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匀%萂讀缁缀蠀螏頀h吀椀卼暐屝搀漀挀砀瀀椀挀最椀昀卼暐屝搀漀挀砀尀尀昀昀搀昀攀攀昀昀挀昀攀圀栀伀唀搀最琀戀欀匀堀渀瘀一渀圀攀儀唀欀猀刀甀椀戀唀砀堀椀礀昀戀戀嘀焀稀眀匀昀屝昀昀搀戀愀攀昀攀卼暐屝晾葏屝汏腜梉扑彾虧葘卛晧葧屝橎屝葎豰葔屝魣O魎葓v晎犐譞腹腹饏Q葾屝摖虽衎豾貚奔鞃號衎絙葙豬颕蒘鹶晎gN鑔扞厖蒐蒕桒扑豻澍孴W啟晼晕喖孫抍鞍絟楙孫貍孔扔厖蒐屝嫿結孫睵葑盿湙屝葧襰靓號獎豻葔獶墖魒葒鱾低R葙摗獗艵獒殂螂桓偔蹎葒晔荥鸰晔蒕晙葵妋S葒晼罏鹢葒豻孙貍|罔鹢葒晗扛睟蚍衎葙孙癔媕孙蒍豏孫著屝屝晧蒕滿葒究扢斏虧孢擿孢孓葢孓屝桏緿孓灎荥晔腹萠幼静猀猀猀葬獶W罫桗扑楑獎晧葧屝屝葜塶虗魎颕膗葔罎赑鮏颕冀颕桦
2、扑嫿譐翿葔諿R乧觿婓R絧葓v晎N驎腹晎詧屝婏給霰蝜搁F噁J胔-1輀棙艔i缀$茳营销人员年度工作总结.docxpic1.gif营销人员年度工作总结.docx2019-88f1956f73-49ad-4058-a975-05ac412e714ejFvjtDtOdw1NorOILyatU/kYyWVBRF2uc1oxpXpvty7nCSJtyDgyKQ=营销,人员,年度,工作总结5f4d097d248334d22b4a8c9dca32ec81塴堘林小宇0001200001可研报告20190808095330921220Y0(瀀匀瀀讀缁缀餈搀螏頀h吀椀褂攃攃攃攃眃謃錃錃錃吀膏兞衻視桛聑瀀搀昀瀀椀挀最椀
3、昀吀膏兞衻視桛聑瀀搀昀尀尀愀挀搀挀昀昀愀昀挀戀挀搀攀愀愀攀伀眀倀愀椀氀伀娀欀愀焀焀瘀爀昀渀琀一瘀琀瀀礀儀刀戀氀瘀攀爀渀攀唀愀儀搀戀琀膏兞蠀視桛耀憃昀昀愀攀昀搀愀搀漀愀氀愀戀攀愀爀蕖辉退舀祒茤佦蠀懈!牁鄃凍艉芓蕞庂膅!牁鄃凍蝉芓蕞庂膅!牁鄃勍艑芓皫腶!牁鄃勍蝑芓皫腶!鄊勍芛芓琀挛匜褛鬛猞鄚1芪!騀苻1鳚芬!攀倐猠舐魒鎇者跥t鴡蠡裭頀苙!頀苻!芜!鏟!e瀐酐魒嵗鎂苤魒嵗鎇苤灓鎂苅灓鎇苅鄀鎂艡仉偐İ!跮鰀!鄅反蟠芓懒荎!馜鎂肅藎牁鄄囍蟴肓藎膅!脀譗鎂脶鬏+苯鬡頞鰘譗鎇脶鬏+苯鬡頞鰘腐鎂嚂胴,騱臈!脀舐脐鄊姍蜍芓褍踡灰怐鄊姍舧芓贄褙蠡抺輛雾鈡拝抚鏝蓈輐铿鼡鸟努鬡!倄鉐脐怐灠瀠【灀鄰怐偰灀偀Q|鄊姍蜧芓
4、贄褙蠡抺輛雾鈡拝抚鏝蓈輐铿鼡鸟努鬡!倄艐偀怐【Lw鄅巍若芓庁茨辍闞鎇脰辍!牁鄄巍以舚肓膾1脀鎇肾虞鎂鈃臖贜頡勍叹臹爛颙鯩釸拏輚萡訡力勎鐡贱香謟蒫舟蠐蓛踡拏鸐霝蔱鄘鬜覜頡勹裘鬐鄡袚鋏頡拪鼏势挚h倁倠恠恠恠恠恠扠恠恠恠扠娬G(匀%吀讀缁缀螏頀h椀范茒茒褒鴒罾璕屝搀漀挀砀瀀椀挀最椀昀罾璕屝搀漀挀砀尀尀愀愀攀攀昀挀愀搀戀戀昀愀攀焀眀渀挀攀氀椀眀猀爀椀礀稀栀瀀欀洀夀爀娀眀焀渀砀渀欀瀀昀唀焀栀刀儀夀瀀倀昀圀渀樀瀀眀罾琀屝搀攀攀挀挀搀昀昀愀搀愀愀昀搀愀愀罾璕屝硾砀砀琀敎杷沈婷葥噑箍麄娰幼娰褠桛蓿萠襶桛齎颐鍲瑓屝婏葎屝堀堀琀葞屝溈葿襶桛屝塔覈桛契翿塏婮虩襎桛屝葏膑蚚塎襝桛屝葏晥虙豧婙魿罗虑答譼葥昰媕桫鑔襾桛晑
5、恛揿遾桫浔桗浔見桛見桛遑瑠麄襝桛坦麄貈葢畨袐祔豺乎鹢蒁襶桛屝滿虏晢溈桿瑑襞桛譥0譾觿桛0瑎敞婨屝塎噥晒恛虓屝塎葾昰號繓翿晏掍屝慳杨蚈N蚃楨葲滿虏晎祔屝葏捶昀璌奟併齏体佥癢奛奏晏蕨靕鹞沈Q褠桛褠桛蹙N褠桛絧葙轶泿襓桛屝扒扲襽桛見桛襧桛襾桛虞畨袐靛襏桛層畨袐屛靐晓岕絏煙楓葔襶桛屝諿譢补浭蹰杷轺織坻y谰晟恛扮钐艞鉑屝腥屝葝艶鉑蒋奶屝栰豔桎鑔晎恛替恛汎昰螕幼替恛替恛靎層聏魒艛鉑龉螋獬層聏晝恛湑齸豗層菿綏葙豶虢汔硔禐葶轧婾塑蝔艑轷裿葒颖翿k祎袘屝麄湦幸襓桛捶詎玑滿衏屝穏豒盿塾杣腙襬桛獑豺溈屟堰f屝葏魶邑墀葝獣屝蝥豳屝葏豶昰驧塾暈恛姿諿葎絶貏艝葛呶睼斍詥塢葝屝桏豳噔葧睔斍囿婒葥魒晒恛斏煎啓虒塎葝屝蚏晎屝葏
