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编编 号:号:DB11/T 10732014 备案号:备案号:JXXXX2012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Check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in Beijing 2014-02-26 发布 2014-06-01 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2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Check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
2、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in Beijing 编 号:DB11/T 10732014 备案号:J 201 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4 年 06 月 01 日 2014 年年 北京北京 3前前 言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次修编主要是以原“标准”和“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01-45-2000)为框架,结合建设部 200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 号)、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1-2008 以及相关新近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规范进行修编。修订的主要内
3、容为增加路基土的强度指标(CBR 值)要求;增加软土地基处理一节;路基土压实度标准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相应提高;半刚性基层压实度标准按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1)相应提高;路面、广场、停车场、步道制定抗滑性能检测项目,确保车辆、行人在湿滑路面条件下的安全。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工作。为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10004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南路 6 号
4、,E-mail:JZB)。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公司 北京易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卜志强、王健中、景飒、刘惠心、马少军、张伟、郝卫东、谢晖、徐福顺、齐鸿燕、岳仁峰、任有旺、李伯凯、范端文、王成彦、田行宇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孔恒、刘彦林 4目目 录录 1 总则总则.1 2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5、2 3 路基路基.3 3.1 土方路基土方路基.3 3.2 石方路基石方路基.4 3.3 路床路床.4 3.4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5 4 基层基层.10 4.1 水泥稳定集料基层水泥稳定集料基层.10 4.2 石灰稳定土基层石灰稳定土基层.10 4.3 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基层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基层.11 4.4 石灰、粉煤灰、钢渣基层石灰、粉煤灰、钢渣基层.12 4.5 级配砂砾及级配碎石基层级配砂砾及级配碎石基层.13 4.6 沥青碎石基层沥青碎石基层.13 5 路面路面.15 5.1 水泥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面层.15 5.2 沥青混合料面层沥青混合
6、料面层.16 5.3 石材面层石材面层.17 5.4 透层、粘层、封层透层、粘层、封层.18 6 广场和停车场广场和停车场.19 6.1 水泥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面层.19 6.2 沥青混合料面层沥青混合料面层.19 6.3 石材面层石材面层.20 6.4 路面砖面层路面砖面层.21 7 人行道人行道.22 7.1 沥青混合料面层沥青混合料面层.22 7.2 石材面层石材面层.22 7.3 路面砖面层路面砖面层.23 7.4 盲道铺砌盲道铺砌.23 8 挡土墙挡土墙.24 8.1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24 8.2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装配式钢
7、筋混凝土挡土墙.26 8.3 砌体挡土墙砌体挡土墙.27 8.4 加加筋土挡土墙筋土挡土墙.28 9 附属构筑物附属构筑物.30 9.1 路路缘缘石石.30 9.2 雨雨水水支管与雨支管与雨水水口口.30 9.3 排排水水沟或截沟或截水水沟沟(土质、石质、(土质、石质、预制预制混凝土混凝土制品边沟制品边沟).31 9.4 涵洞与倒虹管涵洞与倒虹管.32 9.5 护坡护坡.33 9.6 护栏护栏.33 59.7 地袱、栏杆与扶手地袱、栏杆与扶手.34 9.8 隔离墩与防撞墩隔离墩与防撞墩.35 9.9 隔离栅隔离栅.36 9.10 声屏障声屏障.36 9.11 防眩板防眩板.37 附录附录 A
8、城市道路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表城市道路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表.39 本标准用词说明本标准用词说明.41 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42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43 6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General requirement.2 3 Subgrade.3 3.1 Earthwork Subgrade.3 3.2 Stonework of Subgrade.4 3.3 Roadbed.4 3.4 Soft soil foundation treatment.5 4 Base course.10 4.1 The cemen
9、t stabilized granular base course.10 4.2 Lime stabilized soil base course.10 4.3 Lime,fly ash stabilized aggregate base course.11 4.4 Lime,fly ash,slag base course.12 4.5 Graded gravel and graded broken stone base course.13 4.6 Asphalt macadambase course.13 5 vement.15 5.1 Cement Concrete(Reforced c
10、oncrete)pavement.15 5.2 Bituminous Mixture Pavement.16 5.3 Stonework Pavement.17 5.4 Prime Coat、Tack Coat、Seal.18 6 Ground And Parking.19 6.1 Cement Concrete(Reforced concrete)pavement.19 6.2 Bituminous Mixture Pavement.19 6.3 Stonework Pavement.20 6.4 Pavior Pavement.21 7 Footway.22 7.1 Bituminous
