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阿克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战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2017年3月22日,我厅在乌鲁木齐市主持召开了阿克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由自治区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计7人组成的审查小组在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汇报、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近日,报告书编制单位将根据审查小组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我厅。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阿克苏地区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东接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西与吉尔吉斯坦、哈萨克斯坦
2、交界,南与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相邻,北以天山为分水岭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接壤,总面积13.13万平方公里。阿克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阿克苏地区战略定位为: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增长极战略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形势任务和区情实际,明确“76331”战略定位,即努力把阿克苏地区打造成:“七区、六大产业集群、三座中心城市、三大区域性中心、一个目的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以上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1%;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6.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二、报告书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识别规划纲要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了规划纲要实施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综合考虑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刚性约束要求,论证了阿克苏地区“十三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发展目标以及其环境承载力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环境保护对策、建议和优化调整方案。报告书采用的评价方法基本正确,对规划纲要
4、实施的环境影响程度、范围和环境承载力等分析较合理,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建议和优化调整方案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三、规划纲要结合阿克苏地区发展现状进行了规划,与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十三五”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基本协调。阿克苏地区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资源具有一定的优势,农牧业、旅游资源丰富,具备一定的工业开发基础,但同时面临矿产资源、水资源、生态资源分布不均匀,地下水资源超采,草场、湿地退化严重,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环境较脆弱,生物多样性衰减,基础设施薄弱,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不高,资源开发粗放、产业链条短,各县市发展不平衡等现状问题。在新形势下,按国家及自治区主
5、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条件,进行科学合理开发、集约高效使用资源,处理好区域开发、工业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对于阿克苏地区在“十三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四、对规划纲要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发展战略,结合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行业发展规划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推动“多规合一”,从改善提升区域整体环境质量以及生态功能角度,合理确定阿克苏地区“十三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发展目标等,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体现协调发展
6、、集约发展、绿色发展以及城市与乡镇、农村协调发展的理念,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化体系,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设生态阿克苏。(二)强化空间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空间布局,促进开发区(园区)产业集约与绿色发展。结合阿克苏地区发展方向、人口分布、资源赋存及环境承载力等条件,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和禁止开发建设区域范围,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管控;加强规划纲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范围、布局和结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进行优化调整,针对各工业园区现存环境问题提出和落实治理对策和优化调整建议;加强矿产资源战略
7、储备,严禁突破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资源开发;强化对人群聚集区、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拜城木扎提河流域湿地与生态功能保护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乌什托什干河流域湿地与生态功能保护区、阿瓦提县塔里木河源流荒漠生态型自然保护区、库车塔里木胡杨林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新和依坎库里湿地自然保护区、温宿县早让自然保护区、乌什别迭里自然保护区、克孜尔水库大头鱼自然保护区、大龙池森林公园、阿克苏天山森林公园、天山神木园森林公园、铁热克森林公园、温宿县神木园风景名胜区、乌什县燕泉山景区、乌什县沙棘林景区、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阿克苏多浪河国家湿地公园、新疆托什干河国家湿地公园、库车天山
8、神秘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温宿县岩邱国家地质公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的保护。加快实施区域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天然草场退牧还草工程,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合理控制资源开发,延伸工业产业链条,集中工业区以外均应通过采取淘汰落后产能或搬迁逐步实现产业集中发展。(三)坚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污染物总量管控,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根据阿克苏地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确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
9、金属、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加快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固废集中处置(理)、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四)结合区域资源消耗上线,列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矿产资源开发程度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和下游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确定,不得突破矿产、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的“天花板”。坚持实行开发区(园区)企业环保准入审核制度,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开发布局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制定阿克苏地区鼓励发展的产业准入清单和禁止或限制准入清单(包括重要的生产工序和产品),并在开发区(园区)规划实施中推进落实。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
10、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与规划产业定位不符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进入开发区(园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思路,严禁新建“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项目;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控制要求,控制地下水开采规模,完善退耕节水、工业节水等方案,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促进畜牧业依存的草场资源逐步恢复。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金属及非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利用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服务半径严格控制总量,避免产能过剩,提升石油天然气化工、煤炭、采选矿、建材冶金、机械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
11、、纺织服装工业的整体水平。严格用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优化农业发展空间布局。提高农业节水技术,加大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力度,对节约水量进行合理分配,保障生态用水,改善塔里木河、渭干河等流域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水利水电开发,加强天然水生生态环境保护。积极研究区域能源转换,增强电力消纳能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延缓除民用为主外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计划。充分利用丰富的历史文化景观、民族特色风情景观、自然风情景观等旅游资源优势,进一步发展旅游业,拓宽旅游市场,提升旅游业在国民经济收入中的份额;推进高产稳产粮田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高效农田节水,构建现代农业支撑体系,鼓励发展有
12、机农业;提高畜禽专业化、标准化养殖水平,严格草畜平衡责任,全面推行休牧和划区轮牧;严格环境准入,审慎发展重化工产业、有色金属冶炼产业;做强做优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着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加工,加快建设自治区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严格按照自治区纺织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布局纺织服装产业,除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区域外,不宜布局印染产业,加强纺织工业技术升级改造,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棉浆粕产业废水和恶臭环境问题。(五)实施清洁生产,鼓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进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逐步淘汰工艺落
13、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小企业,促进区域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水资源工业用水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切实可行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废水综合利用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和处理,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严禁进口危险废物。(六)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区域环境监测体系。根据阿克苏地区规划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等,建立和完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等。(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完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污染防治制度和环境监控体系,确保环境安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开发区(园区)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平台,强化联动机制。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习,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