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502/Z 厦门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DB3502/Z 0042010 LED 灯具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2010-09-25发布 2010-10-01实施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502/Z 0042010 I 前 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 专利的责任。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归口管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厦门市光电子行业协会。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毅清、葛莉荭、胡爱华
2、、马承柏、叶荣南、李章根、秦碧芳、王 东海、许文平、杨喜云、韩晓安、彭万华。 DB3502/Z 0042010 1 LED 灯具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LED灯具的产品分类、抽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判定规则。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厦门市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样范围为厦门市所有为“十 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提供 LED灯具的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502/Z 001-201
3、0 LED道路照明灯具 DB3502/Z 006-2010 LED隧道照明灯具 DB3502/Z 007-2010 LED室内照明产品 3 产品分类 抽检的产品分为LED道路照明灯具、LED隧道照明灯具和LED室内照明产品。 4 抽样 4.1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监督抽查不对企业的生产区域或领域以及生产规模设定抽样比例,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经企 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供抽样的同一型号规格的LED道路照 明灯具和LED隧道照明灯具的基数不少于30盏,共抽取6盏,其中1盏进行光电性能、电磁兼容性和环境 试验的检验,1盏进行安全性能和其他性能的检验,3盏进
4、行光通维持率试验,另1盏为备用样。供抽样 的同一型号规格的LED室内照明产品的基数不少于50盏,共抽取10盏,其中1盏进行光电性能和光生物安 全的检验,1盏进行电磁兼容的检验,1盏进行安全性能和其他性能的检验,3盏进行光通量维持率试验, 3盏进行开关试验,另1盏为备用样。 4.2 样品处置 企业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如无异议,应在45天内凭借抽样单领回样品,否则视为放弃,由抽检单位 统一处理。 4.3 抽样单 监督抽查的抽样单统一采用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检验复查抽样单。 5 检验项目 DB3502/Z 0042010 2 5.1 LED 道路照明灯具 按DB3502/Z 001-2010规定
5、的试验方法对表1中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表1 LED 道路照明灯具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 1 空间光强分布曲线 B 2 额定光通量 A 3 显色指数Ra B 4 相关色温和色坐标(x,y) B 5 灯具光效 A 6 功率因数 A 7 光电性能 驱动电源效率 A 8 光通维持率 a 光通维持率 A 9 安全指标 A 10 安全性能 防尘防水 A 11 温升指标 A 12 耐腐蚀性能 B 13 其他性能 噪声 B 14 电磁兼容性 电磁兼容特性 A 15 高低温性能 A 16 抗振动性能 A 17 环境试验 b 抗跌落性能 A a 表示光通维持率检验项目适用时进行,光通维持率
6、试验若有1盏或 1盏以上的样品不符合要求则为A 类不合格项。 b 表示环境试验检验项目适用时进行。 5.2 LED 隧道照明灯具 按DB3502/Z 006-2010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表2中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表2 LED 隧道照明灯具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 1 空间光强分布曲线 / 2 额定光通量 A 3 显色指数Ra B 4 光电性能 相关色温和色坐标(x,y) B DB3502/Z 0042010 3 表 2 LED 隧道照明灯具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续)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 5 光效 A 6 功率因数 A 7 光电性能 驱动电源效率 A 8 光通维持率 a 光
7、通维持率 A 9 安全指标 A 10 安全性能 防尘防水 A 11 温升 A 12 耐腐蚀性能 B 13 其他性能 噪声 B 14 电磁兼容性 电磁兼容特性 A 15 高低温性能 A 16 抗振动性能 A 17 环境试验 b 抗跌落性能 A 注:不合格类中为“/”的表示对该检验项目不进行判定。 a 表示光通维持率检验项目适用时进行,光通维持率试验若有1盏或1盏以上的样品不符合要求则为A类 不合格项。 b 表示环境试验检验项目适用时进行。 5.3 LED 室内照明产品 按DB3502/Z 007-2010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表3中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表3 LED 室内照明产品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 序
8、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 1 功率 A 2 功率因数 A 3 初始光效/光通量 A 4 显色指数 A 5 光电性能 色温和色坐标(x,y) A 6 光通维持率 a 光通维持率 A 7 开关试验 b 开关试验 A 8 安全性能 安全要求 A 9 驱动控制装置性能要求 c A 10 温升 A 11 标志 A 12 其他性能 外观要求 B DB3502/Z 0042010 4 表 3 LED 室内照明产品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续)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 13 谐波电流 A 14 电磁兼容性 无线电骚扰 A 15 光生物安全 d 光生物安全 B a 表示光通维持率检验项目适用时进行,光通维持率试验若有
9、1盏或 1盏以上的样品不符合要求则为A 类不合格项。 b 表示开关试验检验项目适用时进行,开关试验若有1盏或 1盏以上的样品不符合要求则为A类不合格 项。 c 表示驱动控制装置性能要求检验项目适用时进行。 d 表示光生物安全检验项目适用时进行。 6 判定原则 对监督抽查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后,具体的判定原则如下: a) 试验后如果所检项目均符合规范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b) 试验后如有任一样品的任一 A 类项目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c) 试验后如有任一样品的任一 B 类项目不符合规范要求, 则对备用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 复检合 格,亦判该批产品合格;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d) 试验后如有二个或二个以上 B 类项目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