GB/T 41961-2022);(36)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3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21 年 第 82 号);(3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39)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

42、 年版)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 第 66 号);(4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4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42)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及其修改方案(HJ/T 176-2005);(4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44)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公告 2017 年第 83 号);(45)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版);(46)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公告 2019 年第 60 号);(4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48

4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18 部分:急性毒性(GB 30000.18-2013);(4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28 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GB 30000.28-2013)。2.1.5 与项目有关的文件与项目有关的文件(1)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及其批复;(2)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3)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行性研究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报告;(4)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备案表、环评委

44、托书等相关技术资料。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当地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及生活质量等环境资源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只是在不同的时段,其影响的程度和性质不同。经过对环境资源的特征和对项目的工程分析,得出本项目对环境资源的环境影响识别矩阵,详见表 2.2-1。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表表 2.2-1 环境影响因子矩阵识别表环境影响因子矩阵识别表 影响受体 影响因素 自然环境 生态环境 社会环境 环境空气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土壤环境 声环境 陆域生物 水生生

45、物 生态保护区域 居民区 人群健康 施工期 施工废水 0 0-1SI-1SI 0 0 0 0 0 0 施工扬尘-1SD 0 0 0 0 0 0 0 0-1SD 施工噪声 0 0 0 0-1SD 0 0 0 0-1SD 渣土垃圾 0 0 0 0 0 0 0 0 0 0 基坑开挖 0 0 0 0 0 0 0 0 0 0 运行期 废水排放 0 0-1LI-1SI 0-1LI 0 0 0 0 废气排放-1LD 0 0-1LI 0-1LD 0 0-1SD-1SD 噪声排放 0 0 0 0-1LD 0 0 0 0-1LD 固体废物 0 0-1LI-1LI 0-1SD 0 0 0-1SI 事故风险-1SD

46、0-1SI-1SI 0-1SI 0 0-1SD-1SD 服务期满 废水排放 0 0 0 0 0 0 0 0 0 0 废气排放-1SD 0 0 0 0 0 0 0 0 0 固体废物 0 0-1SI-1SI 0-1SI 0 0 0 0 事故风险 0 0 0 0 0 0 0 0 0 0 注:“注:“+”、“”、“-”分别表示有利、不利影响;“”分别表示有利、不利影响;“L”、“”、“S”分别表示长期、短期影响;“”分别表示长期、短期影响;“0”至“”至“3”数值分别表示无影响、轻微影响、中等影响、重大影响;”数值分别表示无影响、轻微影响、中等影响、重大影响;“D”、“”、“I”分别表示直接、间接影响

47、;“”、“”可逆与不可逆;“”、“”累积与非累积影响。”分别表示直接、间接影响;“”、“”可逆与不可逆;“”、“”累积与非累积影响。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通过表 2.2-1 可以看出,综合考虑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且多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很快恢复原有状态。在运行期的各种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资源的影响是长期的,且影响程度大小有所不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方面。据此可以确定,本次评价时段为施工期和运行期。在评价时段内,对周围环境影响因子主要为废气,其次是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吉木萨尔

48、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2.2.2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 根据对本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确定建设项目主要的评价因子见表2.2-2。表表 2.2-2 本项目评价因子本项目评价因子 环境类别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预测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 SO2、NO2、PM10、CO、PM2.5、O3、NOx、氟化物、BaP、TSP、Pb、Cd、Hg、As、六价铬、镍、HCl、甲苯、H2S、NH3、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共计 24项。SO2、NO2、PM10、CO、NOx、氟化物、BaP、TSP、Pb、Cd、Hg、As、HCl、甲苯、H2S、NH3、

49、二噁英类、非甲烷总烃,共计 18 项。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 地表水/地下水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砷、汞、铅、锌、镉、铁、锰、铬(六价)、氨氮、耗氧量、挥发酚、钾、钠、钙、镁、碳酸盐、重碳酸盐、铜、钼、硫化物、硒、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碘化物、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石油类/声环境 等效 A 声级 Leq(A)/土壤环境 45 项基本因子和 pH 值、二噁英类、石油烃(C10C40)、铊、铍、锑、钴、钒、锌,共 54 项 石油烃/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风险评价 泄漏、火灾 CO、SO2、甲苯/2.2.3 环境质

50、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环境空气中 SO2、NO2、PM10、CO、PM2.5、臭氧和氮氧化物、BaP、TSP、氟化物、Pb、Cd、Hg、As、六价铬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 1、表 2 以及表 A.1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HCl、甲苯、H2S、NH3、锰及其化合物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吉木萨尔县 25 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环境(HJ 2.2-2018)中附录 D.1 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镍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限值要求。二噁英参照执行日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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