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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工业固废资源化年产120万吨地聚物胶凝材料项目报告.pdf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东河区工业固废资源化年产 120 万吨地聚物胶凝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内蒙古波普和丰环保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四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东河区工业固废资源化年产 120 万吨地聚物胶凝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407-150202-04-01-914877建设单位联系人王金龙联系方式18392187908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南部综合工业园地理坐标经度 110 度 8 分 2.519 秒,纬度 40 度 30 分 47.95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

2、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N7723 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07-150202-04-01-914877总投资(万元)24994.59环保投资(万元)860环保投资占比(%)3.44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

3、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795.6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审查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文件名称: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2文号:内建规201744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文号:内环审20222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一、与与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内蒙古包头铝业

4、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布局符合性分析产业定位: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产业集群为支撑,着力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以风光电铝联营为基础、以铝基材料为核心的金属新材料集群和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发展装备制造及生产性服务业,努力打造“2 大主导、2 大培育”产业体系,重点完善“铝-合金铝-铸轧板-冷轧板-铝箔、铝-合金铝-汽车零部件、铝-高纯铝-光箔-化成箔、铝-合金铝-铝型材-铝制品、铜-铜基材料-铜深加工”及下游高精深加工产业链及“风-光-电-铝-铝加工及精深加工-城市矿产-再生铝等”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园区向高端化、终端化、绿

5、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规划布局:规划突出贯穿东河城区园区沙尔沁集镇中心的轴线处理,土地使用根据明确的功能加以划分,轴线及其两侧的条形地带合理布置各类用地,合理解决居民生产、生活、居住、交通四大功能。规划结构为:规划形成“一轴两区”的规划结构,努力形成“一园多区”的发展格局。一轴:依托 110 国道、京藏高速公路交通功能合理组织各组团形成工业园今后发展的脊柱与主脉。两区:是指紧紧围绕交通主轴布局的生态铝业、城市矿产产业区和新兴产业区。按照其功能的不同分为综合服务片区、生态防护区及生态铝业园区、城市矿产园区、新兴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园等 4 区。3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城市矿产园区,城市矿

6、产园区位于园区南部,旧南绕城公路以南,西、南侧至园区边界,产业发展方向为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等产业方向,产业发展重点包括废钢、废有色金属、报废汽车、废旧电子电器、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六类”城市矿产的利用及加工。本项目利用大量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地聚物胶凝材料,项目属于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符合城市矿产园区产业功能定位,同时,由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波普项目情况说明可知: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本项目入园,具体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规划布

7、局符合性分析规划突出贯穿东河城区园区沙尔沁集镇中心的轴线处理,土地使用根据明确的功能加以划分,轴线及其两侧的条形地带合理布置各类用地,合理解决居民生产、生活、居住、交通四大功能,规划结构为:规划形成“一轴两区”的规划结构,努力形成“一园多区”的发展格局。一轴:依托 110 国道、京藏高速公路交通功能合理组织各组团形成工业园今后发展的脊柱与主脉。两区:是指紧紧围绕交通主轴布局的生态铝业、城市矿产产业区和新兴产业区。按照其功能的不同分为综合服务片区、生态防护区及生态铝业园区、城市矿产园区、新兴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园等4区其中是生活服务片区主要以毛其来村、包铝小区等为核心,依托园区已形成居民点现状,为

8、园区提供生活居住服务。本项目位于城市矿产园区,城市矿产园区位于园区南部,旧南绕城公路以南,西、南侧至园区边界,重点布局废钢、废有色金属、4报废汽车、废旧电子电器、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六类”城市矿产的利用及加工。本项目属于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有助于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布局的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总体规划。二二、与与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22年7月6日以“内环字202221号”文对内蒙古包头铝业

9、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与该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1。表表1-1本项目与铝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一览表本项目与铝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一览表序序号号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内环审内环审202221 号号)本项目本项目符符合合性性1(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规划引领。园区总体规划应做好与自治区、包头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三线一单”的协调衔接,并要与当地其它专项规划相协调。按照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921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

