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福建建省省顺顺昌昌贵贵岭岭水水电电有有限限公公司司顺顺昌昌县县贵贵岭岭水水电电站站环环境境影影响响后后评评价价报报告告书书(报报批批本本)建设单位:福建省顺昌贵岭水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省顺昌贵岭水电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二二四年七月目目 录录目 录.I第 1 章 前言.41.1 项目概况.41.2 任务由来.51.3 后评价工作过程.6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61.5 主要结论.7第 2 章 总则.82.1 评价目的.82.2 评价原则.82.3 编制依据.82.4 评价指标.112.5 评价标准.132.6
2、评价时段.192.7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02.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42.9 环境影响技术路线.27第 3 章 工程建设回顾.283.1 河流水电规划与开发利用.283.2 工程建设与运营情况回顾.303.3 工程环境可行性分析.61第 4 章 区域环境变化趋势分析评价.854.1 自然环境概况.85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3第 5 章 环境影响回顾分析.1215.1 地表水环境影响回顾分析.1215.2 生态环境影响回顾分析.1275.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305.4 声环境影响回顾分析.1305.5 固体废物排放回顾.1315.6 地下水环境影响回顾分析.132
3、5.7 土壤环境影响回顾分析.133第 6 章 环境风险评价.1346.1 环境风险回顾性分析.1346.2 风险调查.1346.3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1346.4 评价工作等级.1356.5 环境风险识别.1356.6 环境风险评价与分析.1366.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376.8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139第 7 章 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1477.1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1477.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1497.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1507.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1507.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1517.6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
4、施有效性评估.1547.7 环境管理.155第 8 章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1578.1 存在的问题.1578.2 需要完善和改进的措施.1578.3 后期跟踪计划.1638.4 完善改进措施环保投资.164第 9 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59.1 工程概况.1659.2 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1659.3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689.4 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1709.5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1729.6 建议.1729.7 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论.173附件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附件附件 2 大坝注册登记证大坝注册登记证附件附件 3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批复大坝安
5、全鉴定报告书批复附件附件 4 左岸左岸用地不动产权用地不动产权证证附件附件 5 右岸右岸用地不动产权用地不动产权证证附件附件 6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富屯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富屯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200721 号)号)附件附件 7 关于核定水电站生态最小下泄流量的函关于核定水电站生态最小下泄流量的函附件附件 8 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核确认水电站清理整治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核确认水电站清理整治“一站一策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的请示工作方案的请示附件附件 9 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顺昌县水电站
6、清理整治调查评估情况的报告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顺昌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调查评估情况的报告附件附件 10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福建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福建省装机容量省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分类整治工作的函(闽水函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分类整治工作的函(闽水函2022917 号)号)附件附件 11 福建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福建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通知(闽水农水20222 号)号)附件附件 12 水电站减水断流问题整改成果县级现场核查表水
7、电站减水断流问题整改成果县级现场核查表附件附件 13 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附件附件 14 2022 年河道保洁费用缴费证明年河道保洁费用缴费证明附件附件 15 危废转运处置合同危废转运处置合同附件附件 16 顺昌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顺昌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附件 17 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合同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合同附件附件 18 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书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书附件附件 19 监测报告监测报告附件附件 20 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说明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说明4第 1 章 前言前言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8 号)、南平市人民政
8、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2159 号),对水电站实施分类整治,本项目列入整改类;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福建省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分类整治工作的函(闽水函2022917 号),福建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20222 号)提出:“关于项目环评手续。2003 年 9 月 1 日之后开工建设的,列入整改类且未取得环评审批的水电站,在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前提下,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并经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审核的,视为完成项目环评手续。对 20
9、03 年 9 月 1 日之前开工建设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原则,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因此,根据福建省有关政策要求,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水电站,在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前提下,需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金溪是闽江上游支流富屯溪的一级支流,也是闽江最大的二级支流。金溪总流域面积 7201km2,道河总长 253km,平均比降 1.2,多年平均径流量 73.16亿 m3,多年平均流量为 187.6m3/s。金溪池潭以下河段共建设九个梯级水电站,从上游至下游依次为池潭、良浅、大言、黄潭、孔头、范厝、高唐、谟武和贵岭,其中大言、黄潭
10、、孔头、范厝、高唐五级位于将乐县境内,目前九个梯级水电站均已建成发电。本项目是金溪流域的最后一个梯级(第九级)已开发建成的小水电站。顺昌县贵岭水电站位于顺昌县双溪街道,为堤坝式电站,该电站始建于 1974年,于 1976 年投产发电。1995年 10 月 18 日,为缓解顺昌县电力供需矛盾,充分利用水力资源,解决贵岭电站与上下游电站水位不衔接,水流量与发电机容量不匹配的问题,取得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顺昌县贵岭电站技改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闽水利(1995)电 603 号),建设单位启动贵岭电站右岸厂房技改,装机 24500kW,并于1998 年完成技改并投入运行。2002 年 9 月 12 日,
