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目录0 概述.10.1 项目背景.10.1.1 园区基本情况.10.1.2 项目由来.10.2 建设项目特点. 30.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概述.30.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0.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30.4.2 “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40.4.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40.4.4 与园区规划的符合性.60.4.5 与其他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80.4.6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10.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70.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171. 总则.181.1. 评价依据.181.1.1 评价委托书.181.1.2 国家法律条文.181.1.3 国务院
2、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81.1.4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91.1.5 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划. 191.1.6 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201.1.7 项目的相关资料.211.2 评价原则.211.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221.3.1 环境因素的影响性质识别.221.3.2 评价因子筛选.231.4 评价执行标准. 231.4.1 环境质量标准.23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261.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81.5.1 评价工作等级.281.5.2 评价范围.331.6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341.7环境保护目标.342.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
3、72.1. 项目基本情况. 372.2. 填埋物来源、组分及入场要求.382.2.1 目前开发区工业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382.2.2 项目拟处置固废来源、种类、处置量及成分.442.2.3 开发区已规划建设的固废综合利用项目.472.2.4 处置场的入场要求.482.3项目建设内容.492.3.1 中转贮存和填埋处置场.542.3.2 拦渣坝(库区上、下游).562.3.3 分区坝(填埋库区内).562.3.4 防渗系统.572.3.5 渗滤液收集与导排系统.582.3.6 渗滤液处理.592.3.7 调节池.602.3.8 防洪与雨污分流系统.622.3.9 封场覆盖及生态修复工程.632
4、.3.10 辅助工程.642.3.11 弃土场.662.3.12 公用工程.662.4 平面布置.712.5 土石方平衡. 712.6 主要设备.722.7 工程经济技术指标. 733. 工程分析.743.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743.1.1 填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743.1.2 中转贮存区和应急保障区工艺流程.783.1.3 渗滤液浅层回灌.783.1.4 产污环节.783.2. 环境影响因素及源强分析.793.2.1 施工期.793.2.2 运行期.813.2.3 封场期.873.3 污染物排放清单与总量控制.883.3.1 污染物排放清单.883.3.2 总量控制指标.914.
5、环境概况与现状评价.924.1. 自然环境概况. 924.1.1 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924.1.2 地形地貌.934.1.3 气候与气象.944.1.4 河流水质.944.1.5 水文地质.944.2 生态环境概况. 954.2.1 生态功能区划.954.2.2 土地利用现状.974.2.3 植被类型与分布.1004.2.4 植被覆盖度.1024.2.5 野生动物.1024.2.6 土壤侵蚀现状.1024.2.7 明长城遗址.106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064.3.1 环境空气.1064.3.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74.3.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104.
6、3.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105.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155.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155.2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175.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175.3.1 噪声源及源强.1175.3.2 施工噪声影响分析.1175.4 施工期振动对长城遗址影响分析.1185.5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185.6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196.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16.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216.1.1 填埋区扬尘和锅炉废气影响分析.1216.1.2 其他废气影响分析.1236.1.3 大气防护距离设置.1236.2. 地表水环境
7、影响分析.123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246.3.1 地下水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246.3.2 水文地质条件.1276.3.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366.4. 声环境影响分析. 1466.4.1 场内机械设备声环境影响分析.1466.4.2 场外运输噪声环境影响分析.1486.5. 固体废物影响. 1496.6. 土壤环境影响. 1496.6.1 土壤环境影响识别.1496.6.2 正常情况下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506.6.3 非正常情况下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506.7. 运行期生态影响. 1556.7.1 占地影响分析.1556.7.2 植被影响分析.1556.7.3 野生动
