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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工大产业园研发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2022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工大产业园研发项目项目代码2108-320161-89-01-500432建设单位联系人徐群峰联系方式15250976485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 15 号工大科技园 J5 栋 3 楼、4 楼地理坐标(118 度 39 分 41.364 秒,32 度 4 分 47.13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2、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 (选填)宁新区管审备2021460 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2021.11-2022.1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467.36(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于2016年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宁政复2016105号);2、南京江北新区(NJJBd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

3、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010、NJJBd030、NJJBd040、NJJBe03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于 2019 年 11 与月 14 日取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 (宁环建201917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南京市江北新区(以下简称新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覆盖南京高新区、南京海峡两岸科工园、 南京化工园等园区和南京港西坝、 七坝 2 个港区, 规划面积 788km2。根据南

4、京市江北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4-2030):以浦口、高新大厂、雄州三大组团为中心,重点提升商贸、枢纽、文化等城市功能。浦口2组团加快形成滨江特色鲜明的公共活动中心,结合老山南侧地区高教资源,加快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提升三桥地区整体科技研发与创新能力。高新大厂组团加快形成北部居住综合区、中部科技研发区、南部居住综合区、老山生态旅游区、中山科技园、北斗卫星导航及生物医药基地六个片区,在北部居住综合区、南部居住综合区建设地区级中心。南京高新区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和科技研发优势,加快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生物制药、智能制造等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成电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三大产业链

5、建设。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江北新区总体发展规划,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 15 号工大科技园 J5 栋 3 楼、4 楼,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研发用地。本项目为办公及研发实验室项目,建成后高频手术系统、激光治疗仪、微波治疗仪、超声手术系统、微波消融针、微波电极等研发及常规理化实验操作,不涉及中试和生产,研发产物不外售,不涉及病毒、传染性材料,不建设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本项目建设符合南京市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发展需要。2、南京江北新区(、南京江北新区(NJJBd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 NJJ

6、Bd030 地块。 规划范围: NJJBd030 规划编制单元位于江北新区核心区、应天大街长江隧道两侧,单元东、北至七里河、西至江北大道-宁合高速、南至城南河。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办公及研发实验室项目,属于医药研发;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 15 号工大科技园 J5 栋 3 楼、4 楼,用地性质为科技研发用地,与南京江北新区(NJJBd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相符。3、与、与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 NJJBd010、NJJBd030、NJJBd040、 NJJBe030 单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控制

7、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相符相符性分析性分析规划范围: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Bd010、NJJBd030、NJJBd040、NJJBe030 单元)规划总面积 51.13 km2,包含核心区 33.2km2。其中NJJBd010 单元 16.27km2,东至长江、南至七里河、西至沿山大道、北至定向河路和浦东路;NJJBd030 单元 12.62km2,东至七里河、南至长江、西至城南河、北至浦珠南路一宁合高速公路连接线; NJJBd040 单元 9.78km2,东至滨江大道、南至五桥连接线、西至宁合高速、北至城南河;NJJBe030 单元 12.46km2,北接3规划五桥

8、连线、东临滨江大道、南至虎桥路、西至浦乌路,规划期为 2030年。产业定位:NJJBd010 单元、NJJBd030 单元优先发展医疗健康服务、医疗科研教育、康养服务、总部经济、金融、商业贸易、节能环保、新材料等科技研发行业;NJJBd040 单元、NJJBe030 单元优先发展软件研发、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研发、物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研发、新材料研发等行业。规划区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NJJBd010 单元接入桥北污水处理厂(总规模 20 万 m3/d).NJJBd030 单元、NJJBd040 单元、NJJBe030 单元接入珠江污水处理厂(总规模 20 万

9、m3/d)。规划区域实施集中供热, 设置供热热源 3 处(长江水源热泵、 污水源热泵能源站、地下长江水源热泵能源站);区域内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 NJJBd030 地块,属于办公及研发实验室项目,在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为科技研发用地,废水接管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其建设符合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 NJJBd010、NJJBd030、NJJBd040、NJJBe03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4、与、与工大科技产业园工大科技产业园环评环评以及以及批复的相符性分析批复的相符性分析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项目报告表 已于 2

10、007 年 6 月 29取得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南京工业大学科技产业园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4 月获得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 并于2015年11月通过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主要对接管标准和排放标准进行调整。内容如下:科技产业园一期园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26 万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分为 A、B 两个地块,其中: A 地块设计约 18 万平方米的研发、办公、软件外包、动漫、生活配套等用房,B 地块设计约 8 万平方米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用房。以新材料,生物医药、资源能源、军工、先进制造技术、绿色建材、IT 等为支柱产业,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值可达