10、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88号)及自治区、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指导园区建设。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铝业产业园区中城市矿产园区,本项目是利用大量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地聚物胶凝材料,项目属于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有助于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化及“三线一单”的要求,同时满足“十四五”规 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符合2(二)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园区应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生态敏感特征、生态功能保护、自治区及包头市“十四五”

11、能耗双控、区域及行业碳达峰目标约束等要求,坚持循环经济和能源高效利用理念,严控电解铝规模并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重点延伸铝基新材本项目为一般固废处理项目,不属于污染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非主导产业项目。本项目未采用落后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符合5料、装备制造等精深加工产业,推进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和产业政策要求管理新入园项目,不得引进污染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非主导产业项目。严控“两高”项目及生产工艺,确需建设的,应全面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两高”项目准入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审慎引进高耗水行业。3(三)优化空间管控,调整产业布局。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关

12、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要求,依法做好规划控制和产业引导,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的入园建设项目,确保园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相协调。进一步加强园区及主要企业与周边环境敏感区的隔离带或防护林带建设,配合地方政府按要求加快推进园区内居民及食品加工企业搬迁工作,依法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有效防范污染影响和环境风险。本项目为一般固废处理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位于城市矿产园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符合4(四)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大气、水

13、、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和区域“三线一单”成果,落实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严格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电解铝企业氟化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各项治理措施,开展吨铝排氟系数测算,持续减少氟化物排放量。园区内禁止新建 35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限期取缔不符合要求的分散式锅炉本项目仅在施工期产生污染物,并且采取有效除尘、降噪等设施降低污染影响。项目建成后不排放氟化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符合5(五)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染集中治理。合理规

14、划园区污水处理方案,实现园区内生产废水全部纳管收集、集中处理和中水回用。优化园区供水结构,充分利用当地中水资源,最大程度减少生产用新鲜水取水量。因地制宜利用集中供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郊水质净化厂,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烘干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项目设备检修等产生的符合6热或清洁能源实现供热、供汽。优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积极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提高综合利用率,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须规范贮存、处置。对各类危险废物实施严格监管和严密监控实现全过程安全妥善处置。推进大宗货物及其他货物公路运输转铁路运输,园区内及周边中短途汽车运输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废机油、废机

15、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企业转运处置。项目原料、产品运输采用新能源汽车运输。6(六)强化源头防控,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监测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入园企业按要求设置事故水池,并与园区事故水池联通形成综合调控系统,确保任何情况下园区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企业应当编制环境突发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强,能够与园区的应急预案相联动,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符合7(七)加强环境监管及日常环境质量监测。园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包括常规污染物和

16、特征污染物在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系统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现长期监测与有效监控。按要求设置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重点企业排污口要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土壤污染重点。本项目制定跟踪监测方案,提出跟踪监测要求,对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实施有效监测和长期监控,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符合8(八)总体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对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等工作内容可适当简化。本项目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不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三三

17、、与产业园区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与产业园区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产业园区环境准入符合性见表1-2。表表 1-2产业园区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表产业园区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表要求要求规划环评要求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建设;2、禁止采用落后的生产工1、本项目建成后是利用大量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符合7要求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3、鼓励支持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低及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入园;4、严格控制电解铝新增产能,禁止新建水泥(含粉磨站)项目;5、生产和生活空间分开布局;6、

18、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7、在园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前,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开发建设;8、严格遵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划定的大气防护距离、风险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点,对已有敏感目标实施搬迁。地聚物胶凝材料,项目属于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有助于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2、本项目未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3、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用环保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4、本项目不属于电解铝新增产能项目、水泥(含粉磨站)项目。5、本项目生产和生活空间分开布