8、物影响分析.1556.7.4 对景观的影响分析.1566.7.5 生态脆弱性影响分析.1566.7.6 运行期对基本农田的影响分析.1567 封场期环境影响分析.1587.1 扬尘影响.1587.2 水环境影响. 1587.3 生态影响.1588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598.1 风险源调查. 1598.2 环境风险潜势及评价等级.1598.3 环境风险识别. 1598.4 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1618.4.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618.4.2 应急预案.1638.5 结论.1649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669.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669.1.1 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9、.1669.1.2 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679.1.3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689.1.4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689.1.5 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699.1.6 弃土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709.1.7 施工期环境监测与管理.1719.2 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1719.2.1 运行期废气污染控制措施.1719.2.2 运行期废水污染控制措施.1729.2.3 运行期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1779.2.4 运行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1839.2.5 运行期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1839.2.6 运行期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849.2.7 运行期生态保
10、护措施.1869.3 封场期污染控制措施. 1879.3.1 场地维护和污染治理措施.1879.3.2 生态恢复措施.1879.4 环保投资估算. 18810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010.1 环境效益. 19010.2 社会效益. 19010.3 环保投资效益分析.19011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9211.1 环境管理. 19211.1.1 施工期环境管理.19211.1.2 运行期环境管理.19311.1.3 封场后环境管理.19411.2 污染物排放清单和信息公开.19411.2.1 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19411.2.2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19711.2.3 排污口管理.1971
11、1.3 环境监测计划. 19911.4 竣工环保验收. 20112 结论.20412.1 项目概况. 20412.2 相关政策符合性. 20412.3 环境质量. 20412.4 环境影响评价. 20412.5 环境风险评价. 20612.6 公众参与. 20612.7 总结论.20612.8 要求与建议. 206V附图附图列表:列表:图0.4.6-1项目地理位置图图0.4.6-2项目与园区位置关系图图0.4.6-3四邻关系图图0.4.6-4项目与长城遗址的位置关系图1.7-1环境保护目标图图2.3.1-1总平面布置图图2.3.1-2封场平面图图2.3.1-3封场堆体A-A断面剖面图图2.3.
12、1-4封场堆体B-B断面剖面图图2.3.1-5封场堆体C-C断面剖面图图2.3.1-6封场堆体D-D断面剖面图图2.3.5-1渗滤液导排系统平面布置图图2.3.10-1管理区平面布置图图2.3.11-1本项目最不利情况下日水平衡图图2.4-1渗滤液处理站平面布置图图3.1-1工艺流程图及产污节点图3.1.1-2防尘自动卸料系统工艺流程图图3.1.1-3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图图4.1-1拟建地周边地貌图图4.2.1-1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图图4.2.2-1评价区遥感影像图图4.2.2-2评价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图4.2.3-1评价区植被类型现状图图4.2.4-1评价区植被覆盖度分类图图4.2.6-1评价
13、区土壤侵蚀类型图图4.3.4-1监测点位图图6.3.1-1地下水评价范围图图6.3.2-1区域地层岩性结构图图6.3.2-2地下水系统划分图图6.3.2-3地下水类型分布图图6.3.2-4区域水文地质图图6.3.2-5厂区地层结构剖面图图6.3.3-1渗滤液渗漏后汞在第四系含水层运移100d图6.3.3-2渗滤液渗漏后汞在第四系含水层运移200d图6.3.3-3渗液液渗漏后汞在第四系含水层运移1000d图6.3.3-4渗滤液渗漏后砷在第四系含水层运移100d图6.3.3-5渗滤液渗漏后砷在第四系含水层运移200d图6.3.3-6渗滤液渗漏后砷在第四系含水层运移1000d图6.6.2-1土水特征
14、曲线图6.6.2-2渗滤液调节池渗漏后汞在土壤剖面中运移特征图6.6.2-3渗滤液调节池渗漏后砷在土壤剖面中运移特征图9.2.3-1项目地下水防渗分区图图9.2.3-2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图VI附件列表:附件列表:附件1项目委托书;附件2管委会名称变更的通知,神编发20207号;附件3管委会关于项目位置的情况说明及初设批复;附件4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神行批字2021629号;附件5控制线检测报告,202102473号附件6矿产压覆说明;附件7前期工作函;附件8安置方案及补偿协议附件9部分固废成分检测报告及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0环境要素自查表附件11锦界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
15、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10 概述概述0.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0.1.1 园区基本情况园区基本情况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30日批复同意(陕政函2019215号),以锦界工业园区为基础建设特色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批准面积14.4156km2。2020年4月3日,中共神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文件(神编发20207号),同意将“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其他机构编制事宜不变。更名文件见附件2。锦界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位于榆林市北部,神木市西南部,陕
16、北黄土高原北侧,毛乌素沙漠南缘,秃尾河东岸。是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清水工业园隔河相望。园区距离神木市城约35公里,距离榆林市75公里,涉及高家堡镇、锦界镇辖区内数十个行政村。2019年5月,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前锦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锦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11月通过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审查(榆政环函2019591号),总体规划于2020年2月10日得到榆林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榆政函202010号)。0.1.2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据统计,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状(截止2022年4月)产生
17、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计512.40万吨/年,实现综合利用377.24万吨/年,综合利用率约73.62%,尚有105.31万吨/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亟需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开发区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包括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脱硫灰、气化渣、综合利用后气化废渣、除尘灰、灰渣、镁渣、污泥、电石渣、硅锰渣、微硅粉、冶炼废渣等,具有巨大的资源化利用空间。此外,随着开发区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新伙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库容有限,预计近两年填满封场。锦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榆政环函2019591号)中明确新建锦界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且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明确“加快园区污
