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兴森半导体有限公司集成电路 FCBGA 封装基板项目项目代码2205-440404-04-01-817697建设单位联系人丛*联系方式188*5325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装备制造区海工二路西北侧、达能路西南侧(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E 113 度 17 分 43.429 秒,N 21 度 99 分 49.484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2 电子电路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印刷电路板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
2、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审批文号/总投资(万元)120000环保投资(万元)360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631.3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本项目设置了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和环境风险分析专项评价。设置理由如下:大气类别: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但由于本项目位于珠海市电路板行业规划片区内, 为遵循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衔接规划环评, 本评价设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进一步论述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
3、影响。环境风险类别: 本项目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规划情况珠海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珠海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珠海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2016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珠海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 珠海市在现有电路板产业发展基础上, 未来新建企业产能 6651 万 m2/a,新建项目全部布局于珠海市电路板核心集聚区,核心集聚区分富山片区(含雷蛛片、珠峰大道片)、高栏港片区两个片区, 其中富山片区规划面积 3.84km2, 电路板发展规模 3851
4、万 m2/a(其中雷蛛片 2.53 km2,电路板发展规模 3152 万 m2/a;珠峰大道片1.31 km2,电路板发展规模 699 万 m2/a);高栏港片区规划面积3.35km2,电路板发展规模 2800 万 m2/a。(2)珠海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审2020166 号)珠海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粤环审 2020166 号) 指出: 除本次规划珠海市核心集聚区外, 其他区域禁止新建、原有项目异地改扩建电路板项目, 本次规划核心集聚区外现有电路板企业在满足环境容量并经过单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可行情况下可进行改扩建工作, 改扩建项目废水排放量及水污染
5、物排放量应满足增产不增污的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由于规划区范围内主要布置工业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目标, 故不设置生态保护红线。2)资源利用上线:引入产业应符合规划区资源环境效率要求。规划区总体工地规模719ha,新鲜用水量73425t/d,中水回用率为4045%。3)环境质量底线:见表 1表 4。3表表 1 规划区环境排放标准清单规划区环境排放标准清单污染物类别质量标准(预期性)排放标准(约束性)本项目执行情况相符性地表水、海洋环境沙龙涌、江湾涌、向阳河和南北大涌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排污口所在区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6、3097-1997)第三类标准第一、二水质净化厂废水经处理后总氮、粪大肠菌群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重金属污染物指标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 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富山水质净化厂、南水水质净化厂出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较严值;装备制造区污水厂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7、中表2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废水经处理后排入珠海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悬浮物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化学需氧量执行 500mg/L,氨氮执行 35mg/L,总磷执行 3mg/L,悬浮物执行 100mg/L),其余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 2 珠三角排放限值,再排入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2 的“珠三角”排放限值后排至黄茅海。员工办公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达
8、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较严值后排放至黄茅海。相符地下水环境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五类水质标准本次规划核心集聚区范围内地下水主要特征因子环境质量较现状不下降本项目通过采取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等措施以减少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相符大气环境SO2、NO2、PM10、PM2.5、O3和TSP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TVO
9、C、硫酸雾、氯化氢、甲醛、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 表 D.1 的标准值,氰化氢执行前东德标准。粉尘、锡及其化合物、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H2SO4、HCl、NOX、HCN 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产品的基准排气量执行(GB21900-2008)表 6 的相关要求;VOCs 参照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丝网印刷时段 VOCs 的排放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
10、改扩建项目厂界排放标准值。另外,燃料废气污染物SO2、NO2、烟尘等参照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本项目经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的粉尘,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的甲醛,以及经“预处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的锡及其化合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碱液喷淋后的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能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产品的基准排气量执行 (GB21900-2008)表 6 的相关要求;经“预处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的 VOCs 能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
