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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1、 国环评证甲字第 1901 号 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 I 目目 录录 1. 概述. 1 1.1. 项目背景 . 1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2 1.3. 建设项目特点 . 3 1.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 3 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4 1.6.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 19 1.7.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 19 2. 总则

2、. 20 2.1. 编制依据 . 20 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 26 2.3. 评价标准 . 28 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 . 33 2.5. 评价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 39 2.6. 环境功能区划 . 40 3. 现有项目概况 . 41 3.1. 现有项目基本情况 . 41 3.2. 现有管道路由 . 41 3.3. 现有管道工程情况 . 42 3.4. 楚州分输站站场概况 . 45 3.5. 污染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 46 3.6. 污染物验收监测情况 . 49 3.7. 现有工程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 49 3.8. 环保验收要求的执行情况 . 53 3.

3、9. 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 53 4. 拟建项目工程分析 . 54 4.1.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 54 4.2. 新建管道工程主体工程内容 . 58 4.3. 旧管拆除工程主体工程内容 . 76 4.4. 临时工程 . 77 4.5. 公辅工程 . 78 4.6. 工程分析 . 79 4.7. 主要污染源分析 . 86 4.8. 风险识别 . 93 4.9. 最大可信事故及源项分析 . 103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07 5.1. 自然环境概况 . 107 5.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110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29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

4、 129 6.2.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 145 7. 污染防治措施 . 155 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155 II 7.2. 营运期污染治理措施 . 164 7.3. 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 165 7.4. 环保措施“三同时”一览表 . 185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87 8.1. 社会效益分析 . 187 8.2. 经济效益分析 . 188 8.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88 8.4. 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效益分析 . 188 8.5. 小结 . 189 9.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 190 9.1. 环境管理制度 . 190 9.2. 环境管理计划 . 1

5、91 9.3. 环境监测计划 . 194 9.4. 污染物排放清单 . 196 9.5. 总量控制方案 . 197 9.6. 环境信息公开 . 197 10. 结论与建议 . 199 10.1. 结论 . 199 10.2. 建议 . 204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 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是一条纵贯华北、华东,连通环渤海和长江三角洲两大天然气干线的能源大动脉, 是继西气东输和陕京二线之后的又一条国家重要输气管道,有“现代能源京杭大运河”之称。冀宁联络线可以实现西一线、西二线、陕京二线、江都-如东管道之间的联络调气。目前,全线已设置了 16 座分输站,分别向南通、徐州、连云港

6、、临沂、济宁、济南、武城、德州、衡水等地区供应天然气。冀宁联络线起自陕京二线安平压气站,止于西一线青山站,线路全长 1498km,设计压力 10MPa,目前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均已建成,正在运行。其中,本项目所属青山-泰安段管径 D711mm,途经扬州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枣庄市和泰安市。 图图 1.1-1 冀宁联络线冀宁联络线(青山青山-泰安段泰安段)线路走向示意图线路走向示意图 根据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苏发改农经发2019740 号)文件要求,宝应县已完成对里下河宝应2 运东地区白马湖下游引河的疏浚整治工作,提高了区域防洪排涝能力,

7、改变了洼地易涝多灾的面貌。 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处于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范围内,河道扩建后,约有 20m 管道已处于裸露悬空状态,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已不能满足该河道泄洪要求,且严重影响管道的安全平稳运行。因此,需要对该段管道进行迁改以保障冀宁联络线管道的安全运行, 故拟实施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计划改造管道总长 520m,其中淮安段 190m, 宝应段 330m, 宝应段工程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取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详见附件。本次评价内容仅针对宝应段工程,淮安段工程内容另行评价。根据批复文件,本项目建设规模

8、及内容:新建管道总长度约 330m,起点位于白马湖下游引河北侧,终点位于白马湖下游引河南侧,管道管径为 DN711,设计压力 10MPa。项目不涉及截断阀室和输气站场。工程总投资 1249.94 万元。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图 1.1-2。 本次改线工程输送的物料为天然气,管线施工区域涉及基本农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682 号令)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 ,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47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

9、(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冀宁联络线原管道采用开挖方式穿越白马湖下游引河, 穿越处河底敷土初测深度约 1.1m。白马湖下游引河扩建后,河道底宽约为 15m,面宽约 48m,河道扩建前、后和管道相对关系见图 1.2-1。 3 宝应县已完成对里下河宝应

10、运东地区白马湖下游引河的疏浚整治工作, 由上图可看出,河道拓宽后,约有 20m 管道已处于裸露悬空状态,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已不能满足该河道泄洪要求,且严重影响管道的安全平稳运行。因此,需要对该段管道进行迁改以保障冀宁联络线管道的安全运行, 故对该隐患段管道进行改线是非常必要的。 1.3.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 本工程属于天然气管道改建项目,需拆除现有旧管道,新建 330 米管道,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 临时占地均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项目具有输送物料有较大的安全风险性、管线施工两侧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等短期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等特点。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会对所在地区的水、气、声、生态等环境产