11、Mixture Pavement.22 7.2 Stonework Pavement.22 7.3 Pavior Pavement.23 7.4 Blindroad Masonry.23 8 Retaining Wall.24 8.1 Cast-in-place Reforced concrete Retaining Wall.24 8.2 Assembly Type Reforced concrete Retaining Wall.26 8.3 Marshalling Retaining Wall.27 8.4 Reinforced Earth Retaining Wall.28 9 Aux
12、iliary Structures.30 9.1 Curb.30 9.2 The Rain Branch Pipe And Rain Gully.30 9.3 The Drain or Drainage Ditches(Soil Texture、Stone Texxture、Precast Concrete Side Ditch).31 9.4 Culvert and Inverted siphon.32 9.5 Slope Protection.33 9.6 Guardrail.33 79.7 Hell Railings and handrails.34 9.8 Isolation Pier
13、 And Pier.35 9.9 Isolation Fence.36 9.10 Sound Barrier.36 9.11 Glare Shield.37 Appendix A Section,Subsection(Sub-section)Construction Inspection Table.3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41 Clause Explanation.43 81 总 则 1.0.1 为适应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统一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质量管理,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
14、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的质量检验。1.0.3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规定。本标准未作规定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1.0.4 本标准应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XX-201X 配套使用。1.0.5 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的质量检验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92 基本规定 2.0.1 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道路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2.0.2 施工中应对施工
15、测量进行复核,确保准确。2.0.3 工程施工以及质量检查、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2.0.4 原材料、成品或预制构件的品种、规格、型号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成品和预制构件应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原材料、成品或预制构件的质量检查验收,应按照本标准和现行有关产品标准执行。2.0.5 施工中应按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0.6 施工中,前一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2.0.7 道路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
16、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XX-201X 规定进行。2.0.8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103 路路 基基 3.1 土方路基 主控项目 3.1.1 路基土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规定,路基土的强度指标(CBR 值)最小值应符合表3.1.1 的规定。表 3.1.1 路基土的最小强度指标(CBR)填方类型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m)最小强度指标()检验频率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其它等级道路 路床 0300 8.0 6.0 同类土至少一组 300800 5.0 4.0 路基 8001500 4.0 3.0 1500 3.0 2.0 3.1.2 路基土方
17、压实度应符合表 3.1.2 的规定。表 3.1.2 路基土方压实度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路 床 顶 面 以 下 深 度(mm)填 方 0800 快速路 96 1000m2 每 层 三 点 T0923 或 T0921 主干路 95 次干路 94 支路 93 2 8001500 快速路 94 主干路 93 次干路 92 支路 91 3 1500 快速路 93 主干路 92 次干路 91 支路 90 4 挖 方 0300 快速路 96 主干路 95 次干路 94 支路 93 5 300800 快速路 94 主干路 93 次干路 90 支路 90 注:本表中压实
18、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道路的类型,根据设计确定;土石混填路基可根据实际可能性进行压实度或固体体积率检验。一般项目 3.1.3 填土应区分不同土质按规定厚度分层进行回填,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3.1.4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等杂质。房渣土应严格控制使用,遇特殊情况需现场经勘察、设计、建设以及监理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3.1.5 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3.1.6 土方路基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1.6 的规定。表 3.1.6 土方路基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点数 1 中线偏位(mm)30 100 2
19、用经纬仪、钢尺量取最大值 2 宽度(mm)不小于设计规定+B 40 1 用钢尺量测 3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20 2 用坡度尺量测,每侧 1 点 注: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宽度。113.2 石方路基 3.2.1 挖石方路基(路堑)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主控项目 1 上边坡应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 2 路基挖石方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表 3.2.1 路基挖石方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点数 1 中线偏位(mm)30 100 2 用经纬仪、钢尺量取最大值 2
