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一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 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目 录 前言 .1 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2 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2 3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7 4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11 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11 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3 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13 4.4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14 5 指标解释. 14 1 前 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指导和推动钢铁企业依
2、法实 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 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 。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主 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 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 。随着技 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 35 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2 1 钢铁行业
3、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由烧结、焦化、炼铁、炼钢以及轧钢等各 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由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 业。 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 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 、 “降耗” 、 “减污”和“增效” 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 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 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
4、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 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 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普遍性、概括性的指 标,二级指标为反映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易于评价考核的指标。 考虑到长流程生产企业与短流程生产企业生产工序和工艺过程的不同,本评价指 标体系根据这两类企业各自的实际生产特点,对其二级指标的内容及其评价基准值、 权重值的设置有一定差异,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长流程生产企业、短流程生产企业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别见图 1图 4。 3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
5、 一 级 指 标 能源指标 资源指标 生产技术特征指标 综合利用指标 污染物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综合能耗 可比能耗 焦化工序能耗 烧结工序能耗 炼铁工序能耗 转炉炼钢工序能耗 电炉炼钢工序能耗 电炉冶炼电耗 轧钢工序能耗 转炉金属料消耗 电炉金属料消耗 炼钢耐火材料消耗 企业吨钢耗新水 企业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高炉入炉焦比 高炉喷煤量 高炉产渣量 转炉氧气消耗 连铸比 连铸机作业率 钢材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 焦炉煤气利用率 高炉煤气利用率 转炉煤气回收量 余热利用量 含铁尘泥回收率 回收含铁尘泥利用率 冶炼渣利用率 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外排废水量 COD排放量 石
6、油类排放量 SO2排放量 烟粉尘排放量 图 1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4 短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 一 级 指 标 能源指标 资源指标 生产技术特征指标 综合利用指标 污染物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综合能耗 可比能耗 电炉炼钢工序能耗 电炉冶炼电耗 轧钢工序能耗 电炉金属料消耗 电极消耗 炼钢耐火材料消耗 萤石消耗 企业吨钢耗新水 企业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炉外精炼比 连铸比 连铸机作业率 钢材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 余热利用量 含铁尘泥回收率 回收含铁尘泥利用率 冶炼渣利用率 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外排废水量 COD排放量 石油类排放量 SO2排放量 烟粉尘排
7、放量 图 2 短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5 图 3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性评价 一 级 指 标 国家重点鼓励发展技术 (含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技术) 环境管理体系 及CP审 核 执行环境 保护法规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小球团烧结 炼焦煤调湿 干法熄焦 转炉溅渣护炉 高效连铸 连铸坯热装热送 蓄热式加热炉 交流电机变频调速 焦炉煤气脱硫脱氰焦化厂 高炉煤气余压发电TRT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CCPP 全厂性污水处理二次及回用 综合利用或消纳社会废物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
8、度执行情况 老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6 短流程生产企业定性评价 一 级 指 标 国家重点鼓励发展技术 (含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技术) 环境管理体系 及CP审 核 执行环境 保护法规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电炉优化供电技术 高效连铸 连铸坯热装热送 蓄热式加热炉 高强度机械用钢生产 交流电机变频调速 全厂性污水处理二次及回用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老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图 4 短流程生产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7 3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