11、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工程在设计中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环评报告中也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4-1。 4 图图 1.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5.1. 相关政策相符性相关政策相符性 经分析, 本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具体分析判定情况见表 1.5-1

12、。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度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5 表表 1.5-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判定情况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判定情况 序号 产业政策 相关条款 相符性分析 1 市场准入负面

13、清单(2022 年版) / 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 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第一类 鼓励类 七、石油、天然气 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 属于鼓励类 3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 (2013 年修订) 第一类 鼓励类 五、石油、天然气 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属于鼓励类 4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 / 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 1.5.2.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 与

1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与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容性分析相容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第第三节三节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推进能源革命, 建设清洁低碳、 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20%左右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

15、和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完善油气互联互通网络。加快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完善油气互联互通网络。” 本工程为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支干线,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 6 (2)与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与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的相容性分析)的相容性分析 2015 年 10 月 26 日,国务院批准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规划确定扬州市中心城区的发展方向是“东西聚合、南拓北优”。 城市职能: 具有传统特色的风景旅游城市,以电子、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人文、生态、精致、宜居为特色的古

16、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 第八节 市域空间管制 第 36 条 限建区 1、区域性敏感基础设施:包括 500 千伏以上高压走廊、石油天然气管道和重要的水利工程等。 (2)控制“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廊道,线路走向由仪征城区北侧折向东沿扬漂高速北侧至江都,主线折向北沿京沪高速至淮安,苏中支线折向东南沿京沪高速至泰州;沿沪陕高速预控“川气东送”天然气管廊。管道和门站等设施用地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控制。 第十节 市域重大基础设置 第 52 条 燃气工程 全面改善市域燃气结构,加大气源供给与保障体系建设。天然气未到达的地区,近期发展管道燃气,提高管道燃气的气化率,中、远期天然气为主气源;已经使用天

17、然气的地区大力发展管网建设,提高天然气气化率。实现燃气气化率100%,城区和镇区实现管网覆盖率 80%以上,管道天然气在中心城区气化率达到 90%以上,镇区达到 70%。未普及管道天然气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点以瓶装液化气为主。天然气规划采用高、中、低三级输配系统,从国家“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川气东送”配套管线引入气源接入扬州、仪征、高邮、宝应等天然气门站,经过调压后向用户供气。 本工程为“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干线改线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 7 (3)与宝应县城市总体规划()与宝应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相符性分析) 相符性分析

18、根据宝应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发展目标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实施市场化、工业化、国际化、城镇化、知识化战略,本着“生态优先、保障发展、创新机制”的原则,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在苏中率先实现小康,将宝应建设成为具有经济活力、人文魅力、生态优良的宜居创业型城市,体现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七、市政公用设施 5、燃气工程 (一)气源 气源引自“冀宁联络线”。城区现状的 LNG 站点规划保留,以“LNG”作为城区管道天然气的备用气源。农村地区的居民仍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主要气源。 (二)规划目标 宝应县实现燃气气化率 100%,城区、镇区实

19、现天然气管网 100%覆盖。 管道天然气城区气化率达 100%,镇区达 70%。未普及管道天然气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点主要以瓶装液化气为主。 本工程为“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干线改线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宝应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 (4)与宝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宝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年) (2020 年调整)相符年调整)相符性分析性分析 规划要点 推动县开发区和安宜、望直港、山阳、泾河、黄塍工业园区深度融合,积极争创国家级开发区, 着力打造县城经济主板块。 其他镇根据产业定位, 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按照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 严

20、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规模。本次调整后宝应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628.2 公顷以内。 结合宝应县实际情况,对中心城区、开发区、建制镇周边及工业集中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进行核减,同时将高等别的、集中连片的耕地以及新开垦的优质耕地调为基本农田, 同时多划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以满足位置不确定项目的建设需8 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 65486.7.0 公顷。调整后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和基本农田质量等别相对提高,全县基本农田地力也将随之有所提高。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宝应县泾河镇,项目不新增阀站和站场,不涉及永久占地,仅涉及施工期临时占地,改建管道周边用地性质主要为农田,临时占

21、地不可避让占用基本农田,施工结束后进行基本农田恢复工作和管道三桩占地的租用补偿工作,因此, 工程建设与宝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20 年调整)基本相符性。 (5)与宝应县)与宝应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方案要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不突破,以保证规划实施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 方案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的实现。 新划入的建设控制区严格按照实施进度整治为耕地,

