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
2、承诺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个月。 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 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 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
3、 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方面,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亿华通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 人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战略配售、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
4、申购;单 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 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1、 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6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5、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 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 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2、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
6、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战略投 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具体回拨机制请见 发行公告 中“二、(五)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3、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T+2 日)16:00 前,按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
7、售经 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T+2 日) 16:00 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 金额的 0.5%(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除外)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 7 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8、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 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5、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券业
9、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16、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 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
10、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0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上 交所()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8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 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 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 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
11、9、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 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8 日 9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
12、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发行公告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发行人”或 “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92 号)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 (以下简称“ 管理办 法 ” )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13、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53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201921 号)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上证发201946 号) (以 下简称“ 业务指引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 证发201840 号)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 号)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 ” )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
14、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9148 号) (以下简称“ 承销业务规 范 ” )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9149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等 相关规定, 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 “申购平台” )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 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 2 本次发行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发行流程、
15、回拨机制、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限售期设置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限售期设置等环节等环节 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 承 销 商 ) ” )
16、负 责 组 织 实 施 。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申 购 平 台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 跟投机构为兴证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 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在剔除最高部分报 价后,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发行人所处行业、所处行业、 可比可比上市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市场情况、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需求需求及及承
17、销风险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91元元/股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 品品(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 募产品)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
18、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 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年7月月13日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年7月月13日(日(T 日) ,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19、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3、战略配售:、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35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 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 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17.91 3 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17.91亿元,不足人民币1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35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5%,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 同。 4、高价剔
20、除高价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深 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 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的报价后, 协商一致,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7.93元/股 (不 含17.93元/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17.93元/股, 申购数量小于900 万股(不含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7.93元/股,申购数量 等于9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0年7月8日14:51:15.602(不含2020年7月8日 14:51:15.602) 的配
21、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17.93元/股, 申购数量等于9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0年7月8日14:51:15.602的配售对象中,按申购平台自 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 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35个配售 对象予以剔除(详细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注为“高价剔除” 的部分) 。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63,4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 后申报总量4,630,220万股的10.01%。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具体剔 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高价剔除”的部分。 5、限售期限售期安排:安排:本次发行的
22、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符合保险资金 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23、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个月。前。前 述配售对象账户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 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 资者最终获配账户的数量进
24、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资者最终获配账户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网下投资 4 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于2020年7月13日(T日)确定是否启
25、用回拨机制, 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 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佣金费率为 0.5%,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 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网下投资者在网下投资者在2020年年7月月15日日(T+2日)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应当全额缴日)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应当全额缴 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一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一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
26、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9、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力合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于2020年7月15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 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27、如只汇一笔总计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 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0、 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
28、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网 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 5 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证协备 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
29、换公 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1、中止发行情况: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 条款详见本公告“七、中止发行情况”。 12、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 申购平台 ( 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 1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
30、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重要提示要提示 1、力合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272 号)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C39)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发行人证券 简称为“力合微” ,扩位简称为“力合微电子” ,证券代
31、码为 688589,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589。 6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91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2、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2)30.0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3)48.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4)41.2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总量为 2,700 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27%,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35 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主承销商指定 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