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购买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购买的行为,加强对购买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设备的采购合理、经济,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管理生产设备购买的相关事宜。第2章 设备购买行为标准第3条 公司每年的设备购买计划应编入公司的年度预算中,却因预算外的生产扩张或突发性的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需要购买设备时,必须经过相关授权审批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购买事宜。第4条 设备申购单的审批。1.设备申购部门所填写的设备申购单应经过部门经理、生产副总及总经理的审批。2.设备申购审批权限。(1)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由生产副总负责审批。(2)设备价格在5万50万元的
2、,由总经理审批。(3)设备价格超过50万元的,必须报总经办审批。第5条 设备使用部门需要购买生产设备时应提前填写设备申购单经相关授权人员审批后交采购部进行核实。第6条 采购人员对设备申购单需要审核的事项。1.所申购设备的原因是否充分,设备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技术要求是否清晰。2.所收购的设备是否经过了相关责任人的审批。第7条 设备购买流程。1.编制设备采购清单并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2.采购人员根据所需的设备要求选择设备与厂商,应进行设备价格等方面的谈判。3.采购人员根据谈判的结果拟定设备采购合同,并报财务部、主管副总、法律顾问及总经理审批。4.审批通过后由采购人员实施设备采购工作,并
3、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及进行货款的支付。5.接受设备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6.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7.设备的质量跟踪与采购评审。第8条 给公司提供设备的供应商应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取,如果没有合适供应商需要寻找新的供应商时,采购人员应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作业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审。第9条 公司与供应商所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第10条 公司对所采购的设备的付款方式一般为1:8:1,即首付货款总额的10%,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再付货款的80%,剩余10%作为设备的质保金,按照质保期的月份分月给付。通过议价方式所签订的采购合同的付款方式可根据议
4、价约定执行,但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同意。第11条 设备供应商将设备运到公司后,采购人员应组织质量管理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的相关人员一同进行设备的验收工作,按照设备采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逐项进行验收。第12条 设备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员应做好设备的质量跟踪工作,并定期填写采购设备质量跟踪表,出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商解决。第13条 采购部应定期对设备的购买行为进行评价,找出在设备的购买行为中的优点与缺点,对设备购买行为中的缺点提出改进措施,报主管副总审批。第3章 设备的评价第14条 采购的设备合适与否关系到设备采购行为的成败与公司的发展,采购人员在设备选择和评审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设备的生产率。(
5、1)设备的生产率一般采用设备在单位时间内的产量或设备的主要参数进行评估、计算。(2)选择设备时,设备的生产率必须与公司的生产任务相适应,不得过大或过小。(3)考虑设备生产率大小时还应参考公司的长远规划与市场变化与发展的趋势。2.设备的可靠性。(1)设备的可靠性是指精度、准确度的保持性、零件耐用性、安全可靠性等。(2)选择设备时,要仔细分析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数据,对反映设备可靠性的指标应进行认真、科学的论证。3.设备的维修性。(1)设备的维修性是指故障产品修复的难易程度,即在规定条件和规定时间内完成某种产品维修任务的难易程度。(2)选择设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可修理性,所选的设备应便于检修、易于拆
6、卸,零部件符合标准。(3)考虑设备的维修性时还应考虑供应商对设备配件的供应状况及售后服务。4.设备的安全性。(1)设备的安全性是指设备对生产安全的保证程度。(2)所购买的设备应具有安全防护装置或配套装置,以保护操作者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5.设备的节能性。(1)设备的节能性是指设备节约能源的能力。(2)所购买的设备在同类设备的节能方面应处于中上水平。6.设备的操作性。(1)设备的操作性是指设备操作要符合方便、可靠、安全等要求,符合人机工程学的原理。(2)设备操作机构及其所设位置应符合劳动保护法规要求,适合一般体型操作者要求。(3)设备在操作设计时应考虑操作者的生理极限,不能使其在规定的操作时间
