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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光谱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01-321271-04-03-152037建设单位联系人曾德洪联系方式13862019601建设地点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 3 号厂房一层西侧、二层及三层地理坐标(119 度 52 分 58.123 秒,32 度 25 分 10.19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52 光学玻璃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7-57-玻璃制品制造 305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2、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泰高新发改备20211 号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696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批复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 划的批复(泰政复201327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

3、环评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的审查意见(环审201576 号);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1)产业定位相符性泰州医药高新区下设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高教园区、医药产业园、周山河街区、滨江工业园、数据产业园等七大功能区。项目所在地属于医药产业园。医药高新区规划重点发展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依托现有发展基础,进一步提升化工与新材料及应用、装备制造两大大优势产业的规模和核心竞争力。其中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围

4、绕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的研发孵化、生产制造、交易物流、康健医疗等领域,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市场营销模式,打造国内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医药产业基地。a.研发孵化服务。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为重点,积极发展医药研发、新药临床试验和创新成果转化服务。b.生产制造。围绕新型疫苗、生物技术药物、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医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c.交易物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成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有专业特色的现代医药交易会展和物流基地。d.康健医疗。依托医疗机构和康健医疗区建设,结合医疗旅游和健康体检,打造集医疗服务、康复疗养、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康健

5、服务体系。本项目从事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属于医药高新区规划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行业,符合医药高新区产业定位。(2)规划用地性质相符性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 3 号厂房一层西侧、二层及三层,其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根据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故项目选址符合泰州医药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2、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执行情况、整改措施建议见表 1-1。3表 1-1规划审查意见执行情况一览表序号审查意见现状执行情况本项目相符性1加强规划与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确保高新区用地布局符

6、合上位规划。 加快现有化工集中区 500 米范围内现有居民的搬迁, 解决好区内现有居住区与产业混杂布局的问题。 禁止在居住区 500 米范围内布局化工产业, 处理好化工集中区发展与区内外居民集中区的关系, 避免工业发展对居住环境的不利影响;已落实本项目从事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不属于化工企业;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 3 号厂房,不在化工集中区内。2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 进一步优化高新区产业定位, 集中发展医药相关产业,突出医药产业园区的特点。加快推进区内产业优化整合和转型升级, 合理调控与医药产业无关或不协调的化工等产业的发展规模。 逐步淘汰滨江工业园区内纺织、橡胶与塑料

7、制品、家具制造等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的企业;已落实本项目从事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属于电子信息行业,符合泰州医药高新区的产业发展方向,不属于园区逐步淘汰类的企业类型;3采用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减少废水排放、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加强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置,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已落实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综合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置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尾水排入新通扬运河;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分类处理,做到零排放,符合当地的环保规划要求。4组织制定高新区环境保护规划, 统筹考虑园区内污染物排放、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

8、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对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运等重要风险源的管控, 加强“生产、储运和使用”的全过程风险防控和管理, 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地表水体和渗入地下水体。 加强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好对排污口周边水环境、居住区周边大气环境的跟踪监测与管理。已落实企业需编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地表水体和渗入地下水体;本项目每年需要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4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

9、产业政策相符性项目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同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 (2013年修订)、 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 等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能耗限额类项目;所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禁止范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相符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中规

10、定的泰州市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经调查,本项目距离其二级保护区边界约4.6km。因此,本项目不在规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中规定的泰州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引江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经调查,本项目距离引江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东侧1.4k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空气:根据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2020 年),泰州市

11、医药高新区环境空气存在一定的超标情况,其中 PM2.524 小时平均第 95百分位数和 O3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浓度限值,其余因子则均能满足标准要求。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地为非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到 2020 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

12、指标。全市 PM2.5浓度比52015 年下降 2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 47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 2015 年下降 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 2015 年下降 22%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巨腾一期项目祥龙家园和纬创生活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编号 MSTTZ20181208001)和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编号 YCJC202106010796),项目所在地的硫酸雾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

13、2-2018)附录 D 中 1h 平均值标准,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标准,氟化物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A.1 中 1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地表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至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经许郑河汇入新通扬运河;综合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经许郑河汇入新通扬运河;纯水制备弃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排放。引用江苏圆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免处理 CTP 数码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新通扬运河相应断面符合地表水类标准要求,表明新通扬运河

14、水环境质量良好。声环境:根据2020 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区域水、电资源丰富,生产过程消耗少量的水、电等能源,不会改变区域能源利用格局,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限。(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按照不同产业区的重点产业发展特征和面临的生态环境约束,按照“北优,中提,南控”的总体思路,对医药高新区提出产业布局优化方案,具体见表1-2。6表1-2 医药高新区分片区重点产业发展方案序号区域区域特征产业发展方向

