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磨机厂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签订地点:甲方(出租方): 名称: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 地址:_ 联系电话:_乙方(承租方): 名称/姓名: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 地址/联系地址:_ 联系电话:_鉴于甲方合法拥有并有权出租位于_的磨机厂(以下简称“租赁物”),乙方希望租赁该磨机厂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物描述 1. 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厂房、磨机设备、附属设施及其它清单列明的物品。二、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 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_
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重新协商续租事宜。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元整(¥_),支付方式为_(如:季付、年付)。2. 首次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后_日内支付,后续租金应于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_日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四、保证金 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元整(¥_),租赁期满且无违约情形时,甲方无息退还。五、维修保养与使用 1.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2. 重大维修由甲方负责,或由乙方负责并从租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六、保险 1. 乙方应为租赁物投保财产一切险,保险受益人为双方共同指定。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可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八、合同终止与解除 1.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2. 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_ 乙方签字(盖章):_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并在正式签订前由专业律师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