11、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丝网印刷时段 VOCs 的排放标准。相符4污染物类别质量标准(预期性)排放标准(约束性)本项目执行情况相符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声环境工业用地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标准工业用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本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不存在建筑施工情况,只需进行设备的进
12、驻与安装,通过严格控制设备安装时间(06:00-12:00 和 12:00-18:00),严禁在休息时间(12:00-14:00 和 18:00-06:00)进行安装;施工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相符土壤规划范围内土壤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通过厂内分区防渗措施减少项目对厂区内土壤环境的影响,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等方式减少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经预测,本项目对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相符表表 2 核心集聚区新增水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统计核心集聚区新增水污
13、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统计单位:单位:t/a污染物高栏港区排放量(产能 2800 万 m2/a)已批复排放量剩余排放量本项目排放量(产能 7.2 万 m2/a)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总计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总计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总计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总计废水占比污水量 t/d307728122311992134.424003.53 26137.93942.64118.475061.0755.31053.31 1108.4621.90%污水量万 t/a101.541928.0261029.56768.2763.64831.8433.36164.38197.731.8234.7636.5818.50%CODC
14、r40.6164416.2224456.83883.6534.7638.40总铜2.78412.7841/0.100.10总镍0.9280.928/总氰化物0.02870.0287/氨氮5.077159.904964.9820.345.565.90总磷0.50774.64015.14780.060.360.42总银0.00240.0024/5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表表 3 未批复大气特征污染物排放量估算结果对比情况未批复大气特征污染物排放量估算结果对比情况单位:单位:t/a项目排放量粉尘VOCs硫酸雾氯化氢甲醛高栏有组织43.0884.126.617.132.01无组织075.031
15、3.514.890.27本项目有组织0.1342.5800.4240.0670.005无组织0.1412.0260.1580.0490.003占比有组织0.31%3.07%1.59%0.94%0.25%无组织2.70%1.17%1.00%1.04%表表 4 规划区风险管控清单规划区风险管控清单风险源风险识别防范措施企业有毒有害物质泄漏1、企业有毒有害物质合理选址布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2、专人管理、使用,设置安全标志;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4、小规模储运,改进生产工艺,减少使用量;5、 设置必要的围堰等防护措施, 并根据有毒有害物质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易燃易爆物质火灾、爆
16、炸事故1、企业易燃易爆物质合理选址布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2、专人管理、使用,设置安全标志;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4、小规模储运,改进生产工艺,减少使用量;5、 设置必要的围堰等防护措施, 并根据易燃易爆物质类型,配备水、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装置,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危险废物储运1、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要求设置暂存区域;2、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3、设置明显警告标志,不得随便靠近;4、针对危险废物类型,制定相应应急方案。三废排放1、严格按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减缓措施;2、三废管理必须专人专职;3、有生产废水产生的企业,厂区内根据需要设置一定容积的事故应
17、急池,容积大小可由项目环评确定。规划区污水管网泄漏1、加强污水管网材料监管、施工监管,由污水厂具体定期巡查污水管网有无泄漏;2、 泄漏发生时应对相邻管网采取拉闸措施, 阻止废水通行,并可采取企业事故池暂存废水、企业限产、停产等措施,待修理完善方可排放;3、泄漏废水应采取应急措施,使用相邻管道、吸污车等车辆将废水引入污水厂处理后排放。污水厂事故风险1、专人专职巡查污水厂运行情况;2、 事故发生时, 依托事故池暂存废水, 不得外排超标废水,当污水厂事故池无法满足要求时,可要求企业限产、停产。黄茅海海海域内出现事故性排放,并事故发生时,依托事故池暂存废水,不得外排废水,当污水事故池无法满足要求时,可
18、要求企业限产、停产。6域水环境应急严重威胁当地海域水环境安全4)环境准入清单对于引入的企业,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尽量为环保材料,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应采用清洁安全原料,禁止使用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料,避免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要求规划核心区企业能源类型以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杜绝煤、重油的使用。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的核心集聚区的高栏港片区内(附图 19),拟新建产能为 7.2 万 m2/a,主要生产封装基板。高栏港片区预计年产能为 2800 万 m2/a,本项目产能占高栏港片区产量的 0.26%。本项目全厂新鲜用水量(生产)为 1340.88t/d
19、73425t/d,中水回用率达到 45.53%40%, 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为 1053.31t/d87704t/d (规划区控制指标),项目生产的是封装基板,由于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HJ450-2008)中无封装基板的指标要求,因此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的表 2 集成电路(IC)封装载板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 5m3/m2产品的要求。本项目产品产能为 7.2 万 m2/a,废水排放量为 34.76 万 t/a,则产品单位排水量为 4.8m3/m2产品,可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要求。本项目在采取废水、废气、噪
20、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规划环评的要求(见表 1);废水、废气排放总量在规划区的总量控制指标内(见表 2表 3);企业将严格按照规划区风险管控清单要求采取风险防范措施。7表表 5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览表(节选高栏港经济区相关内容)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览表(节选高栏港经济区相关内容)清单类型准入内容本项目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珠海市新建电路板项目全部布局于本次规划核心集聚区;2、核心集聚区总面积 7.19 平方公里,电路板发展总规模 6651 万平方米/年,包括 2 个片区,分别为富山片区(含雷蛛片、珠峰大道片)和高栏港片区,其中富山片区规划面积 3.84 平方公里, 电路板发展
21、规模 3851 万平方米/年 (其中雷蛛片 2.53 平方公里、 电路板发展规模 3152 万平方米/年, 珠峰大道片 1.31平方公里、电路板发展规模 699 万平方米/年),高栏港片区 3.35 平方公里,电路板发展规模 2800 万平方米/年;3、核心集聚区外不得新建电路板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要做到“不增污”(原企业环评批复排水量及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4、新建电路板企业生产车间、污染防治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等与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不低于 150 米环境防护距离,与配套人才公寓、宿舍等之间设置不低于 100 米环境防护距离。1、本项目位于规划核心集聚区的高栏港片