20、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B 40 1 用钢尺量测 3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20 2 用坡度尺量测,每侧 1 点 注: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宽度。3.2.2 填石路基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主控项目 1 压实密度应符合试验路段确定的施工工艺要求,沉降差不应大于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检查数量:每 1000m2,抽检 3 点。检验方法:水准仪量测。一般项目 2 填石方路基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3.3 路床 主控项目 3.3.1 路床填料的强度指标(CBR 值)最小值应符合表 3.1.1 的规定。3.3.2 土方路床的压实度应符合表 3.1.2 的规定。3.3.3
21、 填石方路床的压实度应符合本标准第 3.2.2 条第 1 款的规定。3.3.4 土方路床顶面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3.4 的规定。检查数量:每车道、每 20m 测 1 点。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表 3.3.4 土方路床弯沉检验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弯沉(0.01mm)符合设计要求 每车道、每 20m 测 1 点 T0951 一般项目 3.3.5 路床应平整、坚实,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3.3.6 土方路床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3.6 的规定。3.3.7 石方路床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
22、表 3.3.7 的规定。12表 3.3.6 土方路床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点数 1 中线偏位(mm)30 100 2 用经纬仪、钢尺量取最大值 2 纵断高程(mm)-20+10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3 平整度(mm)10 20 每车道 1 处 用 3m 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4 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B 40 1 用钢尺量 5 横坡 0.3%且不反坡 100 4 个断面 用水准仪测量 注: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宽度。表 3.3.7 石方路床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注: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
23、宽度。3.4 软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 3.4.1 换填土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 3.1 节的有关规定。砂垫层 主控项目 3.4.2 砂垫层的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及检验批检查,每批检查 1 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3.4.3 砂垫层压实度应不小于 90。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每 1000m 2抽检 3 点。检验方法:灌砂法。一般项目 3.4.4 砂垫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4 的规定。表 3.4.4 砂垫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点数 1 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B 40 1 用钢尺
24、量测 2 厚度(mm)设计规定 200 每车道 1 处 T0912 3 反滤层设置 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 注: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宽度。袋装砂井 主控项目 3.4.5 砂的规格和质量、砂袋织物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 1 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3.4.6 砂袋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并记录。3.4.7 井深不小于设计要求,砂袋在井口外应伸入砂垫层 300mm 以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点数 1 中线偏位(mm)30 100 2 用经纬仪
25、、钢尺量取最大值 2 纵断高程(mm)-20+10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3 平整度(mm)挖石 30 20 每车道 1 处 用 3m 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填石 20 4 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B 40 1 用钢尺量 5 横坡 挖石 不大于0.5%且不反坡 100 4 个断面 用水准仪测量 填石 不大于0.3%且不反坡 13检验方法:钢尺量测。一般项目 3.4.8 袋装砂井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8 的规定。表 3.4.8 袋装砂井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井间距(mm)150 全部 抽查 2,且不少于 5
26、 处 两井间,用钢尺量测 2 砂井直径(mm)0+100 查施工记录 3 井竖直度 1.5%H 查施工记录 4 砂井灌砂量 5%G 查施工记录 注:H 为桩长或孔深,G 为灌砂量。塑料排水板 主控项目 3.4.9 塑料排水板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 1 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3.4.10 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3.4.11 板深不小于设计要求,排水板在井口外应伸入砂垫层 500mm 以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 3.4.12 塑料排水板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1
