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学习论文(设计)题目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摘要:中国长期实行城乡有别的二元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侧重于城市和市民,农村和农民被隔绝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作为公民,农民有权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社会保障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和“减振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加强中国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尤其重要。(一)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
2、成部分。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2009年推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们俗称(新农保)有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个筹资渠道,农民每月(五十五元)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直接支出每个参保农民在年满六十周岁后就可直接按月领取,因为农民人口数亿所以每人每月(五十五元)这个支出很庞大。数千年农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养老金。新农保实行“最低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形式,由政府,个人和社会三方共同承担相关费用的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分配采取“保基本+缴费确定性”的形式,“保基本”就是使得每个人都
3、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障的水平与社会的经济救济能力和个人的经济负担能力挂钩;“缴费确定性”指养老金的多少与当事人个人认缴的金额相挂钩。新农保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的重要举措,政府在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
4、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新农合是由政府引导和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制度强调农民自愿参保,农
5、村集体和政府进行多方统筹,以大病统筹为主。作为一项惠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在其中能够享受多大的利益和保障是影响其是否决定参保的重要依据。但是基于新农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保障水平较低,农民对其了解不够深入,参保和报销医疗费用的程序较为繁琐等问题,新农合推广起来有着不小的问题。许多在外地打工的农村人口就新农合的报销问题也有着许多不满。这些农村人口的门诊费用在居住地不予报销,就算拿回户籍所在地也不能报销。比如住院费用等一些可以报销的费用,因为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才可以报销,这无疑又给这些农村人口增加了不小的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同时,参保和续保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很不方便。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
6、的问题。1资金缺乏,来源单一。日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据有关研究表明,在我国农村约有14亿的人群因收人低于488元而尚不足以维持其基本的食品消费,这样对合作医疗根本无支付能力。同时,各级财政统一负担社会保障资金。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发达地区的财政异常困难,这些地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就捉襟见肘。根据卫生年鉴记载,1998年我国合作医疗制度的人口覆盖率在中等和欠发达地区仅为13,致使农村医疗保障功能非常脆弱。2管理水平低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水平的低下主要表现在:(1)资金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大多数地方是征缴、管理与使用集
7、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控监督,保障基金使用混乱。(2)农村衬会保障条块分割,管理混乱,既无统一的管埋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机构都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3)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缺乏科学性,往往是一哄而上。这样,农民在社会保障上的投人会冒极大的风险。3发展不平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平街、一般说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亦较高,上世纪90年代末期,广东、河北、山东等省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已达80以上,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则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许多人连温饱还未解决,农村社会保障
8、水平仍然很低。其次是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不全,而且各项目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未能形成配套,构不成整体优势。4水平低,覆盖面小。农村社会保障无论是范围还是标准,相对于城镇而言还是很低的,根据有关凋查,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89的社会保障,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享受社会保障的仅是11。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000多万职工和2000万个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保障水平也较低,有一些人甚至处在贫困线上。从国家和社区提供的养老金状况来看,社会养老金供给人均不足200元,可见其保障水平很低。5保障面窄,功能不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只足本能
9、地执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职能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农民尽到一种关怀的义务和责任,实行以福利救济为中心的临时性的、只体现生活功能的有限保障措施,还没有跨越到社会化的,既发挥生活功能又发挥生产功能的社会保障整体功能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度。主要表现在受保障的对象少和保障项目残缺。目的除了福利、救济以外,没有其他更多的项目,而诸如工伤、医疗、生育,养老等重要的涉及面广的项目大多尚未涉足,即使有些地方已经涉足了也还很小规范、不能正常运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也十分有限且不够稳定。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途径(一)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建设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完善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
10、体系发展的必要手段。为了妥善解决好农村养老、农村医疗、农村社会保险等事关农村居民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应根据农村居民生活与发展的现实需要,结合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国情,将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法案和其他保障法案在社会保障体系立法中加以体现,切实解决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不全的问题。无论是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还是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范围都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体现。在完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权利立法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好各项具体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和规定各级责任机关行为的立法工作。不仅要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与权利范围进行立法,还要通过立法来简
11、化农村居民缴纳和取得社会保障资金的程序,简化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缴纳保险费用和报销保障金的程序。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农村居民才会乐意投保,进城务工居民才能不费周折的投保和报销。与此同时,应成立监察小组,对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家庭子女,破坏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运营秩序的社会成员提起检察院公诉,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满足所有农村居民必要的社会保障需求。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将减少因法律欠缺或法律阐述不明等问题导致的保障对象不明、保障资金管理混乱、保障水平不一致等切实关系到涉保对象切实利益的问题。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建设对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至关重要。(二)建立符合地区
12、实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疆域辽阔,不仅各个地区的发展情况不同,而且不同地区也有着不同的实际情况。因此,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有针对性,要基于当地农村的实际状况,同本地的文化风俗相匹配, 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因此在推进工作时,更要注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在工作上要注重城乡统筹, 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我国中西部地区, 经济相对弱后,基础设施的建设也相对欠缺, 因此在推进相关工作时,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结合当地实情,从当地最需要的项目开始,加快推进新农合和新农保的覆盖
13、,首先要有,再谈好与不好。等当地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都齐全了,再针对性地拔高完善,最终达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统一。(三)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建设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障机构的服务水平。而农村社会保障责任机构的数量、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人员规模对其服务水平的影响巨大。因此,必须要从两方面来提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责任机构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责任机构。在数量上,保证各个农村社保项目都有主要责任机关, 让农村居民在保障问题上遇到障碍可以知道要找哪个或者哪些部门。在各机构的协调上,避免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节省农村居民在参保和获取保障金的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尽可能做到一步
14、到位,避免将参保对象的时间浪费在多余的程序上。同时要增加现代化设备,如电子阅览器等, 切实解决效率问题。.提高相关机构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在人员规模上,参保对象在寻求服务人员帮助时, 避免因人员不足而导致参保对象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在人员服务水平上,提高服务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改善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为参保对象进行服务时要做到尽心尽力,减少参保对象不必要的时间浪费。此外,还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社会保障相关责任机构的运营能力。通过这些措施,不仅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水平,而且还能提高农村居民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满意度,有助于改变农村居民的固有参保观念,提升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从侧面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