19、局;6、本项目不涉及重点防控重金属排放;7、本项目占地范围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8、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风险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控制氟化物的排放;2、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采用先进高效的污染控制措施;3、园区污水全部收集处理,达标回用,不得外排;4、园区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5、园区禁止新建 2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1、本项目不产生氟化物;2、本项目非“两高”项目;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4、本项目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料;5、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建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建立“企业-园区-

20、政府”三级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防止泄漏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建立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园区风险防控,制定园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1、园区承诺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2、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生产、存储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气体;3、本项目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裙脚防渗层为至符合8并与当地应急预案相衔接。2、生产、存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铝冶炼、热电联产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治因扩散污染大气环境。3、

21、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或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资源开发利用管控要求1、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0%;2、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3、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国际先进水平。1、本项目清洗车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3、本项目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但相关生产工艺及设备不涉及淘汰

22、落后产业。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以及园区环境准入要求。9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二项“建材”中第1条“新型固碳胶凝材料及制品制备技术,”以及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0条工业“三废”循环利用:“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取得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东河区工业固废资源化年产 120 万吨地聚物胶凝材料项目 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407-150202-04-01-914877(见附件 2)。综上,本项目符合当

23、地相关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内,具体位于包铝废渣库南,南绕城北(地理位置坐标:11082.75043,403249.43419),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本项目选址位于包铝产业园城市矿产园区,利用大量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地聚物胶凝材料,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园区入园证明,本项目符合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生态铝业园区的产业定位,不属于园区规划环评限制、禁止入园的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同时根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文件,项目区西南侧地块用地处于园区规划范围,性质为工业用地,地上物为汽

24、车修配及仓储用房,如有项目落地可进行整体拆迁。项目周围交通便利,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本项目符合包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投入运营后,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噪声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产生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包头市东郊水质净化厂。本项目的建设产生的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较10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厂址选址从环保角度是合理可行的。3、“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本次评价根据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25、意见(包府发(2021)47 号),包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包头市“三线一单”编制组,2022 年 8 月)及包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说明报告(2023 年 10 月)对项目与包头市“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分析。包头市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共 84 个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共计 49 个,面积为 22391.64 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 81.19%。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基本草原、湿地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敏感脆弱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大青山、梅力更、南

26、海子、巴音杭盖等法定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南部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和南部水土保持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共计 28 个,面积为 1137.66 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 4.15%。主要涉及到人口密集、资源开放强度大或污染物排放强度较高的区域以及矿区,包括城市建成区、自治区核定的工业园区、水环境超标区域、大气环境弱扩散区、集中连片采矿用地等。一般管控单元。共计 7 个,面积为 4040.25 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 14.66%。包括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城市矿产园区,根据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27、(包府发202147 号)及包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说明报告(2023 年 10 月),属于重点管控单元。(1)生态保护红线11根据包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包头市“三线一单”编制组,2021 年 12 月)及包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说明报告(2023 年 10 月),包头市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为 22325.00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80.98%。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30.55 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约 26.76%;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4894.45 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 54.03%。主要包括防风固

28、沙、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三种生态系统功能类型,以及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保护地。主要分布在达茂旗、土默特右旗、石拐区、固阳县等范围。“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共保护 56 个管控单元,其中 32 个自然保护地单元,13 个饮用水水源地单元,另有生物多样性维护单元 5 个、水土保持单元3 个、防风固沙单元 3 个。本项目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城市矿产园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在包头市黄河磴口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导致生态功能降低、面积减少,不影响生态空间格局,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

29、环境质量底线根据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包府发 2021 47 号: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 PM2.5平均浓度不大于 35 微克/立方米。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87.5%,消除劣 V 类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2%以上。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本项目运营期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固废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12接受的,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按

30、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做了相应的防渗。因此,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包府发202147 号全市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利用上线相关指标要求达到国家、自治区“十四五”下达的总量、强度、效率等控制要求。到 2035 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全面加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

31、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发挥更大作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全面确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建成美丽宜居城市。本项目能源消耗主要为电、水以及天然气,消耗的水资源为生活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不使用地下水资源,不会加重区域地下水的超采,不会突破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能源消耗量小,不会突破能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资源利用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对比包头市东河区重点管控单元(园区型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

