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目录录1 概述概述.11.1 建设项目的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5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152 总则总则.172.1 编制依据.172.2 评价目的、原则.222.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32.4 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242.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31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8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03.1 现有工程及环境影响回顾.403.2 本次扩建项目概况.773.3 工程分析.
2、873.4 污染源源强核算.943.5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1073.6 清洁生产分析.108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24.1 自然环境概况.1124.2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1164.3 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94.4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54.5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64.6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1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2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325.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325.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415.4 地下水环
3、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425.5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505.6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515.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536 环境风险评价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与分析.1576.1 环境风险评价目的和重点.1576.2 评价工作等级.1576.3 环境风险识别及分析.1596.4 事故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636.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656.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716.7 环境风险评价小结.171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74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747.2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747.3 运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1
4、777.4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1797.5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817.6 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827.7 服务期满后环境防护措施.186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878.1 经济效益分析.1878.2 社会效益分析.1878.3 环境效益分析.188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909.1 环境管理.1909.2 环境监测计划.193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3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194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19610.1 结论.19610.2 要求与建
5、议.200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 概述概述1.1 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特点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 (现更名为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处置监测中心)采取 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融资建设。2013 年 7 月,城管委与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 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处置工程BOT 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 约定特许经营期为 25 年, 本项目医疗垃圾的收集、运输由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处置监测中心进行。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建设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项目,2011 年由新疆
6、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现更名为新疆金天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 年 6 月取得了新环函2011565 号文件批复。报告中该项目位于乌鲁木齐西南方向,西山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项目尚未开工建设,2012 年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占用了该厂址位置,且当时水、路、电等配套设施严重缺乏,所以将原址向东迁移 600m,确定了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现有厂址位于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2013 年 7 月 8 日,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因项目建设的规模、工艺和污染物处理
7、情况与原批复环评中内容不符,因此运营方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金天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变更说明。2016 年 5 月,由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 年 9 月取得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新环函20161313 号),2013 年 7 月开工建设,2014 年 7 月完成建设,2014 年 9 月试运行,2016 年 12 月取得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新环函20161919 号)。主要内容为建设 2 条 15 吨/日焚烧生产线(处理能力 9000t/a),
8、每条生产线分别建设 1 座立式旋转焚烧炉、1 个二燃室、1 个急冷式余热锅炉、1 套尾气处理系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统。厂区内主要构筑物为焚烧主厂房(办公室、中控室、配电房、维修间、换热站)、污水处理间(事故池)、车库、消防水池以及门卫室、食堂等。项目焚烧工艺主要为进料、热解燃烧、烟气骤冷、烟气除酸、活性炭吸收、袋式过滤除尘、引风排放等,处置对象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 HW01 医疗废物;接收范围为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米东区、新市区、沙依巴克区、头屯河区、水磨沟区、天山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2020 年 7 月,新疆汇
9、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完成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20年6月24日取得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乌环告承20209 号)。污泥处理规模由 600t/a 扩建为 3000t/a,该项目属在建工程,因疫情影响,未建设完成。根据业主提供资料乌鲁木齐目前焚烧处理量约 8000t/a,现状日处置量约为26.7t/d,预计扩建污泥干化项目新增干污泥量约 342.86t/a,因此可预计乌鲁木齐近期处理规模将达 30t/d,考虑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与疫情防控实际等问题, 以及未来在突发疫情或未预见情况下产
10、生的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现有厂区内新增微波消毒设备,处理规模为 15t/d,总投资 450 万元,占地面积 210m2,处置对象为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及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接收范围为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2020 年 12 月 16 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对关于购置微波消毒设备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的请示的回复,原则同意建设微波消毒设备提升医疗处置能力;2021 年 4 月 1 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对关于使用“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车”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请示的回复,可以用于医
11、疗废物的应急处置(详见附件)。2021 年 4 月 15 日,微波消毒作为疫情应急处置设施已建成并运行,微波消毒设施位于厂区西北侧空地, 本工程建设须将微波消毒设施搬迁入现有车间西侧库房内。1.2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的工作过程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类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新疆