6、究R啟虎婎結晙墕葝屝詎塢葝厖婟葝譶敠鹧屝豏獥絤豴f敎筧葢絶恙嚍葐襶鉛葝桎杣汱昰蒕腶嫿汒獑氰捑氰Q塢罎l啟0啟襑銋臿蚚葝屝腹找虢N媀塑牔襎华屝葏潶綂屝魒卒牼葞b媍董屝蹵葎層葏艳莂睗卑葏層壿w魎湎驸葛瑓虳N睎讑豥襔桛譎襗桛譎峿罳蒕湢摦譫葥層睗卑葏屝诿晢銋盿赢葒卶襗桛層腎襽桛腦葒麄k敎葫層葓襶桛葔屝b驎腹襒桛晑恛魒腎葝襶桛塢z襎桛葑屝扏慟虞卟牼譾尰沏葸訰襢桛葝屝襎桛蝑瑓虞梘卑塢聎屝葏魒屝滿襏桛汎瑓卥屝婏鑝葧屝聾聟乼豓镼蹼N华葏窖杦象躀N华葏豎獬蹞N华葏0屝彗葹屝瑐獎蹑屝葔晶饎豑瑐獬彞扎f瑻屝螃霰蝜 , 应 避免 长时 间高 温 , 确 保成 品中 酸价 、过 氧化 值 分 别符 合 D B 3 1
7、/ 2 0 0 2 2 0 1 2 中 5 . 3 的 要求 。 1 0 . 2 . 2 调 配 配 料应 严格 按配 方进 行称 取。 在投 料过 程中 ,也 应按 生产 工艺 规定 次序 投料 。不 同种 类的 产品 , 加 入 油脂 、 液 体香 精或 色素 时 , 应 进行 分步 多次 混合 。 粉 状 、 颗 粒状 固态 复合 调味 料可 先将 一些 精料 或小 料 在小 型搅 拌器 中混 合一 定时 间 , 再 与主 体料 混合 , 以 提高 产品 的混 合均 匀度 。 块 状固 态复 合调 味料 混 合 前 , 应 将液 体原 料调 整到 合适 的黏 稠度 。 粉 状原 料调 整
8、到 合适 的颗 粒度 , 并 控制 搅拌 工艺 , 确 保成 型 产 品的 均匀 度。 调 配过 程中 使用 的食 品 添 加剂 和 营养 强化 剂品 种 、 范 围及 使 用量 严格 按照 G B 2 7 6 0 和 G B 1 4 8 8 0 执 行。D B 3 1 / 2 0 0 3 2 0 1 2 6 1 0 . 2 . 3 浓 缩及 熬煮 (适 合复 合调 味酱 ) 企 业应 编制 文件 化的 程序 , 提 供制 定浓 缩及 熬 煮 工 艺规 程的 依据 , 对 过程 实施 有效 控制 。 应 明确 监 控 项目 、关 键限 值、 监控 频率 、监 控人 员以 及纠 正和 预防 措施
9、 ,并 形成 记录 。 1 0 . 2 . 4 干 燥( 适合 有此 工艺 要求 的固 态复 合调 味料 ) 企 业 应根 据产 品特 性 制定 干燥 工艺 规程 , 包 括 干 燥的 类 型 、 温 度 、 湿 度 和 时间 , 以 控制 产品 中的 水 分 含量 。 1 0 . 2 . 5 杀 菌 / 灭 菌( 适合 有此 工艺 要求 的产 品) 企 业 应根 据产 品特 性确 定 杀 菌 / 灭 菌 工 艺规 程 , 包括 杀菌 / 灭 菌 方 式 ( 例如 加热 、辐 照等 ) 、 时 间 、 温 度 、 压力 等参 数 控 制。 确 保成 品微 生物 指标 符合 D B 3 1 /
10、2 0 0 2 2 0 1 2 中 5 . 6 的 要求 。 1 0 . 2 . 6 冷 却( 适合 有此 工艺 要求 的产 品) 经 干燥 、 浓 缩及 熬 煮、 杀菌 / 灭 菌等 加热 处理 的产 品在 包装 前, 应经 过适 当冷 却。 企 业 应根 据产 品 特 性 、 包 装材 质 确 定 冷 却 工 艺规 程 , 包 括冷 却 方 式 、 环 境 / 人 员 / 工 器具 卫 生要 求 、 包 装前 的冷 却温 度等 参 数 控 制 。 确保 成品 微生 物指 标符 合 D B 3 1 / 2 0 0 2 2 0 1 2 中 5 . 6 的 要求 。 1 0 . 2 . 7 包
