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电力调度中心日生产调度计划管理规范1、适用范围为了规范日生产调度计划工作,根据江西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规定,特制订本工作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本中心日生产调度计划工作。2、管理职能2.1、日生产调度计划编制部门为调度计划部。配合部门为运行方式部、继电保护部、调度运行部。2.2、 日生产调度计划由调度计划部日计划专职负责编制,调度计划部领导(主管)负责审核,调度中心分管副主任、总工或生产运行副总工批准后交付值班调度员执行。3、管理内容与要求3.1 编制内容3.1.1 系统运行方式:明确江西电网与华中电网联络线运行情况、江西电网重大运行方式变化情况、地区间联络线运行情况。3.1.2日运行方式注意事项:
2、主要包括与外网有功功率交易计划;系统重大检修方式安排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直调电厂开停机安排、水电安排注意事项;系统调峰、调压、调频注意事项、系统新设备投产送电安排及注意事项;系统试验安排情况及注意事项;系统运行操作安排及注意事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安排和注意事项等。对复杂的停送电操作,应编制专门的方案并在本项中注明方案名称及安排情况。3.1.3 日检修方式安排:应简明列出当日电网发输变电设备检修安排情况(含检修票号,申请单位,设备所在地,检修设备,停电安排,工作内容等),并链接到检修票管理系统查看相关检修工作票。3.1.4 检修台帐:列出已安排而未销票的检修安排情况,办理了延期的检修
3、应列出批准延期后的工期,并链接到检修票管理系统查看相关检修工作票。3.1.5 发电厂机组运行方式安排:列出江西电网最大及最小出力(包括网供线、省调直调水、火电厂的最大、最小运行出力)、机组启停及调峰情况、检修机组及容量、备用机组及容量。3.1.6 中枢点及监视点电压控制范围:给出江西网内各并入220千伏及以上电网的发电厂(含网调直调电厂)及变电站高压母线分低谷、腰荷、高峰时段各电压中枢点及监视点电压控制范围。3.1.7 有功发电计划:包括网调、省调直调电厂的96点日发电曲线和全日发电量,以及网供线交易的96点有功功率曲线和全日交易电量。3.1.8 用电计划;包括江西电网全网日用电负荷曲线及供电
4、量,以及江西电网各供电公司用电负荷曲线及供电量。3.2 编制要求3.2.1 发电机组开机方式和发输变电检修的安排要坚持资源优化配置和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的原则,合理安排江西电网运行方式。3.2.2 日发电有功曲线和日发电量的编制应以月计划、年度及短期购售电合同、网间电力电量交换计划、水库运行和水电发电计划建议、煤炭信息,以及电网和发电设备状况为基础。3.2.3 发、供电计划曲线应保持平衡,并按江西电网备用容量管理办法留有备用容量。3.2.4 必须在进行短期负荷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全网日用电负荷曲线。3.2.5 检修票应按照中心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票管理规范执行并与日生产调度计划链接。原
5、则上每日检修票总数控制在10张以内(不含机炉、二次检修等不需填写逐令操作票的检修)。零班线路停电等需逐令操作的停电检修工作控制在3个以内,白班线路停电等需逐令操作的停电检修工作控制在2个以内。3.3 审批流程3.3.1 水库调度专职于每日12:00前(主汛期15:00前)向日计划专职提出次日水库运行和水电发电计划建议。3.3.2 日计划专职于每日16:00前或收到华中网调网供线计划的半小时内将日生产调度计划提交调度计划部负责人(主管)审核。3.3.3 调度计划部负责人(主管)负责对本标准3.1.1-3.1.5、3.1.7、3.1.8和3.1.6(无变化时)的内容进行审核;运行方式部负责人(主管
6、)负责对本标准3.1.6的内容进行审核(有变化时)。审核人于收到日生产调度计划后的半小时内将本计划提交中心分管副主任或生产运行副总工批准。3.3.4 中心分管副主任或生产运行副总工负责对日生产调度计划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后批准,并在收到日生产调度计划后的半小时内将本计划提交值班调度员下达并执行。3.3.5值班调度员在收到日生产调度计划半小时内将发、供电及检修工作计划下达各发、供电单位并执行。3.3.6调度运行部负责人根据日生产调度计划、领导指示和电网情况变化,指导值班调度员调整、执行日生产调度计划。3.4、日生产调度计划执行3.4.1、日生产调度计划下达后,值班调度员必须认真执行。3.4.2、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变化,值班调度员应修改当日或次日生产调度计划。3.4.3、根据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值班调度员应修改当日或次日生产调度计划。3.4.4、一般情况下,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的基础上,值班调度员修改各发电厂、供电公司当日或次日发(供)电计划须按等比例调整原则进行;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变化、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检查与考核日生产调度计划工作考核由中心分管副主任牵头,其他相关领导参与,综合部负责按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