12、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8月委托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 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 在建设单位的大力协助下, 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结合有关资料和当地环境特征, 按国家、 自治区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环评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同时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及公众意见调查。识别项目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标准,最后制定工作方案。在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
13、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并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具体评价工程程序如图1.2-1。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图图1.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
14、用”中的“8、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 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1)与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根据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29-2021)中 5.2 厂址选择要求,本项目选址条件与规范相符性表见表 1.3-1。表表 1.3-1选址与医疗废物选址与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序序号号规范选址要求规范选址要求本项目情
15、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1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气象条件本项目选址位于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已建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内, 本项目选址符合乌鲁木齐市总体规划要求,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气象条件符合2厂址所在区域不应受洪水、 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必须建在该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本项目选址位于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符合3厂址附近应有满足生产、 生活的供水水源、污水排放、电力供应等条件,并应综合考虑交通条件、运输距离、土地利用现状、 基础设施状况等因素厂址附近有满足生产、 生活
16、的供水和供电等设施符合厂址应考虑蒸汽供给条件 (如有蒸汽消毒环节) ; 如需自建蒸汽供给单元,还应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蒸汽依托医疗废物焚烧余热锅炉多余的蒸汽, 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符合厂址宜选择在生活垃圾焚烧或填埋处置场所附近本项目选址位于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周边为固废处理厂及填埋场符合(2)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相符性分析根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厂址选择要求,本项目选址条件与规定相符性表见表 1.3-2。表表 1.3-2选址与选址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
17、标准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序序号号规范选址要求规范选址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14.1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并应综合考虑设施服务区域、交通运输、地质环境等基本要素,确保设施处于长期相对稳定的环境。鼓励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选址临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依托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和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本项目选址位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微波消毒处置残渣运往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焚烧处理符合24.2 处理处置设施选址不应位于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
18、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本项目选址符合乌鲁木齐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生态环境红线要求符合34.3 处理处置设施厂址应与敏感目标之间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应根据厂址条件、处理处置技术工艺、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其扩散因素等现有项目环评批复未设置防护距离,本项目800m 范围内, 无敏感目符合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标,满足要求(3)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相符性分析根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中要求“医疗废物日产生量 10t 以上的地区宜优先选用
19、回转窑焚烧技术; 日产生量在 5t10t且经济较发达地区可选用热解焚烧技术;医疗废物日产生量 10t 以下(尤其是 5t以下)的地区,宜选用医疗废物非焚烧技术。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和成份特点等因素。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已建焚烧处理工艺,处理能力9000t/a,因疫情目前已处于超负荷、高负荷状态,考虑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与疫情防控实际等问题, 以及未来在突发疫情或未预见情况下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现
20、有厂区内新增微波消毒设备处理规模为 15t/d,符合技术指南要求。根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中 3.3.1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中适用于非焚烧工艺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恶臭的治理, 推荐采用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技术,且依具体情况可增设除臭装置。本项目废气直接通入医疗废物焚烧炉二燃室燃烧经“急冷+半干法脱酸+生石灰干燥+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 50m 高烟囱排放,符合技术指南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已建污水处理站,采用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处理后再合并处理的方式,生产废水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反应絮凝反应斜管沉淀中间水池砂滤活性炭过滤接触消毒(二氧化氯)
21、紫外线消毒双效蒸发器回用”工艺,生活污水采用“水解酸化氧化混凝反应絮凝反应斜管沉淀中间水池砂滤活性炭过滤接触消毒(二氧化氯)紫外线消毒双效蒸发器回用”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 12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回用作周转桶及周转车辆清洗, 蒸发后冷凝水回用于余热锅炉用水及碱液配制。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4)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696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696 号)中
22、扩建提质任务符合性分析见表 1.3-3。表表1.3-3与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序号序号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实施目标争取 1-2 年内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乌鲁木齐属于大城市,已建有 2 条 15 吨/日医疗废物焚烧生产线(处理能力9000t/a),本次为新增 1台 15t/d 的医
23、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置设施符合目标要求。符合主要任务大力推进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各地区要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在对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符合性排查基础上,加快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确保处置设施满足处置要求,并符合环境保护、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超负荷、高负荷的地市要进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提升处置能力。 2020 年底前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已建焚烧处理工艺,处理能力9000t/a,目前已处于超负荷、高负荷状态,本次新增处置规模为 15t/d 微
24、波消毒设备,符合要求。符合1.3.3 与相关环保政策与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3.3.1 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的生态红线、重点保护生态红线区以及脆弱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聚集区等。重点管控单元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25、,项目选址与自治区环境管控单元中位置关系见图1.3-1。根据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为乌鲁木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齐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城市环卫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的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项目选址与乌鲁木齐市环境管控单元中位置关系见图 1.3-2,本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3-4。表表1.3-4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空间布局约