11、取得关于顺昌电力公司贵岭电站5左岸厂房机电技改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实施方案的批复(南经贸技改2002327 号),建设单位启动贵岭电站左岸厂房机电技改,并于 2003 年完成左岸厂房机电技改。2012年,取得关于顺昌县贵岭左岸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南水农电201219 号),建设单位再次启动电站技改,对左岸电站厂房实施增效扩容改造,并于 2015 年完成左岸增效扩容改造。水库及水电站建设单位均为福建省顺昌贵岭水电有限公司,电站现状为:工程枢纽建筑物由右至左分别为右岸发电厂房、右岸重力坝接头、拦河坝、左岸重力坝接头、左岸发电厂房及升压开关站。水库为重力坝加橡皮坝,正常蓄水位为 1
12、21.6m,最大坝高 7.4m(连拱支墩坝 6.4m,橡胶坝 1m);左右岸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1.706 万 kW(其中左岸装机总容量 0.806 万 kW,右岸装机总容量 0.9 万 kW),设计年发电量为 7676 万 kwh(其中左岸装机发电量 1674 万kwh,右岸装机发电量 6002万 kwh)。电站已办理不动产权证闽(2023)顺昌县不动产权第 0004113号、闽(2024)顺昌县不动产权第 0001098 号,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发证,见附件 45,电站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编号 D350721S2021-0017,顺昌县水利局发证,见附件 13),电站未办理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及环
13、评验收,大坝于 2018年完成大坝安全鉴定(南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顺昌贵岭水电有限公司贵岭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大坝评为 A级坝。电站符合富屯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要求,根据顺昌县水利局顺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报核定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的函(顺政水201846号)电站已完成下泄流量的核定,为 35.5m/s,电站采用机组发电泄放生态流量,并完成了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接入福建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核系统。项目已建成并稳定运行多年。1.2 任务由来任务由来为做好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
14、202138 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2159 号)提出,对水电站实施分类整治,要求对辖区内现有水电站进行全面核查,逐个水电站提6出核查评估意见和处置措施。根据部署要求,顺昌县人民政府完成水电站清理整治调查评估,形成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顺昌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调查评估情况的报告(顺政综202225 号)上报南平市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福建省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分类整治工作的函(闽水函2022917号)、顺昌县水电站清理整治核查评估报告及顺昌县水电站清理整治“一站一策
15、”工作方案(报批稿):“该水电站行政许可手续不全,需完善有关手续,列入整改类电站。建议业主及时补办水电站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及环评验收,咨询林业局完善相关手续,并通过增殖放流来减少对洄游鱼类的影响。”为此,顺昌县贵岭水电站须补充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福建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20222号),项目拟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报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审核。1.3 后评价工作过程后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
16、福建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因此,福建省顺昌贵岭水电有限公司委托我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调查工程建设与运行情况、工程运行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情况。分析工程环境实际影响,评价环境状况,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效果及环境管理状况,提出后续措施改进意见与建议。并于 2024 年 1 月编制完成福建省顺昌贵岭水电有限公司顺昌县贵岭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贵岭水电站特点及周边环境特征,
17、确定本次后评价的主要内容为:项目运行过程中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及存在的环境风险;提出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治对策。71.5 主要结论主要结论顺昌县贵岭水电站位于顺昌县双溪街道,为堤坝式电站,该电站兴建于 1974年,分别于 1995 年、2002 年、2012 年进行技改并完工投产,水库为重力坝加橡皮坝,正常蓄水位为 121.6m,最大坝高 7.4m(连拱支墩坝 6.4m,橡胶坝 1m);左右岸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1.706 万 kW(其中左岸装机总容量 0.806 万 kW,右岸装机总容量 0.9 万kW),设计年发电量为 7676 万 kwh(其中左岸装机发电量 1674 万
18、kwh,右岸装机发电量 6002万 kwh)。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富屯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次后评价认为,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补救措施,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8第 2 章 总则总则2.1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将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项目周边环境特点开展工作,通过调查贵岭水电站建设和运行情况,对电站运行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进行分析,重点针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等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对顺昌县水南水厂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进行影响分析;分
19、析已实施环保措施有效性,对需要整改的环境保护措施提出要求和建议。2.2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对水电开发已经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对工程实施后各种环境要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全面的评价,科学总结,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提高解决此类问题的认识。(2)重点突出原则本次后评价工作针对电站运行对生态环境和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进行重点评价,对工程施工期短暂、局部的环境影响后评价适当简化。(3)可操作性原则尽可能选择简单、实用和已经积累的历史资料进行分析评价,评价的结论、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结合环境功能要求及环境产生的实际影响,提出环保措施及现
20、有环保措施整改,便于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和指导电站整改提升。2.3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2.3.1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月 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月 2日修订;9(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月 27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月 26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月 29日修改;(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月 29日修订;(8)中华人
21、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月 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月 1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7月 2日修正;(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年 10月 26日修改;(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 12月修正;(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 年 12月 7日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 年 8月 29日;(1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16)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 年 6月 1日起施行;(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2、 682 号令,2017年 10月 1日);(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号);(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月 1日起施行;(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 号);(21)全国生态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 号,2000 年 11月 26日;(22)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闽委发200415号)2.3.2 地方法规、规章地方法规、规章(1)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 年 5月 1日起实施;(2)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1月