18、水处理厂、中水处理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及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评未明确新填埋场具体位置)”,因此,开发区也亟需新建填埋场满足开发区固废无害化处置的需要。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2在此背景下,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即本项目)。本项目设置二次分配场、中转贮存区和填埋区(预留空间作为应急保障区);二次分配场意在与中转贮存区配合使用,通过对固废进行分类、并进行二次分配,可再利用的固废运往中转贮存区贮存,无法再生利用的固废送至填埋区进行处置,另外,中转贮存区也用于暂存开发区内企业短时间内无法综
19、合利用的固废,最终将综合利用;同时,本项目也为开发区产废企业提供固废管家服务,为开发区乃至神木地区提供固体废物环境的应急保障功能。据此,本项目可逐步实现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提出的“固废贮存、填埋场所由传统的填埋处置1个保障转型为服务产废企业固废临时贮存、服务固废资源二次分配、服务园区环境应急保障的3个服务功能”。按照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开发区目前已规划建设了数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详见2.2.1目前开发区工业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后续也将根据开发区发展情况,继续规划建设新的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20、逐步实现开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本项目曾于2019年选址在高家堡镇木瓜山村,位于锦界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2021年因园区土地划分问题,将本项目选址改为高家堡镇园则沟村(现址),不在园区范围内(东侧约1.1km处)。为说明本项目位置问题,开发区管委会于2022年6月6日出具了关于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选址有关情况说明的函:明确“根据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改革个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榆字201850号)文件要求,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高家堡镇、锦界镇镇园一体推进。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
21、营项目是神木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拟选址与神木市高家堡镇园则沟村,目前土地统征储备完成,由我委统一管理使用。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该项目建设用地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进入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利用边界之中”。(情况说明的函和初设批复见附件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位于神木市项目采用BOT模式,分两期建设,设计总填埋库容为2500万m3,其中一期设计库容1700万m3,二期设计库容800万m3。本次对项目的一期和二期工程进行评价,设计年处置规模160万t/a,库容共计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32500
22、万m3,总投资6.2亿元,服务年限16年。项目建成后将用作整个开发区的一般固废填埋场地,项目建议书已通过审批,明确项目将分两期建设(附件4)。0.2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可接收处置固废类型为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评价提出了具体入场要求)。(2)本项目属于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项目,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对于地方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0.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概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3、本项目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采取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改造项目除外)方式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9日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成项目组针对项目和可研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进行了大量的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工作,并委托陕西金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陕西泽希检测服务有
24、限公司于2021年8月22日9月25日期间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至今编制完成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0.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0.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的第十五条:“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所以,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40.4.2 “多规合一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次评价查询了本项目占地范围,项目与榆林市“多规合一(2
25、02102473号)”符合性分析见表0.4.2-1,控制线检测报告见附件5。表表 0.4.2-1项目与榆林市项目与榆林市“多规合一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单位:单位:hm2控制线名称内容备注榆林市国土空间分析报告审核面积137.6712hm2合计约2065.08亩文物保护线分析占用0符合生态红线叠加情况占用0符合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分析占用0符合矿区图层分析占用拟设探矿权135.2156hm2根据神木市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矿产压覆资源情况说明(附件6),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无探明重要矿产资源;建设单位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项目占用耕地0.3564hm2、占用林地117.8134