26、束外环路高架以北区域内执行 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办法 中禁止建设区的管控要求;东部部分区域内执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办法 中严格限制区的管控要求;其他区域执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办法 中一般控制区的管控要求。1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区域内执行以下管控要求:(1.2)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严控涉及大气污染排放的工业项目布局建设。 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禁止投资燃煤电厂、水泥、钢铁冶炼等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采用非清洁燃料的项目和设施,现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要求, 大气污
27、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 将餐饮油烟扰民作为综合整治的重点,在城市建成区,持续推进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防止油烟直排。2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区域内执行以下管控要求:(1.3)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为一般控制区,项目区周边无敏感目标,本项目不属于燃煤电厂、水泥、钢铁冶炼等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区域内执行以下管控要求:(2.1)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执行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
28、造;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深度处理, 提高再生水回用率; 安全处置污泥。(2.2)加强水环境治理,集中实施“城市水环境、城市水污染、工业水污染、农业水污染”治理措施,开展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2.3)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 同步建设、同步投运。1、本项目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回用作周转桶及周转车辆清洗,蒸发后冷凝水回用于余热锅炉用水及碱液配制。2、本项目废气通入医疗废物焚烧炉二燃室燃烧经“急冷+半干法脱酸+生石灰干燥
29、+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 50m 高烟囱排放,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符合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2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区域内执行以下管控要求:(2.4)现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要求; 重点防控机动车废气排放;城市文明施工实现全覆盖,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控制标准 (GB39707-2020)标准。环境风险防控1疑似污染地块区域内执行以下管控要求:(3.1)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根据保守原则确定污染物的检测项目。 疑似污染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及其在环境中转化或降解产物均应当考
30、虑纳入检测范畴。(3.2)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 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措施。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区及周边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测,防止突发环境风险事件污染环境。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区域内执行以下管控要求:(4.1)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与修复, 实行地下水开采量与水位双控制度。2农用地优先保护区
31、区域内执行以下管控要求:(4.2)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必须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审查论证,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报国务院审批。3禁燃区区域内执行以下管控要求:(4.3)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逐步完善禁燃区建设,实现禁燃区内无煤化。本项目用水为自来水管网,不涉及地热水、矿泉水开采,本项目属于环卫用地,不占用农用地,不属于禁燃区。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1.3.3.2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十十三三五五”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
32、“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重点区域同防同治。明确防控范围及措施,建立兵地常态化的协作机制,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推进。重点控制区内,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和集中供暖等民生项目,禁止新增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加大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库尔勒区城、克拉玛依市等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控力度,所有新改扩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实现总量减量控制。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本项目是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对于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处理有重大意义, 符合 “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 定义。 本项目
33、位于乌鲁木齐重点控制区,本项目建设前后不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1.3.3.3 与自治区环境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与自治区环境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 (新环发20171 号)通则: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 年本)(工信部201231 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和关于促进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信部产业2010617 号)等相关要求,不得采用国家和自治区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本项目不在上述目录、草
34、案、意见的禁止或淘汰类,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总体要求。1.3.3.4 与与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办法的通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知(乌政 201745 号)的符合性号)的符合性根据 2017 年 3 月乌鲁木齐市下发的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办法(乌政办201745 号)要求,乌鲁木齐市辖区共划分为四个区域,分别为禁止建设区、严格限制区、一般控制区和工业区,每个区根据污染防治控制要求, 制定相应的产业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大浦沟南路 3001 号,属于一般控制区,项目建设符合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区管理办
35、法要求,项目与环境准入分区位置见图 1.3-3。1.3.3.5 与与 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符合符合性性2016 年环保厅发布了第 45 号公告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在乌鲁木齐区域、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玛纳斯县、石河子市、库尔勒市区域内的火电、钢铁、水泥、石化行业和燃煤锅炉,以及哈密市、准东区域的火电行业,要按照规定时间执行相应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但是不在上述行业之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内
36、,也没有燃煤锅炉,因此不需要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会产生 NH3、H2S、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废气负压通入医疗废物焚烧炉二燃室燃烧经“急冷+半干法脱酸+生石灰干燥+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50m 高烟囱排放,整个过程为密闭状态,废气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无组织 NH3、H2S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要求。1.3.3.6 与自治区打赢
37、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与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年)相符性相符性本项目与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中有关的内容进行相符性对照,对照内容见表 1.3-5,经比较,项目符合“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表表 1.3-5项目与项目与“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序号环境管理政策有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符合2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环境影响评
38、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符合3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符合4推进涉气污染源达标排放达标排放符合5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 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符合1.3.3.7 与新疆维吾尔自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与新疆维吾尔自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3-6。表表 1.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符合性序序号号新疆维吾尔
