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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重新报批)建设单位(盖章):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6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0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8 六、结论.94 附表.95 附图 1 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四周及现场图附图 3 监测点位图附图 4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附图 5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6 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 7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营业执照附件

2、3 备案表附件 4 项目法人身份证附件 5 项目用地证明附件 6 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文件附件 7 排污许可附件 8 检测报告附件 9 原辅料使用情况的说明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重新报批)项目代码2105-350122-07-02-19048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自治区)福州市连江县(区)可门经济开发区乡(街道)泰安路 2 号(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19 度 44 分 59.090 秒,26 度 20 分 36.81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51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中 57:玻璃制品制造 30

3、5 中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工信备2021A120031号总投资(万元)2000.0000环保投资(万元)67环保投资占比(%)3.35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0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规划审批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规划审批文号:榕政综

4、202065 号规划名称: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规划审批单位: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政府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单位: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环评审批文号:榕环保评20207号规划环评名称: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单位:原连江县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审批文号:连环保20185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与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与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及)及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环罗源湾地区

5、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修编环境影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 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在继续执行上版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情况下,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等四个方面补充相关生态环境准入要求。(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2022年批复的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 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环罗源湾区域 SO2、NO2、PM2.5、PM10现状可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分别为35847t/a、23115 t/a、

6、8245 t/a、19459 t/a。项目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NO2排放总量分别为0.006t/a、0.14275t/a,投产后对环罗源湾区域可利用大气容量占比很小,不会突破环罗源湾可利用大气环境容量上限。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可门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占用区域水环境容量。本项目与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见表1.1-1。3表表1.1-1 本本项目与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项目与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适适用用范范围围管管控控内内容容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

7、划局规划(2020-2025 年年)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影响报告书 生态环境准入要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摘录)求(摘录)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符合合性性全区规划空间布局约束1.区域应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利用港口优势适量发展冶金、能源产业和污染相对较轻的石化中下游产品,不再布局石化中上游项目,除已批已建的大型煤电和热电联产项目外,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2.除牛坑湾已批围填海项目外,规划期内罗源湾不再新增围填海项目。3.主导产业集中布置,罗源湾北岸不设置化工产业,南岸不设置冶金产业。4.产业组团外涉及西溪水库水源保护区等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产业组团

8、内大官坂西侧洋尾山和可门组团猪母鼻、大湖山、大坪顶等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其他区域,应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5.牛坑湾梅花村、鸡笼屿、澳村、下宫乡可门村沿岸等海洋保护岸线,应严格执行海洋红线中有关自然岸线的管控要求:维持岸线自然属性,禁止实施可能改变自然岸线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围填海,禁止非法侵占岸线和采挖海砂,加强对受损岸线的整治和修复。6.环罗源湾区域港区建设应按照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实施。1、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的石化、煤电项目;2、项目不属于围填海项目;3、项目不属于化工产业、冶金产业;4、项目用地及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5、项目用地及评价范围不涉及海洋保

9、护岸线;6、项目不位于环罗源湾区域港区。7、项目位于可门组团,产品为玉砂玻璃,为新型功能材料,不属于项目的限制产业和禁止发展的产业。本项目利用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设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本项目产品为玉砂玻璃,为新型功能材料,不涉及限制类及禁止类产业。符合7.松山组团禁止建设大气污染型项目,其中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应立足承接台湾高端产业转移。8.金港组团迹头片区不宜发项 目 位 于 可 门 组团,产品为玉砂玻璃,为新型功能材料,不属于项目的限制产业和禁止发符合4展冶金,组团内其他片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9.牛坑湾组团保持现有能源、大型修造船(不含拆船)项目、主要发展机械装备业和港口储

10、运物流业。其中牛坑湾东西岸、鸡笼屿自然岸线地带应限制开发建设,仅可建设需要利用自然岸线进行渔业基础设施、交通、能源、海底管线(道)、旅游娱乐等公益或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科学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报有关部门审批。10.可门港区组团:主要发展能源火电、修造船(不含拆船)、港口物流。11.大官坂组团:以年产10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为标志,发展以聚酰胺材料产品为主线,以高性能新型纤维和异丁烯基材料等为辅的多元化的新材料产业及相关配套的石化中下游产业,发展高端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适当引入先进织造染整项目,染整项目应全部集中在规划的印染产业区内。展的产业。12.禁止建设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产