22、区内,见图 19;2、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新建产能为 7.2 万 m2/a 封装基板,主要生产封装基板。高栏港片区预计年产量为 2800 万 m2,本项目产能占高栏港片区产量的 0.26%;3、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 1.85km。可见,本项目可满足 150m 的防护距离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核心集聚区外 2012 年 9 月 1 日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珠海市现有电路板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 1 珠三角排放限值;2、核心集聚区外 2012 年 9 月 1 日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珠海市现有电路板
23、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 2 珠三角排放限值;现有企业污水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其中第一类污染物总镍、总银及 pH 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珠三角”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珠三角”排放限值的 200%;3、 高栏港片区电路板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装备制造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其中现有在建的 2 个项目 2022 年底前暂时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南水
24、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南水水质净化厂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珠海高栏港装备制造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高栏港片区,在装备制造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废水经处理后排入珠海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悬浮物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化学需氧量执行 500mg/L,氨氮执行 35mg/L,总磷执行 3mg/L,悬浮物执行
25、100mg/L),其余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 2 珠三角排放限值,再排入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2 的“珠三角”排放限值后排至黄茅海。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近期 1049.81m3/d、远期 1053.31m3/d,在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日处理规模 2.82 万吨/日范围内。本项目员工办公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6、(GB18918-2002)一级 A 较严值后排放至黄茅海。相符8(DB44/1597-2015)中表 2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 高栏港片区电路板企业排入高栏港装备制造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废水量应控制在 2.82 万吨/日内(其中现有在建的 2 个项目 2022 年底前暂时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环境风险防控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依托富山工业园、高栏港经济区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各企业内设事故缓冲池,依托富山第一水质净化厂、富山第二水质净化厂和高栏港装备制造区污水厂分别建设容积 25000m3、20000 m3、9500 m3的事故废水及消防污水应急缓冲池),制定环境
27、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本项目将依托高栏港经济区建立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企业自行设置 2 个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分别为 737.1m3和 438m3,总有效容积为 1175.1m3,并与珠海兴科项目建设的 1400m3的事故应急池相通,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相符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各入驻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
28、品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88 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企业应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废水、危险化学品等直接排入周边水体。1、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 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
29、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2、本项目建成后,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相符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总工业用地规模控制在 719ha;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55%;3、金属铜回收率95%;4、新鲜水用量、废水产生量、废水中铜产生量、废水中 COD 产生量等应满足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HJ450-2008)中的国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的相关要求。1、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1.808ha,在珠海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的总工业用地规模范围内;2、本项目全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 65%55%;3、根据铜的物料平衡,本项目的铜主要去向为产品、
30、边角料、钻孔粉屑和废封装基板、酸性蚀刻废液、含铜废液、废水等。企业通过将边角料、废封装基板、污泥等含铜废物均交给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提高金属铜的回收率,未能回收利用的铜主要为外排废水中的少量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的金属铜回收率可大于 95%;4、本项目生产的是封装基板,由于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HJ450-2008)中无封装基板的排水量要求,因此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的相关要求。相符9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20166 号)中提出:核心集聚区电路板企业应按照“清