7、内承受超过体能极限的操作力、耐久力等。(4)所购买的设备及其操作室的设计必须符合有利于减轻劳动者精神疲劳的要求。7.设备的经济型。(1)设备的经济型是指设备的综合成本指标最低。(2)购买设备时不仅要考虑设备的购置费、运输费及安装调试费,还要考虑设备的维修费、保险费、能源消耗费等费用。(3)购买的设备尽量保证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综合成本最低。第4章 附则第15条 本规定由采购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采购部所有。第16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设备安装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采购设备的安装管理,确保安装的设备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生产出合适的产品,特制定本
8、制度。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采购设备的安装工作。第3条 在采购设备的安装过程中,生产部设备科室应组织人员协助供应商派来的安装调试人员进行工作,不得怠慢。第2章 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生产设备的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部应积极向供应商索要设备的相关资料并转交生产部设备科室。第5条 生产部设备科室应积极收集与采购设备关联的资料,必要时可直接向供应商直接索取资料。生产部设备科室所收集的与生产设备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 生产设备的外型尺寸。2. 生产设备的地基图及地基要求。3. 生产设备对环境的要求。4. 生产设备安装所需工具及辅助设施。5. 生产设备试车时所需的物件。第6条 生产部设备
9、科室应根据已取得的资料会同生产部选择设备的放置地点并报主管副总同意, 经主管副总同意后, 需要两个部门经过协商规划出环境符合要求的放置区域。第7条 选择设备的放置地点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 所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加工条件。2. 尽量保证最短的生产流程并方便工件的存放与运输。3. 生产车间平面的合理利用。4. 设备的主体及附属装置的外形尺寸和运动部件的极限位置。5. 满足设备安装、维修、安全操作的需要。6. 设备的能源供应及劳动保护。7. 地基的土壤等地质状况。第8条 生产部设备科室应根据收集的与设备相关的资料编制详尽的设备安装计划,并报主管副总审批,确保生产设备能够尽快安装、调试完毕,投入生
10、产。第9条 在生产设备未运到公司前,生产部设备科室应组织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各种工具、物料、做好设备地基等工作,并与设备的安装要求相一致。第3章 设备安装作业第10条 生产部设备科室应与采购部门一起进行设备的接收,并办理出库手续后与采购部及供应商人员共同开箱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检查包装箱号、包装箱数及外包装情况。2. 按照箱中的装箱单查核设备型号、规格、零部件、配备工具、附件、备用件、使用说明书等是否齐备且名称与数量是否正确。3. 查核设备基础图及设备电气图与设备是否一致,安装配料是否与安装要求一致。外观的相关参数是否与说明书保持一致。第11条 开箱检查完毕应由采购部填
11、写详细的检查记录,并填写开箱检查验收单经盖章后交供应商的人员。第12条 生产部设备科室应妥善保管包装箱中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不使用的工具、备用件等,待安装结束后交给设备使用部门。第13条 生产部设备科室所组织的人员在协助供应商的人员进行设备的水平、进度校对时,要积极学习,尽量掌握,达到自己能够使用工具校正的水平。第14条 设备安装的辅助人员应从设备的管理处或负责设备维修的人员中选取,当辅助人员对设备相关知识产生疑问时,应积极向生产厂商的人员请教。第4章 设备安装验收第15条 在设备的辅助设置安装完毕由生产厂商的工作人员负责试车,公司中的设备安装辅助人员应协同生产厂商的工作人员做好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12、1. 保持设备的清洁,并给设备加满机械油及润滑油。2. 设备手动操作时,各运动部件应灵活自如。3. 试运转电机,其电机风叶的旋转方向应与要求保持一致。4. 确定各安全装置运转正常且可靠有效。5. 检查各操作手柄或按钮是否灵活有效。6. 检查设备运行通道上有无障碍物。第16条 试车。设备的试车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生产部设备科室应派出专人详细记录设备的试车过程,包括试车的阶段、各阶段的检验、所出现的故障等内容。1. 空运转试车。空运转试车主要检验设备的进度的稳定性及各个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整个设备的操作是否灵敏可靠。空运转的时间要达到设备设计时的要求。2. 负荷试车。负荷试车主要是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
13、的工作能力,负荷试车应按照设备设计时功率从小到大的顺序试验,同时检验油温、液压、电气、安全、运行等是否正常。3. 产品试车。产品试车指使用设备生产试验品,以检验设备的精度。第17条 生产部设备科室应根据试车过程检验记录编制设备的检验报告,并报主管副总审批。第18条 设备验收通过后,由生产部设备科室对设备进行编号及登记归档。第5章 附则第19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生产部所有。第20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设备自修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对设备维修的管理行为,确保公司的设备修理有章可循,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公司的持续生产能力,特制定