11、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以及福建省有关产业政策中明确列入淘汰或限制的项目。13.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引进鼓励类项目,优先引进可形成生态工业链的项目。14.钢铁冶金、化工企业周边设置1000m以上的环保控制带,应严格控制环保控制带内的用地规划功能和村镇发展规模,不得新增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种植食用农产品等。1、项目符合现行的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福建省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限制类项目;2、项目从事玉砂玻璃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项目不属于钢铁冶金、化工企业符合污染排放管1.新建印染、合成氨建设项目,应实行化学需氧量不低于1.2倍、氨氮不低于1.5倍的

12、削减替代。2.新建钢铁冶炼项目,应实行二氧化硫不低于1.2倍的削减项目主要污染源为氮氧化物,将按行业规定实行不低于1倍的削减替代符合5控替代;新建火力发电项目,应实行氮氧化物不低于1.5倍的削减替代。3.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行业新增排放量,实行不低于1倍的削减替代。4.钢铁行业执行超低排放: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 mg/m;其他主要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50、200mg/m。5.火电行业执行超低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 6%)分别不超过5mg/m、35

13、mg/m、50mg/m。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和火电行业符合6.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标准乃至更严格的标准要求。7.金港污水处理厂和牛坑湾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应设置在将军帽深海排放。8.加快完成可门污水处理厂湾外排海工程,在湾外排海工程建成前,不得新建投产化工、印染及其他产生工业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

14、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2.在各企业设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池的基地上,大官坂化工园区应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公共环境应急池系统,完善事故废水导流措施,建设功率足够的双向动力提1、项目将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应急池及相关管道等,按规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配套相应阀门控制,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2、项 目 已 设 置600m3的事故应急池。3、项目建成后将加强与园区、周边企业的应急联动;4、项目建成后将实行联防联控符合6升设施,形成企业应急池、企业间应急池共用和园区公共应急池三级应急池体系,提升园区应对环境风险能力。3.加强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与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全面提升区域环

15、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4.建立污染天气、重点断面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市、县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引进的各类项目,其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应至少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吨钢综合能耗:560千克标煤、钢铁冶炼渣综合利用率:90%、吨钢耗新水量:3.15 m3。2.台商投资区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一级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1、项目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可达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2、项目不位于台商投资

16、区内。符合3.水资源利用要求:加强水资源再生利用、梯级分质利用,持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钢铁行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再生水(中水)回用率:100%,印染废水总体回用率80%。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本项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100%,生产废水为酸洗废水、水洗废水、淋砂废液和其他废水,可全部回用于生产水洗工序,回 用 率 可 达100%。符合4.能源利用要求:禁止工艺加热炉及导热油炉等工业窑炉使用燃煤、重油及渣油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限期改用炼化自产脱硫干气、石油液化气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17、要1、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2、项目使用工业用地进行建设,不涉及耕地的占用;3、项目不涉及岸线、围填海造地符合7求,规划热源点优先采用高压及以上参数背压热电联产机组,限制新建抽凝燃煤热电联产机组。5.土地资源利用要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率,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耕地“占补平衡”方案。6.规划区内大自然岸线应维持岸线自然属性,禁止改变岸线形态,保护岸线原有生态功能,加强对受损自然岸线的整治与修复。7.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严格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 号)要求,新增围填海项目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1.2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

18、划(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及及连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与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12-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划区主导产业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规划区主导产业环境准入清单见表 1.1-2。表表 1.1-2 规划区主导产业环境准入清单规划区主导产业环境准入清单(摘录摘录)产业结构类型产业结构控制要求清洁生产准入水平生产水复用率能源结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危废处理率符合性分析推荐/禁止具体控制要求机械装备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推荐禁止引进集中电镀

19、项目,企业国内先进85%集中供热;禁止新建参照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100%本项目利用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8制造业、海工装备制造业配套电镀工序必须达到废水零排放燃煤锅炉;推荐使用LNG清洁能源准,85%现有闲置厂房建设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本项目产品为玉砂玻璃,为新型功能材料,不涉及限制类及禁止类产业。石油化工业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推荐不推荐发展丙烯腈、PTA等污染较重的石化中下游产品国内先进85%合成纤维制造推荐/国内先进85%初级形态数量及合成树脂制造推荐/国内先进85%新材料制造业新型建材、新型纺织材料推荐严格控制大气污染型项目、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85%9有机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引进电