11、 20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学科技产业园区。现有项目总占地面积 14739m2,总建筑面积 237200m2,容积率 1.42。分为A、 B 两个地块, 其中:A 地块总占地面积 89400m2, 建设有 2 幢生活配套用房(D)、12 幢研发厂房(B)、1 幢产品展示厅(C5)以及 2 幢孵化厂房(C)。另有 2 幢生活配套用房(D)、4 幢科技研发孵化中心(A)以及 1 幢培训中心(E)由于规划调整尚未建设。B地块总占地面积57995m2, 建设有10幢科技厂房(K)以及7幢生产厂房(J),4目前已经建设完成。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 15 号工大科技园J

12、5 栋 3 楼、4 楼,投产后开展高频手术系统、激光治疗仪、微波治疗仪、超声手术系统、微波消融针、微波电极等研发及常规理化实验操作,符合大楼 J5 栋环评及批复要求。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在建设过程中预留内置烟道和管井、废气治理设施安装位置,废气处理设施的安装、维护与管理由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目前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已完成主体工程验收验收。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一、“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1)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政府印发的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 20201 号),在南京市

13、江北新区与本项目相关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京老山森林公园、南京市绿水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表表 1-1与项目相关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览表与项目相关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览表红线红线区域区域名称名称主导生主导生态功能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红线区域范围面积(面积(km2)方位方位距离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围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生态生态空间空间管控管控区域区域面积面积总面总面积积南京老山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南京老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 (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东至京沪铁路支线,南至沿山大道

14、,西至宁合高速、京沪高铁,北至汤泉规划路(凤凰西路、凤凰东路)、江星桥路、宁连高速、护国路。含南京老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一般游憩区和管理服务区范围35.576.31111.86西,2600m南京市绿水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江苏南京长江绿水湾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 (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南至长江三桥,西至长江大堤,东至浦口区界,北至绿水湾洲头,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除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以外的区域12.931.7.96 20.89东南,2400m江浦-浦口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 取水口上游 500 米至下游500 米,向对岸 500米至本岸背

15、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3.95/3.95东,24005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范围内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 米(七里河与城南河交汇处),下延 500 米 (定向河入江口下游) 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的陆域范围本项目距离南京老山森林公园管控区最近距离 2400m,距离南京市绿水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最近距离 2600m, 距离江浦-浦口饮用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 2400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内,因此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关要求。(2)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

16、性表表 1-2与南京市与南京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管控管控类别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空 间 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 NJJBd010 单元、 NJJBd030 单元优先发展医疗健康服务、医疗科研教育、康养服务、总部经济、金融、商业贸易、节能环保、新材料等科技研发行业;NJJBd040 单元、NJJBe030 单元优先发展软件研发、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研发、物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研发、新材料研发等行业。(3)限制、禁止引入的行业和项目类型执行园区规划和规

17、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管控单元,属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属于 NJJBd030 单元优先发展产业。不属于限制、禁止引入的行业和项目类型。污 染 物排 放 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 。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废水进入珠江镇污水处理厂,废气在江北新区实行区域平衡。环 境 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

18、练。建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构建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4)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若产生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园区已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单位应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例行监测计划。6资 源 利用 效 率要求(1)

19、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 设备、 能耗、 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 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用水、用电量较少,各资源利用效率较高。综上,本项目符合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2020 年年南京市环境质量状况,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 O3。为了实现大气污染物减排,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南京市修订了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方案,出台

20、史上最严“治气攻坚 40 条措施”,完成 151 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此外,南京市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采取应急管控及环境质量保障、VOCs 专项治理、重点行业整治、交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管控、秸秆禁烧、应对气候变化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 22 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类及以上)断面比例 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类)断面。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7 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类标准。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1、)中的 2 类标准。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用水、用电全部依托园区现有资源,且用水量、用电量不大,不超过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购买已建成建筑,不新增占地面积,保留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表表 1-3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序号内容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

22、准入暂行规定 (宁政发2015251)本项目不在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2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本项目不在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负面清单范围内。7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号)本项目不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9 年版) (发改体改20191685 号)禁止准入类中。本项目为办公、实验场地新建项目,属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在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范围内,不在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负面清单范围内,

23、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中禁止准入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二、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二、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实验室研发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一、科技服务业”“10、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教

24、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二十、生产性服务业”“21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

