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1 一、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 项目代码 2020-320161-54-01-561400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朝伟 联系方式 025-58531719 建设地点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长芦片区 3A-3-1 /3A-3-2 地块 地理坐标 118 50 37.572E,32 17 14.7114N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G5449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O8111 汽车修理与维护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120 洗车场; 121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2、; 149 危险品仓储 (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宁新区管建2020195 号 总投资 (万元) 26100 环保投资 (万元) 2829.3 环保投资占比(%) 10.84 施工工期 8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m2) 67484.04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本项目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专项设置情况见表 1-1。
3、 表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序序号号 专项评专项评价类别价类别 设置原设置原则则 设置情况设置情况 1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的废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虽然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甲醛、乙醛的废气, 但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无需设置大气专项 2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废气喷淋废水、 初期雨水。各废水进入厂区内新建的污水预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标后
4、, 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属于间接排放 3 环境 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部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本项目部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过临界量, 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 4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 无需设置生态专项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5 海洋 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海洋, 无需设置海洋专项 规划情况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
5、化品停车场工程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长芦片区 3A-3-1 /3A-3-2 地块。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 (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 2003 年,国家计委批复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南京化学 工业园区(现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 (计产业200331号),按“两片一带”规划布局,其中“两片”分别为长芦、玉带两个化工开发区,“一带”为九里埂生态走廊。长芦片区为 26km2,玉带片区为 19km2。 随着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 国务院对南京江北新区提出了新的定位和要求,江北新区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加强和规范江北新区化学工
6、业园的规划管理,落实并完善上位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为城市规划实施提供管理依据,编制了南京江北新区(NJJBa07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已取得市政府批复,目前正常实施。NJJBa070 单元位于江北新区北部,规划范围:东至滁河 滨江大道(规划) 岳子河化工大道沿江高等级公路(规划),西至江北大道,南至马汊河长江岸线,北至四柳河槽坊河。规划用地面积为 4438.38 公顷。 南京江北新区(NJJBa07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交通设施规划中要求: 规划保留铁路客货运站一处, 为现状化工园铁路运输公司, 用地面积 13.85公顷;规划社会停车场 4 处,用地面积 14.33 公顷。规
7、划保留公交首末站 1 处,用地面积 0.42 公顷;加油(加气)站 4 处,用地面积 1.38 公顷。本项目用地范围属于规划的社会停车场用地,具体见附图 6-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2006 年,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生态环境部)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下达了关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环审200711 号)。但由于原国家计委关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计产业200331 号)对南京化工园玉带片的产业发展未予以具体界定,且考虑到玉带片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上风向,距离较近,选址较敏感,环审200711 号文中,对玉带片区提出“待
8、该片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3 况 区具体发展规划确定后,再对规划的选址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进行论证”。2009年,调整修编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国家环保部对玉带片区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审查,并下达了关于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产业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0131 号)。2018 年,生态环境部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下达了关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8926 号),详见附件附件 8。 表表 1-2 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规划环境
9、影响评价情况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序号序号 规划名称规划名称 召集审查机关召集审查机关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审查时间审查时间 1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国家环保总局 (现国家生态环境部) 关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711 号) 2007 年 01月 17 日 2 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产业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现国家生态环境部) 关于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产业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0131 号) 2010 年 05月 04 日 3 南
10、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8926 号) 2018 年 08月 31 日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一)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规划总面积 45km2(包括长芦片区 26km2和玉带片区 19km2)。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煤化工和石油化工及其产品的深加工、精细化工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化工开发区,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级石油化工产业基地。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详见表 1-3。 表表 1-3 本项目与园区规划
