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二二 0 0 二四年六月二四年六月绩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绩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回复回复1.完善历史建筑基础信息,加强历史建筑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回复:已完善历史建筑基础信息,加强历史建筑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2.充分考虑历史建筑周边历史环境、权属关系、地形地貌等因地制宜划定保护范围;回复:已充分考虑历史建筑周边历史环境、权属关系、地形地貌等因地制宜划定保护范围。3.加强“两图一表”成果表达规范性,完善图纸表达效果规
2、范名词术语;回复:已加强“两图一表”成果表达规范性,完善图纸表达效果规范名词术语。总总 则则前言前言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由绩溪县人民政府公布,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的要求,我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完成编制绩溪县第三批总计 97 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工作,现将编制成果汇总申报专家组评审。一、编制原则一、编制原则1.保护为主、合理利用。2.科学规划、分级管理。3.发掘历史建筑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保护历史建筑历史
3、真实性、现状完整性。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1.上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2.上位规划安徽省绩溪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绩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30 年)宣城市绩溪县中正坊白石鼓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9-2035 年)宣城市绩溪县湖村-磡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磡头篇
4、)(2016-2030 年)宣城市绩溪县上庄-冯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上庄篇)(2016-2030 年)三、保护对象三、保护对象包括院落(建筑)格局、历史建筑本体和作为历史建筑组成部分的核心价值要素。1.院落(建筑)格局保护以历史格局为依据,保护对象包括院落或相关环境空间、重要院墙、历史出入口和对格局意义重要的院落流线。对于重要的或现状保存较好的院落空间划为禁止建设空间;禁止建设空间内应拆除搭建,禁止各种建设活动,包括加建各种材料顶蓬进行覆盖。对于重要的或现状保存较好的院落空间应保护外墙;保护外墙措施包括保护修缮和按传统风貌恢复;保护院墙上允许按传统风貌根据使用要求开设新出入口。非保护院墙可
5、根据使用要求拆除、移建。应尽可能保护所有历史出入口,包括大门和辅助出入口;出入口可根据使用需要关闭(即不作为实际出入口使用),但禁止砌墙封堵。应保护对格局意义重要的院落流线;保护流线上可根据使用需要增设门扇,但禁止砌墙封堵。2.历史建筑本体保护根据历史建筑的价值、特色以及完好程度,按三级进行保护。每处历史建筑的分类见保护图则。本体保护应强调原真性保护,坚持最小干预和可逆性原则,原则上不得落架或拆除重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建筑本体以外的其他建筑为一般建筑,可保留、改造或拆除,改造应满足所有保护图则的强制性内容,整体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对影响整体格局风貌的搭建建筑,一般应予以拆除。2.1 一级保护
6、要求加大保护力度,利用时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风貌、主要平面布局、主要立面形式、特色结构和构件。按原貌原工艺采用相同材料修缮:最大程度保留历史建筑的历史信息,执行文物修缮相关要求。破损或残缺处应按原貌原工艺采用原材料修缮。结构体系应采用原材料更换破损构件,不得落架,在遭受不可抗力,原有历史建筑损毁后,可复建。2.2 二级保护要求兼顾保护和利用,不得削弱建筑历史风貌,不得改变特色结构和构件。按原貌采用相同材料修缮:使用相同材料采用新工艺方法按原形态和式样修缮。屋顶破损或残缺处应按原貌原工艺采用原材料修复,其余破损或残缺处按原貌采用原材料修缮。结构体系采用原材料更换破损构件,一般情况下主体建筑不得落架
