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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小核酸研发实验项目.pdf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小核酸研发实验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小核酸研发实验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胡兴时联系方式18912686789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 苏州 市 昆山市 县(区) 玉山镇元丰路 168 号 8号房二楼(中试楼)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 120 度 88 分 44.084 秒, 31 度 33 分 15.71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

2、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700环保投资(万元)45环保投资占比(%)6.43施工工期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6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年-2035年)、昆山市C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见附图5、附图6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

3、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5187 号)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玉山镇元丰路 168 号,用地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 年-2035 年)及昆山市 C03 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1、规划情况介绍1)概况及四至范围2010 年 9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玉山镇为空间载体,东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市镇相

4、连,西与苏州工业园区、巴城镇相接壤,南隔吴淞江与张浦镇相望,规划总用地面积 11769.97 公顷。(2)产业定位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划分,充分考虑产业发展前途,结合昆山高新区产业发展基础及昆山市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精密机械、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七大产业为昆山高新区重点培育发展产业。本项目属于 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属于生物医药,符合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3)功能布局根据昆山中心城区规划结构,综合考虑高新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规划高新区的空间结构为“一核两轴三区”,以张家港-富士康路、沪宁高速公路为界,将昆山高新区由北向南划分为三

5、个功能区,即传统产业升级区、生产生活服务区和新兴产业发展区;依托江浦路形成南北向产业转型发展轴,串联三区;依托前进西路构建休闲生活发展轴,联系老城中心、高新区综合服务核心以及阳澄湖景区;高新区综合服务核位于江浦路以西,包括萧林路商务商业中心、森林公园西北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华园路研发创新中心。本项目位于中华园路研发创新中心,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3研究和试验发展 ,属于生物医药,符合规划布局的要求。2.2 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现状及规划(1)给水继续维持傀儡湖和长江双水源供水,第三水厂、泾河水厂供水规模保持不变,第四水厂远期扩建至 90 万立方米/日,满足昆山高新区用水需求。供水管网主要沿新澄

6、路、城北路、萧林路、古城路、环庆路、江浦路等铺设,管径 DN500-DN2000 毫米。(2)污水新建地区均已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正逐步完善。规划昆山高新区划分为三个污水处理单位,分别为北区污水处理单元,范围娄江-北环城河-太仓塘以北地区;城中污水处理单元,范围为娄江-北环城河-太仓塘以南、沪宁铁路以北、小虞河以东地区;铁南污水处理单元,范围为沪宁铁路以南、吴淞江以北地区。规划北部污水处理单元污水主要送往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规模达到 20 万立方米/日;城中污水处理单元污水主要送往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送往蓬朗污水处理厂处理;铁南处理单元污水主要送往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

7、理, 远期规模达到 14 万立方米/日。保留现状污水泵站,规划新建大渔河路泵站和男星渎路泵站,规模分别为 5.5 万立方米/日和 4 万立方米/日。规划利用吴淞江污水处理厂与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水质优于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作为再生水水源向周边地区供应。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产能力达到 3 万立方米/日以上,北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产能力远期达到 4 万立方米/日。再生水主要用于绿地、 道路浇洒和工业用水、 建筑冲厕用水等用途。符合性分析:目前污水管网已铺设到项目所在地,本项目将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水排入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吴淞江污水厂尚有能力接纳本项目废水。4

8、(3)雨水规划开发区雨水管网布置原则为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和就近排入水体。(4)供热工程规划鑫源热电厂的新厂址,规划装机容量 330 兆瓦。新建鑫源热电厂采用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所需天然气通过高压管道引自甪直分输站-宝钢专线的巴城阀室。(5)燃气工程规划昆山高新区“西气东输”、“西气东输二线”和“川气东送”天然气作为主气源,由甪直分输站通过高压 A 级(4.0 兆帕)管道引入利通门站后送入市域高压燃气管网,由现状的 3 座高中压调压站降压后接入城市市政燃气中压管网供气。项目所在园区给排水、供电及天然气供应已完善。项目建设完善的雨污水管线,污水排入污水厂且可以接管,危废委托