20、镀项目纺织化纤业印染限制禁止使用不可生物降解(或不易回收)浆料坯布,禁止使用低上染率和低性能助剂国际先进40%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业炼钢、炼铁禁止黑色金属铸造禁止铁合金冶炼禁止钢压延加工推荐含重金属污水应处理后国内先进85%10达标排放电力能源业火电限制根据大气环境容量和海域环境承载力,近中期火电新增规模控制在604 万千瓦时国际先进100%(2)与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12-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在 审查意 见 中要求:“严格可门经济开发区环保准入。严格控制引进耗水高、水污染严重的产业,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烟粉尘排放。优化区域重点产业结构和规模,禁止引进大气污染较重的

21、石化上游产品生产项目,禁止引进集中电镀项目及排放重 金属和持续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等建议。落实报告书生态红线控制要求,规划实施过程应检查生态功能不降低、水土资源不超载、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的原则,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位于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为玉砂玻璃生产建设项目,不属于“耗水高、水污染严重的产业”、不属于“大气污染较重的石化上游产品”、“电镀项目及排放重金属和持续性有机污染物”生产项目,经对照本项目符合报告书11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利用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未涉及占用生态红线,与审查意见相符合。玉砂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由双碱性

22、喷淋塔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1);生产废气主要为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NOx、颗粒物,生产过程中车间密闭,上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双碱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 DA001 排放。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过程使用电能,为清洁能源。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在厂房密闭生产和基础围墙减振后可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不合格产品、PAC、PAM试剂袋、氟化氢铵包装袋、氟化铵包装袋和 NaOH 包装袋等)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稀硫酸桶、

23、废盐酸桶、废硝酸桶、废氢氟酸桶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理。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治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因此,从生产工艺与设备、资源能源利用、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环境管理等方面判断,本项目总体上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综上,项目符合连江可门港经济区环境总体规划2012-2030审批意见及其审查小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3 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玻璃制品的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生产的产品、规模、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均不属于该目录中限制或淘汰之列

24、;同时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12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所列禁止或限制的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了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局的备案(闽工信备2021A120031 号)。1.4 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地土地为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其土地用途规划为工业综合用地。根据业主提供的产权证(闽(2017)连江县不动产权第 0014946 号),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5),本项目为玻璃制品制造,属于工业企业。根据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环境影响

25、评价报告书可知,其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机械装备、海工装备、石油化工、新材料、纺织化纤、金属冶炼及深加工等主导产业。本项目地块为玻璃的深加工产业布局,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240 万 m2/a 的玉砂玻璃,符合该园区规划用地建设。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故项目选址合理。1.5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排放源强很低,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生产废水及双碱性喷淋塔排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

26、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在采取一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 3 类区标准,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规划。131.6 与周边相容性分析与周边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连江县可门工业区,根据现场勘查,周边以工业为主,项目周边环境现示意图详见附图 4。根据实地踏勘,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场地北侧隔申园支路为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往北是罗源湾,场地西侧隔申园东路为申远聚酰胺项目厂区;南面是可门工业园十号地块(建设单位预留地),东面紧邻坑园溪。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周边敏感点无较大的影

27、响,只要按要求拟采取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则可以控制住允许范围之内。因此本项目与周边环境可相容。1.7“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7-1。表表 1.7-1 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新建项目位于连江县可门工业区,从事玻璃制品的加工。根据业主提供不动产权证(闽(2017)连江县不动产权第 0014946 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此同时,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

28、护区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大气: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连江东部海域水质满足 GB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中第二类标准;声:项目所在地声环境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排放影响预测可知,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符合14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用电为区域集中供应,项目运行过程通过内部管理、设备

29、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主要从事玻璃制品的加工,工艺简单,产生的污染物为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等。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经体20181892 号);满足福建省工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相关要求;不属于园区禁止/严格控制单元、项目。项目不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 和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经体 2018189