22、并采取措施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方案中,全县耕地保护任务量不低于 78986.7000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65486.7000 公顷, 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方案罗列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包括: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涉及镇 2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段) 新建 2021-2035 泾河镇、 曹甸镇、西安丰镇、望直港镇、鲁垛镇、射阳湖镇、广洋湖镇 本项目位于宝应县泾河镇,项目建设是为了配合实施方案中重点建设项目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对里下河宝应运东地区白马湖下游引河的疏浚整治工作, 以提高区域防

23、洪排涝能力, 改变洼地易涝多灾的面貌,并保障冀宁联络线管道的安全运行。项目不新增阀站和站场,不涉及永久占地,仅涉及施工期临时占地,改建管道周边用地性质主要为农田,临时占地不可避让9 占用基本农田, 施工结束后进行基本农田恢复工作和管道三桩占地的租用补偿工作,因此,项目建设与宝应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 项目与宝应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位置关系见图 1.5-1。 1.5.3.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通过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 、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

24、201 号)和扬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扬府办发2014110 号),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和生态空间管控区, 符合江苏省和扬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项目与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的位置关系见图 1.5-2。 工程周边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概况见下表。 表表 1.5-2 工程周边生态红线区域概况工程周边生态红线区域概况 名称 方位/距本项目距离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 总面积 京杭大运河 (宝应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W 7.1km 水源水质保护 / 京杭大运河在宝应境内长 4

25、0.75 公里,宽度 70100 米,河东岸有夏集、氾水、安宜、泾河 4个镇,西岸有范水、山阳镇。从大运河西岸向东延伸 180 米范围为清水通道维护区。 / 6.12 6.12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根据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2021 年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告,扬州市宝应县的空气质量不达标,超标因子为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 。本次环境质量补充监测结果表明:大气监测点位各监测点的 TSP 和非甲烷总烃现状值均低于标准浓度限值;白马湖下游引河各监测断面除 BOD5外其他各监测因子均符合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功能标准,BOD5超标

26、源于农业面源引起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0 结果显示,项目地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各因子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应类别标准;土壤监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18-2018)相应的筛选值,反映了本评价区内土壤未受到重金属污染;各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均符合 1 类标准,夜间略有超标,经过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无明显工业噪声源,距离项目 1.94km 处有京沪高速,夜间噪声监测超标主要是由于噪声监测点位于农村地区,采样时间为春季,动物昆虫活动频繁,夜间虫鸣鸟叫以及附近高速公路导致。 管道正常运营时,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排放,因此

27、,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均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施工期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和林地等。 施工作业带和定向钻施工场地在施工时会采取分层开挖、 分层回填的方式, 施工结束后会立即恢复原貌并复垦。因此,施工临时占地对基本农田影响不大。项目管道三桩占地面积仅 9m2,尽量避开基本农田,选在田埂、沟渠边缘或未利用地处,因此项目占地影响较小,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 本项目为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 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2013 年修正)鼓励类项目, 不属于

28、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年本) 等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中禁止准入类项目,不属于扬州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和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 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满足“三线一单”要求。 1.5.4. 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 (1)与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与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

29、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环规财201886 号)“(五)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服务实体经济”: .对审批中发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气管11 线、 铁路等线性项目, 指导督促项目优化调整选线、 主动避让; 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或依法依规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设站场和阀室,仅涉及 0.33km 新建埋地管线建设和0.292km 旧管拆除工程,工程区域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施工期临时占地

30、无法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在施工中拟采取措施减少破坏,施工结束后, 做好基本农田恢复工作, 并对因临时占地导致农作物产量损失进行补偿。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2)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年 1 月月 8 日修订)相符性分析日修订)相符性分析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 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

31、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 年 11 月 1 日实施) “第二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房、建厂、建窑、建坟、采矿、采石、挖砂、取土、开挖鱼塘、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发展林果业; (二)弃耕、抛荒和破坏地力; (三)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排放污染物; (四)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凡占用基本农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占一补一”的原则,组织再造。确实无条件进行再造的, 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组织

32、安排另地再造。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因基本农田被占用或再造以及其他原因必需进行调整的,调整方案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工程属于国家能源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仅涉及施工临时占地, 由于项目现有管道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基本农田,考虑12 新建管道施工对现有管道的安全影响,并尽量减少连接段长度和临时占地,选择在原管道东侧并行最近间距 30m 建设改线管线,改建管道施工期不可避免临时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施工场地布局尽量减少对基本农田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恢复。 项目线路选址也已取得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同意意见,因此,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3、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和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 年 11 月 1 日实施)是相符的。 (3)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2017 年年 9 月月 24 日)相符性分析日)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2017 年 9 月 24 日)“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的管理、保护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本工程涉及白马湖下游引河,与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表 1.5-3 与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 条款 序号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第二十七条在河道管理范

