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GF20212606合同编号: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农业农村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二二一年九月2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供农村土地(耕地)经营权出租(含转包)的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咨询。三、合同签订前,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出租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应当依法履行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相关程序。四、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
2、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 , 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五、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六、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七、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八、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九、本合同编号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3、按统一规则填写。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当事人甲方(出租方):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乙方(承租方):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
4、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租赁物(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序号村(组)地块名称地块代码坐落(四至)面积(亩)质量等级土地类型承包合同代码备注东南西北12345(二)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三、出租土地用途出租土地用途为。四、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出租土地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土地交付。六、租金及支付方式(一)租金标准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租金标准。1 . 现金。即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大写:) 。2 . 实物或实物折资计价。即每亩每年公斤(大写:)小麦 玉米 稻
5、谷其他 :或者同等实物按照市场价 国家最低收购价 为标准折合成货币。3 . 其他:。租金变动: 根据当地土地流转价格水平,每年调整一次租金。具体调整方式:。(二)租金支付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方式支付租金。1.一次性支付。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租金元(大写:) 。2.分期支付。乙方须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租金元(大写:) 。3.其他:。(三)付款方式6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1.现金2.银行汇款甲方账户名称:7银行账号:开户行:3.其他:。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
6、农业资源的行为;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5.其他 :。(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2.合同生效后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3.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4.其他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4.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5.其他 :。(二)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
7、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8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94.其他 :。九、其他约定(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再流转土地经营权其他 :。(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乙方向缴纳 不缴纳 风险保障金元(大写:) ,
8、合同到期后的处理:。(四)本合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五)其他事项:。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日内将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甲方。(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
9、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由甲方无偿处置。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由乙方恢复原状。其他 :。十一、违约责任10(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大写:)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11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 , 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
10、偿损失。(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大写:)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六)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七)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出租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大写:)作为违约金。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
11、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三、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可另附件):。(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农户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农户代表人)签字:12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13附件清单:序号附件名称是否具备页数备注1甲方、乙方的证件复印件2出租土地的权属证明3出租土地四至范围附图4其他(例如:附属建筑及设施清单、村民会议决议书及公示材料、代办授权委托书和证件复印件等)共计份 ,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