27、2 的规定。表 3.4.12 塑料排水板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板间距(mm)150 全部 抽查 2,且不少于 5 处 两板间,用钢尺量测 2 板竖直度 1.5%H 查施工记录 注:H 为桩长或孔深。V 砂桩 主控项目 3.4.13 砂桩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及检验批检查,每批检查 1 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3.4.14 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检查数量:按总桩数的 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 3 处。检验方法: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3.4.15 桩长不小于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
28、法: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 3.4.16 砂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16 的规定。表 3.4.16 砂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桩距(mm)150 全部 抽查 2,且不少于 2 颗 两桩间,用钢尺量测,查施工记录 2 桩径(mm)设计值 3 竖直度 1.5%H 4 灌砂量 设计值 注:H 为桩长或孔深 14V 碎石桩 主控项目 3.4.17 碎石桩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及检验批检查,每批检查 1 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3.4.18 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检查数量:按总桩数的 1进行
29、抽检,且不少于 3 处。检验方法: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3.4.19 桩长不应小于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 3.4.20 碎石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20 的规定。表 3.4.20 碎石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桩距(mm)150 全部 抽查 2,且不少于 2 颗 两桩间,用钢尺量测,查施工记录 2 桩径(mm)设计值 3 竖直度 1.5%H 4 灌石量 设计值 注:H 为桩长或孔深。V 粉喷桩 主控项目 3.4.21 粉喷桩所用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
30、场批次及检验批检查,每批检查 1 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3.4.22 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检查数量:按总桩数的 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 3 处。检验方法: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3.4.23 桩长不应小于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 3.4.24 粉喷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24 的规定。表 3.4.24 粉喷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强度(kPa)设计值 全部 抽查 5 切取试样或无损检测 2 桩距(mm)100 全部 抽查 2,且不少于 2 颗 两桩间,用钢尺量测、查
31、施工记录 3 桩径(mm)设计值 4 竖直度 1.5%H 注:H 为桩长或孔深。V 水泥土深层搅拌桩 主控项目 3.4.25 水泥的品种、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及检验批检查,每批检查 1 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3.4.26 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检查数量:按总桩数的 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 3 处。15检验方法: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3.4.27 桩长不应小于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 3.4.28 水泥土深层搅拌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28 的规定。表 3.4.28 水泥土深层搅拌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32、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强度(kPa)设计值 全部 抽查 2 切取试样或无损检测 2 桩距(mm)50 全部 抽查 2,且不少于 2 颗 两桩间,用钢尺量测、查施工记录 3 桩径(mm)设计值 4 竖直度 1.5%H 注:H 为桩长或孔深。V CFG 桩 主控项目 3.4.29 CFG 桩所用材料的性能指标、配合比设计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及检验批检查,每批检查 1 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3.4.30 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检查数量:按总桩数的 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 3 处。检验方法: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33、。3.4.31 桩长不应小于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 3.4.32 CFG 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32 的规定。表 3.4.32 CFG 桩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强度(kPa)设计值 全部 抽查 2 切取试样或无损检测 2 桩距(mm)100 全部 抽查 2,且不少于 2 颗 两桩间,用钢尺量测、查施工记录 3 桩径(mm)设计值 4 竖直度 1.5%H 注:H 为桩长或孔深。X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主控项目 3.4.33 土工合成材料的技术质量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进场