32、15020220002,本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表 1-3。表表 1-3本项目本项目与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表包头市东河区重点管控单元包头市东河区重点管控单元(园区型重点园区型重点管管控单元控单元)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符合合13管控管控维度维度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重点发展金属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稀土及深加工、物流等特色产业。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属于园区鼓励类项目符合1-2.【产业/禁止类】严格控制电解铝新增产能,禁止新建水泥(含粉磨站)项目,新增电解铝产能必须符合国家产能置换

33、相关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符合1-3.【产业/禁止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工业企业原则上禁止选址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原则上禁止建设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本项目位于城市矿产园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进行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的建设符合1-4.【产业/综合类】清理整治僵尸企业,现有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限期退出或关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清理整顿企业符合1-5【产业/限制类】加强重点监管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重点整治类新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审查。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监管类和重点整治类项目符合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

34、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综合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改扩建管控目录 中的“两高”项目,在符合新增产能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必须达到“两个先进”;必须按照自治区和所在盟市“双重标杆,通过削减能耗存量、原料用能核减等方式,化解对自治区和所在盟市能耗强度的影响;必须通过削减能耗存量、原料用能核减、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式,全额落实能耗指标。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2-2.【水资源/综合类】全面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审慎

35、引进高耗水行业,优先利用再生水作为生产水源。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2-3.【土地资源/综合类】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范围内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符合2-4.【其他/综合类】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本项目使用的生产技术及设备均不属于落后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14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管控3-1【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

36、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符合3-2【水/综合类】园区应合理规划建设工业和综合集中废水处理设施,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仅为清洗车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包头市东郊水质净化厂符合3-3【大气/特征污染类】全面落实电解铝企业氟化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各项治理措施,持续减少氟化物排放量。本项目不产生氟化物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1.【风险/综合类】园区应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

37、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防止泄漏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建立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园区风险防控。制定开发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并与西北污水处理厂及当地应急预案相衔接。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对风险物质产生的泄漏事故采取防范措施,同时企业下一步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与园区应急体系形成联动,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环境风险。符合4-2.【风险/综合类】生产、存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铝冶炼、热电联产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扩散污染大气环境。本项目不生产、存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符合4-

38、3.【风险/综合类】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铝冶炼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4.【风险/综合类】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行业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本项目不涉及污染地块使用符合4-5【风险/综合类】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列入国家重点管控清单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不属于国家重点管控清单的新污染物。符合15险管控措施。综

39、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要求。4、与与包头市包头市“十四五十四五”时期时期“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包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 1-4。表表 1-4与与包头市包头市“十四五十四五”时期时期“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实施方案符合性分符合性分析表析表(节选本项目相关节选本项目相关)包头市包头市“十四五十四五”时期时期“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建设实施方案设实施方案本项目本项目符符合合性性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1.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头

40、减量加快推动工业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积极推进钢铁、有色冶炼、稀土等产业链延伸,打造成国内领先的深加工技术创新基地。本项目为一般固废处理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本项目的实施可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符合2.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合利用水平重点发展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冶金固废资源化回收处理利用技术、稀土资源回收及再利用技术研究。本项目制备地聚合物胶凝材料可大量消纳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符合3.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过程管理体系持续开展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风险隐患

41、排查。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体系。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原料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符合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1.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技术标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技术标准体系准体系。积极引领和参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盐碱地改良、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尾矿风险管理、稀土尾矿资源管理等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本项目的建设可大量消纳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符合5、与与包头包头“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包头“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见16表 1-5。表表 1-5本项目与本

