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医院因工作需要,可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返聘对象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一、返聘原则1、按需返聘原则。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实施返聘,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严格控制,不进行人员返聘。2、岗位管理原则。坚持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控制、岗位管理原则,返聘科室人数未达到医院制定的编制数,方可返聘退休人员。返聘岗位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或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二、返聘条件1、返聘人员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等条件。2、返聘人员本人自愿,并向单位提交申请。3、返聘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全日制工作。4、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5
2、、未在院外其他单位兼职。三、返聘人员管理1、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与在院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返聘人员未经医院审批同意,不得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3、返聘人员由返聘科室按在职人员管理,需完成本科室在职同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工作量,并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4、返聘人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聘期满后因工作需要重新报批同意后可以续聘。5、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一般为一年。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请。6、返聘人员违反医院关规定的,医院有权解聘。四、返聘人员待遇1、返聘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退休工资。2、医院按返聘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发放返聘工资:中级职称2000元/月,副高级职称2500元/月,正高级职称3000元/月。3、返聘人员返聘期间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4、其他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