7、,在遭受不可抗力,原有历史建筑损毁后,可复建。2.3 三级保护要求加强利用,不得削弱建筑历史风貌,不得改变建筑特色构件。按原貌采用相同外观材料修缮:院落核心空间、主体建筑屋顶、主体建筑主要立面、核心价值要素不得改变,内部可采用满足现代隔热保温防潮需求的现代材料。破损或残缺处按原貌采用相同材料修缮,其余可根据再利用需要改变。原结构体系若难以继续使用可落架大修,在遭受不可抗力,原有历史建筑损毁后,可复建。2.4 历史建筑保温、隔热、隔音、防水、防潮改善措施要求采取的措施应避免影响建筑外观风貌,避免遮挡、覆盖核心价值要素,避免引起木质构件的闷腐、变形;特色的传统保温、隔热、隔音、防潮做法,应予以保留
8、,其新增措施应做到可逆;根据格局使用需求,可以增设屋面防水层,采取的防水措施应符合原建筑的构造要求;可酌情考虑增设地面防潮层;当原状地面仍存时,地面防潮措施应避免破坏原状地面。3.核心价值要素特色要素应按原貌原工艺采用相同材料修缮,尽可能保护原物,强调特色要素的真实性价值,对于核心价值要素破损部分应根据现状尽可能保留有用部分,采用剜补、墩接等工艺更替破损部分。对于核心价值要素,本图则中以图例形式予以呈现,并附相关照片。四、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1.保护范围1.1 保护范围划定通则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历史建筑,除特定
9、原因外,不再单独划定保护范围。确保历史建筑的价值和特色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展现。为鼓励历史建筑的产权流转,便于活化利用,保护范围不超出历史建筑的产权边界。为明确相邻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核心保护范围不超出历史建筑的产权边界。1.2 保护范围内限制性要求保护范围内应依法使用和修缮历史建筑。应对严重影响该历史建筑风貌的加建、改建及构筑物进行整治或拆除。不得新建建(构)筑物。确因保护历史建筑需要建设附属设施的,应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保护范围内进行市政管线、设备的更新改造,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保护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的,不得损坏或遮挡历史建筑核心价值要素,并符合宣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有关规定
10、。紧邻核心保护范围的建设工程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历史建筑安全。2.建设控制地带2.1 建设控制地带通则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确有必要时可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外的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周边为其他规划确定的城市更新区域,面临环境风貌的剧变。历史建筑周边确有必要进行建设控制的其他情况。2.2 建设控制地带内限制性要求应保护历史环境和风貌特色,对严重影响该历史建筑风貌的建(构)筑物进行整饬。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除有特别注明外,应符合以下要求:禁止性使用功能参照该历史建筑的禁止性功能执行。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该历史建筑相协调。紧邻历史建筑的新建建筑高
11、度不得与历史建筑本体过于悬殊。五、禁止五、禁止使用使用功能功能1.保护范围内,禁止任何对历史建筑构成安全威胁的使用功能;2.禁止在历史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3.不得随意增加荷载,不得从事损害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或者其他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4.居住用途的历史建筑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或违规改建为“房中房”的,必须进行调整或整改;5.禁止引入会产生声光污染的商业功能(如 KTV、闹吧、产生噪音的手工作坊等);6.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频闪灯、摇头灯等制造声光污染的设备;7.一、二级保护要求的历史建筑禁止设置重油污餐饮功能;8.历史建筑的现状使用功能属于本图则中明确的禁止性
12、使用功能的,必须进行调整。六、六、合理利用建议合理利用建议1.民居类:例如延续原有功能、旅游产业等;2.传统公共建筑类:例如文化博览、文化消费、旅游设施等;3.近现代公共建筑类:例如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创意办公等;4.工业建筑类:例如创意研发办公、旅游产业、商业消费等。七、消防措施要求七、消防措施要求1.总体规定综合考虑传统建筑本体价值,参考现行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改善火灾预防能力;消防保障措施设置应具有可逆性,且不破坏传统建筑风貌、构造与结构;禁止堆放易燃物品,禁止使用烛台、燃放烟花爆竹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应熟知消防器材的使用,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堵塞天井、走道、侧门,根据相关