25、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照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项目不属于全市禁止和限制新建(扩建)的制造业项目;对照江北新区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项目不属于江北新区禁止和限制新建(扩建)的制造业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项目不属于清单所包含的禁止事项。8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三、政策相符性分析三、政策相符性分析1、 与与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苏环办 【2020】284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

26、二)加强源头分类。各产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 (GB/T31190-201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源头分类,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要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收集流程、分类判定方法、包装标签要求以及相应的台账记录体系;分类应遵循安全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原则,满足收集、贮存和委托处置的需要。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分类委托处置,对长期贮存的实验室废物,各产废单位应尽快摸清底数,检测理化性质,明确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

27、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利用处置。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研发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实验室危废,本项目将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危废分类,并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危废贮存设施,同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对贮存的危废废物进行处理,故本项目危废处理可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284 号)的相关要求。2、与关于印发与关于印发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试行)

28、的通知(宁环办【的通知(宁环办【2020】25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5.2 实验室单位应建立、 健全实验室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 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附录 A(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转移管理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等工作,建立并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应急预案、信息公开、事故报告等相关管理制度。5.7 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随意倒入市政下水管网或抛弃、 非法堆放、 倾倒、填埋和混入生活垃圾(含沾染危险废物的报

29、废实验工具)。9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研发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实验室危废,企业将建立、健全实验室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同时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附录 A(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转移管理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等工作, 不随意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杜绝危废的倾倒与非法转移。故本项目危废处理可满足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宁环办【2020】25 号)的相关要求。3、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

30、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四、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九)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需制定废物入场控制措施,并不得接受核准经营许可以外的种类;贮存设施周转的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

31、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研发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实验室危废, 企业将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 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同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对贮存的危废固废进行收集处理,故本项目危废处理可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的相关要求。4、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

32、符性分析二、排查内容在贮存设施建设方面,查找是否在明显位置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在出入口、设施内部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10控室联网。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是否按照标准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规定填写信息。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预处理后进入贮存设施贮存, 否则按易爆、 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且有专人 24 小时看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33、:本项目属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研发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实验室危废, 危废仓库将按照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志,同时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危废贮存区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项目建成后将按照标准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规定填写信息。故本项目危废贮存和处置可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的相关要求。5、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与省生态环境厅

3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表表 1-4与苏环办与苏环办2020225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严 守生 态环 境质 量底线(一)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且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 一律不得审批。(二)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 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可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三)切实加强区域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研究,不得审批

35、突破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建设项。(四)应将“三线一单”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从严把好环境准入关。(1)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工大科技园, 区域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2)本项目属于医学和实验发展, 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3)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南京珠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界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严 格重 点行 业环 评审批(五)对纳入重点行业清单的建

36、设项目,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简化环评内容等改革试点措施。(六)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原则上应达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执行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七)严格执行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八) 统筹推动沿江产业战略性转型和在沿海地区本项目属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重点行业清单的建设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中禁止建设项目类别。11战略性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指标从严政策街接、产业先进”推进钢铁、化工、煤电等行业有序转移,优化

37、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优 化重 大项 目环 评审批(九)对国家省、市级和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对纳入清单的项目,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全程做好政策咨询和环评技术指导(十)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产业布局等项目,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受理、公示、评估、审查“四同步”,加速项目落地建设。(十一)推动区域污染物排放深度减排和内部挖潜,腾出的排放指标优先用于优质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排污权交易,拓宽重大项目排放指标来源(十二) 经论证确实无法避让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且采取无害化的方式,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补偿措施本项目不属于

38、重大项目。认 真落 实环 评审 批正 面清单(十三)纳入生态环境部“正面清单”中环评豁免范围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环评豁免,无须办理环评手续。(十四)纳入江苏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55号) 的建设项目, 原则上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但对于穿(跨)越或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 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年产生危险废物 100 吨以上的建设项目,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本项目不属于环评豁免范围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项目。6、与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关于进一步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建设项

39、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宁环办环办202128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表表 1-5与与宁宁环办环办202128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要求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全面加强源头替代审查环评文件应对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 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 明确涉 VOCs 的主要原辅材料的类型、组分、含量等。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 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 VOCs 含量限值要求, 有限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 低反应活性材料, 源头控制 VOCs 产生。 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工