34、批次,每批次按 5抽检。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检。3.4.34 土工合成材料敷设、胶接、锚固和回卷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尺量。一般项目 3.4.35 下承层面不得有突刺、尖角。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163.4.36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36 的规定。表 3.4.36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点数 1 下承面平整度(mm)15 20 每车道 1 处 用 3m 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2 下承面拱度 1%20 1 个断面 用水准仪测量 1
35、74 基 层 4.1 水泥稳定集料基层 主控项目 4.1.1 水泥稳定集料供应商使用的水泥、集料、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泥用量和矿料级配应按配合比设计控制准确。检查数量与方法:供方执行国家现行材料检验试验标准,建设、施工、监理各方检查供方提供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4.1.2 基层、底基层 7d 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 2000m2 抽检 1 组。检查方法:现场取样试验。4.1.3 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检查数量:每 1000m2,每压实层抽检 1 点。检查方法:灌砂法。表 4.1.3 水泥稳定集料基层主控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 检查
36、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无侧限抗压强度(MPa)R7 符合设计要求 2000m2 1 T0805 2 压实度(%)快速路、主干路 基层 98 1000m2 1 T0921 底基层 97 次干路、支路 基层 97 底基层 96 注:本表中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一般项目 4.1.4 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明显轮迹,不得有浮灰,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4.1.5 水泥稳定集料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1.5 的规定。表 4.1.5 水泥稳定集料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厚度(
37、mm)10 1000m2 1 T0912 2 水泥用量(%)0+1.0 1000m2 1 T0809 3 平整度(mm)10 20m 每车道 1 处 用 3m 直尺和塞尺连续量取两尺取最大值 4 中线线位(mm)20 200m 4 用经纬仪测量 5 纵断高程(mm)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6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B 40m 1 用钢尺量测 7 横坡 0.3%且不反坡 100m 4 个断面 用水准仪测量 注:宽度中 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宽度;水泥稳定土可用此表进行检验;分层摊铺时底层检验项目为 1、2、3、6。4.2 石灰稳定土基层 主控项目 4.2.1 石灰稳定土
38、供应商使用的石灰、土、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合料配合比应按设计控制准确。检查数量与方法:供方执行国家现行材料检验试验标准,建设、施工、监理各方检查供方提供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4.2.2 基层、底基层 7d 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 2000m2 抽检 1 组。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184.2.3 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表 4.2.3 的规定。检查数量:每 1000m2,每压实层抽检 1 点。检验方法:灌砂法或环刀法。表 4.2.3 石灰稳定土基层主控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无侧限抗压强度(MPa)R7 符合设计要求 2
39、000m2 1 T0805 2 压实度(%)快速路、主干路 基层 1000m2 1 T0921 T0923 底基层 95 次干路、支路 基层 95 底基层 95 注:本节包括掺入一定比例的碎(砾)石、天然砂砾或工业废渣等材料铺筑的基层;本表中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一般项目 4.2.4 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明显轮迹,不得有浮灰,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4.2.5 石灰土中粒径大于 20mm 的土块不得超过 10%,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 50mm。石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及粒径大于 10 mm 的灰块。4.2.6 石灰稳定
40、土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2.6 的规定。表 4.2.6 石灰稳定土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厚度(mm)10 1000m2 1 T0912 2 含灰量(%)-1.0+1.5 1000m2 1 T0809 3 平整度(mm)10 20m 每车道 1 处 用 3m 直尺和塞尺连续量取两尺取最大值 4 中线线位(mm)20 200m 4 用经纬仪测量 5 纵断高程(mm)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6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B 40m 1 用钢尺量测 7 横坡 0.3%且不反坡 100m 4 个断面 用水准仪测量 注:
41、宽度中 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宽度;本节包括掺入一定比例的碎(砾)石、天然砂砾或工业废渣等材料铺筑的基层;分层摊铺时底层检验项目为 1、2、3、6;本表中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4.3 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基层 主控项目 4.3.1 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供应商使用的石灰、粉煤灰、粒料、土、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合料配合比应按设计控制准确。检查数量与方法:供方执行国家现行材料检验试验标准,建设、施工、监理各方检查供方提供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4.3.2 基层、底基层试件 7d 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 2000m2抽检 1 组。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4.3.