13、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优先采用传统布局方式和建筑隔火构造处理新老建筑关系,加建、翻建等建筑与原建筑之间宜通过天井、巷弄、封火墙等加以分隔;保护和利用传统消防措施,如太平缸、鱼池、封火墙等;院落内原则上不允许铺设管道天然气、煤气;当延续原居住功能的情况下,可延续使用原厨房,并应采取防护措施;其余情况下,不得在院落内设置厨房。2.疏散的相关规定保证原有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天井、走道、侧门等疏散入口;对传统建筑的出入口设置应满足相关消防规范,保证疏散的畅通性;根据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综合考虑相关规范要求、建筑使用人流量、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等确定设置数量、位置、安装方式,在不
14、破坏建筑本体风貌、构造的前提,满足疏散安全要求,应急照明宜与一般照明统筹考虑,当独立设置时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3.灭火设施相关规定灭火器:建筑内应配备手提式灭火器,其配置数量及设置位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应定期维护;室内消火栓:不可破坏建筑原状地面,仅可在地面等相关部位现状已改动时方可埋设给水管道;自动灭火系统:根据评估确定是否设置及设置种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对建筑风貌影响较小的灭火系统,设置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空间特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电气消防相关规定一级保护要求的历史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其他建筑宜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5、条件不允许时,各房间应设置独立烟感报警器;对于采用可燃气体的房间还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电气线路应有防潮、防火保护,线路中需设置短路、过载、漏电保护装置,采用防火阻燃铜导线,并设阻燃 PVC 套管或金属套管保护,套管颜色应与建筑内饰面相协调;不应使用高热照明灯具,灯具和其他电器设备与木构件之间应保证安全距离或设置防火阻隔。所有历史建筑均应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满足以上消防措施要求。八八、现状评估现状评估1、华阳镇、华阳镇1.1、杨柳社区位于华阳镇的南偏西南部,距镇政府驻地 0.04 千米。四方毗邻:东邻东山社区,西南邻凤灵社区,西邻来苏社区,北邻五龙社区。辖区范围:东起葛家湾,西至文峰路
16、,南起杨柳新村,北至东街村。下设油榨坦、杨柳新村、杨柳村、杨柳花园、丝厂新宿舍、水圳塝下、南门外、木街新村、脚山底、鸿泰花园、何川、葛家湾、东门小区、东街村、车站新村、澜泊湾等多个住宅小区和村民组。2、长安镇、长安镇2.1、镇头村位于长安镇北偏东北部,距镇政府驻地 0.16 千米。村委会驻地镇头,为镇政府所在地,驻有镇头林场、税务分局、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四方毗邻:东邻高杨村、镇头林场,南接大源村,西邻庄团村,北接马道村、浩寨村和大谷村。辖区范围:东起翚岭北,西至麻作坦;南起新岭,北至桐村。下设镇头(一组、二组、三组、四组)、莲川麻川、莲川田干、小万吴川、高山、岭脚、小岭、黄基坦、桐
17、村田干 12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882 户 3569 人。2.2、坦头村位于长安镇的西偏西北部,距镇政府驻地 4.22 千米,村委会驻地坦头。四方毗邻:东至马道村东山自然村,西至上庄镇寺后村,南至庄团村,北与梧川村相邻。辖区范围:东起坦头,西至过桥碓;南起吕家碓,北至白亭。下设坦头(一组、二组、三组)、坝下碓、过桥碓、吕家碓 6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738 户 2425 人。2.3、大源村位于长安镇南部,距镇政府驻地 4.94 千米。村委会驻地大源。四方毗邻:东邻镇头村、华阳镇高迁村,南接临溪镇孔灵村和黄山市歙县溪头镇竦坑村,西邻上庄镇瑞川村,北接镇头林场和上庄镇旺川村。辖区范围:东起新岭,
