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教处范文之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方案 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是对学生发展过程的评价,其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够全面、深入、真实地再现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弥补将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终结性评价体系所存在的片面性,使评价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为使评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南,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每一位学生。积极引导学生重视各方面素质的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教师和家长的育人观念的转变,从而进一步提高我
2、校整体办学水平。二、评价原则1.实践描述原则:坚持在教育实践中客观地描述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2.激励引导原则:坚持在评价中发现、肯定学生的成绩和优点,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培养学生的自信心、责任心、爱心、专心和独创性。三、组织机构1.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评价管理的全面工作。全面把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政策、法律依据和新课程标准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功能、标准、方法等理论要素,负责实施方案和评价方案细则的制定、实施、调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工作小组(德育处、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掌握全校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作好统计分析,为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信息。3.班主任负责管理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互评,收集信息,组织好周次、月份、学期评价小结,并公示评价结果,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和认同权,为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评价信息。四、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的通知和确定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内容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