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表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借 款 人借 款 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户口地址 月 工 资 收 入 配 偶配 偶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户口地址 月 工 资 收 入 办公电话 手 机 办公电话 手 机 宅电 其 他 共 有 权 人其 他 共 有 权 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所 购 房 合肥市 幢 号 屋 地 址 与借款 人关系 与借款 人关系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 机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 机 申 请 情 况申 请 情 况 贷款年限 贷款金额 公积金: 万元 首 付 款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 等额本
2、金 本人因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意省直住房 信息查询情况: 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 信 用 信 统查询本人信用信息。 息 查 询 授权人签字: 配偶签字: 查询人: 备注: 1、借款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否则,愿承担因申报内容不实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备注: 1、借款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否则,愿承担因申报内容不实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共有产权人夫妻双方须同时到场签字。若委托他人代签,须提供市级 2、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共有产权人夫妻双方须同时到场签字。若委托他人代签,须提供市级 以上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以上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 3、借款人与配偶在贷款申报表“月工资收入”栏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财务章; 3、借款人与配偶在贷款申报表“月工资收入”栏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财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