9、有资质单位处理,可以满足项目运营需求。2.3 与规划环评结论相符性分析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为:该区域规划工业用地 2254.33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22.89%。其中,一类工业用地为 2054.76 公顷,占总工业用地的 91.15%,现状二、三类工业用地将逐步向外置换,最终形成南北两个工业集中区。确定精密机械、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七大产业为重点培育发展产业。功能布局为“一核两轴三区”,以张家港-富士康路、沪宁高速公路为界,将昆山高新区由北向南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即传统产业升级区、生产生活服务区和新兴产业发展区。规划影响

10、分析可知, 规划实施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减法”,即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区内除部分特殊生产废水外,所有废(污)水均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5的建设将会大大降低区域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有利于整体水环境的改善。但是,由于目前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区域废水排放会进一步加剧区域水环境恶化,必须对区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后,区内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功能区要求;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危害;事故计算结果表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针对昆山高新区的规划,环评提出了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限制现有不符合产业定位企业发展、整合、搬迁部分小企业、合理设置绿化隔离带等一系

11、列对策措施和规划调整建议。环评认为,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对策措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的基础上,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能性。本项目位于玉山镇元丰路 168 号,周边无居住混杂问题,扩建项目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 交通便利; 产生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本项目所有废(污)均进入污水处理厂;项目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所有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危害,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综上,本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结论相适应。2.2 与规划环评审核意见相符性分析昆山高科技工业园区在 2003 年

12、对 A 区进行区域环评(评价面积为 12 平方公里);2006 年工业区更名为“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增加了 B、C 区,总面积为 44 平方公里),2008 年对 A 区开展了跟踪环评、对 B 区和 C 区开展了规划环评;2010 年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函2010100 号),开发区启动新一轮规划(规划面积 117.7km2)并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规划环评,2015 年 8 月取得环保部审查意见。本项目与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及批复环审2015187 号文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1-1 与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

13、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6序号审批意见相符性1规划将高新区定位为创新高地、科技 新城、示范区域,拟形成“一核一轴三块十团”的总体布局,即综合性服务核心、寰庆路江浦路产业发展轴、北部传统产业升级板块(精密机械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传统电子信息产业园、城北物流园) 、 中部综合服务业板块(玉山物流园) 、 南部新型产业集聚板块 (生物医药产业园、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环保产业园、城南物流园),重点发展精密机械、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 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 7 大产业。本项目本项目位于玉山镇元丰路 168 号,用地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属于南部新型产业集聚板块中生物医药

14、产业园,项目属于规划环评重点发展产业2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确保高新区用地布局符合上位规划。通过土地用途调整、搬迁等途径优化高新区内空间布局, 解决区内部分工业、居住混杂布局的问题,避免工业发展对居住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位于规划工业区,周边无居住混杂问题,无生态管控空间,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空间管控要求3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区内产业优化和转型升级, 逐步淘汰化工、电镀等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 解决好高新区现有环境问题,加快推进自备燃煤锅炉企业的“煤改气”工程。高新区化工企业应在现有规模基础上逐步缩减退出,加强环境风向防

15、控和安全管理。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电镀企业,无自备燃煤锅炉4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昆山市产业发展负 面清单(试行),本项目生产工艺、设 备、污染治理技术、 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 资源利用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环境准入要求5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实维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排放,污染物总量指标在区域内平衡。根据本项目环境

16、影响分析结果,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不会降低环境功 能区要求,不会触碰环境质量底线6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本项目主要使用电能作7开 发区内污染物排放、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 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的管控。加强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好对排污口周边底泥、水环境,涉重企业周边土壤重金属以及居住区周边大气环境的跟踪监 测与管理。为能源;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实现接管,符合区域生态保护规划要求。项目污染物总量在区域内平衡7完善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区域集中供热设施和供热管网建设,提高集中供热水平; 加快推进工业废水集中