23、 1 日起实施;(3)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2010 年 1月 1日起施行;(4)福建省主体功能区划,2012 年 12月 18日实施;(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年 6月 3日实施;(6)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月 1日实施;10(7)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 年 7月 30日修订;(8)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2023 年 1月 1日起施行;(9)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闽政201331号,2013年 7 月 19日;(1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
24、干意见,闽政201427号,2014 年 6月;(11)关于印发的通知,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环境保护厅,2018 年 4月;(12)福建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落实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工作的通知(闽水农电 20183号);(1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80号);(14)顺昌县水利局、顺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报核定水电站生态最小下泄流量的函,顺政水201846号;(1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8号);(16)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水电站清理整
25、治行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2159号);(17)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福建省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分类整治工作的函(闽水函2022917号);(18)福建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20222号)(19)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顺昌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调查评估情况的报告(顺政综202225号)2.3.3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
26、-2018);1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10)河流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环境保护部,2012 年 3月);(11)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评函20064 号);(12)
27、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13)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1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15)水电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NB/T 10140-2019)。2.3.4 相关区域规划相关区域规划(1)福建省富屯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2)南平市水功能区划,南平市人民政府,2014 年;(3)顺昌县生态功能区划,顺昌县环境保护局,2004 年。2.4 评价指标评价指标2.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顺昌县贵岭水电站目前已建成投产,施工期已结束,项目从完工之后正常运行至今,项目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工程运营期环境
28、影响。(1)生态影响工程的运行改变了河流部分段落的水文情势,可能对水生生态造成影响。运行期间处理好职工的生活垃圾,对电站所在区域内陆生都动植物基本无影响。(2)废气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12(3)废水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福建韬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吸粪车运走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变压油)、浮渣、生活垃圾等,妥善处理后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2.4.2 评价因子筛选评价因子筛选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见表 2.4-1。表表 2.4-1 项目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项目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回顾性评价因
29、子水文情势水位、流量、流速、水温水位、流量、流速、水温地表水水温、pH、DO、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悬浮物COD、NH3-N水生生态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生物量、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陆域生态生态系统类型、植物资源、动物资源、土地利用结构种群结构、土地利用结构环境空气TSP、SO2、NO2、PM10、CO、O3/声环境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等效连续 A声级 Leq地下水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以 N计)、硝酸盐(以 N计)、亚硝酸盐(以 N 计)、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氰化物、砷、汞、铬(六价
30、)、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法,以 O2计)、硫酸盐、氯化物、钠、菌落总数;地下水水位/土壤环境阳离子交换量、氧化还原电位、饱和导水率、土壤容重、土壤含盐量、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
31、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13环境要素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回顾性评价因子环境风险/油类、危险废物2.5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2.5.1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2.5.1.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南平市水功能区划,本项目评价区域所在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水质标准见表 2.5-1。表表 2.5-1 项目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项目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流域水域范围使用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执行标准GB3838-2002区划依据金溪谟武
32、电站至顺昌水南水厂取水口上游 1000 米饮用、工业顺昌饮用水源保护地二级保护区顺昌水南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 100 米饮用、工业顺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顺昌水南水厂取水口下游100 米至金溪出口工业、景观娱乐顺昌县工业景观娱乐用水2.5.1.2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评价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5.1.3 声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属于 2 类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项目南侧交通主干道 G528 两侧 35m 范围内按
33、4a 类区控制,执行 4a 类标准。2.5.1.4 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根据顺昌县生态功能区划,项目位于顺昌华阳山自然保护区和重要饮用水源生态功能小区(120572103);主导功能:饮用水源;辅助功能:旅游生态环境。生态保育和建设方向:(1)重点:加强华阳山、合掌岩自然保护区(21003,21004)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强化北门水库库区(21411)的水源涵养和植被14保护。(2)其他相关任务:加强华阳山风景区(24003)的景区建设和环境保护,保护风景区内的生态环境和重点景观。2.5.2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2.5.2.1 地表水地表水根据福建省水(环
34、境)功能区划、南平市水功能区划,本项目评价区域所在流域金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和类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 2.5-2。表表 2.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单位:mg/L序号名称标准限值 mg/L标准限值 mg/L标准来源1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pH69(无量纲)3溶解氧654高锰酸盐指数465BOD5346NH3-N0.51.07总磷(以 P 计)0.1(湖、库 0.025)0.2(湖、库 0.05)8TN(湖、库,以 N 计)0.51.