18、西至里洪坑;南起社坞坑,北至阴窝山。下设大源、大溪店、柘坑、茶源、里洪、外洪、梨川、到溪、潘村、上源、下村、下马路共 12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953 户 2836 人。2.4、大谷村位于长安镇北偏东北部,距镇政府驻地 5.59 千米。村民委员会驻地大谷。四方毗邻:东邻板桥头乡庙山村,南邻高杨村、镇头村,西邻浩寨村、下五都村,北接旌德县版书乡隐龙村。辖区范围:东起小谷,西至石洞岭;南起柳村,北至上竹坦。下设柳村、小谷、里下坞、上队、下队 5 个村民组;大谷、桥头、外下屋、里下屋、竹坦、旺下、小谷、柳村 8 个自然村,现有居民 490 户,1659 人。3、上庄镇、上庄镇3.1、五联村位于上庄镇
19、北偏东北部,距镇政府驻地 4.42 千米。村委会驻地李家。因村庄是由五个初级社合并而成称“五联村”,故得名。四方毗邻:东邻长安镇坦头村庄团村;南邻旺川村;西邻绩溪县镇头林场上庄一,绩溪县镇头村场长安四,北邻寺后村。辖区范围:东起庙头山村,西至里古塘水库,南起镇头上庄公路,北至寺后村。下设庙头山(1、2)、李家(3、4、5、6)、胡家凼、叶家、上坦村(7),石坑、属家村(8),高仙坦(9),青山塘、大石降(10)10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324 户,1028 人。3.2、宅坦村位于上庄镇正北部,距镇政府驻地 0.98 千米;村委会驻地宅坦。四方毗邻:东邻瑞川村,南邻上庄村,西邻余川村,北邻旺川村
20、。辖区范围:东起董家,西至竹根尖;南起山脚底,北至西村。下设葫芦岭、西村、横街、坎上、中门、上井、路楼、桥上、方坦、石井、山脚 11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486 户,1672 人。3.3、上庄村位于上庄镇的西偏西南部,距镇政府驻地 1.11 千米。村委会驻地上庄。为镇政府所在地。四方毗邻:东邻瑞川村,南邻歙县溪头镇竦坑村和大谷运村、歙县上丰乡岩源村,西邻黄山区谭家桥镇黄山公益林场,北邻旌德县白地镇高甲村、余川村、宅坦村。辖区范围:东起上庄安置区,西至金坑;南起竦岭尖,北至张家山。下设上庄(1-10)、张家山、呈华塘、西慕坦、竦岭脚、金坑 15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831 户,2300 人。4、
21、扬溪镇、扬溪镇4.1、楼基村位于扬溪镇的东北部,距镇政府驻地 4.75 千米。村民委员会驻地楼基。四方毗邻:东邻金沙镇兵坑村、伏岭镇伏岭村,南邻石门村,西邻扬溪村、丛山村,北邻金沙镇黄土坎村。辖区范围:东起灰灶坞,西至丈尺山;南起周家树林,北至楼下。设楼基、赤坑、璜山、盆凹、酬村、宅坦、楼下等 7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887 户,2011 人。4.2、大石门村位于扬溪镇东部,距镇政府驻地 4.9 千米,村委员会驻地大石门。四方毗邻:东邻伏岭镇伏岭村,南邻伏岭镇湖村村,西邻塘塍村、扬溪村,北邻楼基村。辖区范围:东起白石尖,南至近坑;西起近坑,北至涉岭水库。下设大石门(1、2、3)、岭下、近坑 5
22、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602 户,1594 人。5、伏岭镇、伏岭镇5.1、成功村位于伏岭镇的中部,因村委会驻地北有成功山而得名,距镇政府 1.83 千米。四方毗邻:东、北邻西川村,南接江南村,西邻伏岭村。辖区范围东起社母娘娘尖,西至成功山;南起登源河,北至路子里。面积 14.0134 平方千米。村委会下设安川、鱼川、合庄、岭前新村、吴家山安置区 5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户数 1065 户,2460 人。5.2、北村位于伏岭镇的南偏西南部,距镇政府驻地 4.24 千米。村委会驻地北村,故名。为原北村乡政府所在地。四方毗邻:东、南邻水村,西接湖村和瀛洲镇巧川村,北与石川村接壤。辖区范围:东起家绩路,
23、西至胜利园;南起登源河,北至古塘里。下设 5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626 户,1540 人。5.3 江南村位于伏岭镇的东偏东北部,距镇政府驻地 1.62 千米。因村委会驻地位于徽杭古道“江南第一关”出口处,故名。四方毗邻:东邻逍遥村,南接大障村,西、南邻伏岭村,北接成功村和赤石坑林场。辖区范围:东起天上,西至水口坝;南起黎明尖,北至上灶岭。下设 4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户数 553 户,1340 人。5.4、水村位于伏岭镇的南偏西南部,距镇政府驻地 4.76 千米。因驻地称水村,故名。四方毗邻:东邻大障村,南接黄山市歙县杞梓里镇竹溪村,西邻瀛洲镇巧川村,北接北村、石川村。辖区范围:东起白水塔,西至
24、七姑山尖;南起湖田山,北至麻上坞。下设 4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638 户,1780 人。5.5、伏岭村位于伏岭镇西南部,距镇政府驻地 0.29 千米。村委会驻地伏岭,为镇政府所在地。驻有中、小学、卫生院、公安派出所、供电所等。四方毗邻:东邻成功村和江南村,南接大障村、水村和石川村,西邻湖村、扬溪镇石门村和楼基村,北与西川村和金沙镇兵坑村接壤。辖区范围:东起西山,西至白石尖;南起洪家坑,北至里半坑。下设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九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1696 户,4278 人。6、金沙镇、金沙镇6.1、金沙村位于金沙镇东北部,距镇政府驻地 0.43 千米。村委会驻地金沙