26、hm2、占用草地9.5014hm2建设单位正在与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对接,依据相关的申报审核程序办理用地手续,目前已取得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神资规函2022139号,见附件7);林地规划分析项目占用林地132.2794hm2、占用非林地5.3918hm2土地用途区分析项目占用林业用地区117.8136hm2、占用牧业用地区19.5012hm2、占用一般农地区0.3564hm2建设用地管制区分析项目占用限制建设区137.6711hm2登记发证数据分析占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0.0035hm2供地项目分析占用0符合批地项目分析占用0符合由此可知,项目占地不涉及基
27、本农田,符合文物保护红线及生态红线,占地范围内无探明重要矿产资源;建设单位正在与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对接,依据相关的申报审核程序办理用地手续。综上,项目建设符合榆林市“多规合一”要求。0.4.3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榆政发202117号),榆林市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本次根据文件中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依据进行相符性分析如下。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5表表0.4.3-1项目与项目与“榆榆
28、政发政发202117号号”划分环境管控单元的相符性分析划分环境管控单元的相符性分析管控单元名称包括区域管控要求符合情况分析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115个;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突出空间布局约束,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活动,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本项目拟建工程不涉及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管控单元主 要 包 括 城 镇 规 划区、产业园区以及其他开
29、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70个;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根据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设计和环评针对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且经分析,评价认为措施可行;另外,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园区的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避免或减轻园区固废产生的二次污染。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12个;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不涉及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
30、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特殊环境敏感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工程也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经评价分析,项目实施后通过落实环保措施,对区域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要素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工程占地能够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总体分析,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6图图0.4.3-1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0.4.4 与与园区规划园区规划的符合性的符合性本项目与园区规划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0.4.4-1。表表0.4.4-1与锦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与锦界工业园区总体规
31、划(2018-2035年)符合性分析年)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锦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工业及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和燃煤灰渣在进行回收利用之后,可由企业自行收集运至填埋场处理。本项目为类工业固体废物中转贮存和填埋处置场(可接收类和类工业固废),企业将符合要求的固废自行收集后运至场内进行处置。符合工业固体废物规划实施后,工业园区产业链的设计总体上反映了循环经济的要求,一般工业废物,副产品和废物大多可找到较为合理的利用方式。如,盐泥饼外供作建材综合利用,电石净化炉气收尘作水泥原料.。最终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分别运至园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类场和类场要求建设
32、的填埋场安全处置。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快锦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填埋场的建设进度,建议园区先行建设环保基础设施,保证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开发区现有一座工业固废填埋场位于锦界镇瑶渠村,服务范围为开发区(原锦界工业园区),可接收处置类和类工业固废,但容量有限,近两年即将填满封场;本项目为规划环评中已纳入规划的工业固废中转贮存和填埋处置场,属于园区基础环保设施。符合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7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规划为落实源头减量化要求,推动固废处置产业链发展,如盐泥饼外供作建材综合利用,.。加上规划的建材行业可以消纳部分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废,
33、无法综合利用的依托锦界工业园区一般固废物填埋场处置,为考虑园区远期发展,规划拟新建1座锦界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选址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即为规划中拟建的工业固废处置场;根据“0.4.6选址合理性分析”结果,本项目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符合一般工业废物和燃煤灰渣在进行回收利用之后,由企业自行收集运至园区填埋场处理。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及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锦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榆政环函2019591号)中明确工业园区要新建1
34、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于2019年选址在高家堡镇木瓜山村(园区范围内),2021年因土地划拨问题,处置场选址改为高家堡镇园则沟村(不在园区规划范围内);为说明本项目位置问题,开发区管委会于2022年6月6日出具了关于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选址有关情况说明的函:明确“根据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改革个创新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 榆 字201850号)文件要求,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高家堡镇、锦界镇镇园一体推进。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是神木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拟选址与