9、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在定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 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 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值的就选用国家要 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型钢铁 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 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的平均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 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法规的情况, 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
10、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 的比重。它原则上是根据该项指标对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实际效益和水平的影响程度大 小及其实施的难易程度来确定的。 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短流程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 准值和权重值见表 14。 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概念,它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更新而不断完善,达到 新的更高、更先进水平,因此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及指标的基准值,也应视行业技术进 步趋势进行不定期调整,其调整周期一般为 3 年,最长不应超过 5 年。 8 表 1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单位 权重值 评价基准值 1 综合能耗 kgce/t 钢 4
11、 700 可比能耗 kgce/t 钢 6 680 焦化工序能耗 kgce/t 焦 3 140 烧结工序能耗 kgce/t 矿 2 60 炼铁工序能耗 kgce/t 铁 3 446 转炉炼钢工序能耗 kgce/t 钢 2 20 电炉炼钢工序能耗 kgce/t 钢 2 210 电炉冶炼电耗 kWh/t 钢 1 370 (1) 能 源 指 标 25 轧钢工序能耗 kgce/t 材 2 80 转炉金属料消耗 kg/t 钢 3 1090 电炉金属料消耗 kg/t 钢 3 1050 炼钢耐火材料消耗 kg/t 钢 1 10 企业吨钢耗新水 m3/t 钢 8 6 (2) 资 源 指 标 20 企业工业水重复
12、利用率 % 5 93 高炉入炉焦比 kg/t 铁 3 380 高炉喷煤量 kg/t 铁 3 150 高炉产渣量 kg/t 铁 3 320 转炉氧气消耗 Nm3/t 钢 2 55 连铸比 % 4 100 连铸机作业率 % 1 75 (3) 生 产 技 术 特 征 指 标 20 钢材(最终产品)综合 成材率 % 4 96 焦炉煤气利用率 % 2 100 高炉煤气利用率 % 3 97 转炉煤气回收量 kgce /t 钢 3 21 余热利用量 kgce/t 钢 3 30 含铁尘泥回收率 % 2 100 回收含铁尘泥利用率 % 2 100 冶炼渣利用率 % 2 100 (4) 综 合 利 用 指 标 2
13、0 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元/t 钢 3 100 外排废水量 m3/t 钢 3 3 COD 排放量 kg/t 钢 2 0.20 石油类排放量 kg/t 钢 3 0.005 SO2排放量 kg/t 钢 4 1.0 (5) 污 染 物 指 标 15 烟(粉)尘排放量 kg/t 钢 3 1.3 注:1 评价基准值的单位与其相应指标的单位相同。 9 表 2 短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单位 权重值 评价基准值 1 综合能耗 kgce/t 钢 6 530 可比能耗 kgce/t 钢 7 500 电炉炼钢工序能耗 kgce/t 钢 4 300 电炉冶炼电耗 kWh
14、/t 钢 4 490 (1) 能 源 指 标 25 轧钢工序能耗 kgce/t 材 4 175 电炉金属料消耗 kg/t 钢 5 1050 电极消耗 kg/t 钢 3 1.5 炼钢耐火材料消耗 kg/t 钢 2 14 萤石消耗 kg/t 钢 2 3 企业吨钢耗新水 m3/t 钢 8 6 (2) 资 源 指 标 25 企业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 5 92 炉外精炼比 % 6 100 连铸比 % 2 95 连铸机作业率 % 1 70 (3) 生 产 技 术 特 征 指 标 15 钢材(最终产品) 综合成材率 % 6 92 余热利用量 kgce/t 钢 5 25 含铁尘泥回收率 % 2 100 回收含
15、铁尘泥利用率 % 2 100 冶炼渣利用率 % 3 100 (4) 综 合 利 用 指 标 15 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元/ t 钢 3 20 外排废水量 m3/t 钢 5 3 COD 排放量 kg/t 钢 3 0.2 石油类排放量 kg/t 钢 4 0.04 SO2排放量 kg/t 钢 3 0.40 (5) 污 染 物 指 标 20 烟(粉)尘排放量 kg/t 钢 5 1.0 注:1 评价基准值的单位与其相应指标的单位相同。 10 表 3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性评价指标项目及权重 一级指标 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指标 分值 备注 小球团烧结 3 炼焦煤调湿 3 干法熄焦 6 转炉溅渣护炉 3 高效连
16、铸 3 连铸坯热装热送 6 蓄热式加热炉 5 交流电机变频调速 3 焦炉煤气脱硫脱氰(焦化厂) 3 高炉煤气余压发电(TRT) 3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CCPP) 3 全厂性污水处理(二次)及回用 4 (1)执行国 家重点鼓励 发 展 技 术 (含冶金清 洁 生 产 技 术)的符合 性 50 综合利用(或消纳)社会废物 5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10 (2)环境管 理体系建立 及清洁生产 审核 25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5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5 老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 6 (3)贯彻执 行环境保护 法规的符合 性 25 污染物排
17、放总量控制情况 9 定性评价指标无评价 基准值,其考核按对该指 标的执行情况给分。 对一级指标“ (1) ”所 属各二级指标,凡采用的 按其指标分值给分,未采 用的不给分。 对一级指标“ (2) ”所 属二级指标,凡已建立环 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的给 10 分,只建立环境 管理体系但尚未通过认 证的则给 5 分;凡已进行 清洁生产审核的给 15 分。 对一级指标“ (3) ”所 属各二级指标,如能按要 求执行的,则按其指标分 值给分; 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 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老污染源限期治理 指标未能按要求完成的 则不给分; 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要求,凡水污染物和气 污染物均
18、有超总量要求 的则不给分;凡仅有水污 染物或气污染物超总量 要求的,则给 4 分。 11 表 4 短流程生产企业定性评价指标项目及权重 一级指标 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指标分值 备注 电炉优化供电技术 6 高效连铸 7 连铸坯热装热送 9 蓄热式加热炉 9 高强度机械用钢生产 5 交流电机变频调速 6 (1)执行国 家 重 点 鼓 励 发展技术(含 冶 金 清 洁 生 产技术)的符 合性 50 全厂性污水处理(二次)及回用 8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10 (2)环境管 理 体 系 建 立 及 清 洁 生 产 审核 25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5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5 建设项目