25、,为镇政府所在地。四方毗邻:东邻三十八号桥村,东南邻兵坑村,西南邻黄土坎村,西邻旌德县俞村镇仕川村,北邻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辖区范围:东起下巷,西至黄岭;南起常乐坑,北至梅家洞。下设金沙(1、2)、向阳、关英桥(1、2、3、4)、下巷、麻山、起坑坞、新坑、东村坞、新庄、常乐坑、乌焦山 15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626 户,2627 人7、瀛洲镇、瀛洲镇7.1、瀛洲村位于瀛洲镇正北部,村委会驻地瀛洲。为镇政府所在地。四方毗邻:东邻歙县杞梓里镇,南接歙县霞坑镇,西近仁里村、华阳镇东山社区,北依燎原村、扬溪国有林场山界。辖区范围:东起铜坑岭,西至大庙汪村;南起竹枝下,北至石井。下设瀛洲(1、2、3
26、组),汪村、梧村、周村、半茶、茂井 8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1526 户,3800 余人。7.2、燎原村位于瀛洲镇北部,距镇政府驻地约 7 千米,村委会驻地岭外汪村。因村境内有原上海小三线燎原厂而得名。四方毗邻:东邻巧川村和龙川村,南接瀛洲村和龙川村,西依华阳镇郎家溪村,北靠扬溪镇东村。辖区范围:东起朱竹培,西至水岩山,南起岱上,北至石京山。下设岭里(一、二组)、岭外汪村、岱上 4 个村民小组,现有居民 315 户,977 人。7.3、仁里村位于瀛洲镇东南部,距镇政府驻地 4 千米。村委会驻地仁里。四方毗邻:东与瀛洲村大庙汪村和歙县霞坑镇毗邻,南接临溪镇湖里村,西与华阳镇凤灵社区和临溪镇湖里村
27、接壤,北与华阳镇东山社区川源村交界。辖区范围:东起忠周岭,南至闾坑出口,西至依塘岭,北至唐金山。下设仁里(一、二、三组)、忠周、七塔、耿川、辛田、闾坑 8 个村民小组,现有居民 496 户 1547 人。8、板桥头乡、板桥头乡8.1、龙丛村位于板桥头乡政府的东北部,距乡政府驻地 6.34 千米。村委会驻地于此村,故得名龙丛村民委员会。四方毗邻:东邻金沙镇黄土坎村,南邻中村,西邻玉台村、校头村,北邻蜀水村、旌德县俞村镇仕川村。辖区范围:东起百箩园群峰,西起棚杭,南起箩稷塘,北至岩山。龙丛村辖龙丛、仿儒、东坑、沿坑、碓下、白石坑 6 个自然村,设龙丛、仿儒、东坑、沿白 4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41
28、5 户,1214 人。8.2、尚田村位于板桥头乡西部,距乡政府驻地 3.22 千米。村委会驻尚田村,故得名尚田村民委员会。四方毗邻:东邻中村行政村,南邻庙山行政村,西邻大谷行政村,北邻长岭行政村。辖区范围:东起庙王山、南邻水涯村、西至竹坦、北至长岭。下设 8 个村民组分别为尚田 1、2、3 村民组,尚田降、梅山田干、东干 1、2 组,陈村。辖尚田村、东村干、尚田降、梅山、田干、际上、蒙坑、模头岭、陈村、山背、靠岭头 11 个自然村。现有居民 598 户,1972 人。9、家朋乡、家朋乡9.1、家朋村位于家朋乡内,距县城 42 公里,距乡政府驻地 40 米,村委会驻地家朋村。四方毗邻:东邻富强村
29、,西邻幸福村,南起仙人谷、门前岩山脉,北邻汪家店村。辖区范围:家朋村下设坎头村(1-13)、方家村(15)、苦竹竿(14)、岔坑(16)、河上岱(17)17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728 户 2297 人。9.2、富强村位于家朋乡的东北部,距乡政府驻地 2.53 千米,村委会驻地石门口。四方毗邻:东邻恶坑村,荆州乡九华村;南邻家朋村;西邻汪家店村;北邻金沙镇中坞村。辖区范围:东起九龙戏珠,西至金沙中坞村大平顶,南起石基山,北至石门外。下设横山坞、周村庄、周村、梓舍干、石门口、坑上(1-4)9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337 户 1120 人。9.3、尚村位于家朋乡西南隅,距乡政府驻地 2.86 千米
30、,村委会驻地霞水。四方毗邻:东邻幸福村,南邻荆州乡上胡家村、方家湾村,西邻伏岭镇胡家村,北邻汪家店村、金沙镇兵坑村。辖区范围:东起豺狗狼尖,西至杨西岭;南起饭甑尖,北至猴狲岭。下设尚村(1、2、3、4、5)、鱼龙山(6)、暮霞(7)、水屋(8)、松木岭(9)、梓棚(10,含金沙镇 38 号桥村飞地下坑坞)、霞水(11、12、13、14、15、16、17、18、19)19 个村民小组。现有居民774 户 1893 人。9.4、幸福村位于家朋乡东南部,距乡政府驻地 2.5 千米,村委会驻地梅干。辖区范围:东起门前岩、西至竹里、南起豺狗狼尖、北至东青岭。四方毗邻:东邻家朋村、南邻荆州乡上胡村,荆州乡
31、林场、西邻尚村村、北邻汪家店。下设竹里(1、2、3、4)、东青岭、岩下、梅干(5、6、7、8、9、10)12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494 户 1352 人。9.5、汪家店村位于家朋乡西偏西北,距乡政府驻地 2.32 千米。四方毗邻:东邻松树坞,南靠千山邻,西邻阳戈溪,北邻五里坑。辖区范围:东起石山,南至串坑,西至大河口,北至五里坑。下设:松树午、石歇、塘边山、汪家店、梓棚下、阳戈溪、阴戈溪 7 个自然村,11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395 户 1188 人。10、荆州乡、荆州乡10.1、上胡家村位于荆州乡东南部,村委会驻地上胡家,为乡政府所在地。四方毗邻:东邻下胡家村,南接浙江省,西邻方家湾村、
