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40 阳802019 -11 -01发布规、g电J DB 64/T 1654一一20192020一02 一01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D864/ 1654-一2019目次TI-ti-9919。中。白qqdqqA吁AFO户hUFhUFDFhUFb。只UPOFOnhU叮i勺所uuu置业场处限企理理理营求所川全全急期件盟管管管经要场理安安应固理存文理理理设加构业点产件所理管育全全款息件u范管保用义管管管建及机企网生条场处急教安安货信事的的的引定设员务务度构支盟端业本业件应则全员件收户发理案案案性和建人财业制机分加末企基营快与总安人快代用突黯档档档固范语础支递全-AAU范规
2、术基JJJ分JJJ快jjJ安jjjiij档J;去一仁44445556667777777888前12345678I D864/ 1654-一2019快递企业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快递服务企业的术语和定义、基础建设、分支机构及加盟企业、快递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安全与应急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和人员。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6606. 1快递封装用品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快
3、递封装用品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 3快递封装用品第3部分:包装袋GB/T 27917.1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27917.2快递服务第2部分:组织要求GB/T 27917.3快递服务第3部分:服务环节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YZ 0139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 0149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2791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基本型营业场所仅满足业务接待和快件暂存基本功能要求的快递营业场所。注:业务接待包括快递收发、咨询、合同签订等。3.2 拓展型营业场所除具备基
4、本型营业场所服务功能外,还可满足业务操作、停车及装卸、充电等其他功能要求的快递营业场所。1 DB64/ 1654-2019 5.1.3 分支机构应履行统计登记、报送数据、解决投诉等义务。5.1.4 分支机构的场地应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应按照YZ0139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备。5.2 加盟企业管理5.2.1 快递服务组织对加盟企业的管理依照GB/T27917.2相关内容进行管理。5.2.2 对加盟企业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及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连带责任。5.3 末端网点管理5. 3. 1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设立快递末端网点时,不应超出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和有效期限
5、。5.3.2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名称、类型、经营范围、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10日内通过信息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变更手续。5.3.3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被注销或者分支机构名录失效的,其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备案自行失效。5.3.4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撤销其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或者合作终止的,应提前5日通过信息系统告知原备案机关,并向社会公告,应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5.3.5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的,由原备案机关撤销该备案。5.3.6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
6、其分支机构应对其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加强管理、培训,并对所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承担快递服务质量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6 快递企业生产经营场所6. 1 基本条件6. 1. 1 生产经营场所分为营业场所和快件处理场所,其中营业场所分为自有营业场所和末端网点营业场所:自有营业场所又分为基本型营业场所和拓展型营业场所。6.1.2 生产经营场所应具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空间,与生活区分隔。6.1.3 场所入口上方应悬挂统一服务品牌的门头标识,尺寸应符合城市管理规划。6. 14 场所入口旁边明显位置应悬挂场所标牌,尺寸以400mm X 300 mm为宜,内容应包括场所具体名称和工作时间;其中,营业场所名称由快递企业名
7、称+营业场所名称组成,如xx快递公司xx街分公司(营业部)。6.1.5 应按照YZ0139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备。6.1.6 应有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并按照GB50016的要求: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标志明显并保持畅通:应配备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防护用品o6.1.7 应安装监控设施设备,监控覆盖应达到无死角、无盲区,全天二十四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夭。6.1.8 场所内应配备存放快件的设施,如笼车、中转箱、托盘等用具,避免快件与地面直接接触,达到防潮、防滑等要求。6.1.9 营业场所内明显位置宜公示
8、以下内容:a) 经营资质证明:b) 服务种类;3 DB64/ 1654-一20196.2.2.2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应在快递末端网点设置快件存放和保管区域,配备相应的通讯、货架、监控等设备设施,公示快递服务组织标识。6.3 快件处理场所快件处理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a) 场所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相关规范;b) 应相对封闭,且面积适宜;c) 使用符合标准的封装用品、电子计量器具,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和通讯设备:d) 对快件处理场所进行合理分区,并设置异常快件处理区:e) 场所内应配置安全警示标牌、操作规范流程、操作区域划分标识等;f) 快件处理场所应配备适量的、符合国家标准的X光机安
9、检设备、分拣设备、传送设备、储存设备、隔离设备、手持终端、数据采集设备等;g) 应为员工提供独立的休息场所。7 安全与应急管理7.1 总则7. 1. 1 各快递企业地区总部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品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应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及企业内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7.1.2 分支机构、加盟网点应成立由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小组,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7.1.3 企业安全委员会或各安全小组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统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责任。7.1.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
10、负责人应与各分支机构及部门领导(安全员)、分支机构及部门领导与全体员工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具体安全生产人员的责任。7.2 安全教育7.2.1 快递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采取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相结合、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11相结合、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7.2.2 组织开展实名寄递制度、收寄验视规定、禁寄物品辨识及处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器材使用、X光安检机操作、危化品处置等专业技能培训11。7.2.3 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o7.3 人员安全7.3.1 企业应在营业场所、快件处理场所、库房等生产作业场地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安
11、全标志及警告牌。7.3.2 企业应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7.3.3 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7.4 快件安全7.4.1 建立并严格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确保收寄快件的安全。7.4.2 收寄、分拣、运输和投递等操作环节,应确保快件不裸露在外。5 DB64/ 1654-一2019c) 车辆档案:d) 设备设施登记档案;e) 制度汇编:f) 分支机构档案:g) 协议客户档案:h) 财务档案:i) 其他文件资料档案。8.2 档案的管理8.2.1 整理的档案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宜按照快递快递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用户、业务、监控、财务、组织等分别组卷。8.2.2 快递企业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电子管理和查询。8.3 档案的保存期限8.3.1 国内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期限,应满足快递纠纷及赔偿处理的需要,宜不少于1年,相应的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应少于2年。8.3.2 国际快递、港澳台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期限不应少于6个月。8.3.3 其他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