31、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生产废水预处理系统和回用水系统, 生产废水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之前应处理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规划环评报告中提到“高栏港装备制造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 专业处理片区引入的电路板企业生产废水, 各电路板企业对厂内工业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工业污水厂集中处理。”)高栏港片区电路板企业排入高栏港装备制造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废水量应控制在 2.82 万吨/日内。核心集聚区的电路板企业生产车间、 污染防治设施、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等与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32、之间设置不低于 150 米环境防护距离,与配套人才公寓、宿舍等之间设置不低于 100 米环境防护距离。企业生产须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粉尘、甲醛、锡及其化合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能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产品的基准排气量达到(GB21900-2008)表 6 的相关要求; VOCs 能满足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丝网印刷时段 VOCs 的排放标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回收利用,
33、不能利用的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企业、区域污水处理厂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安全。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针对各类生产废水、雨水、清净下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进行了分类收集分类处理,设置了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及中水回用设施, 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接管标准后(化学需氧量执行 500mg/L,氨氮执行 35mg/L,总磷执行 3mg/L,悬浮物执行 100mg/L),其余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中表 2 珠三角排放限值,排入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1
34、0处理二厂;全厂废水排放量为近期 1049.81m/d、远期 1053.31m/d,仅占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控制水量 2.82 万吨/日的 3.72%和 3.74%,符合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 1.85km。可见,本项目可满足规划环评中150m 的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对生产产生的酸碱雾、VOCs、粉尘等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收集措施及处理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及大气预测结果, 经处理后的粉尘、 锡及其化合物、甲醛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的排放能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3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阻焊、 清洗过程产生的 VOCs 能满足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丝网印刷时段 VOCs的排放标准,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满足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 分类处理,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卖给下游公司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符合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拟设置 2 个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分别为 737.1m3和 438m3,总有效容积为 1175.1m3,并且与珠海兴科项目建设的 1400m3事故应急池相通,用于储存环境风险事故状态下的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泄漏物
36、料。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珠海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珠海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11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修正)中的第一类鼓励类目录中的“二十八、信息产业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本项目主要生产封装基板,配套设有电镀铜、沉铜、沉锡等,不属于有氰电镀工艺,本项目的建设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建设项目。根据市场
37、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行列。(2)与广东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封装基板生产项目, 属于 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2020 年本) 优先发展类,“1.集成电路” “(4)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本建设项目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相关规定。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使用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与相关产品限值标准相符性分析项目使用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与相关产品
38、限值标准相符性分析(1)阻焊油墨和固化剂与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相符性分析项目只使用一种阻焊油墨,需和固化剂搭配使用,混合比例为阻焊油墨:固化剂=7:3,根据油墨和固化剂的 MSDS 可知,混合油墨(阻焊油墨+固化剂)的VOC 含量为 32%,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表 1“溶剂油墨-网印油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75%。不可替代性分析虽本项目使用的油墨 VOCs 含量符合限值要求, 但因属于溶剂型油墨, 未被认定为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油墨产品。 因此, 本评价从两方面分析
39、所使用12的油墨不可替代性:一是项目生产的是封装基板, 最终与芯片搭载使用, 而芯片是电子产品的核心, 因此封装基板的质量保障尤其重要, 而阻焊油墨的作用是使基板表面涂覆一层保护膜,有效地掩蔽导线,使下面的线路不受损伤,在焊接时不会发生短路,所以,油墨的选用尤为关键。目前市面上油墨主要分为溶剂型油墨、水洗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等,水性油墨、胶印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研发起步时间较晚,相关技术尚未成熟,因此作用于产品的该类油墨会出现附着力不强,容易出现剥落等现象,而溶剂型油墨技术成熟,各性能均优于其他油墨,且在电路板行业广泛使用,效果较好。二是引用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于 2021 年 12 月
40、 7 日 关于咨询电路板行业内层涂布、防焊、洗网、喷锡等工序使用溶剂型物料的复函针对函件具体事项,复函如下:由于线路板行业特性、产品性能指标要求、生产工艺要求等限制,现阶段溶剂型油墨和溶剂型物料在电路板行业的内层涂布、 防焊、 洗网和喷锡工艺广泛使用。根据对行业内原料供应商的调查,针对溶剂型内层涂布油墨、防焊油墨、松香助焊剂,目前市面上暂无成熟可行的低 VOCs 含量物料可替代。由于溶剂型物料属于高挥发性物质,建议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采取针对性的高效收集和处理处置措施。综上,在电路板行业中,由于产品的特殊性,无其他低VOCs含量的油墨可替代,而本项目使用的油墨VOCs含量