11、装 内 包装 操作 间在 生产 前应 按 需要 对 包 装材 料以 及所 用用 品进 行清 洗 、 消 毒处 理 , 并 对人 员卫 生和 设 备 运转 情况 进行 检查 。 预 包装 产品 应封 口紧 密 , 无 渗漏 、 破 损现 象 。 产 品应 使用 符合 食品 安 全 要 求的 塑 料 包装 、玻 璃瓶 等包 装, 外包 装用 瓦楞 纸箱 或其 他符 合运 输要 求的 材料 包装 。 1 1 检 验与 监控 1 1 . 1 原 料检 验 1 1 . 1 . 1 应 制定 原料 、包 装材 料品 质验 收标 准、 抽样 及检 测方 法, 并实 施。 1 1 . 1 . 2 应 对原 料
12、进 行规 格 、 外 来杂 物的 检查 。 每 批原 料 、 包 装材 料均 应有 企业 自检 合格 报告 或供 应商 提 供的 合格 证明 。 1 1 . 1 . 3 生 产 工 艺需 要 用 水的 水质 每年 至少 按 G B 5 7 4 9 中 规定 的常 规指 标做 一次 全分 析。 1 1 . 2 生 产过 程质 量安 全控 制 1 1 . 2 . 1 应 针对 生产 过程 中的 关键 控制 点进 行危 害分 析 , 制 定相 应的 控制 措施 和操 作规 程 , 并 严格 执行 。 配 方和 工艺 条件 未经 核准 不得 随意 更改 。 1 1 . 2 . 2 每 批投 料应 按配
13、 方和 工艺 规定 要求 进行 , 应 对关 键技 术参 数进 行监 控 , 并 有实 施记 录 , 具 体监 控 内容 见 附 录 B 。 1 1 . 2 . 3 应 对各 环节 的设 备运 转情 况予 以检 查和 监控 ,并 有实 施记 录。 1 1 . 2 . 4 应 对加 工过 程中 人员 、环 境、 设备 、工 器具 的清 洗消 毒情 况进 行监 控, 并有 实施 记录 。 1 1 . 3 成 品安 全控 制 1 1 . 3 . 1 每 批成 品的 安全 指标 应符 合 D B 3 1 / 2 0 0 2 2 0 1 2 的 要求 , 并至 少对 相应 成品 涉及 的感 官 、 酸
14、价 、 过 氧化 值 、 商 业无 菌 、 指 示菌 限 量 等 指标 进 行出 厂检 验 , 出 具原 始记 录和 合格 证明 报告 , 作 为合 格产 品 出 厂的 依据 。 没 有自 检能 力的 ,可 委托 获得 食品 检验 机构 资质 的检 验机 构进 行检 验。 1 1 . 3 . 2 每 批成 品均 应有 留样 , 留 样应 存放 于专 设的 留样 库 (区 ) 内, 按 品种 、 批 号分 类存 放 , 并 有明 显 标志 ,留 样应 至少 保留 到超 过保 质期 之后 。 1 2 产 品的 贮 存 和 运输 1 2 . 1 成 品应 贮存 在符 合 6 . 7 要 求的 成品
15、仓库 中。 不得 与有 腐蚀 、污 染的 物品 同库 堆放 。 1 2 . 2 运 输工 具应 清洁 、 干 燥 , 定 期清 洗 、 消 毒 , 装 卸时 应轻 拿轻 放 , 严 禁与 有腐 蚀 、 有 毒的 物品 混运 。D B 3 1 / 2 0 0 3 2 0 1 2 7 有 冷藏 要求 的产 品, 车辆 应配 有空 调或 降温 设施 。 1 3 产 品追 溯和 召回 企 业应 建立 产品 追溯 制度 和产 品召 回制 度 , 确 保对 产品 从原 料采 购到 产品 销售 的所 有环 节都 可进 行 有 效追 溯 ; 当 发 现某 一批 次或 类别 的产 品 不 符合 食品 安全 标准