42、3 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表 4.3.3 的规定。检查数量:每 1000m2,每压实层抽检 1 点。检验方法:灌砂法。19表 4.3.3 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基层主控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无侧限抗压强度(MPa)R7 符合设计要求 2000m2 1 T0805 2 压实度(%)快速路、主干路 基层 98 1000m2 1 T0921 底基层 97 次干路、支路 基层 97 底基层 96 注:本表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一般项目 4.3.4 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明显轮迹,不得有浮灰,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
43、散、浮料。4.3.5 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3.5 的规定。表 4.3.5 石灰、粉煤灰稳定集料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厚度(mm)10 1000m2 1 T0912 2 含灰量(%)0+1.0 1000m2 1 T0809 3 平整度(mm)10 20m 每车道 1 处 用 3m 直尺和塞尺连续量取两尺取最大值 4 中线线位(mm)20 200m 4 用经纬仪测量 5 纵断高程(mm)15 无联结层10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6 宽度(mm)不小于设计规定+B 40m 1 用钢尺量 7 横坡
44、 0.3%且不反坡 100m 4 个断面 用水准仪测量 注:宽度中 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宽度;分层摊铺时,底基层检验项目为 1、2、3、6;本表中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4.4 石灰、粉煤灰、钢渣基层 主控项目 4.4.1 石灰、粉煤灰、钢渣供应商使用的石灰、粉煤灰、钢渣、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合料配合比应按设计控制准确:检查数量与方法:供方执行国家现行材料检验试验标准,建设、施工、监理各方检查供方提供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4.4.2 基层、底基层 7d 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 2000m2抽检 1 组。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4.4.3 基层、底基层
45、的压实度应符合表 4.3.3 的规定。检查数量:每 1000m2,每压实层抽检 1 点。检验方法:灌砂法。一般项目 4.4.4 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应拌和均匀,色泽一致,不得有大于 10mm 未消解的灰块;钢渣最大粒径应小于 40mm。4.4.5 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明显轮迹,不得有浮灰,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4.4.6 石灰、粉煤灰、钢渣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3.5 的规定。204.5 级配砂砾及级配碎石基层 主控项目 4.5.1 集料质量及级配应符合有关规定。检查数量:按材料的进场批次,每批抽检 1 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4
46、.5.2 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表 4.5.2 的规定。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每 1000m2 抽检 1 点。检验方法:灌砂法。表 4.5.2 级配砂砾及级配碎石基层主控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规定值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级配碎石 次干路、支路 基层 97 1000m2 1 灌砂法 T0921 底基层 95 级配砂砾 次干路、支路 基层 底基层 95 注:本表中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最大干密度采用振动法确定。一般项目 4.5.4 表面应平整、坚实、无明显轮迹,无松散和粗、细集料集中现象。4.5.5 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5.5 的规定
47、。表 4.5.5 级配砂砾及级配碎石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注:宽度中 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宽度。4.6 沥青碎石基层 主控项目 4.6.1 沥青碎石供应商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配合比应准确。检查数量与方法:供方执行国家现行材料检验试验标准,建设、施工、监理各方检查供方提供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拌合温度、出厂温度应符合规范规定。4.6.2 施工方对成品料进行进场复验。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相同配合比、同种材料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查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流值、密度、入场温度试验报告。4.6.3 压实度应符合表 4.6.3 的规定。检查数量:每压实层,
48、每 1000m2抽检 1 点。检验方法:查试验记录。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厚度(mm)砂砾 1020 1000m2 1 T0912 碎石 10层厚20 2 平整度(mm)15 20m 每车道 1 处 用 3m 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3 中线偏位(mm)20 200m 4 用经纬仪测量 4 纵断高程(mm)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5 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B 40m 1 用钢尺量测 6 横 坡 0.3%且不反坡 100m 4 个断面 用水准仪测量 21表 4.6.3 沥青碎石基层主控项目允许偏差表 注:标准密度采用当天实验室实测的马
49、歇尔击实试件密度。一般项目 4.6.5 表面应坚实、平整、接缝紧密,颗粒分布均匀。不得有明显轮迹、粗细骨料集中、推挤、裂缝、脱落等现象。4.6.6 沥青碎石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6.6 的规定。表 4.6.6 沥青碎石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厚度(mm)10 1000m2 1 T0912 2 平整度(mm)7 20m 每车道 1 处 用 3m 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3 中线偏位(mm)20 200m 4 用经纬仪测量 4 纵断高程(mm)10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5 宽度(mm)不小于设计值B 40m
50、 1 用钢尺量 6 横坡 0.3%且不反坡 100m 4 个断面 用水准仪测量 注:宽度中 B 值为上层结构施工对该层要求的必要附加宽度。序号 项 目 规定值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95 1000m2 1 T0924 225 路 面 5.1 水泥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面层 主控项目 5.1.1 钢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钢筋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5.1.2 水泥混凝土供应商使用的粗细集料、水、外加剂、钢纤维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与方法:供方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