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768.12018 代替 DB51/T 1768.1-2014公共用纺织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第 1 部分 医疗场所用 2018 - 01 - 12 发布 2018 - 02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1/T 1768.12018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要求 . 2 5 抽样 . 3 6 检验方法 . 3 7 检验规则 .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人体掉落物检验方法. 5 DB51/T 1768.12018 II 前 言 DB51/T 1
2、768 公共用纺织产品通用技术要求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第1部分:医疗场所用; 第2部分:非医疗场所用。 本部分为DB51/T 1768 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 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替代 DB51/ T1768.1-2014公共用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第1部分 医疗场所用。 本部分与原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安全技术要求改为通用技术要求; 取消了原标准的强制内容; 修改了医疗场所用公共用纺织产品的定义; 增加了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增加了外观质量要求; 修改了pH值技术指标; 增加了婴幼儿医疗场所公共用纺织品甲醛技术要求; 修改了细菌菌落总数技术指标;
3、删除了真菌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和绿脓杆菌技术要求; 增加了微生物指标检测要求; 修改了菌落总数和相关指标菌检测方法; 删除了使用寿命要求; 增加了外观质量抽样方案; 将判定依据改为检验规则。 本部分由四川省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曾蓉、黄浩、赵瑞方、孙近、董海、文勇、陈剑、陈娇、周晓丽、刘才容。 DB51/T 1768.12018 1 公共用纺织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第 1 部分 医疗场所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场所用公共用纺织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医疗场所用公共纺织产品。手
4、术室内纺织品不在本标准考核范围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383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2798 毛巾产品脱毛率测试方法 GB/T 22799 毛巾产品吸水性测试方法 GB 3170
5、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WS/T 508-2016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用纺织产品 public Textiles 在公共场所,供不同的人重复使用的纺织品。 GB/T 28459-2012 定义 3.1 3.2 医疗场所用公共用纺织产品 public Textile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即医用织物。 医药内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包括患者使用的衣物、床单、被罩、枕套等;工作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帽;手术衣、手术铺单;病床隔帘、窗帘以及环境清洁使用的布巾、地布等。 WS/T 508-2016
6、定义 3.1 3.3 人体掉落物 body secretion DB51/T 1768.12018 2 从人身体上分泌、脱落的物质,如头发、皮屑等。 4 要求 4.1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医疗场所用公共用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指标应符合GB 18401、GB 31701、GB 18383的规定。 4.2 外观质量 清洁织物外观应整洁、干燥,无异味、异物、破损。 4.3 卫生、安全指标 医疗场所用公共用纺织产品新产品、洗涤后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并应至少符合表1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表1 医疗场所用公共用纺织产品卫生、安全指标 序号 项目 计量单位 指标 备 注 1 pH 值 / 6.57.5 婴幼
7、儿纺织品:20 直接接触皮肤类:75 2 甲醛含量 mg/kg 非直接接触皮肤类:300 3 可分解芳香胺致癌染料 mg/kg 禁用 4 异味 / 无 5 人体掉落物 / 无 窗帘除外 6 吸水性 s 20 只适用于毛巾、浴巾 7 脱毛率 % 1.5 只适用于毛巾、浴巾 8 填充物要求 / 符合 GB 18383 要求 只适用于絮用纤维制品 细菌菌落总数 cfu/cm2 20 大肠菌群 / 不得检出 9 微生物指标 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窗帘除外 注 1:根据工作需要或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用织物有关时,应检测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 4.4 洗涤要求 DB51/T 1768.12018
8、3 医疗机构内部的洗涤部门和对外开展洗涤服务的公司, 开展洗涤业务时, 应分别处理医疗场所用公共用纺织产品和非医疗场所用公共用纺织产品(包括设备、环境)。 5 抽样 5.1 抽取的样品应是新购、洗涤或消毒处理后摆放或包装好待用的医疗场所用公共用纺织产品,在用的纺织产品不在抽检范围内。 5.2 抽样方案如表 2 所示。 表2 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21200 2 0 1 12013200 3 0 1 320010000 5 0 1 10000 8 0 1 5.3 外观质量的检验抽样方案如表 3 所示。 表3 外观质量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9、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21200 10 1 2 12013200 32 3 4 320010000 50 5 6 10000 80 10 11 5.4 抽取样品后要无菌密封包装,储存、运输过程中包装不应有破裂,检验前不得启开。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要求 在正常光照下,目测手感法检验。 6.2 pH 值 按 GB/T 7573 执行。 6.3 甲醛含量 按 GB/T 2912.1 执行。 6.4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按 GB/T 17592 执行。 DB51/T 1768.12018 4 6.5 异味 按 GB 18401 标准6.7执行。 6.6 人体掉落物 按附录A执行。
10、 6.7 吸水性 按 GB/T 22799 A法执行。 6.8 脱毛率 按 GB/T 22798 执行。 6.9 填充物要求 按 GB 18383 执行。 6.10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采样应按照WS/T 508-2016 附录B中B.1.1.2执行, 检验按照WS/T 508-2016附录B中B.1.2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从每批次产品中按品种随机抽取有代表性样品,每个品种按不同颜色各抽取 1 个样品,样品的大小或数量应满足试验要求。 7.2 样品抽取后密封放置,不应进行任何处理。 7.3 单件样品判定:根据产品的类别对照第 4 章的要求进行评定,如果样品的测试结果全部符合相应类别
11、的要求 (含有 2 种及以上组件的产品, 每种组件均应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 , 则该样品符合本标准,否则为不符合。 7.4 批样判定:如果所抽取样品全部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符合本标准。如果有不符合的样品,则判定该样品所代表的品种或颜色的产品不符合本标准。 DB51/T 1768.12018 5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人体掉落物检验方法 A.1 原理 以人眼感观检测样品上是否有毛发、皮屑等。 A.2 试验条件 检测人员应先洗脸、洗手,并将头发、手、臂等密封起来,以防自身污染影响检测结果。 A.3 样品 床上用品、毛巾类产品、服装等是洗涤或消毒处理后待用的。 A.4 方法 现场以人眼感观检验为主,需要时可辅以(12)倍的放大镜、尖嘴镊子检测是否有毛发、皮屑等,检测到的物质应收集、保存。 _ DB51/T 1768.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