19、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5 老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 6 (3)贯彻执 行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的 符 合 性 2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9 定 性 评 价 指 标 无 评 价 基 准值,其考核 按 对 该 指标 的 执 行 情 况 给分,其给分 办法与表 3 中 长 流 程 生 产 企 业 的 定 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给 分 要 求相同。 4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企业清洁生产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以企业在考核年度(一般以一个生产年 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并与生产年度同步)各项二级指标实际达到的数值为基础进行计
20、 算,综合得出该企业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总分值。定量评价的二级指标从其数值情况 来看,可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该指标的数值越低(小)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如能 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 ;另一类是该指标的数值越高(大)越符合清洁生 产要求(如二次能源回收量及其利用率、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固体废物利用率、高炉 喷煤量、连铸比、连铸机作业率、钢材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等指标) 。因此,对 二级指标的考核评分,根据其类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模式。 4.1.1 定量评价二级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计算 对指标数值越高(大)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Si=Sxi/Soi 12 对指标数值越低(小)越符合清洁
21、生产要求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Si=Soi/Sxi 式中: Si第 i 项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如采用手工计算时,其值取小数点后 两位; Sxi第 i项评价指标的实际值(考核年度实际达到值) ; Soi第 i项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 本评价指标体系各二级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的正常值一般在 1.0 左右,但当其实 际数值远小于(或远大于)评价基准值时,计算得出的 Si值就会较大,计算结果就会 偏离实际, 对其他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产生较大干扰。 为了消除这种不合理影响, 应对此进行修正处理。修正的方法是:当 Sik/m时(其中 k 为该类一级指标的权重 值,m为该类一级指标中实际参与考核的二级
22、指标的项目数) ,取该 Si值为 k/m。 4.1.2 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计算 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的计算公式为: P1= = n i 1 (Siki) 式中: P1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 n参与定量评价考核的二级指标项目总数; Si第 i项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 Ki第 i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值。 若某项一级指标中实际参与定量评价考核的二级指标项目数少于该一级指标所 含全部二级指标项目数(由于该企业没有与某二级指标相关的生产设施所造成的缺 项)时,在计算中应将这类一级指标所属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值均予以相应修正,修正 后各相应二级指标的权重值以 Ki表示: jii AKK= 式中: Aj第 j 项一级
23、指标中,各二级指标权重值的修正系数。Aj=A1/A2。A1为 第 j 项一级指标的权重值;A2为实际参与考核的属于该一级指标的各二级指标权重值 之和。 13 如由于企业未统计该项指标值而造成缺项,则该项考核分值为零。 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总分值的计算公式为: P2= = 1 n i i F 式中:P2定性评价二级指标考核总分值; Fi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第 i项二级指标的得分值; n 参与考核的定性评价二级指标的项目总数。 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为了综合考核钢铁企业清洁生产的总体水平,在对该企业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考 核评分的基础上,将这
24、两类指标的考核得分按不同权重(以定量评价指标为主,以定 性评价指标为辅)予以综合,得出该企业的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和相对综合评价指 数。 4.3.1 综合评价指数(P) 综合评价指数是描述和评价被考核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清洁生产总体水平的一项 综合指标。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之间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之差可以反映企业之间清 洁生产水平的总体差距。综合评价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P=0.7P1+0.3P2 式中:P企业清洁生产的综合评价指数,其值一般在 100 左右; P1、 P2分别为定量评价指标中各二级指标考核总分值和定性评价指标中 各二级指标考核总分值。 4.3.2 相对综合评价指数(P) 相对综合评价
25、指数是企业考核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与企业所选对比年度的综合 评价指数的比值。它反映企业清洁生产的阶段性改进程度。相对综合评价指数的计算 公式为: P=Pb / Pa 式中:P企业清洁生产相对综合评价指数; Pa、Pb分别为企业所选定的对比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和企业考核年度的 综合评价指数。 14 4.4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对钢铁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评价,是以其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依据的,对达 到一定综合评价指数的企业,分别评定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或清洁生产企业。 根据目前我国钢铁行业的实际情况, 不同等级的清洁生产企业的综合评价指数列 于表 5。 表 5 钢铁行业不同等级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
26、价指数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清洁生产企业等级 长流程生产企业 短流程生产企业 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P90 P85 清洁生产企业 85P90 75P85 按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以及产业政策要求,凡参评企业被地方环保主管部 门认定为主要污染物排放未“达标” (指总量未达到控制指标或污染源排放超标)或 仍继续采用要求淘汰的设备、工艺和产品进行生产的,则该企业不能被评定为“清洁 生产先进企业”或“清洁生产企业” 。 5 指标解释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部分指标的指标解释与中国钢铁统计和 钢铁企业环境保护统计中指标概念一致,其它指标解释如下: 1 炼钢耐火材料消耗 炼钢工序(包括转炉炼钢、电炉