35、神木市高家堡镇园则沟村,目前土地统征储备完成,由我委统一管理使用。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该项目建设用地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进入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利用边界之中”(附件3)。符合.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根据“2.2.1工业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小节内容,目前开发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已达到73.62%;符合因此,本项目建设与锦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要求相符。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80.4.5 与其他相关与其他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表表0.4.5-1与与其他其他相关相关环保环保政策符合性
36、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政策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 2020-12-29)重点管控单元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减排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神木市高家堡镇,秃尾河东侧,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运行期产生渗滤液和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置,厂界噪声可以达标,固体废物处置率100%,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统筹抓好本区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附图),经表0.4.3-1分析,本项目符合“
37、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符合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 环 发201829号)加快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固体废物能力调查评估结果,合理规划布局,推进危险废物、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补足能力缺口。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产生量匹配的利用处置能力。大力推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鼓励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无害化处置技术研究。根据“0.4.4与园区规划的符合性”内容,本项目为园区规划的一般工业固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符合“方案”要求;符合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榆政环发2018236号提高固废环保意识。要重点督促工业园
38、区及产废项目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项目的建设,不断提高工业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工程,建成后主要服务于神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原锦界工业园区),符合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原则。符合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中省关于固体综合利用指标年度要求(2020年达到73%),按年度核定各工业渣场接收量及处置量,保证达到设计服务期限,原则上对未达到综合利用指标的园区或项目将不予批复新建或扩建工业渣场类项目。根据“2.2.1园区工业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小节内容,目前2022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73.62%
39、 , 符 合 榆 政 环 发 2018 236 号 文 件 要 求(2020年达到73%)。符合严格固废项目建设准入。同时,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严格项目建设主体审核,原则上固体废物填埋处置项目必须由工业园区或产废单位自建;在工业相对集中、产废量大的区域,可选取有实力、有技术、有业绩的固体废物治理第三方单位与产废单位联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类试点项目,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打造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推动全市固体废物类环保产业向专业化、资源化、规模化发展。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采用BOT模式,由社会资本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
40、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付费方式采用使用者(园区排废企业)付费,向排废企业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符合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9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试 行 ) ( 榆 政 办 发 2021 19号)第十二条、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要按照运行计划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工作,禁止超范围、超指标、超容量、超期限接收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禁止接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本项目对服务对象企业、接收固体废物种类等方面均设置有相应的管理要求,运行期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禁止接收建筑垃圾、危险废
41、物或生活垃圾等(详见“2.2.3填埋物的入场要求”)。符合未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标要求的,不得新建或扩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目前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已达到73.62%(附件9),符合榆政环发2018236号文中73%的要求;符合第十六条、产废单位和第三方利用或处置单位应当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情况,并附相关合同、财务支出、核查资料等证明材料。本项目建成后,设置专职管理部门和进出场台账制度等,如实记录相应的信息备查。符合当贮存、填埋场服务期满或不再承担新的贮存、填埋任务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的运营单位应制定
42、关闭或封场方案,在2年内启动关闭或封场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本次环评已提出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制标准(GB18599-2020),当填埋场服务期满或不再承担新的贮存、填埋任务时,建设单位应在2年内启动封场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符合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的 指 导 意见(发改环资 2021 381号)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