42、项目与包头包头“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序号相关内容相关内容本项目本项目符符合合性性1优化产业布局:严把项目用地准入关口,新上重化工项目必须入园,对布局在园区以外的现有重化工企业,严禁在原址审批新增产能项目。鼓励主城区产业有序向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石拐区和白云区外五区转移,积极推动“飞地经济”发展,着力破解工业围城,加快城市建成区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企业和工段搬迁。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山南地区(主城区、喜桂图新区、土右旗)不再新、扩建高污染项目,同时主城区(昆区、青山、东河、九原、高新区)及

43、石拐喜桂图新区不再新、扩建高环境风险项目。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不属于高风险项目。2严格准入条件:对标碳达峰碳中和与节能减排要求目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扩张。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意见,进一步制定全市“三线一单”管控方案,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从源头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绿色转型。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制度融合,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强化高耗能高碳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推动将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实行重大项目碳排放管理,对碳强度降低目标完成情况严峻的地

44、区,缓批或限批“两高”项目和高碳排放项目。本项目满足三线一单要求,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3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依托东河区铝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废旧钢铁、铝、稀土等资源回收利用。本项目拟在东河区铝业园区城市矿产园区内建设一般固废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大量消纳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符合6、与与包头市包头市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符合性分的符合性分析析17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5月15日印发了包头市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本项目与该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6。

45、表表1-6 包头市包头市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符合情况着力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处理水平,鼓励企业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高全是再生铝生产能力。鼓励企业采取工艺优化、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提升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治理水平,完成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本项目生产的低聚合物胶凝材料为一种新型低碳胶凝材料,同时生产低聚合物胶凝材料消耗大量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实现固体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符合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逐步退

46、出限制类行业工艺和装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本项目所涉及的工艺及装备不属于限制类行业工艺和装备。符合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不断巩固扩大具有我市特色的工业固废和废弃矿坑协同治理模式,推动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 200 万吨钢渣产业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着力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56%。本项目所需高炉矿渣来源于包钢集团下属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实施,可大量消纳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符合严把高耗能

47、好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实施“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与能耗预警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节能审查与能源消耗总量控制联动制度,建立各行业领域高耗能项目立项审批与能耗“双控”联动机制。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新建“两高”项目必须达到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先进值和能效标杆水平。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1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地聚合物水泥(碱激发胶凝材料)是一种无钙或少钙的、铝硅酸盐体系主导的、无需高温煅烧的、面向未来 100 年的新型胶凝材料,近年来,地聚合物胶凝材料市场发展进程加快,充分发挥在建材上游资源布局与下游材料应用的积淀,不断储备新技术,推进一批地聚合物胶凝材

48、料实施落地。制备地聚合物胶凝材料,可大量消纳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既解决产废企业环保压力,又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绿色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的政策导向。包头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资源型重工业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一是固体废物产量大、堆存量大。包头所在区域自我消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能力有限,每年超过一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进行资源化利用,大量贮存堆积的固体废物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等带来污染,进而影响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二是资源化利用途径不畅,产品附加值低。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工业

49、结构以电力、冶炼为主,包头市与相邻市(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类别相似、利用方式相似,建筑材料等主要利废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且受季节影响较大。同时,包头市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缺少统一规划,同质化竞争严重,缺少先进技术工艺支持,产品附加值低,加之缺失相应的标准,制约了各领域的应用。全固废胶凝材料的推广应用,有利于消纳大宗工业固废和减少水泥熟料用量,降低建材行业碳排放总量;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减少能源消耗;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而长远的社会效益。在包头地区,制备地聚合物胶凝材料额原料供应充足,具备发展新型建筑材料产业的基础条件,适宜建设地聚合物胶凝材料项目。为此,内蒙古

50、波普和丰环保有限公司拟在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城市矿产园区内建设东河区工业固废资源化年产 120 万吨低聚物胶凝材料项目。19本项目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取得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407-150202-04-01-914877(见附件 2)。2、项目概况项目概况2.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内,项目所在地总占地面积为 31000m2,位于城市矿产园区功能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 11082.519,北纬 403047.952。项目东侧为空地,东南侧为零散住户,距离本项目 29m,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西北侧为华源天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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