30、2 号)中禁止或限制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项目已经在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局备案(闽工信备2021A120031 号),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符合园区环保规划要求。符合1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2.1.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2.1.1.1 现有项目背景现有项目背景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是福建奥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玻璃生产和销售的民营企业,为福建省重点项目。公司位于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约 304.08 亩,公司分两期建设,期中一期工程为 1条 800t/d 超白光伏太阳能浮

31、法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为 1 条 600t/d 特种玻璃制造生产线项目。2018 年 1 月原连江县环境保护局以连环保20181 号对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超白太阳能光伏优质浮法玻璃和特种颜色浮法玻璃生产项目(一期)予以审批,审批规模为一期工程建设 1 条 700t/d超白光伏太阳能浮法玻璃生产线。由于产品发展及企业规划需求,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向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调整建设规模,将一期生产规模由原来700t/d 生产规模调整为 1 条 800t/d 超白光伏太阳能浮法玻璃生产线。2018 年 7 月4 日,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复函201835 号,同意其调整要求

32、并备案。2021 年 2 月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和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超白太阳能光伏优质浮法玻璃和特种颜色浮法玻璃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规模为 1 条 800t/d 超白光伏太阳能浮法玻璃生产线。因现有一期工程实际建设和运行过程与原环评及批复(连环保20181 号)相比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建设单位于 2022 年 1 月委托编制完成 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超白太阳能光伏优质浮法玻璃和特种颜色浮法玻璃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后评价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 2022-01-001),现阶段一期工程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2023年1月16日福州市生态环

33、境局以榕连环评20234号对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600t/d 特种玻璃制造生产线项目予以审批,现阶段二期工程尚未建设完成,预计 2023 年 6 月完成建设。2.1.1.2 本本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背景因企业考虑未来发展规划,企业拟新增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利用公司现有项16目生产玻璃原片,进行玉砂玻璃生产。2021 年 11 月 16 日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取得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连环审表202168 号),2021 年 12 月开始建设,2023 年 2 月完成基础建设及设备安装,现状未生产,因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考虑未

34、来发展规划,调整了原项目的原辅用料,进行了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同时对生产车间的位置和功能布局进行了调整。对照现有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重大变动,故尚未进行验收。表表 2.1-1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建设过程一览表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建设过程一览表时间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审批文号审批文号环评审批时间环评审批时间2021年 11月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年加工 240 万m2玉砂玻璃生产线,(无新增玻璃产能)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连环审表202168 号2021 年 11 月 16 日本项目利用现有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厂区玉砂玻璃生产线厂房进行生产加工,该项目建设时,企业考

35、虑未来发展规划,做出了如下变动:调整了原项目的原辅用料,将原先外购蒙砂液改为自行配制蒙砂液,增加了蒙砂液制备工序;进行了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将原有的一级碱喷淋变为二级碱喷淋改造,大大削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对生产车间的位置和功能布局进行了调整。经过上述优化调整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复内容存在较多不相符的部分,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新增蒙砂液制备工序,新增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属于“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

36、(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的情况,因此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项目属于名录中的“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57、玻璃制造 304;玻璃制品制造 305”中的“特种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17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的相关规定编写成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委托书见附件 1。表表 2.

37、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项目类别环评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玻璃制造 304;玻 璃 制 品 制 造305平板玻璃制造特种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2.1.2项目主体工程及项目组成项目主体工程及项目组成(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重新报批);建设单位: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泰安路 2 号;建设性质:新建;工程投资:2000 万元;建设规模:年加工 240 万 m2玉砂玻璃生产线,(无新增玻璃产能)劳

38、动定员:新增人员 10 人工作制度:年运行 300d,每天 8h 运行建设进度:2023 年 4 月2023 年 6 月,共 3 个月(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依托原有玉砂玻璃生产线厂房建设,建筑面积 2000m2,其中玻璃原片储存区、产品储存区、原料储存库、污水处理站、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办公室、供水、供电等公辅设施依托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有设施。项目组成一览表详见表 2.1-3。18表表 2.1-3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工程类别别项目项目原项目原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备注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利用现有钢结构采彩钢保温厂房,建筑面积 2000m2。