17、处理和提标改造, 减少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采取尾水回用等有效 措施, 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无蒸汽和供热需求,项目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实验二次清洗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由市政管网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实现接管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18、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实施分类管理:对 15 种不同类型和保护对象,实行共同与差别化的管控措施。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管控。若同一生态保护空间兼具 2 种以上类别,按最严格的要求落实监管措施。本规划没有明确管控措施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吴淞江两侧防护生态公益林1260 米,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表表 1-2 本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关系一览表本项目与

19、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关系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主导生态范围与本相对位置项目国家级生生态空间管控区8区域名称功能态保护红线范围域范围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省级认定的生态公益林范围(面积4.18 平方公里)距吴淞江两侧防护生态公益林约 1260 米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容。根据昆山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生态红线区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对生态

20、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 15 种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若同一生态红线区域兼具 2 种以上类别,按最严格的要求落实监管措施。本规划没有明确的管控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项目不在昆山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文件中划定的二级管控区保护范围内,本项目距吴淞江两侧防护生态公益林 1260 米,不在划定的二级管控区内,具体空间关系见下表及昆山市生态红线图附图 3。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昆山市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 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

21、污水处理厂纳污河道吴淞江。根据2020 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吴淞江水质良好。大气个别因子存在超标现象, 项目所在地 2020 年 O3-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超标,CO-24 小时平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及其余指标年均值均达标,目前昆山市属于不达标区。为改善昆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昆山市将根据苏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进一9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的通知 (苏府半2016272 号)要求,通过强化执法,加强区域工业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以及严格要求和管理企业,减少移动污染源的排放,严控油烟污染等措施,昆山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得到改善。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

22、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本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生非甲烷总烃、甲苯、吡啶、乙腈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 根 28 米高排气筒外排,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B.本项目与水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不会改变区域水环境质量;项目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实验二次清洗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由市政管网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后达标排放。C.本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附图 10),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声环境质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

23、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电量 60 万度,折合标煤 73.74t/a,用水量约 1020t/a,折合标煤 0.1934t/a,本项目无高能耗设备及工艺,使用电能作为设备运作能源,在营运过程中,项目资源消耗主要体现在水、电等利用上,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较完善,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当地自来水厂供水能够满足本项目新鲜水使用要求;用电由市供电公司电网接入;项目通过采用节水、节能设备等措施,对能源消耗数据进行收集与处理,实现运营过程优化控制。本项目在区域规划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内所占比例很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10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政策进行说明,具

24、体见表 1-3。表表 1-3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未被列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4

2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内中6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经查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其中,本项目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表 1-4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试行)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指标相符性产业禁止准入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

26、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相符禁止化工园区外 (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 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 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 禁止设立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属于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11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

27、的项目。禁止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品生产项目。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禁止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禁止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禁止不符合行业标准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禁止水泥、石灰、沥青、混

28、凝土、湿拌砂浆生产项目。禁止平板玻璃产能项目。禁止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项目。禁止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禁止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禁止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禁止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大数据库项目(PUE 值在 1.4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项目(范围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餐饮具类)禁止年产 7

29、500 吨以下的玻璃纤维项目禁止家具制造项目(利用水性漆工艺除外;使用非溶剂性漆工艺的创意设计家具制造除外)禁止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项目。禁止中低端印刷项目(书、报刊印刷除外;本册印制除外;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等领域且使用非溶剂型油墨和非溶剂型涂料的印刷生产环节除外)12禁止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项目。禁止生产、使用产生“三致” 物质的项目。禁止使用油性喷涂(喷漆)工艺和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项目禁止产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除外)禁止经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属于高危行业的项目 (金属铸造企业、涉及爆炸性粉尘的企业、

30、涉氨制冷企业)禁止其他经产业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排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项目。本项目为小核酸研发实验项目, 研发实验过程中不产生 “三致”物质,故本项目不属于生产、使用产生“三致” 物质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流域

31、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13(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除二级

32、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 (五) 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

33、、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六条规定: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 淘汰、 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 1.1 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