14、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身进行设备维修时的相关事宜。第3条 本制度中的设备维修是指采用技术手段与管理行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或更换零部件,使生产设备能够恢复其功能或精度的技术活动。第4条 生产设备的维修类别分为大修、中修与小修,设备维修的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与现状进行合理选择。第2章 设备维修计划第5条 生产部设备科室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季度及月度设备维修计划并报相关负责人审批。第6条 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程序。1. 收集资料。设备科室主要收集以下两个方面的资料。(1)生产设备技术状况方面的资料。(2)编制维修计划需要了解的信息,如设备修理工时定额资料、需修设备目录及设
15、备的备件库存状况。2. 编制维修计划草案。在编制维修计划草案时需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考虑公司的总体生产状况对设备的要求。(2)结合生产现状考虑大修与中修的可能性。(3)确定公司必须列入维修计划的需修设备。(4)编制维修进度时,考虑需修设备的轻重缓急。3. 维修计划的平衡。设备科室应将编制好的设备维修计划管理草案送各个部门(如技术部、财务部等)征求意见,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设备维修计划进行修订。4. 维修计划的审核。正式的维修计划应报主管副总进行审批。第7条 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的依据。1. 设备的技术状况。2. 公司的产品工艺对设备的要求。3. 生产安全与环保对设备的要求。4. 设备的
16、维修周期与维修间隔区。第8条 对未列入设备维修计划但必须进行维修的设备,设备使用部门应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以便调整其设备维修计划。第9条 年度设备维修计划必须在每年的12月25日之前上报,季度与月度维修计划必须于季度末或月度末的27日之前上报下季度或下月的设备维修计划。第3章 设备维修准备第10条 调查维修设备。设备科室在进行设备维修前应掌握生产设备的具体劣化程度与修复该产品的技术要求,准确把握设备的磨损程度及需要的更换件和修复件。第11条 生产设备的调查了解的渠道。1. 设备档案。2. 向设备操作人员了解情况。3. 按设备的出厂精度标准检验设备的精度并进行记录。4. 实测设备的磨损部位的磨
17、损量及可视部件的磨损。5. 检查设备的状况,包括油路、润滑、电气等部件。第12条 编制设备维修的技术文件。设备科室应根据所调查了解设备状况编制设备维修技术文件,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维修说明书。维修说明书主要包括维修内容、维修部件明细、所需材料明细及维修的质量标准。(2)维修工艺说明。第13条 准备维修所需的物料、工具及零部件。在设备维修之前,设备科室应核对维修时所用到的物料、工具及零部件,应根据维修技术文件中的清单进行逐项核对,若公司无库存应填写申购单报送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购买。第14条 编制维修作业计划。设备科室所编制的维修作业计划应详细说明设备维修的具体时间、参与人、所
18、需时间、维修的主要内容、维修的次序、所使用的场地、使用的仪器等相关内容。第4章 设备维修作业第15条 生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日期将设备移交给设备维修人员,并填写设备交修单,双方确认无误后完成设备的交接。第16条 如果在生产现场进行维修,生产设备的使用部门在移交设备前应将生产现场清理干净,腾出维修所需要的场地,移走占道的成品与半成品。第17条 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查设备后,应尽快提出需要进行临时加工的配件清单,交相关部门进行准备。第18条 设备检查中发现新的问题时,设备维修的管理人员应尽快出具设备维修的技术文件及工艺、质量要求,方便维修人员的修理,保证设备维修的进度。第19条 对于本公司能够生产
19、的临时配件,生产部应安排专人进行配件的生产,满足维修作业的需要。第20条 各生产车间的车间主任应根据设备维修作业状况进行生产的调整,并积极配合维修作业,防止窝工、怠工现象的发生。第5章 设备维修安全第21条 设备维修时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并在电源处的醒目位置贴上“正在维修”字样。第22条 凡处于维修中的设备,应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贴上“正在维修” 字样,防止不知情的员工开动设备。第23条 设备维修期间需要拆除设备部件时,应将拆下的设备部件放于合适的位置并固定好,以防伤及其他人员。第24条 如果需要维修设备的部件过大或过重,应使用起重设备进行操作,禁止人员手工搬运。第25条 设备的修理期限超过一个工