39、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相符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本项目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
40、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相符3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监测数据不得隐瞒、伪造和篡改。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进行监测。相符4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限值。相符5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41、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直接通入医疗废物焚烧炉二燃室燃烧经“急冷+半干法脱酸+生石灰干燥+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50m高烟囱排放。相符6石油、化工和其他生产、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并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本项目不使用有机溶剂,采用先进清洁生产,设备密闭,降低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相符根据上表分析得出, 本项目与
4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相符。1.3.4 地方规划符合性地方规划符合性1.3.4.1 与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四个五年规划个五年规划和和 2035 年远景目标年远景目标纲要相符性纲要相符性分析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三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新疆第三章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指出:加强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提升现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的区域协作和利益补偿机制,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提升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理处置水平
43、。本项目主要为提升现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新增微波消毒设备,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要求的提升现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的区域协作和利益补偿机制,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提升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理处置水平要求。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1.3.4.2 与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布局指导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布局指导意见(新政办发见(新政办发2018106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分析分析指导意
44、见指出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短板。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的地、州、市要加快处置设施建设;实际运行能力已接近饱和或处置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地、州、市,加快对现有处置设施进行扩能或升级改造。喀什地区、昌吉州、乌鲁木齐市等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已满足处置需求的地、州、市,暂不再新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现有处理能力 9000t/a,因疫情目前已处于超负荷、高负荷状态,考虑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与疫情防控实际等问题, 以及未来在突发疫情或未预见情况下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新增微波消毒设备,本项目的建设与该指导意见的布局相符。1.3.4.3 与
45、与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相符性)相符性分析分析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市域市政基础设施中环卫规划在大浦沟垃圾综合处理厂完成医疗、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米东区新建医疗垃圾处理厂,处理全市医疗垃圾,日处理能力 25 吨,占地 2 公顷。本项目用地属于总体规划中的环卫用地。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属于环卫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与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位置关系见图 1.3-4。1.3.4.4 与与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
46、析根据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坚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调度制度, 督促医疗机构按要求制定和报备医疗废物管理计划,规范运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持续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环境监管。实施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收运能力提升工程, 确保医疗废物 (包括涉疫情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置。十四五期间,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提升工业园区综合处理能力。 实施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收运能力提升工程,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效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收集、转运和处置。根
47、据上述规划内容,本项目对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处理,安全处置率达到100%,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内容要求。1.3.4.5 园区总体规划园区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根据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 年 7 月 1 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函2015745 号),规划期限:近期至 2015 年,中期至 2020 年,远期展望至 2030 年。规划范围:规划总面积为 169.25 公顷,规划范围北至西山监狱监舍楼,西至垃圾焚烧厂西厂界,南至垃圾填埋区南侧边界,东至大浦沟路东侧绿化带。规划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4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分选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厂、填埋气体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厂、粪便处理厂、动禽尸体处理厂、环卫停车修理厂、园区管理中心、科研中心、宣教中心、中水回用厂、电力开闭所、水泵房、锅炉房、换热站、调压站等。近期发展定位立足乌鲁木齐市, 发挥区位优势, 建成乌鲁木齐市固体废物的综合处理园区。积极加强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处理, 体现乌鲁木齐市城市可持续的精神,实现循环经济理念。中期发展定位立足新疆,形成拥有综合处理设施及一流技术的环境生态园区。建设的乌鲁木齐市固体废物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具有以下三项功能:-乌鲁木齐市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理中心
49、-乌鲁木齐市固体废物处理科研开发中心-乌鲁木齐市宣传教育中心远期发展定位建设成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的资源循环和环保产业的示范基地。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现有厂区内,根据本项目生产特征,本厂区定位为医疗废物处理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5厂,符合园区总体规划。(3)园区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园区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均已建设完成,满足项目区要求。1.3.5 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在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现有厂区内, 所在厂区为环卫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50、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等环境敏感区,选址可行。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项目周边的环境特点,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1)厂区现有项目遗留的环境问题;(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达标排放可靠性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合理性分析;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等。1.5 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的主要结论的主要结论本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为:本项目建设符合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要求。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