34、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14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项目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2018)中的“9.1.1 研发服务”类别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条例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建项目。本项目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实验二次清

35、洗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符合太湖水域相关条例管理要求。与“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12 个专项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在“两减六治三提升”之列,建设项目不使用煤炭供热、不属于落后化工行业,项目各方面管理水平较先进。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太湖水环境、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环境隐患的治理产生不良影响,符合相关要求。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

36、知(国发201822 号),本项目产生非甲烷总烃、甲苯、吡啶、乙腈经 1 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28 米高排气筒外排,符合文件中各相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198 号)本项目属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198 号)要求重点行业,本项目产生非甲烷总烃、甲苯、吡啶、乙腈经 1 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28 米高排气筒外排,符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 号)及其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

37、作要求的要求15本项目无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使用物料均为桶装或瓶装,不涉及挥发性有机液体罐车、装车废气;项目试验过程,设备均为密闭状态,不涉及敞开液面有机废气逸散;项目液态 VOCs 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小于 2000 个的,不需开展 LDAR 工作;项目实验设备均为密闭,溶剂配置和合成均在通风橱操作,属于负压运行,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溶剂配置、固相合成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甲苯、吡啶、乙腈等挥发性有机废气,实验废气均采用通风橱收集后经 1 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28 米高排气筒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相关要求。1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

38、容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 月,经营范围:核酸技术研究及相关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药物检测仪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39、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08 年编制 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小核酸 5 公斤小核酸研发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昆环建2009384 号,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苏环建2009100 号;2014 年对该项目进行了修编,编制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小核酸 5 公斤小核酸研发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报告取得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昆环建20141692 号,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苏环建2014167 号。该项目于2017年完成第一阶段验收, 取得昆山市环保局审批, 昆环验20170455号,项目于 2019 年全部建设完成,并于

40、 2019 年 12 月完成自主验收。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 700 万元,租赁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已建厂房,位于昆山市玉山镇元丰路168 号 8 号房(中试楼)二楼,建筑面积为 1065m2,位于原项目(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小核酸 5 公斤小核酸研发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南侧 15米。本项目年进行小核酸研发试验 600 次。小核酸研发实验项目系药物研发小试,属于小核酸创新药研发工艺研究,主要是早期开发阶段中药物候选分子的筛选、初步药效学与毒理学研究等。17其研发范围主要包括如下的方面:1)新型结构小核酸分子的设计与合成以及质量控制研究,为后续的药效

41、毒理研究提供样品。2)进而根据相关数据筛选出候选化合物,并进行 g 级规模的合成制备以及质量评价工作。3)候选化合物确认后,继续进行该化合物的药学研究工作,合成优化、分析方法开发、稳定性研究等;4)针对小核酸行业的新技术、新试剂、新方法等进行尝试研究。本项目预期的近期目标是满足公司产品线的相关创新药发现阶段和临床前研究阶段的需求,筛选合适的候选化合物并进行相关药学研究。远期目标是承担公司小核酸创新药上市的研发工作、并推动国际领先的小核酸合成与分析技术在国内的落地和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的有关要求,本项

42、目属于 “四十五、 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 研发 (试验) 基地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项目建设单位特委托中地泓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之后,经过现场勘查并查阅相关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小核酸研发实验项目;建设单位: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昆山市玉山镇元丰路 168 号 8 号房(中试楼)二楼;建设性质:异地扩建;建设规模:年进行小核酸研发试验 600 次。总投资:7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5 万元,占总

43、投资的 6.43%;2、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1)给水系统项目新鲜用水主要用于研发实验、 生活用水等, 均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项目实验过程使用纯水,纯水制备年用水约 240t/a,纯水制备按照 50%计,则产生浓水 120t/a,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用水 780t/a。18(2)排水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浓水 120t/a,实验二次清洗水 20t/a,生活污水 624t/a,浓水、实验二次清洗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3)供电项目用电量为 60 万 kW