32、家朋乡尚村,北接家朋乡幸福村。辖区范围:东起金竹培垭,西至笔架尖;南起青材岭,北至马岭垭。下设上胡家(111)、石桥头、东山、铁坞、里坞、外坞、柯子山、里庄(1、2)19 个村民组。现有居民 851 户,2730 人。1目录目录一、一、华阳镇华阳镇003JXXLSJZ-067(丝厂烟囱)004JXXLSJZ-068(丝厂水塔)013JXXLSJZ-069(丝厂 1#建筑)021JXXLSJZ-070(丝厂 2#建筑)033JXXLSJZ-071(丝厂 3#建筑)044JXXLSJZ-072(丝厂 4#建筑)054JXXLSJZ-073(丝厂 5#建筑)064JXXLSJZ-074(丝厂 6#建
33、筑)075JXXLSJZ-075(东大街 66-68 号)085二二、长安镇长安镇096JXXLSJZ-076(“五老屏藩”亭)097JXXLSJZ-077(“修仁里”亭)106JXXLSJZ-078(回归亭)115JXXLSJZ-079(黑亭)124JXXLSJZ-080(下坊亭)133JXXLSJZ-081(大源曹氏宗祠)141JXXLSJZ-082(小谷村锦川桥)152三、三、上庄镇上庄镇160JXXLSJZ-083(大路亭)161JXXLSJZ-084(下頭亭)170JXXLSJZ-085(关帝庙)180JXXLSJZ-086(游乐亭)190JXXLSJZ-087(风乎亭)200JXX
34、LSJZ-088(骆驼巷子民居)209JXXLSJZ-089(上庄村 12 号)220JXXLSJZ-090(上庄村 14 号)230JXXLSJZ-091(上庄村 53 号)240JXXLSJZ-092(上庄村 64 号)250四、四、扬溪镇扬溪镇260JXXLSJZ-093(凹里古井)261JXXLSJZ-094(进山桥)269JXXLSJZ-095(联姻桥)277JXXLSJZ-096(楼基水口桥)286JXXLSJZ-097(上碓桥)295JXXLSJZ-098(岩门洞)304五、五、伏岭镇伏岭镇312JXXLSJZ-099(安川邵氏支祠)313JXXLSJZ-100(安田桥)322J
35、XXLSJZ-101(北村程氏支祠)330JXXLSJZ-102(汪家古井)340JXXLSJZ-103(岱下土地庙和太子庙)348JXXLSJZ-104(虹溪桥)358JXXLSJZ-105(水村许氏支祠)366JXXLSJZ-106(鱼川上桥)375JXXLSJZ-107(鱼川周氏宗祠)384JXXLSJZ-108(卓溪观音庙)393JXXLSJZ-109(卓溪小学)402六、六、金沙镇金沙镇412JXXLSJZ-110(关一桥)0413七、七、瀛洲镇瀛洲镇422JXXLSJZ-111(大坑胡氏宗祠)423JXXLSJZ-112(燎原善庆堂)432JXXLSJZ-113(仁里 69 号)4
36、42JXXLSJZ-114(仁里 99 号)451JXXLSJZ-115(胡宏伟宅)460JXXLSJZ-116(胡灶虎宅)4702JXXLSJZ-117(胡汪贵宅)479JXXLSJZ-118(胡云峰宅)490JXXLSJZ-119(胡建光宅)500JXXLSJZ-120(胡汪华宅)509JXXLSJZ-121(胡学兵宅)519JXXLSJZ-122(胡乐平宅)529JXXLSJZ-123(胡学善宅)539八、八、板桥头乡板桥头乡549JXXLSJZ-124(仿儒程氏祠堂)550JXXLSJZ-125(绿杨桥)560JXXLSJZ-126(五祥庙)569JXXLSJZ-127(西村廊桥)57
37、9九、九、家朋乡家朋乡588JXXLSJZ-128(共济桥)589JXXLSJZ-129(聚顺桥)598JXXLSJZ-130(聚秀桥)607JXXLSJZ-131(磡头怀恩堂 2 号)616JXXLSJZ-132(英雄桥)627JXXLSJZ-133(永安桥)636JXXLSJZ-134(大夫第 4 号)645JXXLSJZ-135(大夫第 5 号)656JXXLSJZ-136(大夫第 6 号)666JXXLSJZ-137(大夫第 8 号)677JXXLSJZ-138(听泉楼 2 号)688JXXLSJZ-139(听泉楼 3 号)698JXXLSJZ-140(寿山桥)708JXXLSJZ-1
38、41(葫芦潭桥)717JXXLSJZ-142(迴龙桥)726JXXLSJZ-143(“霞川古里”亭)735JXXLSJZ-144(霞水迴龙庙)745JXXLSJZ-145(梅干村迴龙庙)755JXXLSJZ-146(梅干村庙下廊桥)764JXXLSJZ-147(尚村党史馆)773JXXLSJZ-148(尚村方氏支祠)783JXXLSJZ-149(尚村胡氏支祠)793JXXLSJZ-150(尚村太和堂)802JXXLSJZ-151(尚村唐氏家祠)813JXXLSJZ-152(东岭古亭)824JXXLSJZ-153(松木岭将军庙)833JXXLSJZ-154(松木岭水口古庙)842JXXLSJZ-