34、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1 倾倒、排放、堆放、填埋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废弃物倾倒、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有毒有害物质 施工期严令禁止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排放、堆放泥土、 泥浆、垃圾等废弃物 相符 2 损坏堤防、护岸、闸坝等各类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讯、供电、观测、自动控制等设施 不涉及 相符 3 在行洪、排涝、输水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或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 不涉及 相符 4 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垦种、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不涉及 相符 5 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响

35、河势稳定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活动 不涉及 相符 本工程旧管道拆除采用大开挖施工, 新建改线管道穿越河流处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 临时占地包括定向钻施工场地和管道施工作业带占用, 不设置施工营地,不开垦、取土、堆放弃土、弃渣,不向河道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13 物,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恢复。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4)与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化部令)与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012第第 54 号)的相符性号)的相符性 根据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文化部令2012第 54 号):“第八条 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大运河遗产的构成、保护标准和保护重点,

36、分类制定保护措施。 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 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并实行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制度,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制定。 除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是为了配合对里下河宝应运东地区白马湖下游引河进行疏浚整治,以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改变洼地易涝多灾的面貌,并保障冀宁联络线管道的安全运行,项目距离最近的大运河扬州段世界文化遗产要素里运河 7.1km,不在

37、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 (5)与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与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的通知(苏政发202120 号)的相符性号)的相符性 根据 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20 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核心监控区,是指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 2 千米的范围。滨河生态空间,是指核心监控区内,原则上除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外,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 1 千米的范围。 第十二条 滨河生态空间内

38、,严控新增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在现有农村居民点外新增集中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行正面清单管理。除以下建设项目外禁止准入: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14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纳入国家、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 (五)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同意建设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以下建设项目准入: (一)

39、非建成区内,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开发项目; (二)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产业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划的码头工程; (三)对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景观破坏的; (四)不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关规定的; (五)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及江苏省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关要求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明确阶段目标。至 2022 年,各市、县(市、区)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

40、三区”界线并划定落地。至 2025 年,大运河江苏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格局全面形成,核心监控区内国土空间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管控措施基本完善,主要污染源和违法建设项目彻底清除,沿线绿色生态廊道岸绿水清风貌初步形成。至 2035 年,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在全国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发挥,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得到深入挖掘和活态传承,现代化展示体系全面形成。 核心监控区内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全部搬离,绿色生态廊道贯通建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全面展示大运河江苏段生态优势和文化魅力。” 15 表表 1.5-4 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各河段现状基本

41、情况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各河段现状基本情况 序号 河段名称 起点 迄点 河道长度 (km) 河道功能 河道等级 航道等级 涉及行政区 备注 3 淮扬运河 杨庄(淮阴区王营镇、楚州区城南乡) 长江(邗江区施桥镇) 168.28 供水(含调水、饮用水源地) 、航运、排涝 2 2 淮安市区、 宝应县、 高邮市、 江都市、 扬州市区 京杭大运河-淮扬运河段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工程距离京杭大运河 7.1km,不在大运河江苏段滨河生态空间和核心监控区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 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 (6)与关于

42、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通年版)的通知相符性知相符性 表表 1.5-5 与 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与 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试行, 2022 年版)年版) 的通知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相关要点相关要点 协调性协调性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不涉及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

43、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不涉及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

44、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不涉及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不涉及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不涉及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不涉及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

45、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不涉及 16 相关要点相关要点 协调性协调性 有色、制浆等高污染项目。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不涉及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不涉及 由表 1.5-5 可以看出,本项目建设不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中相关项目,因此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相符。 (7) 与 关于印发) 与 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发专

46、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发201647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五)强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监管。贯彻落实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 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巩固油气输送

47、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事故。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处于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范围内,河道扩建后,约有 20m 管道

48、将处于裸露悬空状态,为保障冀宁联络线管道的安全运行, 并满足该河道泄洪要求, 需要对该段管道进行迁改,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8)与江苏省)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 对照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省重点流域淮河流域,本工程与管控方案相符性见表 1.5-6。 17 表表 1.5-6 与江苏省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别 重

49、点管控要求 本工程情况 相符性分析 淮河流域 空间布局 约束 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 化工、印染、 电镀、 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 ,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 化工、 制革、 酿造、 染料、 印染、电镀、 炼油、 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 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 3、 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 禁止新建、 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 利用、 处置设迤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

50、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本工程为管线改建项目,不属于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纯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工程所在区域不属于通榆河保护区 相符 污染物排 放管控 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工程运营后无新增废水产生, 无需申请总量 相符 环境风险 防控 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采用公路汽运方式 相符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 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宝应县有较充足的水资源,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 高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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