44、h/a,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电,依托租赁方 1 间配电房,设有 2 台 1250KVA 及 2 台 1600KVA 的干式变压器。(4)储运工程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提高企业危险固废清运频率,将清运频率由一年 1 次提高至 2 个月 1 次,可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储存,故本项目依托原有危废暂存区是可行的。表表 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及设计能力备注扩建前扩建后增减量储运工程综合仓库1 个,占地面积为 320 m21 个,占地面积为 320 m2/依托原有危险品仓库1 个,占地面积为 30 m21 个,占地面积为 83.99 m21 个, 占地面积增加53.99

45、m2原与同园区其他企业合用, 扩建后全部为本企业使用危废仓库1 个 96m2的危废暂存场所1个96m2的危废暂存场所/依托原有公辅工程生活用水780t/a1560t/a+780t/a自来水厂提供生产用水128t/a128t/a0t/a实验室用水0t/a240t/a+240t/a19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合成废气合成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水洗+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1#排放(28m),总的设计处理能力11000m3/h合成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排放(28m),总的设计处理能力 11000m3/h/纯化废气纯化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水洗+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通过

46、排气筒 2#排放(28m),总的设计处理能力5000m3/h纯化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排放(28m),总的设计处理能力 5000m3/h/实验废气/实验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 (1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 排放(28m),总的设计处理能力 20000m3/h实验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 (1 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DA001排放 (28m) ,总的设计处理能力20000m3/h本次新增废水生活污水624t/a1248t/a+624t/a生活污水与制水系统浓水一起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制水系统15t/a1

47、35t/a+120t/a实验二次清洗水020t/a本次新增实验室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控制日常维护和保养、防震垫、消声器等,再通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可达标排放固废危险固废96 平方米96 平方米依托原有20处置生活垃圾若干垃圾桶若干垃圾桶零排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辅助工程消防泵房101m2101m2依托租赁方消防水池200m3200m3依托租赁方警卫室110.48m2110.48m2依托租赁方配电间159m3159m3依托租赁方应急事故池400m3400m3依托原项目3、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产品及产能项目完成后全厂产品方案见表

48、 2-2。表表 2-2 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序号生产单元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能力(年产量)年运行时数扩建前扩建后变化量1化学楼中试车间小核酸5 公斤5 公斤06040h2研发实验室小核酸研发实验0600 次+600 次2080h4、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表表 2-3 本项目设备一览表本项目设备一览表生产单元序号名称型号设计数量单位备注扩建前扩建后变化量生产设备1干热灭菌柜JRSH-2J110套2湿热灭菌柜内室尺寸:700600600mm(LWH),工作温度:134220台3电子天平Max=410gd=0

49、.001g440台4核酸合成仪最大合成规模为 30 mmol;OP100220台实验室型号为OP1005C&D 设备5L 反应釜220台6分析检测仪器BioPhotometerplus440台OD检测仪7超滤设备2.5m2 超滤装置440台8AKTAProcess 中试纯化仪13-600L/h 的流速220台219退火设备10L、30L 混合罐220台10真空冷冻干燥机最大捕水量:20L/GLZY-1B型220台11注射水系统定制注射水系统110套制水系统固相合成12核酸合成仪OP10005+5台本次新增13真空冷冻干燥机/01+1台本次新增氨解14玻璃釜20 L/5L02+2台本次新增15Q

50、ZD 自动耐压反应器10L01+1台本次新增16摇床01+1套本次新增17旋转蒸发仪03+3台本次新增18离心浓缩仪01+1台本次新增19循环冷却仪04+4台本次新增纯化20AKTA 层析系统Pure 25Pure 2501+1台本次新增21AKTA 层析系统AKTAPurifier100/AKTAPurifier10/AKTAPilot/AKTAAvant 150/04+4台本次新增超滤22切向流过滤系统Sartajet01+1台本次新增23超滤仪Versaflux/KrosFlo/科百特04+4台本次新增冻干24冻干机FD-1A-50/FD-1C-5002+2台本次新增25真空冷冻干燥机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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