16、 , 应 当立 即停 止生 产 , 召 回已 经上 市销 售 的 产品 , 通 知相 关生 产经 营者 和消 费者 , 并 记录 召回 和通 知情 况 , 及 时向 相关 部门 通告 。 应 对召 回的 产 品 采取 无害 化处 理 、 销 毁等 措施 , 并 将产 品召 回和 处理 情况 向相 关部 门报 告 。 不 得将 回收 的产 品用 于生 产 。 1 4 管 理机 构和 人员 1 4 . 1 企 业应 设立 与生 产能 力相 适应 的质 量控 制机 构 , 负 责对 本技 术规 范涉 及的 过程 和产 品的 各项 内容 是 否得 以实 施和 实施 效果 进行 检查 和评 价, 或有
17、专职 人员 负责 质量 管理 工作 。 1 4 . 2 企 业生 产 、 质 量管 理人 员应 具 有相 关专 业能 力 , 或 经 国家 有关 部门 职 业 技能 培 训后 的合 格人 员担 任 。 1 4 . 3 企 业应 配备 经考 核合 格的 专业 技术 人员 开展 对原 料、 加工 过程 、成 品的 检验 。 1 5 管 理制 度 企 业应 制定 相关 的食 品安 全管 理制 度和 考核 办法 ,管 理制 度应 符 合 G B 1 4 8 8 1 的 规定 , 切 实可 行 , 便 于操 作和 检验 ,并 至 少 包 括下 列内 容: 1 5 . 1 产 品及 过程 不合 格管 理制
18、 度。 1 5 . 2 文 件和 记录 管理 制度 。 1 5 . 3 原 辅材 料及 包装 材料 的采 购管 理制 度。 1 5 . 4 生 产过 程质 量管 理制 度及 相应 的考 核办 法。 1 5 . 5 产 品检 验制 度和 检测 设备 管理 制度 。 1 5 . 6 生 产过 程卫 生控 制管 理制 度。 1 5 . 7 生 产过 程 过 敏源 控制 管理 制度 。 1 5 . 8 仓 储、 运输 管理 制度 。 1 5 . 9 从 业人 员健 康管 理制 度及 人 员培 训制 度。 1 5 . 1 0 产 品 追溯 和召 回制 度 。D B 3 1 / 2 0 0 3 2 0 1
19、 2 8 附 录 A 复 合调 味料 的加 工工 艺 本 标准 涉及 的复 合调 味料 加工 工艺 仅代 表典 型产 品供 企业 参考 , 企 业可 根据 自身 特点 对产 品加 工工 艺 进行 调整 。 A . 1 固 态复 合调 味料 加工 工艺 A . 1 . 1 粉 状固 态复 合调 味料 (如 固态 复合 香辛 料 、 固 态复 合腌 制料 、 固 态炸 粉调 味料 、 固 态复 合汤 料 、 固 态复 合风 味调 味料 等) 原 料 预 处理 分 选 清 洗 干 燥 粉 碎 / 研 磨 调 配 筛 分 包 装 成 品 A . 1 . 2 颗 粒状 复合 调味 料( 如鸡 精调 味料
20、 、菇 精调 味料 等) 原 料 预 处理 分 选 清 洗 干 燥 / D B D B D B D B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 B 3 1 / 2 0 0 7 2 0 1 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现制饮料 2 0 1 2 - 1 0 - 2 6 发布 2 0 1 3 - 0 2 - 0 1 实施 上 海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1 / 2 0 0 7 2 0 1 2 前 言 本 标准 附录 A 为 规范 性附 录 。 本 标准 为首 次发 布。D B 3 1 / 2 0 0 7 2 0 1 2 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现制饮料 1 范 围 本 标准 适用