39、建设年加工 240 万 m2玉砂玻璃生产线 1 条。利用现有钢结构采彩钢保温厂房,建筑面积 2000m2。建设年加工 240 万 m2玉砂玻璃生产线 1 条,对蒙砂液配置池进行密闭处理,新增集气罩。除对蒙砂液配置槽进行密闭处理改造,其余均未发生变化,依托现有工程原料储存库新建 1 个原料储存库 100m2利用现有 1 个原料储存库100m2辅助工程办公室由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 有 办公 楼 提 供 办 公室60m2。由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有办公楼提供办公室 60m2。公用工程供水由可门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水质、水量均有保障。厂区供水设施依托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有设施。由可门经济开发区

40、供水管网提供,水质、水量均有保障。厂区供水设施依托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有设施。排水项目生产废水及碱洗塔排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废水及双碱性喷淋塔排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依托现有工程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槽罐车运往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供电由可门经济开发区供电管网提供,厂区供电设施依托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有设施。由可门经济开发区供电管网提供,厂区供电设施依托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现有设施。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废气淋砂系统、酸洗池废气分别配备封闭罩+吸风装置+碱洗

41、塔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淋砂系统、酸洗池废气分别配备封闭罩+吸风装置+双碱性喷淋塔处理后经 20m 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进行改造,由原来15m 提升至0m,其余部分未发生变化,均依托现有工程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噪声全部设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且采取基础减振等。全部设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且采取基础减振等。依托现有工程固废生活垃圾由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收集后,由开发区环卫部门收集后外运处理;废稀硫酸桶、废蒙砂料桶收生活垃圾由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收集后,由开发区环卫部门收集后外运处理;废稀

42、硫酸桶、废蒙砂料桶收集后,暂依托现有工程19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原料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NaOH 包装袋、PAC、PAM 试剂袋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NaOH 包装袋、PAC、PAM试剂袋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储运工程运输玻璃原片由公司一期项目仓库运送到车间,产品由采购商负责运输,原料由供应商负责送货到车间;原辅材料每次最大采购量不超过 1个月生产用量;2%稀硫酸

43、、蒙砂料储分区存在防渗防腐库房。玻璃原片由公司一期项目仓库运送到车间,产品由采购商负责运输,原料由供应商负责送货到车间;原辅材料每次最大采购量不超过 1 个月生产用量;2%稀硫酸、蒙砂料储分区存在防渗防腐库房。2.2 项目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本项目利用现有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厂区玉砂玻璃生产线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详见表 2.2-1,项目原辅材料用量情况详见表 2.2-2。表表 2.2-1 项目主要生产设施一览表项目主要生产设施一览表序号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型号型号原项目数量原项目数量项目实际项目实际数量数量变化情况变化情况1酸洗机Q-2061 台1 台基

44、本一致2清洗机Q-2063 台3 台3自动上片机D372831 台1 台4淋砂机RD-3001 台1 台5自动下片机D372831 台1 台6玻璃原片储存区1 个1 个7产品储存区1 个1 个8辅料储存间1 个1 个9耐腐蚀循环泵KB-75052H6 台6 台表表 2.2-2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原辅材料名称原项目年用量原项目年用量项目实际项目实际年用量年用量暂存位置暂存位置变化情况变化情况1玻璃原片240 万 m2240 万 m2原料区未变化2蒙砂料98t/原料区减少 98t3稀硫酸10.2t10.2t原料区未变化4NaOH4t4t原料区未变化205PAC

45、9t9t原料区未变化6PAM0.15t0.15t原料区未变化7水2640m32640m3/未变化8电36 万 kWh36 万 kWh/未变化9氟化氢铵/250t原料区增加 250t10氟化铵/500t原料区增加 500t11盐酸/60t原料区增加 60t12氢氟酸/60t原料区增加 60t13硝酸/450t原料区增加 450t表表 2.2-3 主要原辅材料成分及性质情况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成分及性质情况一览表序号序号原料名称原料名称主要成分及性质主要成分及性质1氟化氢铵氟化氢铵是一种无机物,分子式是 NH4HF2,白色或无色透明斜方晶系结晶,商品呈片状,略点酸味,相对密度为 1.52,熔点 12