41、低于限值标准,且采用有效的收集方式以及可行、高效的治理设施,最大程度减少VOCs的排放,因此符合政策的要求。(2)助焊清洗剂和滚轮清洗剂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相符性分析根据助焊清洗剂的 MSDS 和检测报告(附件 4-5)可知,助焊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测试结果为 816g/L,小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表 1 有机溶剂清洗剂 VOC 含量900g/L 的要求;根据滚轮清洗剂 MSDS 可知,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占比 60%,密度为130.96g/cm3;异丙醇占比 40%,密度 0.786g/cm3。挥发性有机物最大含量按
42、 100%计,由于 MSDS 未能体现出该清洗剂的密度,因此按密度公式可计算出其密度为 0.88g/cm3,则 VOC 含量为 880g/L。小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表 1 有机溶剂清洗剂 VOC 含量900g/L 的要求。由于本项目生产的封装基板精密度要求较高, 滚涂一段时间后需对滚轮进行清洗,否则会严重影响滚涂质量,最终导致封装基板性能达不到要求,为此建设单位根据油墨的特性选择应用更加广泛、 清洗效率更高的溶剂型滚轮清洗剂; 另外, 项目使用助焊剂清洗剂能有效减少回流焊工艺过程助焊剂的残留, 若封装基板有过多的助焊剂残留, 不仅影响了外观, 还会对封
43、装基板的可靠性构成潜在威胁,特别是电子产品长时间在高温、潮湿的条件下工作时,助焊剂残留物更有可能发生电化学变化,从而导致线路绝缘老化以及腐蚀、漏电、短路等问题,降低或损坏封装基板的质量, 进而出现绝缘下降以及封装基板开断路现象的发生, 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经验,建设单位选择清洗效果更好的溶剂型助焊剂清洗剂。项目项目与环境保护规划、区划和政策相符性分析与环境保护规划、区划和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规划指出:“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属于封装基板制造项目 (含配套电镀) , 不属于规
44、划中禁止的 “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符合规划的要求。规划中要求“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项目使用的助焊剂清洗剂和滚轮清洗剂的VOCs含量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的限值要求,属于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而使用的阻焊油墨和固化剂,符合相关产品限值,且目前在电路板行业中无法替代。为此,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收集措施和可行高效的治理设施,收集治理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
45、,采用“预处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14化燃烧” 组合装置处理, 有机废气净化率达到90%;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酸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性水喷淋进行处理,废气总净化率达90%以上。规划中指出: “推进高耗水行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 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本项目工业废水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分别配套了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 工业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中水回用率达45.53%,剩余排至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 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基本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十
46、四五”规划。(2) 与 “十四五” 土壤、 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环土壤 2021120 号)相符性分析规划中指出:“2.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本项目通过采取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做好防腐、 防渗处理, 厂区内做好地面硬化,并且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保证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使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等措施, 切断本项目污染土壤的垂直入渗途径, 减小项目对土壤的污染。(3)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
47、0年)(粤府2018128号)实施方案指出: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珠三角地区建设项目实施VOCs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 粤东西北地区实施等量替代, 对VOCs指标试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区域VOCs排放量。 重点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 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2020年,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低(无)VOCs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大幅提升。项目使用的助焊剂清洗剂和滚轮清洗剂的VOCs含量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15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的限值要求,属于低VOCs含量的原辅
48、材料。而使用的阻焊油墨和固化剂,符合相关产品限值,且目前在电路板行业中无法替代。为此,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收集措施和可行高效的治理设施,收集治理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预处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净化率达到90%;同时建设单位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对油墨、清洗剂的储存、转移、运输进行全过程管理,尽量减少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金湾区,本项目的VOCs总量指标来源将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区域调配。可见,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粤府201
49、8128号)的相关要求。(4)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文件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珠三角核心区要求如下:1)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 原油加工等项目。 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50、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的相关行业,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阻焊油墨和固化剂在封装基板生产中无法替代,建设单位通过加强原材料储存、转移、运输的管理, 尽量减少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同时对生产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采用“预处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装置处理,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VOCs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16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项目施行清洁生产, 通过内部回用生产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