21、于现 制饮 料。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本 标准 中引 用的 文件 对于 本标 准的 应用 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 的引 用文 件 , 仅 所注 日期 的版 本 适 用于 本标 准。 凡是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 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 改单 )适 用于 本标 准。 3 术 语和 定义 下 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 3 . 1 现 制饮 料 现 场制 作现 场销 售, 供消 费者 直接 饮用 的饮 料, 包括 现榨 饮料 和现 场调 制饮 料。 3 . 2 现 榨饮 料 以 新鲜 水果 、 蔬 菜 、 谷 类 、 豆 类等 为主 要原 料 ,
22、通 过压 榨 、 粉 碎等 方法 , 现 场制 作现 场销 售 , 供 消 费 者直 接饮 用的 饮料 。不 包括 仅采 用浓 缩液 (汁 )、 果蔬 粉、 糖浆 调配 而成 的饮 料。 3 . 3 现 榨果 蔬饮 料 以 新鲜 水果 、蔬 菜等 为原 料, 经挑 选、 清洗 、消 毒、 整理 、压 榨等 加工 工艺 ,现 场制 作现 场销 售 , 供 消费 者直 接饮 用的 饮料 。 3 . 4 现 榨五 谷杂 粮饮 料 以 谷类 、 豆 类等 为原 料 , 经 烘炒 、 加 水 、 蒸 煮 、 压 榨 、 粉 碎等 加工 工艺 , 现 场制 作现 场销 售 , 供 消 费 者直 接饮 用的
23、 饮料 。 3 . 5 现 调饮 料 用 浓缩 液 ( 汁) 、 果 蔬粉 、 糖 浆 、 现 榨饮 料等 原料 稀释 调配 而成 , 现 场制 作现 场销 售 , 供 消费 者直 接 饮用 的饮 料。 3 . 6 热 加工 饮料 加 工过 程中 经蒸 、煮 等热 加工 工艺 制作 的现 制饮 料, 包括 现榨 五谷 杂粮 饮料 和热 加工 现调 饮料 。 3 . 7 冷 加工 饮料 加 工过 程中 未经 蒸、 煮等 热加 工工 艺制 作的 的现 制饮 料, 包括 冷加 工现 榨饮 料和 冷加 工现 调饮 料 。 4 技 术要 求 4 . 1 原 料要 求D B 3 1 / 2 0 0 7 2
24、 0 1 2 2 4 . 1 . 1 冰 块应 符合 G B 2 7 5 9 . 1 的 规定 。 4 . 1 . 2 水 应符 合 G B 5 7 4 9 、 G B 1 9 2 9 8 、G B 1 9 6 4 2 以 及附 录 A 3 . 7 的 规定 。 4 . 1 . 3 其 他 原 、 辅料 应 符合 相应 的 食 品 安 全标 准 和 有 关规 定。 4 . 2 感 官要 求 4 . 2 . 1 色 泽: 具有 相应 现制 饮料 的正 常色 泽。 4 . 2 . 2 滋 味、 气味 :具 有相 应现 制饮 料应 有的 滋味 和气 味, 无异 味。 4 . 2 . 3 性 状: 允