20、作日时,应将存在危险的设备周围用隔离带进行隔离,并禁止人员进入。第6章 设备维修验收与费用第26条 设备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进行空转试验及精度检验自测,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第27条 负责设备验收部门应在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及精度验证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第28条 设备维修验收通过后,维修人员应与生产车间办理设备交接手续,并填写设备维修报告,由生产车间、验收部门进行签字确认。设备维修报告一式三份,维修人员、验收部门及设备科室各留一份。第29条 设备维修完成后,设备科室应进行设备维修的财务核算,并报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第7章 附则第30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生产部所有。第
21、31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设备外修管理规定第1条 为规范公司的设备外部维修管理,使设备维修有章可循,确保生产的进度。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设备发生故障后的管理事项。第3条 生产设备的使用单位发现设备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并检查原因。第4条 设备操作人员不能将故障排除或不确定能否排除故障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请修单交设备修理处,并填写设备异常报告,作为设备维修和生产公司统计的依据。第5条 设备维修部门接到设备生产部门的通知后,应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的时间、编号、申请部门等信息,并根据所有请修设备的轻重缓急安排维修人员,并做好派出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第6条 维修人员经
22、检查生产设备后确定因技术等原因无法进行维修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部门申请外修并做好设备的相关检查记录工作。第7条 采购部门收到设备外修信息后,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商,根据维修检查记录说明设备的现状,并要求生产厂商派出人员到公司对设备进行维修。第8条 厂商的维修人员到公司维修设备时,公司的维修人员应积极协助并用心学习,提高自身的设备维修水平。第9条 当维修设备所需的零部件不在保修范围或设备已过保修期时,采购部人员应综合考虑采购的成本及质量,决定从本地购买或从生产厂商进货,并报生产主管批准。第10条 设备维修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工作, 在故障设备周围设立“正在维修” 或“设备故障”的牌子,防止发生人身安全
23、事故。第11条 设备维修完成后,设备维修部门应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能够平稳、无异常运行并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第12条 对于超过保修期的设备采购部应与厂商协商设备的维修费用,并报主管副总审批。第13条 设备维修部门应及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并将其存入设备档案中,并与设备使用部门进行交接。第14条 采购部应将设备的维修费用及时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设备的财务处理。第15条 本规定由生产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生产部所有。第16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第1条 为规范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设备因非正常的损坏而造成停产或降低效能(停机修理时
24、间或修理费用达到一定标准,或虽暂不停机修理,但设备受损较严重的)的均属设备事故。第3条 设备事故的划分标准。1. 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设备事故。(1)一般生产设备停产四昼夜以上的。(2)设备修理费用达2000元以上(不包括生产费用损失费)的。(3)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或一个车间中断60分钟以上的。(4)设备性能严重受损的。2. 其余的设备事故为一般设备事故。第4条 设备事故性质的划分依据。1. 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操作错误、维护保养不当、超规范加工、工艺不合理、瞎指挥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精度降低的。2. 质量事故。凡因设备质量不好或检修、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
25、降低的。3. 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自然磨损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的。第5条 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标准。1. 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并逐级上报,责任单位领导应及时上报主管副总,设备重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报告主管厂长。2. 一般事故由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规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生产部设备科室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重大设备事故及厂控设备事故,由主管副总主持,主管厂长、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分析处理。3. 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在三天内认真填写事故报告表,报送生产部设备科室,