1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审查意见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 要点 具体内容 产业定位 长芦片区:重点发展石油和天然气化工、基础有机化工原料、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生命医药、新型化工材料六大领域。 本项目位于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原南京化学工业园)长芦片区,不符合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4 玉带片区:按照产业一体化、基地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以乙烯、丙烯、混和碳四、芳烃、甲醇等原料为核心,重点发展三大板块的系列产品,即:石油化工系列产
12、品、碳一化工系列产品、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 属于长芦片区重点发展项目,但本项目为新材料科技园内危化品停车场建设项目,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停放和信息管理,有利于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准入 按照“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设定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入园项目的排放指标;对搬入化工园的主城区现有化工企业要明确升级换代、“以新带老”及 “增产减污”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限制入园项目名录;禁止污染严重、有毒、有害项目进入化工园, 严禁引进“三致”、 光气、 恶臭、高浓度盐水排放以及环保技术难以治理的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为危化品停车场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入园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有毒、有害项
13、目, 不排放“三致”、光气、恶臭、高浓度盐水,不属于难治理的高污染项目。 符合 水污染防治 依据长江评价江段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化工园不应新设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进行整合,并设置在长江八卦洲北汊混合区内,禁止在长江主江段设置排污口;加快建设长芦片和玉带片污水处理工程,区域内生活污水应纳入到污水处理系统,截污管网等配套工程应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提高化工园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促进污水再生回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其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现有排口排放,未在长江主江段设置排污口。 符合 生态保护 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廊道、生态隔离带
14、、沿江防护林带的建设措施。长芦生活区与生产区之间及大厂生活区与长芦生产区之间的生态隔离带宽度不宜低于 2 公里;长芦与玉带片之间的生态廊道及化工园主导风向下风向 10 公里范围内不宜建设大型蔬菜(粮食)基地;重视对沿江天然湿地的保护,按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要求对长江兴隆洲湿地进行保护,并对八卦洲洲滩湿地实施恢复性重建;进一步论证玉带片港口及码头建设方案,提出可行的湿地保护方案,保留部分长江生态岸线。 本项目位于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长芦片区 3A-3-1 /3A-3-2 地块, 用地性质为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符合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
15、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5 风险防范 针对化工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种类多,储量大,因毒害物质泄露、燃烧爆炸而引发的伴生/次生的环境风险发生概率高的状况,化工园管理部门要按照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要求,提高入园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标准,强化对入园企业危险性物质和风险源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警预案,贮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购置事故应急物资。 符合 总量控制 对规划实施中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南京市的污染物排放
16、总量削减控制计划中予以落实。做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 本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按国家及南京江北新区有关控制要求在江北新区内平衡落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环境管理与监测 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建立化工园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对化工园内外环境质量变化实施跟踪监测,特别要加强对化工园主导风向下风向恶臭状况、污水排放口有机毒物排放情况的日常监测。 本项目制定了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符合 (二)(二)与园区规划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与园区规划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园区规划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4。 表表 1-4
17、 本项目与园区本项目与园区规划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环境影响报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要求告书及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战略环境评价成果的衔接,结合南京江北新区的发展定位和目标,进一步优化长芦和玉带片区产业定位、结构、规模等,积极推进园区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长芦片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符合 按照“优先保障生态空间,集约利用生产空间”
18、原则,有序推进石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炼化一体化项目不再入园。优化生产、生活等功能的空间布局,强化开发边界管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现有企业,以及园区内部、周边居民区搬迁工作。严格落实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加强环境准入管理。 本项目不属于炼化一体化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和节能降耗。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以及石油化工、基础化工原料、合成材料等行业节能改造,淘汰落后高能耗工艺装置和设备。进一步压减燃煤用量,实现园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本项目不涉及高能耗生产工艺装置和设备,不使用燃煤。 符合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19、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6 强化企业污染控制措施。按照对标国际、领先全国的高标准要求,提升园区技术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提高园区集中供热水平,加快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企业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均得到合理处置。 符合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结合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要求,强化园区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恶臭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治理。落实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和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倍量替代的要求。开展撇洪河、长丰河、赵桥河、中心河等水体水环境综合整治。 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得