15、限制、禁止要求1西北部综合功能区邻近泰州主城区, 现状居住、制造业密集,水平不高以先进取缔落后, 提高制造业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率,大力发展服务业禁止新建/扩建含电镀工序的项目2中西部制造业集聚区西邻引江河, 医药产业集聚按照国家级医药高新区的标准,又“高”又“新”地提升发展医药产业禁止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3南部临港产业集聚区西邻引江河, 南靠水源保护区, 现状有化工集中区、 油品码头集约控制化工产业, 谨慎建设油品/化学品码头,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内设原料药生产基地为园区配套,产品不外售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3号厂房,属于医药高新区西北部综合功能区。对照上述分片区重点产

16、业发展方案,本项目从事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属于医药高新区规划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行业,符合医药高新区产业定位。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含电镀工序的项目,不在限制、禁止要求内,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5)与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1-3 与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ZH32127120877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3)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限制: 西北部综合功能区禁止新建/扩建含电镀工序的项目; 中西部制造业集聚区禁止化学原

17、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南部临港产业集聚区内设原料药生产基地为园区配套,产品不外售。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须的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定期组织演练,防范环境风险。限制、禁止要求:禁止新建/ 扩建含电镀工序的项目;禁止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 内设原料药生产基地为园区配套,产品不外售。本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 3 号厂房,属于医药高新区西北部综合功能区。本项目从事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不属于新建/扩建含电镀工序的项目。本次环评要求,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的内容、过程及效果应进行记录与总结,以符合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污染物排放管控(3)泰州医药高新

18、技术产业开发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262.14 吨/年,氮氧化物 614.6 吨/年,颗粒物 459.17 吨/年、HCL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量为 0.0048 t/a,非72.018t/a、非甲烷总烃 033.41t/a、氨 15.565 t/a。废水污染物排放量:COD1251.312t/a、氨氮 125.131t/a、总磷 12.513t/a、石油类 10.695t/a、硫化物 3.906t/a、氟化物 67.89t/a、挥发酚 1.953t/a。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4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接管处理,综合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19、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处理,最终废水中COD 0.1305 t/a、氨氮0.0025 t/a、总磷0.00025 t/a、氟化物0.0422t/a。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建立事故风险应急体系, 园区内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 新化学物质申报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化工集中区和风险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的内容、过程及效果应进行记录与总结, 以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在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园区内,需建立事故应急体系,并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新化学物质申报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3)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水

20、耗不高于 9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指标值不高于 0.5 吨标煤/万元。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为 0.000059 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指标值为0.037 标煤/万元,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综上,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3、与关于印发、与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细则(试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行)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表 1-4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

21、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本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 3 号厂房,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8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

22、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 3 号厂房,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

23、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 3 号厂房,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 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和生态环境保护、 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

24、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 3 号厂房,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6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 3 号厂房,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7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

25、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蟛蜞港、泰州引江河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 1 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 1 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9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 3 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项目。9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

26、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所列高污染项目。11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12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的化学品。13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

27、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14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15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项目。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17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18禁止新建、扩建不

28、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20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104、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

29、条例的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与项目相关的内容主要有:(1)通榆河是沿河地区居民饮用水的主要供水水源,同时兼有灌溉、航运、行洪等功能。(2)通榆河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 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 新沂河南偏泓、盐河和斗龙港、新洋港、黄沙港、射阳河、车路河、沂南小河、沭新河等与通榆河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二级保护区;其他与通榆河平交的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三级保护区。对照分析可知,距离项目最近的供水河道为引江河。本项目距离引

30、江河东侧约2.4km,则本项目距离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边界约1.4km,不在其管控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5、低、低 VOCs 含量油墨相符性分析含量油墨相符性分析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因此对照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中表 1 要求,水性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30%。本项目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成分为丁基乙二醇乙酸脂 12%、丁二酸二甲酯 6%、戊二酸二甲酯 4%、己二酸二甲酯 6%,占 28%,因此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

31、2020)相关要求。表 1-5 与油墨中可发挥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对照分析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限量值水性油墨网印油墨28%30%11表 1-6相关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法规政策名称相关要求是否符合要求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供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危废仓库内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03)达标排放,其中AF喷涂烘干、印刷烘干、AG喷涂烘干废气收集效率为95%,废气装置

32、净化效率为90%。生产车间无组织有机废气经车间净化系统处置后排放。“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符合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总量平衡。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危废仓库内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其中AF喷涂烘干、印刷烘干、AG喷涂烘干废气收集效率为95%,废气装置净化效率为90%,最终能确保废气的达标排放。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

33、办法新建、改建、扩建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符合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总量平衡方案。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义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符合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危废仓库内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34、置,其中AF喷涂烘干、印刷烘干、AG喷涂烘干废气收集效率为95%,废气装置净化效率为90%,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关监测机构对其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可靠,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符合项目制定了运营期环境监测,投入生产后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例行监测,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

35、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符合项目AF喷涂烘干、印刷烘干、AG喷涂烘干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收集效率为95%,废气装置净化效率为90%。同时,危废仓库内产生的有机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12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装置内进行处理,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一) 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 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 的产生,减少废气