35、09石油类0.050.0510粪大肠菌群2000 个/L10000个/L2.5.2.2 地下水地下水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依据地下水环境功能保护要求,结合地表水体环境功能,区域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类标准,详见表 2.5-3。15表表 2.5-3 地下水质量指标分类及限值地下水质量指标分类及限值序号项目标准值(类)1pH(无量纲)6.58.52总硬度(以 CaCO3,计)(mg/L)4503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4硫酸盐(mg/L)2505氯化物(mg/L)2506铁(mg/L)0.37锰(mg/L)0.108锌(mg/L)1.009挥发
36、性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10耗氧量(CODMn法,以 O2计)(mg/L)3.011硝酸盐(以 N 计)(mg/L)20.012亚硝酸盐(以 N 计)(mg/L)1.0013氨氮(以 N 计)(mg/L)0.5014氟化物(mg/L)1.015氰化物(mg/L)0.0516汞(mg/L)0.00117砷(mg/L)0.0118镉(mg/L)0.00519铬(六价)(mg/L)0.0520铅(mg/L)0.0121菌落总数(个/L)1002.5.2.3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位于顺昌县,环境空气划分为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
37、的二级标准。16表表 2.5-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评价时间单位浓度限值标准来源一级二级二氧化硫 SO2年平均g/m320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 小时平均501501 小时平均150500二氧化氮 NO2年平均404024 小时平均80801 小时平均200200一氧化碳 CO24 小时平均mg/m3441 小时平均101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g/m3407024 小时平均50150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平均153524 小时平均3575臭氧 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1001601 小时平均1602002.5.2.4 声环境声
38、环境项目所在区域为 2类声环境功能区。右岸发电厂房南侧临近 G528 国道,因此右岸发电厂房南侧边界外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 类标准;其他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表表 2.5-5 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2 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4a 类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70552.5.2.5 土壤土
39、壤项目所在发电厂区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周围林地、农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标准,土壤盐化、酸化、碱化等分级标准参见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土壤环17境(试行)(HJ964-2018)中附录 D。标准限值详见下表。表表 2.5-6 建设用地土壤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单位: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筛选值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无机物1砷602镉653铬(六价)5.74铜180005铅8006汞387镍900
40、挥发性有机物8四氯化碳2.89氯仿0.910氯甲烷37111,1-二氯乙烷9121,2-二氯乙烷5131,1-二氯乙烯6614顺-1,2-二氯乙烯59615反-1,2-二氯乙烯5416二氯甲烷616171,2-二氯丙烷5181,1,1,2-四氯乙烷10191,1,2,2-四氯乙烷6.820四氯乙烯53211,1,1-三氯乙烷840221,1,2-三氯乙烷2.823三氯乙烯2.8241,2,3-三氯丙烷0.525氯乙烯0.4326苯427氯苯270281,2-二氯苯560291,4-二氯苯2030乙苯2831苯乙烯129032甲苯1200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5701834邻二甲苯640半挥发性
41、有机物35硝基苯7636苯胺260372-氯酚225638苯并a蒽1539苯并a芘1.540苯并b荧蒽1541苯并k荧蒽15142129343二苯并a,h蒽1.544茚并1,2,3-cd芘1545萘70其他项目46石油烃4500表表 2.5-7 项目周边环境农用地(其他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单位:项目周边环境农用地(其他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单位:mg/kg污染物项目筛选值pH5.55.5pH6.56.5pH7.5pH7.5镉(mg/kg)0.30.30.30.6汞(mg/kg)1.31.82.43.4砷(mg/kg)40403025铅(mg/kg)7090120170铬(mg/kg)
42、150150200250铜(mg/kg)5050100100镍(mg/kg)6070100190锌(mg/kg)200200250300表表 2.5-8 土壤盐化分级标准土壤盐化分级标准分级土壤含盐量(SSC)/(g/kg)滨海、半湿润和半干旱地区滨海、半湿润和半干旱地区干旱、半荒漠和荒漠地区未盐化SSC1SSC2轻度盐化1SSC22SSC3中度盐化2SSC43SSC5重度盐化4SSC65SSC10极重度盐化SSC6SSC10注:根据区域自然背景状况适当调整表表 2.3-10 土壤酸化分级标准土壤酸化分级标准土壤 pH 值土壤酸化、碱化强度pH3.5极重度酸化3.5pH4.0重度酸化4.0pH
43、4.5中度酸化4.5pH5.5轻度酸化5.5pH8.5无酸化和碱化19土壤 pH 值土壤酸化、碱化强度8.5pH9.0轻度碱化9.0pH9.5中度碱化9.5pH10;或不稳定分层202;或季调节与不完全年调节30100.3A10.05;或1.5A20.2;或 10R50.3A10.05;或1.5A20.2;或 20R50.5A10.15;或3A20.5三级三级20;或;或混合型混合型2;或无调;或无调节节10A10.05;或A20.2;或A35A10.05;或A20.2;或A35A10.15;或A20.5注 1.影响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