26、厂控设备事故需报告主管厂长批示处理意见。4. 对事故责任人除进行教育外,还要视情况给以严肃处理,如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一般事故发生后,对于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总额的5%10%;重大事故责任人按奖金总额的20%50%加重扣罚,并扣除主管领导当月奖金总额的10%。5. 生产部设备科室应及时将处罚信息报主管厂长,事故责任人或其主管领导对事故不按期限处理、隐瞒事故真相、破坏现场、欺骗上级或知情不报的,应按责任事故加重处理,最高处罚不能超过当月奖金总额的60%。6. 设备事故发生后的抢修工作,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其经费自行负责。抢修设备时,如需采购零件应由主管副总签字方
27、可采购。第6条 本规定由生产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生产部所有。第7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设备备件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设备备件管理,缩短设备维修时间,提高维修质量,保证维修周期,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设备备件的管理。第3条 本制度中的备件是指在设备维修工作中使用的并按照设备的磨损规律和零部件使用寿命进行事先加工、采购、储备的设备零部件。第2章 备件管理目标与职责第4条 在公司的备件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1. 生产部设备科室负责编制设备备件计划,执行备件计划并负责备件的协调及管理。2. 采购部门负责设备部件的采购事宜。3. 技术部门负
28、责编制设备部件的工艺流程并设计生产用图纸。4. 生产车间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出符合要求的设备备件。5. 仓储部门负责设备备件的入库、仓储及发放,并负责设备备件仓储报表的编制。第5条 设备备件管理的目标。1. 将生产设备发生故障时所造成的停工损失降至最低。2. 将设备维修时间和修理费用将至最小。3. 将备件库的储备资金压缩到合理供应的最低水平。第3章 设备备件计划第6条 设备科室在编制备件计划时,应将设备备件分类,进行分别编制,具体应分为以下四类。1. 易耗件、常换件计划。此类备件主要在设备维护时使用。2. 非常换件计划。此类备件主要在设备大修、中修时使用。3. 主要结构件计划。此类备件主要在
29、设备发生故障后的修理时使用。4. 引进设备专用备件。此类备件主要在进口设备的保养、维修时使用。第7条 设备备件计划的编制依据。1. 生产车间上报的备件需求量。2. 备件的仓库存储量。3. 备件的车间存储量。4. 备件在计划期前的结转量。5. 计划期内的设备维修计划。6. 设备备件在历史上同一时期的使用数量。7. 备件的生产、采购周期。第8条 设备备件的编制时间。1. 公司年度的备件计划由设备科室在7月底下达,各生产车间在8月15日之前将各车间的备件需求量上报,设备科室在9月之前编制完成。2. 公司的季度备件计划应在季度前30天完成,月度计划根据分解后的季度计划提前15天完成。第9条 设备科室应
30、本着经济性与合理性原则控制、平衡计划期内的设备备件需求数量。第10条 备件的分类。设备科室在制订备件计划时应参考物料管理的ABC方法,针对不同的备件种类制订不同的计划,具体的备件分类及说明如下所示。1.A 类备件。A 类备件周转时间长,重要程度高,品种数约占备件总品种数的10%,价值约占库存总资金的60%。2.B类备件。B类备件属于比较重要的备件,但可适当降低控制,品种数约占备件总品种数的25%,价值约占库存总资金的25%。3.C类备件。C类备件品种较多且价值较低,品种数约占备件总品种数的65%,价值约应占库存总资金的15%。第11条 设备科室需要区分备件的来源(采购或是自制),并在每种备件的
31、标注中注明,采购的备件必须是公司无法生产或设备的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供应的备件。第12条 编制好的设备备件计划必须经过主管副总的审批方可执行,重大计划或采购额较高的计划应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具体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采购与生产相关制度中的具体规定执行。第4章 设备备件的采购与自制第13条 采购部应根据设备备件计划制订采购计划,做到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采购计划需要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第14条 采购部应严格按设备备件的图纸、资料及备件的需要时间,选择合适的生产厂商,在考虑质量优秀与价格便宜的基础上,与生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第15条 与生产厂商签订的备件采购合同要详细规定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图号、材