39、155(松木岭水口古桥)852JXXLSJZ-156(松木岭周氏支祠)861JXXLSJZ-157(汪家店仲山公祠)871JXXLSJZ-158(岩下张氏支祠)881JXXLSJZ-159(鱼龙山方氏宗祠)890JXXLSJZ-160(竹里关帝庙)901JXXLSJZ-161(竹里观音庙)910JXXLSJZ-162(竹里五猖庙和土地庙)919十、十、荆州乡荆州乡929JXXLSJZ-163(护阳桥)9303一、一、第三批历史建筑第三批历史建筑华阳镇华阳镇4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丝厂烟囱(二级保护)丝厂烟囱(二级保护)编号:编号:JXXLSJZ-067JXXL
40、SJZ-067保护与整治措施强制性内容(1)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内原则上允许建设景观设施及基础设施,但风貌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2)建筑本体:建筑按原貌采用相同材料修缮;必要时可落架大修或复建、新建。(3)核心价值要素:应按原样用相同材料修缮,坚持最小干预和可逆性原则。(4)复建建筑或新建建筑:保护范围内复建建筑不得超过原建筑高度正负 0.2 米浮动,新建建筑不得超过原有建筑高度;风貌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引导性内容(1)建筑本体:建议增加防水防潮措施。(2)辅助用房及设备:可在不影响参观流线的隐蔽位置设置辅助用房及设备。(3)引导性功能建议:建议辟为旅游打卡点,设置标识牌、语音导览功能,将其纳入
41、本地旅游综合路线图。历史建筑本体范围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区位图历史建筑信息简介保护范围禁止性功能参照附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表。所属区县绩溪县所属乡镇华阳镇工业遗产建筑,为原绩溪县缫丝厂检车附属物。烟囱高 21米,占地约 4 平方米。建筑为砖混结构,目前为糸巷文化街区地标性建筑。1955 年,绩溪建起全省最大的缫丝厂绩溪缫丝厂。1970 年代以前蚕茧产量居全省之首。“梅花牌”白厂丝成为全省丝绸出口之冠。改革开放后,形成从栽桑、制种、养蚕到收烘、缫丝、织绸、服装的一条龙生产体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茧丝绸产业为绩溪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建筑本体。地址河滨北路糸巷文化街区建成年代1949
42、-1979 年历史使用功能工业现状使用功能文化展览建筑类别工业建筑及附属物建筑总高度21m占地面积4m2总建筑面积4m2建筑层数屋顶形式结构类型砖混结构产权类别国有5主要立面特色部位建筑立面建筑立面历史建筑挂牌烟囱平面布局特色装饰平面图立面图烟囱烟囱主体结构特色构造主体结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特色烟囱历史环境要素特色材料航拍平面照片航拍平面图航拍平面图特色砖石特色砖石6建筑照片核心价值要素照片78910111213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丝厂水塔(二级保护)丝厂水塔(二级保护)编号:编号:JXXLSJZ-068JXXLSJZ-068保护与整治措施强制性内容(1)保护
43、范围:保护范围内原则上允许建设景观设施及基础设施,但风貌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2)建筑本体:建筑按原貌采用相同材料修缮;必要时可落架大修或复建、新建。(3)核心价值要素:应按原样用相同材料修缮,坚持最小干预和可逆性原则。(4)复建建筑或新建建筑:保护范围内复建建筑不得超过原建筑高度正负 0.2 米浮动,新建建筑不得超过原有建筑高度;风貌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引导性内容(1)建筑本体:建议增加防水防潮措施。(2)辅助用房及设备:可在不影响参观流线的隐蔽位置设置辅助用房及设备。(3)引导性功能建议:建议辟为旅游打卡点,设置标识牌、语音导览功能,将其纳入本地旅游综合路线图。历史建筑本体范围历史建筑保护
44、范围区位图历史建筑信息简介保护范围禁止性功能参照附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表。所属区县绩溪县所属乡镇华阳镇工业遗产建筑,为原绩溪县缫丝厂检车附属物。水塔高度 11.4 米,占地约 6 平方米。目前为糸巷文化街区地标性建筑。1955 年,绩溪建起全省最大的缫丝厂绩溪缫丝厂。1970 年代以前蚕茧产量居全省之首。“梅花牌”白厂丝成为全省丝绸出口之冠。改革开放后,形成从栽桑、制种、养蚕到收烘、缫丝、织绸、服装的一条龙生产体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茧丝绸产业为绩溪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建筑本体。地址河滨北路糸巷文化街区建成年代1949-1979 年历史使用功能工业现状使用功能文化展览建筑类