46、4.6,沸点 240。具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遇潮、水分解有毒氟化物,氮氧化物和氨气体。溶于水为弱酸,可以溶解玻璃,微溶于醇,极易溶于冷水,水溶液有较强酸性,在较高温度下能升华,能腐蚀玻璃,对皮肤有腐蚀性,有毒。2PAC聚合氯化铝(PAC)是一种无机高分子混凝剂,液体产品为无色、淡黄色淡灰色或棕褐色透明或半透明液体,无沉淀。固体产品是白色、淡灰色、淡黄色或棕褐色晶粒或粉末。原料中无挥发性成分。3PAM聚乙酰胺(PAM)该产品的分子能与分散于溶液中的悬浮粒子架桥吸附有着极强的絮凝作用。密度=1.3g/cm3。PAM 在 60C 下溶于水,水解度为 5%35%,也溶于乙酸、丙酸、氯代乙酸、乙二醇、甘

47、油和胺等有机溶剂。本项目使用的 PAM 原料中无挥发性成分。4NaOH一种具有高腐蚀性的强碱,一般为白色片状或颗粒,能溶于水生成碱性溶液,也能溶解于甲醇及乙醇。此碱性物具有潮解性,会吸收空气里的水蒸气,亦会吸取二氧化碳等酸性气体。5氢氟酸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清澈,无色、发烟的腐蚀性液体,有剧烈刺激性气味。氢氟酸是一种弱酸,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能强烈地腐蚀 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如吸入蒸气或接触皮肤会造成难以治愈的灼伤。6盐酸盐酸是氯化氢(HCl)的水溶液,工业用途广泛。盐酸的性状为无色透明的液体,有强烈的刺鼻气味,具有较高的腐蚀性。浓盐酸(质量分数约为 37%)具有极强的挥发性,因此盛有浓盐酸的

48、容器打开后氯化氢气体会挥发,与空气中的水蒸气结合产生盐酸小液滴,使瓶口上方出现酸雾。盐酸是胃酸的主要成分,它能够促进食物消化、抵御微生物感染。7硝酸硝酸是一种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性的强酸。化学式:HNO3。熔点:-42,沸点:78,易溶于水,常温下纯硝酸溶液无色透明。硝酸不稳定,遇光或热会分解而放出二氧化氮,分解产生的二氧化氮溶于硝酸,从而使外观带有浅黄色,应在棕色瓶中于阴暗处避光保存,也可保存在磨砂外层塑料瓶中(不太建议),严禁与还原剂接触。浓硝酸是强氧化剂,遇有机物、木屑等能引起燃烧。含有痕量氧化物的浓硝酸几乎能与除铝和含铬特殊钢之外的所有金属发生反应,而铝和含铬特殊钢衩浓硝酸钝化与乙醇、松

49、节油、焦炭,有机碎渣的反应非常剧烈。硝酸在工业上主要以氨氧化法生产,用以制造化21肥、炸药、硝酸盐等;在有机化学中,浓硝酸与浓硫酸的混合液是重要的硝化试剂。8氟化铵氟化铵为离子化合物。室温下为白色或无色透明斜方晶系结晶,略带酸味。易潮解,受热或遇热水分解为氨与氟化氢。热水中分解,水溶液呈强酸性。由无水氢氟酸与液氨中和而得。能腐蚀玻璃,对皮肤有腐蚀性。可用作化学试剂、玻璃蚀刻剂(参与氢氟酸并用)、发酵工业消毒剂和防腐剂、由氧化铍制金属铍的溶剂以及硅钢板的表面处理剂,还用于制造陶瓷、镁合金,锅炉给水系统和蒸气发生系统的清洗脱垢,以及油田砂石的酸处理,也用作烷基化、异构化催化剂组分。表表 2.2-4

50、 产品方案产品方案情况一览表情况一览表序号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原项目年产量原项目年产量改建项目年产量改建项目年产量变化情况变化情况1玉砂玻璃(1832440)120 万 m2120 万 m2未变化2玉砂玻璃(36602440)120 万 m2120 万 m2未变化2.3 项目水平衡分析项目水平衡分析项目用水情况:项目用水由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总用水量为 28.21m3/d,其中新鲜水用量为 13.71m3/d,循环水量为 4m3/d,回用水量为 10.5m3/d。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包括弱酸清洗工序、预水洗工序、配制蒙砂液工序、淋砂工序、水洗工序和车间地面清洗水。弱酸清洗工序:根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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