27、炼钢、炉外精炼、连铸等)每生产 1 吨合格钢水 消耗的耐火材料量。其计算公式为: 2 高炉产渣量 每生产 1 吨生铁产生的高炉渣量。其计算公式为: 3 转炉煤气回收量 每生产 1 吨合格钢水回收的转炉煤气折合标准煤量。其计算公式为: )生铁年产量( )高炉渣年产量( 铁)高炉产渣量( t kg t /kg )合格钢水年产量( )量(炼钢工序耐火材料年耗 钢)炼钢耐火材料消耗( t kg t /kg 15 4 余热利用量 钢铁生产各工序所有可利用余热的吨钢利用量。其计算公式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692009 HJ 4692009 清洁生产审
28、核指南 制订技术导则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制订技术导则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guideline Directive for standardization (发布稿)(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90325 发布 20090701 实施 20090325 发布 200907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环 境 保 护 部 发发 布布 HJ 200 i 目 次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制订原则和工作程序. 4 5 制修订技术要求. 4 6 编制
29、说明的补充要求.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开题报告提纲 .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内容框架 . 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表 . 11 附录 D(资料性附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检查清单示例 . 13 附录 E(规范性附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内容框架 . 14 HJ 200 ii 前前 言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保护环 境,加快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规范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编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通用术语和定义、 制订的原则和工作程序、 制订内容 和方法以及格式体例
30、的要求。 本标准中附录 A、附录 B 和附录 E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 C 和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3 月 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200 3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制订技术导则制订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通用术语和定义、制订的原则和工作程序、制订内容和 方法以及格式体例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各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制修订。农业和服务
31、业各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指南的制修订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2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2 部分: 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16 号)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 年第 41 号) 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5151 号) 关于进一步
32、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0860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 cleaner production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 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 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清洁生产审核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 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和产生,降低能
33、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 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3.3 工作表 work sheet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应给出的主要信息表。 3.4 检查清单 check list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用于引导审核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信息提 示清单。 3.5 “双超”类型企业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 HJ 200 4 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3.6 “双有”类型企业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有毒、有害物质 指在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附
34、件二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 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一中规定的物质。 4 制订原则和工作程序 a)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订应体现下列原则: 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与相关行业产业政策法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清洁生产评价 指标体系等相结合; 体现全过程控制; 体现行业特征。 b)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订工作程序执行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中有关 的规定。 5 制修订技术要求 5.1 总体要求 a) 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开题报告、 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送审稿及编制说明和报批稿 及编制说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b)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格式及体例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和 GB/T 1.1、GB/T 1.2 相关规定编制; c)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开题报告大纲遵照附录 A 的规定; d)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内容框架遵照附录 B 的规定。 5.2 具体要求 5.2.1 行业描述 行业描述应包括如下内容: a)行业概况 定性给出行业现状、发展趋势、特征和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b)主要生产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