32、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等内容。第16条 给生产厂商用于生产的备件图纸在备件交货后必须收回,关键性的技术图纸要与生产厂商签订技术保密协议,防止公司的机密外泄。第17条 自制的设备备件由生产部根据设备备件的生产工艺及图纸要求安排生产并注意质量的监控。第18条 生产部应保证设备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质量要求与数量要求生产完毕。第19条 质量管理部把好质量验收关,负责检验外购与自制的生产备件,确保其合乎设备要求。第5章 设备备件的仓储第20条 备件入库时,备件库管员要仔细审查以下内容。1. 备件的数量、品种、包装、规格等应与票据相符。2. 备件的质量检验单的批号与备件的批号相符
33、。3. 备件入库所需的单据齐备。第21条 备件库管理人员若发现备件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有不相符的现象时,应拒绝备件入库,并通知相关人员,杜绝备件库中有不合格的备件,否则备件库的管理人员负全部责任。第22条 对于入库的备件,库管人员应及时登账,防止入库备件的漏记、错记。第23条 备件库中的备件应分类整齐摆放,在每类备件的摆放位置应用备件卡,重要的备件要注意其保管环境,不得损坏备件的外包装。第24条 备件管理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锈等工作,库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备件的保管情况,必要时应进行维护保养。第25条 备件库的库管人员应定期清点库中的备件数量, 并编制成备件库存报表,向有关人员
34、反映备件的库存状况。第26条 设备使用及维修人员领取备件时,库管人员应仔细核对领料凭证,对于重要、精密、价值高的备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必要时必须由主管副总签字审批。第27条 备件出库后,备件库管员应及时对出库的数量进行登记,防止漏记,保证库中的账物相符。第6章 附则第28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生产部所有。第29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对设备报废的管理,防止公司资产设备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报废设备的管理。第3条 设备报废权限归生产部设备科室,其他部门均无此权限。第2章 设备
35、报废的申请第4条 设备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废。1.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或不能调出的。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毁的。3.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4.腐蚀严重,绝缘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5.自制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调出使用的。6.因公司发展的需要变更的。第5条 凡需要报废的生产设备,先由使用车间提出申请报告,由设备科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鉴定认可后填写设备报废
36、申请单;或者设备科室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设备报废申请单设备类别: 日期: 年 月 日名称型号规格购买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维修结果报废原因备注审核人填写人第3章 设备评估第6条 设备科室在接到报废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到生产现场对设备进行评估,并编制设备报废报告,具体的评估内容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 设备的使用年限。2. 设备的损坏情况。3. 设备的技术情况。4. 设备影响工作的情况。第7条 设备报废报告的内容。1. 设备的介绍。2. 设备的现状,包括技术、使用年限、损害程度、预计修理费用等。3. 设备的报废原因分析。4. 报废设备的拟处理的办法。第4章 设备报废的审批第
37、8条 设备报废的审批程序。1. 设备科室将设备报废报告交财务部进行审核。2. 财务部审核设备报废报告后呈主管副总进行审核。3. 主管副总审核后呈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批。第9条 设备报废的审批权限。1. 设备科室主管可审批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报废设备。2. 生产部经理可审批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报废设备。3. 主管副总可审批价值在30000元以下的报废设备。4. 价值超过30000元的报废设备由总经理进行审批。第5章 设备报废的处理第10条 设备报废报告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由设备科室负责执行。第11条 报废设备的处理。1. 对于公司淘汰的设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可转让给需要的企业或个人,但转
38、让价格必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审批。2. 对于无转让价值的设备,设备科室应组织人员进行设备的拆卸,将其中完好的部件或经过修理可使用的部件取出后进行入库或修理,无价值的其他部件进行废品处理。3. 设备的拆除尽量在生产现场进行,并将对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4. 设备拆卸后应尽快进行处理,清理现场,不得将拆卸后的部件等留在生产现场。第12条 报废设备处理完毕后,设备科室应编制报废设备处理报告交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存档,并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第13条 财务部应根据设备处理报告进行账务方面的处理并取消设备的编号。第14条 报废设备处理的费用只能用于设备的维修及改造,不允许挪作他用。第6章 附则第15