43、减少。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关键瓶颈技术取得突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法规、标准和统计体系逐步健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制度基本完善.。本项目属于园区配套工业固废处置场项目,园区涉及的大宗固废包括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脱硫灰、气化渣、综合利用后气化废渣、除尘灰、石灰石废渣、灰渣、镁渣、污泥、电石渣、硅锰渣、微硅粉、冶炼废渣等,目前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已达到73.62%;符合关于印发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 染 防 治 规划 的 通 知( 榆 政 环 发 2022 12号)结合榆林市工业产业相关规划,严格落实工业园区和重点产废
44、单位固废贮存、填埋场所环境管理,逐步实现固废贮存、填埋场所由传统的填埋处置“1个保障”转型为服务产废企业固废临时贮存、服务固废资源二次分配、服务园区环境应急保障的“3个服务”功能。项目除主体设置的固体废物中转贮存区外,还设置有二次分配场(580m2),将固废进行二次分配,无法再生利用的固废送至填埋区处置,可再利用的固废运往中转贮存区贮存,后期再进行综合再利用,体现了固废资源二次分配的功能;中转贮存区设计库容约120万m3,保障园区产废企业的临时贮存需求;另外,填埋库区预留约160万m3的库容作为应急保障区,确保在特殊应急情况下可以作为符合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
45、营项目10开发区,乃至整个神木地区的应急处置场。园区现有填埋场内可再利用的固废(气化渣)正在进行综合利用,符合“规划”中“有序推动贮存、填埋场削减库存”的要求。另外,园区内数个综合利用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32025年间投产,并在积极规划新的综合利用项目,符合规划中:“到2025年,工业园区渣场、临时排矸场或贮灰场库建成库存工业固废二次利用设施,加快清库容,最大程度利用现役渣场库容,延长服务期限”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填埋量、中转贮存量及综合利用量应与园区产废企业统一协调管理,建设单位积极规划建设综合利用项目,确保2023年全市新增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能够达到48%;2025年全市新增大宗
46、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能够达到60%;2035年全市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能够达到75%。认真落实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及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目标要求,督促指导工业园区和产废企业要依法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结合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存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方案,完善工业固废二次转移条件,扩大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规模,到2025年,工业园区渣场、临时排矸场或贮灰场库建成库存工业固废“二次利用”设施,加快清库容,最大程度利用现役渣场库容,延长服务期限。本项目在库区内单独设置中转贮存区,主要用于工业固废的临时贮存和二次
47、利用的分配转移,满足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符合全市各县区及各工业园区针对属地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结合榆林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榆林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总体规划榆林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方案,规划和完善综合利用、处置能力项目,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的新建项目、已满足容量要求填埋场的封场,历史遗留的无主填埋场治理等项目。本项目是开发区(园区)规划的重点项目,经分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环保要求;符合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11榆林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五十二项攻坚行动方
48、案2022.03续开展各项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实施涉煤行业扬尘污染整治、建筑工地精细化管控、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机动车尾气管控等12项行动,构建市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力争年底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指标全面达标。本项目场址位于野外,远离城镇,在施工期采取了以下措施: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在渣堆覆盖防风抑尘网、在干燥、大风等天气下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场内道路尽量硬化等措施;运行期倾倒、压实等作业时喷雾抑尘,控制填埋场作业面积、库区和道路定时洒水、出场车辆必须清洗、厂区道路全部硬化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外界的影响。通过拦渣坝、截洪沟等防止地面流失。通过库区
49、和边坡铺设的防渗系统防止地下渗漏。符合神木市2021年铁腕治污四十项攻坚行动方案(神办发202121号)建筑工地精细化管控行动。深化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全市所有建筑(道路、工业企业、商砼站)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拆迁)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地基开挖、桩基施工、渣土运输等施工阶段,洒水、覆盖、冲洗等防尘措施持续进行;建筑工地四周建设喷淋设施,严控扬尘污染。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 术 政 策 (公告2018年34号)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加强对非道路移
50、动机械排放检测能力的建设;经检测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强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污染控制装置处于正常技术状态。项目施工和运营期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定期进行排放检测,检测合格的方能继续使用,经检测排放不达标的非强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排放合格。建设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存维修、检测记录。符合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噪声控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拆除弃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消声、隔声和吸声装置,加强对噪声控制装置的维护保养。0.4.6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0.4.6.1 填埋场与相关选址要求的符合性填埋场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