36、污染物排放;(二)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符合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危废仓库内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中AF喷涂烘干、印刷烘干、AG喷涂烘干废气收集效率为95%,废气装置净化效率为90%。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二)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VOCs的新增排放量新、改、扩建V

37、OCs排放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应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原辅料、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实现设备、装置、管线、采样等密闭化,从源头减少VOCs泄漏环节。符合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危废仓库内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中AF喷涂烘干、印刷烘干、AG喷涂烘干废气收集效率为95%,废气装置净化效率为90%,可从源头减少VOCs泄漏环节。(三)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强化VOCs源头削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强化对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坚决淘汰落后和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毒、高臭、易挥发性物料,优先采用连续化、

38、自动化、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敞开式生产工艺。符合本项目生产中不含落后和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五)确保VOCs处理装置运行效果,实现达标排放企业应确保VOCs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符合项目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工艺成熟可靠,并定期对该装置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装置长期有效运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符合本项目距离较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引江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经调查,本项目距离引江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东侧1.4km,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

39、管控区范围内。江苏省“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两减”即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六治”即治理太湖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挥发性符合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煤炭;废水接管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新增排污口;项目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生13有机污染物、治理环境隐患;“三提升”即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与危险废物分类处置。 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泰州市“263”

40、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印刷包装行业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印刷包装行业综合治理。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替代比例高于70%。有机溶剂的转运、储存等环节,采取密闭措施。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收集的废气采取回收、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符合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煤炭;综合废水和生活污水接管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纯水制备弃水接管至雨水管网,不新增排污口;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危废仓库内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与危险废物分类处置。项目建设符合泰州市“263”

41、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总体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室温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0%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46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主要工作举措: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

42、业绿色发展;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符合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项目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符合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落实了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共有10项、36个内容,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1、总

43、体要求。第一项明确了我市今后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指标。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三年的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逐步消除重污染天,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面完符合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项目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符合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14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

44、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2%以上,PM2.5浓度降至47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2、重点任务。第二至第七项,提出优化调整“四个结构”、实施专项行动、强化联防联控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3、保障措施。第八至第十项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经济政策、加强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三方面入手,构建完善保障体系。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1、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2、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

45、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符合企业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项目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可确保废气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15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建设内容内容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江苏光谱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3日,主要经营真空镀膜加工、制镜及类似品加工、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喷涂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46、。近年来,防眩光玻璃的的应用广泛开阔了防眩光玻璃市场前景,为了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企业租用泰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3号厂房一层西侧、二层及三层,建设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项目,建筑面积为6966m2(一层面积为1071m2,二层面积为2946m2,三层面积为2949m2)。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电子设备防眩光玻璃面板及背板600万片、电子设备图形化玻璃面板及盖板200万片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1-321271-04-03-1520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

47、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其中的“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玻璃制品制造305-特种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江苏光谱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编制了江苏光谱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设备光学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项目产品方案及工程组成

48、项目产品方案及工程组成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1。表 2-1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设计能力产品用途年运行数 (h)1电子设备防眩光玻璃面板及背板物化法防昡光玻璃400 万片(35 万 m2)用于笔记本计算机,平板计算机,车载屏面板,3C 产品装饰件20002喷涂防眩光玻璃200 万片(13 万 m2)3电子设备图形化玻璃面板及盖板盖板玻璃100 万片(1 万 m2)用于LED封装盖板及传感器封装芯片等4化学图形化玻璃芯片100 万片(1 万 m2)玻璃芯片(基因测序玻璃芯片,微流玻璃芯片)16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 2-2。表 2-2项目组成一览表类别生产工序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切割开料车

49、间380m21F印刷印刷车间900m22FAG 喷涂、AF 喷涂喷涂车间500m22F检验复查复判室20m22F清洗清洗室460m22F、3FAG 防眩光表面处理喷砂车间660m23F抛光、 清洗表面处理车间600m23F检验检验车间420m23F覆膜玻璃覆膜区45m23F曝光黄光室40m23F显影显影室60m23F化学蚀刻蚀刻室40m23F检验检验室80m23F切割激光切割区30m23F贮运工程原料仓库300m21F、3F油墨网板房300m22F,油墨工具放置区不良品暂放区40m22F成品仓库、成品室120m23F辅助工程办公室400m22F纯水制备区40m23F公用工程给水新鲜水6873.

50、05t/a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纯水4919.50 t/a新建纯水制备机组提供;2 套 RO反渗透制备纯水,制备能力:每台2m3/h,制水率:50%排水生活污水:500t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综合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新通扬运河综合废水:2110.36t纯水制备弃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17供电300 万千瓦时/年由市政电网供电空压机房120m2,供气量:21m3/台1F洁净车间新风+FFU 过滤2F、3F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500t/a化粪池综合废水20t/d新建污水处理站 1 座,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废气碳化硅粉尘水洗塔:风量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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