39、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生产部所有。第16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设备转让管理规定第1条 为了规范生产设备的转让工作,加强设备转让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对企业生产设备的转让标准、转让流程进行了设定,适用于企业厂区内所有设备。第3条 设备转让由设备科室归口负责,各设备使用部门配合。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所示。1.设备科室负责设备转让的可行性分析、技术鉴定与咨询。2.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总经理对设备转让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并监督实施。3.设备使用部门按照本规定与设备科室配合进行设备转让工作。第4条 设备使用评价指标指对其使用情况及使用
40、费的评价,评价设备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使用情况,以及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而定期支付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费、维修费以及固定资产税、保险费、操作人员的工资,主要是评价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维修费用。具体如下所示。1.使用情况。使用情况主要包括设备完好率和设备故障率指标。(1)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率指企业中技术性能完好(包括一级和二级)设备台数占全部设备的百分率。企业在实际使用中,可以只计算比较重要的设备(一般多以复杂系数不小于5为界限)。(2)设备故障率。设备故障率指在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设备的故障停机时间与同期内实际开动时间的百分率。2.维修费用。维修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产品维修费用、万元产值维修费用和
41、维修费用率三项内容。(1)单位产品维修费用。单位产品维修费用指单位产品维修工作与维修成果的关系。(2)万元产值维修费用。万元产值维修费用可直接地反映企业维修的效果和扩大可比性。(3)维修费用率。维修费用率指同期内企业的全部维修费用占总生产费用的百分率,是反映维修效率的一个经济性指标。第5条 设备使用评价由设备科室根据设备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计算,并作为设备转让的处理依据。第6条 当设备陈旧、老化、原有设备已经不适宜新的生产技术工艺及提高生产效率的要求,或者发生企业转产等情况,但设备仍存在使用价值时,设备科室应本着“减少损失”的原则,将设备转让处理。第7条 设备转让时,设备科室
42、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备的评估、技术鉴定与咨询,确定其价值,估算其价格。第8条 设备科室通过对其使用情况、维修费用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后撰写设备评估报告,同时将转让旧设备所获得价值及更换新设备的价值、货源等情况连同设备转让申请单一并上报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审批。第9条 获得领导审批后,设备管理人员按照转让方案执行,与相关单位联系购买事宜。第10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设备封存管理规定第1条 为规范公司对设备的封存与启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长期不使用的设备的管理。第3条 闲置有三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经生产部审核、主管
43、厂长批准后,生产部负责办理设备封存手续,填写设备封存(启用)单。封存设备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特殊原因除外。第4条 封存前由生产部设备科室同使用单位全面检查后断电,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放净冷却液,清点附件,并做好以下工作。1. 表面及外露面应涂好油,做好防尘、防潮等措施。2. 出示封存标志。3. 指定专人定期保养、保管工作。第5条 封存设备如确实需要启封时,应由使用单位提前半个月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封存(启用)表,上报主管副总,经主管厂长批准后,通知财务部门恢复折旧。设备启封时由生产部设备科室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第6条 凡已办理封存手续的设备,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接电启封,一经发现给予元以上的罚款。第7条 设备封存(启用) 单一式三份,财务部、使用部门、生产部设备科室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