25、许 有分 层和 沉淀 ,无 外来 杂质 。 4 . 3 理 化指 标 理 化指 标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定 。 表 1 理 化指 标 项 目 指标 检验方法 亚硝酸盐(以 N a N O 2 计) a / ( m g / k g ) 4 G B 5 0 0 9 . 3 3 脲酶 b 脲酶试验阴性 G B / T 5 0 0 9 . 1 8 3 氰化物 c (以 H C N 计)/ ( m g / L ) 0 . 0 5 G B / T 5 0 0 9 . 4 8 a 适用于以蔬菜为原料的产品。 b 仅限于以大豆为原料的产品。 c 仅限于以杏仁等为原料的产品。 4 . 4 微 生物 限量 微
26、 生物 限量 应符 合表 2 的 规定 。 表 2 微 生物 限 量 项 目 限量 ( 若非指定, 均以 C F U / m L 或 C F U / g 表示)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 a G B 4 7 8 9 . 2 冷加工现榨饮料 1 0 0 0 0 0 冷加工现调饮料 5 0 0 0 0 热加工饮料 1 0 0 0 0 大肠埃希氏菌 1 0 0 G B 4 7 8 9 . 3 8 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 0 / 2 5 g G B 4 7 8 9 . 4 志贺氏菌 G B 4 7 8 9 . 5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 G B 4 7 8 9 . 3 0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B 4 7 8 9
27、 . 1 0 平板计数法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G B / T 4 7 8 9 . 6 大肠埃希氏菌 O 1 5 7 :H 7 G B / T 4 7 8 9 . 3 6 a 不适用于添加未杀菌乳酸菌饮料的现制饮料。 4 . 5 污 染物 限量 污 染物 限量 应符 合 G B 2 7 6 2 的 规定 。 4 . 6 真 菌毒 素限 量D B 3 1 / 2 0 0 7 2 0 1 2 3 真 菌毒 素限 量应 符合 G B 2 7 6 1 的 规定 。 5 加 工制 作卫 生要 求 按 附录 A 执 行。 6 其 他 非 即时 销售 供应 的现 制饮 料应 在贮 存容 器或 外包 装上 标明 产品 加工 日期 和时 间, 并符 合附 录 中 A . 3 . 3 、A . 3 . 4 和 A . 3 . 5 的 规定 。D B 3 1 / 2 0 0 7 2 0 1 2 4 附 录 A ( 规范 性附 录) 现 制饮 料加 工制 作卫 生要 求 A . 1 一 般要 求 现 制饮 料加 工制 作一 般卫 生要 求应 符合 餐 饮服 务食 品安 全操 作规 范 和 D B 3 1 / 4 4 7 的 规定 , 特 殊 要 求应 符合 A . 2 A . 4 的 规定 。 A . 2 场 所和 设施 要求 A . 2 . 1 制 售现 制饮 料的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