20、到有效治理 符合 强化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环保基础设施与扬子石化、扬巴公司基础设施的衔接和统一监管。健全园区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自动监测体系。 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符合 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区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明确风险分级强化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园区应急体系与各级应急系统的有效衔接。 本项目建成后,企业需编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纳入应急管理体系,与园区应急预案衔接,并与园区应急机制联动。 符合 (三)(三)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年)相符性分析 南京江北新区总
21、体规划(2014-2030 年)中提出:石油化工业以南京化工园为主体,按照国际先进水平进行技术改造,以新材料产业作为南京化工园转型提升的方向和支柱产业,与新材料产业园双品牌运作,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绿色化工高端产业基地以及新材料产业基地。新材料以南京化工园、海峡科工园、浦口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打造千亿级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建成后,完善了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产业基地对化工物流服务的配套,有利于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符合该规划要求。 (四)(四)与南京江北新区(与南京江北新区(NJJBa07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南京江北新材
22、料科技园长芦片区3A-3-1 /3A-3-2地块,本项目为危化品停车场工程,根据南京江北新区(NJJBa07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南京江北新区(NJJBa07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合。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具体见附图 6。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7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一)(一)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江苏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
23、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及现场调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长芦玉带生态公益林、城市生态公益林(江北新区)、滁河重要湿地(江北新区)。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内。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红线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 与本项目相关的生态红线区域见表1-5,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图见附图附图5。 表表 1-5 项目所在地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表项目所在地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表 生态空生态空间保护间保护区域名区域名称称 县县(市、市、区区
24、) 主导主导生态生态功能功能 范围范围 面积面积(平方公里平方公里) 相对相对方位方位/距离距离(m) 国家国家级生级生态保态保护红护红线范线范围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域范围 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面积面积 生态生态空间空间管控管控区域区域面积面积 总面总面积积 长芦玉带生态公益林 江北新区 水土保持 / 西南至江北沿江高等级公路,北至江北新区直管区边界,东到滁河 / 22.46 22.46 东/646 城市生态公益林(江北新区) 江北新区 水土保持 / 南京化学工业园北侧规划的防护绿带 / 5.73 5.73 北/775 滁河重要湿地(江北新区) 江北新区 湿地
25、生态系统保护 / 盘城段:东、西至盘城街道行政边界,北至南京市行政边界,南至堤岸。长芦段:北、西、南至滁河堤顶,东至长芦街道边界 / 4.04 4.04 东/627 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 依据2020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声环境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8 质量良好,大气环境属于不达标区,超标污染物为 O3。根据南京市政府编制的南京市 2018-2020 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现状污染物超标与工业废气污染、柴油货车和船舶污染、挥发性有机物相关。针对空气质量达标水平较低的问题,提出了深度治理工业废气污染
26、、推进柴油货车和船舶污染治理、全力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严格管控各类扬尘污染、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六项整治方案。经整治后,南京市环境优良天数可达到国家和省刚性考核要求,确保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根据本项目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主要监测因子基本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的 III 类及以上标准,总体满足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选址及周边区域主要土壤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建设用地标准筛选值,说明现有项目的运行未对土壤造成明显污染。 项目产生
27、的污染物合理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于南京市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占用农田,项目利用的水、电、土地等资源均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的能力以内。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 1-6。 表表 1-6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内容内容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
28、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内,不属于禁止类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 2 关于转发 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 本项目不在 关于转发 江苏省实施细则 (试行) 的通知 (苏长江办发2019136 号)负面清单内,不属于禁止类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 3 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 号) 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禁止和限制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 4 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宁委办发201857 号) 本项目不在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 (宁委办发
29、201857 号)内,属于许可准入类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9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二)(二)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分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同时不在该法律规定的禁止建设的项目范围内。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
30、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蟛蜞港、泰州引江河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 1 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 1 公里执行。 本项目为危化品停车场建设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与与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相符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相符性分析性分析 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规定: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蟛蜞港、泰州引江河