40、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为实验研发项目,涉及VOCs 的原材料为丙三醇, 二苯胺,本项目项目质量检验实验室使用少量挥发性试剂,试剂配制在通风橱内进行,常温配制挥发量极少。由于实验废气的产生量及排放量都较少,本次不进行处理,只收集排放。项目实验室设置通风橱,质检实验室废气由风机抽出,由工大产业园预留管道通过排口排入大气, 排气口距离地面 20m。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涉 VOCs 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等有关要求, 重点加强对含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页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 5 类排放源的 VOCs 管控评价,

41、 详细描述采取的 VOCs废气无组织控制措施, 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 不得采用密闭收集、 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文字进行描述。本项目含 VOCs 原辅材料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在转移过程中不开盖,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12生产流程中涉及 VOCs 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 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 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 无法密闭的, 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 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 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 应保持微负压状态, 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 采用局部集气罩的, 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 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

42、秒。VOCs 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 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 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等要求。本项目,质量检验实验工序产生的VOCs经通风橱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 90%。加强载有气态、 液态 VOCs 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管理,动静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 个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泄漏排放。本项目不属于动静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 2000 个的建设项目。全面加强末端治理水平审查涉 VOCs 有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应强化含 VOCs 废气的

43、处理效果评价, 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涉及VOCs有组织排放,含 VOCs 废气的处理效果评价详见第四章节。本项目 VOCs治理设施不设置废气旁路。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 合理、 高效的 VOCs 治理设施。单个排口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起始排放速率大于 1kg/h的,处理效率原则上应不低于 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 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 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单一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 喷漆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 除恶臭异味治理外, 不得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生物法等低效处理技术。环评文件中应明

44、确,VOCs 治理设施不设置废气旁路, 确因安全生产需要设置的, 采取铅封、 在线监控等措施进行有效监管, 并纳入市生态环境局 VOCs 治理设施旁路清单。根据废气源强分析,本项目单个排放口 VOCs 起始排放速率小于 1kg/h。 本项目质量检验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有组织排放(DA001 排气筒)。全面加强台账管理制度审查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 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 含 VOCs 原辅材料名称及其 VOCs 含量 (使用说明书、 物质安全说明书 MSDS 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VOCs治理设施

45、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 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 废气处理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 VOCs 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建设单位将按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台账须记录前述内容。同时,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 号)相符。13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一、项目由来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4 月,注册资本 8293.00 万人民币,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46、万寿路 15 号工大科技园 J5 栋 3 楼、4 楼,主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从市场需求及公司定位考虑,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 15 号工大科技园 J5 栋 3 楼、4 楼现有空置厂房,建设办公及研发实验室项目。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研发

47、高频手术系统 20 台、激光治疗仪 5 台、微波治疗仪20 台、超声手术系统 4 台、微波消融针 150 把、微波电极 100 把,研发周期为 2 年,此项目仅用于研发,不用于生产。该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宁新区管审备2021460 号)。本项目主要从事探索、开发性的研发工作,不涉及生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其他”,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据此,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收委托

48、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工大产业园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二、建设内容二、建设内容1、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 15 号工大科技园 J5 栋 3 楼、4 楼,总建筑面积 2467.36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用于高频手术系统、激光治疗仪、微波治疗仪、超声手术系统、微波消融针、微波电极等研发及常规理化实验操作,研发周期 2 年。本项目为研发实验,不涉及生产,研发产物不外售。研发、服务内容不涉及病毒、传染性材料,不建设

49、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2、产品方案、产品方案14本项目研发产品方案详见表 2-1。表表 2-1本项目研发方案一览表本项目研发方案一览表序号序号研发内容研发内容研发规模研发规模年运行时数年运行时数研发样品去向研发样品去向1高频手术系统20 台/年2496h样品作一般固废,外售相关回收单位处置。2激光治疗仪5 台/年3微波治疗仪20 台/年4超声手术系统4 台/年5微波消融针150 把/年6微波电极100 把/年3、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情况详见表 2-2。表表 2-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1)给水本项目用水环节为生活用水(74

50、8.8t/a)、纯水制备用水(7.69t/a)、实验室用水(1t/a)、拖把清洗用水(4.5t/a),总用水量为 761.99t/a,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依类别类别建设名称建设名称设计能力设计能力备注备注主体工程办公区面积518m2位于 3、4 楼,用于人员办公(包括会议室)研发实验室140m2研发实验室用于医疗器械研发,研发的样品为医疗器械,废样品作一般固废处置质检实验室176m2位于 3、4 楼,用于样品质检装配区112m2位于 3、4 楼,用于装配无菌检验车间271m2位于 4 楼,用于质检研发样品是否有细菌产生。公用工程给水761.99t/a自来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排水601.7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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