45、别工业建筑及附属物建筑总高度11.4m占地面积6m2总建筑面积6m2建筑层数屋顶形式结构类型砖混结构产权类别国有14主要立面特色部位建筑立面建筑立面历史建筑挂牌水塔水塔水塔平面布局特色装饰平面图立面图水塔水塔水塔主体结构特色构造主体结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水塔水塔历史环境要素特色材料航拍平面照片航拍平面图航拍平面图特色砖石15建筑照片核心价值要素照片161718192021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丝厂丝厂 1#1#建筑(二级保护)建筑(二级保护)编号:编号:JXXLSJZ-069JXXLSJZ-069保护与整治措施强制性内容(1)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内原则上允许建设景
46、观设施及基础设施,但风貌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2)建筑本体:建筑屋顶与外立面按原貌采用相同材料修缮;必要时可落架大修或复建、新建。(3)核心价值要素:应按原样用相同材料修缮,坚持最小干预和可逆性原则。(4)复建建筑或新建建筑:保护范围内复建建筑不得超过原建筑高度正负 0.2 米浮动,新建建筑不得超过原有建筑高度;风貌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引导性内容(1)建筑本体:室内空间可根据再利用的需要增加可逆性的临时隔墙;建议对屋顶修缮时增加防水措施,对地面增加防水防潮措施;(2)辅助用房及设备:可在室内不影响参观流线的隐蔽位置设置辅助用房及设备。(3)引导性功能建议:建议设置为文化消费场所:如画廊、书店、
47、特色工艺品商店、特色餐饮、特色民宿等。历史建筑本体范围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区位图历史建筑信息简介保护范围禁止性功能参照附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表。所属区县绩溪县所属乡镇华阳镇工业遗产建筑,丝厂 1#建筑:面阔 67 米,进深 32.63 米;檐高 13.1 米。现活化利用为糸巷文化街区商铺。1955 年,绩溪建起全省最大的缫丝厂绩溪缫丝厂。1970 年代以前蚕茧产量居全省之首。“梅花牌”白厂丝成为全省丝绸出口之冠。改革开放后,形成从栽桑、制种、养蚕到收烘、缫丝、织绸、服装的一条龙生产体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茧丝绸产业为绩溪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建筑本体。地址河滨北路糸巷文化街区建成
48、年代1949-1979 年历史使用功能工业现状使用功能文化展览建筑类别工业建筑及附属物建筑总高度13.1m占地面积2186m2总建筑面积7323m2建筑层数2 层屋顶形式平屋顶结构类型框架结构产权类别个人22主要立面特色部位建筑立面历史建筑挂牌建筑立面特色部位特色部位平面布局特色装饰平面图平面图平面图特色装饰主体结构特色构造主体结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梁、柱历史环境要素特色材料航拍平面图航拍平面图航拍平面图特色砖石23建筑照片核心价值要素照片24252627282930313233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绩溪县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丝厂丝厂 2#2#建筑(二级保护)建筑(二级保护)编号:编号:
49、JXXLSJZ-070JXXLSJZ-070保护与整治措施强制性内容(1)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内原则上允许建设景观设施及基础设施,但风貌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2)建筑本体:建筑屋顶与外立面按原貌采用相同材料修缮;必要时可落架大修或复建、新建。(3)核心价值要素:应按原样用相同材料修缮,坚持最小干预和可逆性原则。(4)复建建筑或新建建筑:保护范围内复建建筑不得超过原建筑高度正负 0.2 米浮动,新建建筑不得超过原有建筑高度;风貌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引导性内容(1)建筑本体:室内空间可根据再利用的需要增加可逆性的临时隔墙;建议对屋顶修缮时增加防水措施,对地面增加防水防潮措施;(2)辅助用房及设备:可
50、在室内不影响参观流线的隐蔽位置设置辅助用房及设备。(3)引导性功能建议:建议设置为文化消费场所:如画廊、书店、特色工艺品商店、特色餐饮、特色民宿等。历史建筑本体范围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区位图历史建筑信息简介保护范围禁止性功能参照附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表。所属区县绩溪县所属乡镇华阳镇工业遗产建筑,丝厂 2#建筑:面阔 45.5 米,进深 31.6 米;檐高 10.85 米。现活化利用为糸巷文化街区商铺。1955 年,绩溪建起全省最大的缫丝厂绩溪缫丝厂。1970 年代以前蚕茧产量居全省之首。“梅花牌”白厂丝成为全省丝绸出口之冠。改革开放后,形成从栽桑、制种、养蚕到收烘、缫丝、织绸、服装的一条龙生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