31、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为危化品停车场建设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即不属于该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禁止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目与该条实施细则相符。 与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与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苏环办2020101 号文件规定: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的责任主体。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 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
32、设环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10 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本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处理、 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已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建设过程中,企业需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该文件要求。 与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与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 号)的号)的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
33、升方案(苏办【2019】96 号)附件 1 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第一条化工园区第(三)款明确:“化工园区建设须完善水、电、汽、气等能源供应以及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物流运输、应急救援、公共消防设施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实现共建共享,实施统一管理。”第(五)条明确:“化工园区须加快建设、升级综合信息化平台,对区内企业实施动态管控;实现园区或重点防控区域的封闭化管理,对进入化工园区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实现可管可控,对危险化学品物流试行规范化管理,利用物联网技术跟踪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本项目属于新材料科技园内危化品停车场建设项目,属于对进入化工园区的人员
34、、车辆、装备和物资实现可管可控,对危险化学品物流试行规范化管理,符合该文件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新区管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新区管发(2020)17 号)号) 南京市江北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新区管发(2020)17 号)第(十一)条明确要求“推进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结合道路运输方案规划,推进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实现危化品车辆有序停放。” 本项目属于新材料科技园内危化品停车场建设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 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
35、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 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97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11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18122 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97 号)要求: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
36、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2020 年,全省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 20%以上。 本项目维修过程中,涉及到汽车修补面漆。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汽车修补用涂料对于本色面漆的 VOCs 含量要求为540g/L。项目所使用油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最大为 10%,油漆密度按 1.3g/cm3计算。经计算得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量不超过 130g/L,小于限量值 540g/L, 因此可知本项目使用的油漆不属于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
37、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18122 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97 号)要求。 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的通知(苏大气办通知(苏大气办20212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 号)要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21 年起,全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木材加工等行业以及涂料、油墨等生产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无)VOCs 含量限值要求。 本项目维修过程中,涉及到简单的修补面漆。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38、中相关要求,汽车修补用涂料(水性涂料)对于本色面漆的 VOCs 含量要求为380g/L。项目所使用油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最大为 10%,油漆密度按 1.3g/cm3计算。经计算得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量不超过 130g/L,小于限量值 380g/L,因此可知本项目使用的油漆不属于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 本项目清洗过程中涉及到的清洗剂,由水、有机溶剂等组成,根据清洗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GB38508-2020)中对清洗剂的相关定义,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属于半水基清洗剂。GB38508-2020
39、 文件中对低 VOC 含量半水基清洗剂限制要求为 VOC 含量100g/L。 所使用的清洗剂中油脂清洗剂的有机物含量最高,为 30%,根据该清洗剂 MSDS 中的相对蒸发率:0.04,可知该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 4%,该清洗剂密度为 0.791kg/L,经计算得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量不超过 9.5g/L(0.79130%4%10009.5g/L),小于限量值100g/L,因此可知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符合 GB38508-2020 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 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与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与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
40、车场建设标准(T/CPCIF0050-2020)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具体建设标准完全按照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相关要求,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7 园区建设内容及环境管理要求与团标的符合性分析园区建设内容及环境管理要求与团标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项目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1 总则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建立准入制度。停车场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化工园区各企业危险品运输物料的性质和种类,结合化工园区的安全、消防、环保等配套措施和服务能力,确定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准入清单,准入清单作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环境评估、消防评估、应急预案等工作的必要条件