44、影响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自然保护区等保护目标,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卵场、自然保护区等保护目标,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注 2.跨流域调水、引水式电站、可能受到河流感潮河段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注 3.造成入海河口(湾口)宽度束窄(束窄尺度达到原宽度的 5%以上),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注 4.对不透水的单方向建筑尺度较长的水工建筑物(如防波堤、导流堤等),其与潮流或水流主流向切线垂直方向投影长度大于 2km时,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注 5.允许在一类海域建设的项目,评价等级为一级。21注 6.同时存在多个水文要素影响的建设项目
45、,分别判定各水文要素影响评价等级,并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径流要素影响评价范围为水体天然性状发生变化的水域,以及下游增减水影响水域。本项目水工构筑物为挡水构筑物、泄水构筑物等,电站为堤坝式电站,因此确定评价范围为水库回水区至下游水文情势变化河段,即上一级谟武水电站坝址处至金溪出口处。合计评价范围约 14.3km。2.7.2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1)评价等级本项目同时涉及陆生、水生生态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中 6.1 评价等级判定,最终确定水生生态影响评价
46、等级为一级,陆域生态评价等级为二级,详见表 2.7-2。表表 2.7-2 评价等级判定评价等级判定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本项目情况影响对象评价等级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时,评价等级为一级;不涉及/涉及自然公园时,评价等级为二级;不涉及/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生生态、陆域生态二级根据 HJ2.3 判断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二级水生生态二级根据 HJ610、HJ964 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
47、等级不低于二级;不涉及/当工程占地规模大于 20km2时(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建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包括陆域和水域)确定;占地 0.086km2陆域生态三级在矿山开采可能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明显改变,或拦河闸坝建设可能明显改变水文情势等情况下,评价等级应上调一级。本工程包含拦河闸坝建设水生生态一级(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水利水电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应涵盖枢纽工程建筑物、水库淹没、移民安置等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以及库区坝上、坝下地表地下、水文水质影响河段及区域、受水区、退水影响区、输水22沿线影响区等。因此
48、,确定本项目水生生态评价范围根据地表水评价范围,为上一级谟武水电站坝址处至金溪出口处。合计评价范围约 14.3km。陆域生态评价范围为电站厂房周边 200m 范围及上一级谟武水电站坝址处至金溪出口处河段两岸 200m 范围。2.7.3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本项目的水电站属非污染型生态项目,施工期已结束,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气。2.7.4 声环境声环境(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I2.4-2009)中第 5.2.3 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 GB3096 规定的 1 类、2 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 3dB(A)5dB(A)(含 5dB
49、(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2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2)评价范围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外 200m 范围。2.7.5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工程为水力发电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属于 III 类项目;项目周边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敏感区为不敏感,因此对照导则,本工程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评价范围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重点为泄水河段两侧 200m范围。2.7.6 土壤环境土壤环境(1)评价等级
50、本项目为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生态影响型项目评价工作等级需依据项目类别、项目所在地23土壤敏感程度综合判断。本项目为堤坝式水电站,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 A 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力发电”,属于类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埋深大于 1.5m,土壤含盐量为1.83.1g/kg;项目评价范围内土壤 pH 为 5.56.1,5.5pH8.5;年均蒸发量920mm,多年平均降水量在 1756mm,干燥度为 0.52,干燥度1.8;区域土壤环境为较敏感。根据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