41、和重要依据。危险品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GB6944、GB12268 执行,其中第一类爆炸品和第 7 类放射性物质不宜列入准入清单内。 本危化品停车场工程建立有准入清单,该清单根据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区内各企业危险品运输物料的性质和种类,结合园区的安全、消防、环保等配套措施和服务能力来进行确定。危险品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严格按照 GB6944、GB12268 执行,其中第一类爆炸品和第 7 类放射性物质未列入准入清单内。 符合 2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可停放空载车辆和重载车辆,其中重载车辆停车位数不宜多于总停车位数的 20%。 本危化品停车场工程含 160个停车位
42、,其中空载车位135 个,重载车位 19 个,应急车位 6 个。根据核算,重载车辆停车位数约为总停车位数的 12%,满足重载车辆停车位数不宜多于总停车位数的 20%的要求 符合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13 3 化工园区危险品车辆停车场可设置为司机提供临时休息、就餐的服务设施。在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条件下,服务设施应与管理区集中布置。 本危化品停车场设置有为司机提供临时休息的场所,位于综合管理楼,无餐饮。 符合 4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不应停放普货车辆 本危化品停车场运营过程中不停放普货车辆 符合 5 交通组织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
43、输车辆停车场应结合化工园区交通组织设置出入口。车辆出入口与人员出入口宜分开设置。 本项目停车场结合化工园区交通组织设置出入口,车辆出入口与人员出入口已分开 符合 6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车辆出入口数量不应少于 2 个,大型及以上停车场出入口数量不应少于4 个。 根据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表 2,本停车场属于中型停车场,设置了 2 个车辆出入口。 符合 7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设置不少于 1 个应急门,并保证其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开放与疏散分流。 本停车场设置 1 个应急门,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开放与疏散分流。 符合 8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合理
44、组织车流,保证交通顺畅,路径短捷、不折返。 本停车场已合理组织车流,保证交通顺畅,路径短捷、不折返。 符合 9 候检区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利用智慧化管控系统,控制候检区车辆数量 本停车场充分利用智慧化管控系统来控制候检区车辆数量 符合 10 停车区 停车区应按照所载运危险品类别分类分区分组布置,严禁将化学性质或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 本停车场按照所载运危险品类别分类分区分组布置,严禁将化学性质或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 符合 11 停车区内空载车辆和重载车辆应分开布置,且空、重车停车区之间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15m。 本停车场已将空载车辆和重载车辆分开布置,
45、且空、重车停车区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 15m。 符合 12 每个停车组四周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9m,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18m。 每个停车组四周已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 9m, 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 18m。 符合 13 停车方式可采用垂直式后退停车或45 斜列式后退停车。 本停车场采用垂直式后退停车。 符合 14 重载车辆停车区每组停车位数不宜多于 10 辆,空载车辆停车区每组停车位数不宜多于 30 辆 本停车场重载车辆停车区每组停车位数均少于 10 辆, 空载车辆停车区每组停车位数均少于 30 辆 符合 15 辅助配套区 洗车车间的布置宜便于排水除
46、泥。 洗车车间的布置便于排水除泥。 符合 16 洗罐车间有 ISOtank 集装罐车清洗项目时,应配有清洗能力的 2 倍3空罐堆场容量满足清洗能力的 2 倍3 倍的 ISOtank 集装符合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14 倍的 ISOtank 集装罐堆放场地, 堆放场地应满足 GB50745 的要求。ISOtank 集装罐堆放场地仅存放ISOtank 集装罐空罐,并根据载运过的物料类别分区堆存,禁止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空罐堆存在同一区域内。 罐堆放,堆放场地按照GB50745 的要求建设。ISOtank 集装罐堆放场地仅存放 I
47、SOtank 集装罐空罐,并根据载运过的物料类别分区堆存,禁止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空罐堆存在同一区域内。 17 车辆维修车间应配有应急停车区。应急停车区应设置隔油池、洗眼器、视频监控、消防喷淋、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仪等安全设施,并应加强巡查频次。 车辆维修车间配有应急停车区。 应急停车区设置隔油池、洗眼器、视频监控、消防喷淋、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仪等安全设施 符合 18 环境保护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应分类集中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监控系统。污水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分类集中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监
48、控系统(监控 pH、COD)。污水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流量、pH、COD、氨氮、总氮、总磷)。 符合 19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参照 GB/T50934 的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对于废水处理池以及地下污水管道、事故水管道、事故水池等涉及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按照重点污染控制区进行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 6.0m 厚、渗透系数为1.0 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对于习惯车间等涉及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按照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 1.5m 厚、渗透系数为
49、1.0 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本项目严格按照 GB/T50934的要求进行分区防渗。相关防渗措施具体见“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区防控措施”及附图 9 分区防渗图。 符合 20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洗罐车间设置洗罐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并实施在线监测。箱体维修、车辆维修等车间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设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洗罐车间设置洗罐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并实施在线监测。维修车间已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设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符合 21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辅助配套区残液清洗应根据化学品特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达到化工园
50、区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统一输送至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本项目辅助配套区残液清洗根据化学品特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达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统一输送至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符合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15 禁随意排放。 理。 22 危险品运输车辆内产生的残液应进行收集、暂存,作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内产生的残液进行收集、 暂存,作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符合 23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 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用基础减振、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